很多人多是在自责中度过一辈子,埋怨自己,自怨自然艾,叹人生不得志,从而郁郁而终。妄自菲薄,是人类的一个通病。总是觉得自己做香还不够好,觉得自己不如别人,然后情绪低落。我认为,谦虚一些是必要的,然而有的时候,我们也要学会奖励自己。
但是,我们有什么理由奖励自己呢?其实,这也并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理由。工作效率有了提高,成绩有了进步,朋友关系有了改善,都可以奖励一下自己。我的一个朋友说过:我只和我自己比。我觉香这是一种很好的心态,自己在不断地进步,这就够了,何必苦苦地去和自己永远也赶不上的人比呢?和过去的自己比,只要比过去的自己强,就是我们的成功,就可以问心无愧地奖励自己。
奖励自己,是对自己的一种信任,是对自己的一种认可。曾经有一个人因为失恋而颓败不已,他的朋友是这么安慰的,说:你自己都不爱自己,你凭什么让别人爱你呢?同样的道理,你自己都不信任自己,自己都不认可自己,你凭什么让别人信任你、认可你呢?当你可以保证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做香比以前强,你就应该奖励自己,就应该信任、认可自己,这也是你对自己的尊重。如果一个人总是看轻自己,那么,他必然不会有什么伟大的成就。奖励自己,是自己的表现,也是启发动力的手段。
奖励自己并不难,也不需要太多的金钱和奢华,一束鲜花,一包零食,一首好听的歌曲,一次短暂的旅行或休整……这些微不足道的“奖励”,久而久之,却可以培养出一颗自信的心灵,让你活得比以前更美好,更快乐。你会感受到自己的优秀,从而不会忧郁地走完你的人生。
我们在不停地奋斗和赶路的同时,别忘了,奖励一下自己!
奖励自己,难道就一定要有成就、有贡献、有欣慰么?不一定,事实上,就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奖励着自己,让自己保持着心情的舒畅。
考完试,放下了繁重的学习包袱,向着天空哪怕是天花板狂吼一阵,再用100米冲刺般的速度跑下楼,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这件事情,只要是有点激情的男生,在每一次小考之后都会这么***。我们已经习以为常,却不知,就在篮球场上奔跑之时,我们便在奖励着自己。不信?看看吧。
我们在篮球场上奔跑着,所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带有笑意,难道这个时候,我们还不开心吗?队友传球给我们,代表着队友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做出的一次成功防守,有着场边球员的喝彩。难道在此时,我们的心灵还无法感到一次欣慰么?当我们投出球清脆的坠入篮网之时,那清脆的声音,不正如一道清凉的雨丝渗透我们的心灵,给我们带来难以形容的快乐么?把这些和于一体,心灵在考试的过度紧张过后迎来了一次愉悦的放松,这难道不是我们赐予心灵的奖励么?
做完繁重的功课,如释重负地打开电脑,与网友展开你死我亡地血拼。在网络游戏中的我们拿着自己的心爱的`枪,对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好友甚至是老师,一阵狂扫,似乎是不把对方扫成筛子誓不罢休。有人说,90后因为这些血腥暴力的游戏而自甘堕落。但是,我们在这些打打******的虚拟生活中找到了发泄的场所,找到了好心情的加油站,找到了倾诉生活中的种种怨言的地域。(我们在数学海洋中游完泳,在文学的激浪中漂完流,便来到虚拟世界的帆船上玩转地球。于是,我们获得了新的活力,我们得到了心的安慰,我们发现了莘莘学子的乐趣。此时此刻,我们的心灵就像在广阔的森林中做着深呼吸,轻松自然,爽快美丽。这如果不是我们词语心灵的奖励,又是什么?
