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子见狼,假装腿上受伤,对狼说:“脚上有刺,请你拔去了,免得你吃我时舌头被刺。”狼信以为真,专心寻刺,被驴子踢伤逃去,因此叹气说:“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
寓意:面对像狼一样凶残、狡猾的人,我们不要害怕,也不必惊慌,要学会冷静机智的应付。
狗衔着一块肉过河,望见自己在水里的影子,以为是另外一只狗衔着一块更大的肉。他于是放下自己这块肉,冲过去抢那块。结果,两块肉都没有了。那一块没捞到,因为本来就没有,这一块也被河水冲走了。
寓意:在任何情况下,我们不能有任何的贪恋。做事不能贪心。
“这一对白兔,似乎离娘并不久,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烂漫来。但也竖直了小小得通红的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些惊异的神色……”“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弓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地一弹,嚯的一声直跳上去,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来了……”
“可恶的是一匹大猫,常在矮墙上恶狠狠的看……”
确实后来这一对白兔的两个孩子被“可恶的”“一匹大猫”吃掉了。所以鲁迅一直以来非常讨厌猫,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提到过;甚至后来起了要把这一批大猫用氰酸钾给毒死的念头!
这是鲁迅的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通过可恶的大猫吃掉了作者所喜爱的白兔的事情,表达了作者对弱小的同情,对随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反对无原则“修善”的主张。在现实社会中,难道可以一味“修善”而宽恕恶人吗?鲁迅之死都坚持这个主张,请看他那篇写于1936年9月5日,可以当作遗嘱来读的《死》,那上面斩钉截铁般的声明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不恕敌,不“修善”,这是鲁迅的人生信条,他终生奉行并至死不移。
鲁迅是那样的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里是没有灰色这种颜色存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当然我是不能用鲁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更何况我也没有那么“高级”的敌人!虽然是这样,至少有一点我还可以学习并且做到,那就是——认真的态度。
一次,明丽在院子里玩,无意间看见了一只小流浪狗,很想收养它。爸爸虽然怕狗,但不忍心让女儿孤独,所以就答应了;明丽抱着小狗到医院看望生病的妈妈,要求收留小狗,妈妈向来比较宠爱女儿,自然也是答应了。
养狗,当然要给狗起个名字啦,妈妈说,这小狗前爪像穿了鞋子一样,就叫“索克斯”吧。然后,妈妈告诉了明莉要与狗狗遵守的十条约定:
·请一定要仔细聆听我的话语。
·信赖我,就像我总是信赖你一样。
·多和我一起游戏。
·永远都不要忘记我。
·不要打我,要是真打的话,也一定是我胜利。
·对我说话,我没有听到的话,一定是有原因的。
·你能去学校,还有朋友。
·请和我做好朋友。
·我的寿命只有十年左右,所以一定要珍惜。
·不会忘记和你在一起的事情,在我死去的`时候,一定要在我身旁。
不久,明莉的妈妈病逝了,索克斯成了明莉的唯一伙伴及心灵慰藉。但爸爸还是像以前那样忙碌,最后爸爸终于醒悟了,了解与家人在一起是多么重要,他辞掉了工作,还买回了以前居住的函馆,终于与明丽朝夕相伴。
明莉大学毕业后和她儿时的朋友星进见面了,星进竟然成为了有名的歌手。很快,他们相恋了。可是,明莉在不知不觉中与索克斯的关系渐渐疏远了,索克斯却一如既往地陪伴在明莉的身旁。
在索克斯离开人世的时候,明莉遵守约定陪在了它身旁,哭得泣不成声。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心里很难过,脑海中不停闪现那乌溜溜的眼睛及毛茸茸的爪子,狗狗可爱又聪明,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让我们不仅更加爱护动物,也学会了遵守那十条约定,去爱护和珍惜身边的每一个值得我们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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