给自己一次奖励,让愁眉苦脸绽放开心的花朵。给自己一次奖励,让枯燥的学习也充满生机。给自己一次奖励,让快乐的基调充满每一次呼吸。
助人为乐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也做了一件助人为乐的好事,心里真开心。
今天是星期天,我和妈妈在商场里逛了一天。傍晚时分,我们终于逛累了就坐公交车回家。我们一上车就迫不及待的占了2个位置坐了下来。过了一站,一下子就上来很多人,差点把公交车都挤爆了。就在公交车快要开动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有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奶奶没得座位,一直站在车的后门边。随着车子的起动,她摇摇晃晃的东倒西歪,好像喝醉了酒一样。周围坐着座位的人都故意把头偏到一边,当作没看见。我看到这一幕,心里难受极了。我心里也矛盾极了:“让座位还是不让座位呢?让的话我就要站着了。我从上午到下午,整整逛了一天了,已经很累了;不让座位的话,心里又不是滋味。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尊老爱幼,要帮助有需要的人。经过一翻思想斗争,我决定还是让座。我高兴地走到老奶奶身边说:“老奶奶,您坐那里去,小心跌倒。”老奶奶面带微笑的对我表示感谢,我说这是应该的。
回到家里,妈妈开心地对我说:“你真棒,真是个好孩子!”听到妈妈的表扬,我也感到非常高兴的。原来帮助别人这么容易,这么快乐。我要做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孩子!
在广州,有位托举哥。他本是来广州找工作的一位年轻小伙子。可却因一事,他便出名了。为什么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请往下看。
一个小孩子在家睡觉,醒后发现父母都不在家,便到处找父母。因上班的父母怕他走丢了,便将他反锁在家中。也不知怎地,他一不小心,头卡在阳台的防盗网那儿。整个身子在半空中悬着,只有头还在上面“荡秋千”!他随时都有可能被卡死;他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楼摔死‘他随时都有可能断脖子。只要这孩子在防盗网上多挂一秒,他也就 多一分危险!!也就在此时,来到这座城市找工作的年轻小伙子看到了 。他并没向旁人一般旁观,只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拯救这个快掉下去的\'孩子。他沿着下水道爬到 小孩子的下方。左手用力抓住下水道,右手举起来,拖着这个小孩子。不让他再在防盗网上“荡秋千”,就像一尊雕像般,一动不动 。
他,也就是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他托着这个身处危险的小孩子,足足拖了十几分钟!!我们因此可以想象:一个人,一手拖着一个小孩子 ,一手还要紧紧地抓住 一条粗粗的下水道,还得持续十几分钟。他容易吗他??
他托着孩子的同时 ,围观者们已报警了,小孩子终于被解救出来了。可他,就当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在脱离危险的幸运小孩时,他便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看吧,这就是品德高尚的人,他,做了好事,还不“领奖”!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活雷锋啊!
之后,人民再也见不到他了。新闻也呼吁他 。可他 还是不见人影。直到他朋友知道他做了这样的好事后,才将他 爆出来,当然,也经过了记者的采访。他,也随即成了名人。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像托举哥这样的好人,其实在社会上有很多。其实上帝已经给过每个人做英雄的机会。但是,无数人的都与这个词语檫肩而过。不都是我们没有这个勇气吗??
在这件事情里,也突出体现了我们现代中国的“社会风气”。只要 我们也 争当“好人”,中国一定会更进步,更文明的!!
我i也 借此机会发表我个人的想法和意见:现代的“双核爸妈”们,你们都上班,不能把孩子单独锁在家中,这样的话,他们很容易会出什么乱子来的。我们可以将他们送到爷爷奶奶家、外公外婆家或者是幼儿园,这些都是很安全的合适选择。
也许,有那么一个人,在前面一辆车子歪倒时,走过去,把车子扶起;也许,有那么一个人,在某人掉了东西时,喊住那人,告诉他:“你的东西掉了。”也许,有那么一个人……在我们的生活中,在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一些好人好事。
五岁那年,姥姥和我去赶集。“韭菜便宜喽!韭菜便宜喽!新鲜的韭菜!快来买啊!”我和姥姥好不容易挤了进去,称了一斤。姥姥付了钱,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挤了出来。但是,年迈的姥姥和迷糊的我都忽略了这一点——韭菜忘了拿。回到家,我嚷着要吃韭菜炒鸡蛋,姥姥笑呵呵地找韭菜。找了半天,我才想起:忘了拿!我和姥姥马上下楼去菜市场。到了菜市场,远远地,就看到一个摊位在那儿。我马上跑过去,那位卖菜阿姨一看是我,马上拿起一袋韭菜说:“来,小朋友,拿好了。给你的姥姥去。”我仰起脸来,说:“谢谢阿姨!阿姨,你等我们那么长时间,为什么不走呢?”阿姨笑了:“孩子,你们付了钱,我就应该给你们。再说,我骗谁,也不能骗一位老大娘和一个天真的孩子呀。”我似懂非懂的点头,然后笑着摆手跑开:“阿姨再见!我下回还来买你的菜!”身后传来她清亮的声音:“好啊!小朋友再见!”
那时我还小,只觉得那位阿姨很亲切。现在长大了,我时常忆起她的音容笑貌,她淳朴、诚实的良好品德深深影响着我,鞭策着我。我觉得,她虽是个卖菜人,却有着贤士的精神!
去年的一个星期天,我坐16路公家车去学画画。
当走到月亮湾时,一位老奶奶上了车,车上已没有空座了,过道里都挤满了人。这时一位叔叔连忙站起来,扶着老奶奶坐到他的座位上,自己站在旁边,随着车的颠簸,在人群中晃来晃去。这一幕被我深深地记在心里,我要向叔叔学习做好人好事。上个周末,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途中一位老爷爷上车,车上已坐满了人,叔叔让座的情形顿时浮现在我眼前,我连忙起身让座,老爷爷高兴地说:“谢谢你,好孩子”,我心里感到无比的自豪!
以后我要多做好人好事,“务以事小而不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并像那位叔叔一样,用我的行动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做好人好事!为塑造聊城形象做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笔者认为,在经济法规范中设置鼓励性政策和奖励措施是必要的,体系化、程序化的经济法奖励制度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竞争秩序。
(一制度意义
法律制度是多元化的集合体,当制裁性规范占大多数,则很难有效地构建利好的经济秩序,此时,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政策的规制就显得必要。首先,经济法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可以引导立法方向。经济法规、规章的制定不得违反经济法律,在不与上位法冲突的情况下,适当考虑当地具体的实际情况。经济法律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是一些原则性的、宽泛的指导意见,法规、规章的制定可以在依据法律的基础上,规定的更为具体,以便于实施,因地制宜地去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经济法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可以完善宏观的法律体系。其他部门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法律的规范功能正在发生变化,即从事后法转移到了事中、甚至事前法,通过一些鼓励和奖励政策,可以引导和激励人们为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行为,通过人们的自觉行为,国家干预经济活动则更为便利。迎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这种立法方式将会影响到诸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整个法律体系会不断完善。
(二实效意义
法的实施必然带来法的实效,实效的优劣取决于法实施的质量。经济法所要达到的法的实效就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协调组织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
首先,实施法律需要有主动的因素,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给出了主动的依据。行政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更多的是“消极的”主动,即去制裁违法行为。但是,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若合理利用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来引导经济主体去实施被提倡的行为,执法活动的效果则会更加便利和高效;司法机关在审判的过程中,可以将符合经济法鼓励和奖励措施的行为进行阐述,并作为裁量依据,使当事人通过这种方式去规制自己的行为,朝着有利于社会利益的方向发展。行业自律组织的规章制度中也可以规定鼓励和奖励政策,以更好地促使行业内部的融合,维护公共利益。
其次,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给予积极守法者以获得法律上的奖励的权利。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人们的“理性”趋利行为是正当的,法律上的奖励是利益的一种,人们根据法律上的利益而去合理安排自己的经济行为,完成法律所肯定法律行为将获得正利益。笔者认为,当市场主体完成了法律上规定应当奖励的行为时,市场主体就获得了请求权力机关确认和满足其利益的需求,这种需求是正当的、合法的,是可以实现的。当法律上的奖励得以广泛地实现,人们积极守法就成为了社会的常态,即积极完成法律义务,同其他经济主体通力协作,保障国家的经济管理有序进行。这种常态,将引领我们的经济社会形态向更高层次发展,经济法的“促进法”价值也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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