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海之大,茫茫无边。有的人热情,有的人冷漠,有的人宽容,有的人刻薄,有人孤独着,有人幸福着。我们一生之中会遇到多少人,会遇到怎样的人,这一切都充满了未知性。
遇见是一个潜藏着无限可能的开始。没有单纯的可以一概而论的好与坏。大打出手的开篇可以发展为握手言和,一见钟情的桥段也可能演绎为反目成仇。不要在一开始就自以为是的判断你遇见的那个人,因为你只知道他的名字,却不知道他的故事,甚至,你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相处的时光若是快乐那想必是最好的。在漫长的旅行中有一个奋斗的同行者,一个心灵的同路人,这确实是人生的乐事,但是不顺心的日子也一定是存在的,你们会有分歧,会有争吵,但这些都不那么重要。如果你不够完美,也就不要去奢求一个完美无缺的人或者苛求一个人变得完美。退一步讲,如果别人用刻薄的话讽刺你,你就马上用更尖酸的话回赠他;如果别人漫无边际的自吹自擂,你就用更骄傲的语气继续炫耀;如果你因为别人用自以为是的眼光误解你,你就更轻蔑的鄙视他,这样的话,你岂不是如此轻易地变成了你最讨厌的那种人?面对这些,不妨试着去退让,去原谅,去遗忘,或许有人会说这样太软弱,太轻纵了,可是这种所谓的委曲求全不是放过别人,而是放过自己,若是都去计较,为之懊恼生气,那才是把自己的情绪放到了别人的手中,被人随意的掌控,不是更可悲么?
若你发现你们的个性实在相去甚远,连最基本的容忍都无法保证,或是一再地被触犯原则和底线,那就各自走开吧。最徒劳的事莫过于总是尝试着想去改变别人,最愚蠢的也莫过于为了一些不相***话改变了原本美好的自己,若你觉得做了很多的努力都无法取悦别人,那离开就是最好的取悦。真正的友情是为了让人幸福,若是一直勉强着,那才是真的扭曲了人们需要友情的初衷。
一生的旅途很长,无论你们相处的多好,也总会有离别,本就不该总想着友情一定要永远坚固,就像世界上本就不存在永恒一样,世界上从来就不存在永远坚固的东西。听过一个说法,最悲哀的不是失去以后才知道曾经拥有,而是一直知道自己拥有却自以为永远不会失去。缘起时惜缘,缘灭时随缘,若是一直抓着过去爱不释手,人又怎么能向前。
罗曼罗兰曾这么说过,若你足够成熟,你就应该了悟,人与人之间只能在笑语喧腾的时候显得亲热,或是一方可以施舍善意,博得慷慨之名的时候显得仁慈,舍此之外,没有谁能真正分担你心灵上的寂寞。总有一些路要自己一个人走,有些话只能说给自己听,那些给过你温暖的人,是你人生中的过客,但一定不是你的归宿,你的归宿终究是落在你自己的内心,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出现是无用的,你们的友谊是无所谓的,你们曾穿过茫茫的人海相遇,温暖过彼此,把一个小概率的事件演绎地温馨且美好。
在和人相处的过程中,不要为了取悦别人而丢了自己,也不要因为太过强调自己而忽视了别人。保持一个真诚善良的姿态,享受幸福的醍醐之
夏的故事随风翻过几页,带着馨香的余温,在那一片浅黄的落叶里,让炙热的世界慢慢走远。虽说入秋已久,但今年盛夏酷暑那一整天浸在汗臭中的滋味,那随手一摸,一手滚烫的感觉还铭心刻骨,似乎盛夏的余威还迟迟不肯退却。
金色的秋,或许是办喜事的最佳时节吧,因为小区里的大妈们总会聚在一块儿,说着谁家结婚啦,谁家娶儿媳了之类的话。连我那个被家人调侃是“齐天大剩”的表哥也在一天前步入婚姻的殿堂了。
昨日清晨,当太阳都还在云端旖旎的时候,我就被无情的妈妈从温柔的梦乡中拖了出来,扬言要去姑姑家帮忙之类的。到了快中午的时候,“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迎来了礼车。这个时候,有人突然开始大把大把地扔糖和硬币,伴随着小孩们一拥而上和“铛铛”的硬币落地声,我看到了一个苍老的身影。
她是个拾荒者。许久未打理过的头发乱糟糟的,时光在那张黝黑的脸上勾勒出一个又一个深深的皱纹,早已不显清明的眼睛带着浑浊,嘴巴紧抿着,白中透黄的头发上顶着一块湿布。身上的衣服到处是补丁,泛黄的衬衫上沾满了尘土,左右高低不齐的裤腿漫过一片色彩鲜艳的土地。脚上穿着发灰的旧鞋,有的地方已炸开了线,她的手上还拿着两只鲜红的气球。她蹲下身子,在地上摸着。
当她想要再往前一些的时候,那些孩子又把她挤了出去。无奈的她,只好拿着仅拾到的一块糖和手中的气球,迈着蹒跚的步子往回走。那些一脸笑意、热热闹闹的人群中,没有一个注意到这个微弱的她。
忽然,一个蹦蹦跳跳的小身影从人群中钻出来,朝老人跑去,把手中所拾到的糖块、包着红纸的钱,一股脑儿地全部塞到老人手中。孩子也就四五岁儿,红扑扑的脸蛋上还有那刚刚与其他孩子“搏斗”的痕迹。老人捧着那满满的美好,笑了。
感谢遇见,使我发觉生活的明媚。
为什么要生孩子呢?
“为什么要生孩子呢?
”这是我最喜欢问家长们的一个问题,特别想看看他们脸上的表情。大多数情况下,家长们总会睁大眼睛瞪着我,好像我问了个傻得不能再傻的问题,就跟“为什么你要买车”或者“为什么你每周都要上街买东西”这些问题一样。通常家长们是这么回答的:
“我还真没想过为什么。”
“水到渠成呗。”
“因为我一直想做妈妈。”
“我觉得自己很适合做父亲,适合的事情就要去做啊。”
“说不出来为什么,只觉得是时候了。”
一般情况下,我不会强迫家长们给出明确答案,毕竟极少有人会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回想23岁那年,我向妻子求婚,第二年便步入婚姻的殿堂。很多发展理论家都认为,男性到了二十三四岁,青春期就结束了,这样看来,我结婚的时候刚好步入成年,做决定想问题确实没怎么成熟,也没多少智慧。跟我自己的爸爸一样,我也是懵懵懂懂却又自然而然地做了父亲,从未真正考虑过这样做是何目的。
的确,我还真是没想过做一名父亲会给自己带来什么,也不清楚自己的生活会有什么变化、人生会有什么改变。几十年一晃而过,现在开始能静下心来思考一番了,不过能否想个明白,这辈子恐怕也难说。
还记得儿子或女儿降生的那一刻、第一眼看到那张小脸蛋的感觉吗?此刻在你心底是否激荡起了一阵波澜?是否在你内心深处,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呢?
那一刻起,你的整个人生都将改变;踏入房间的时候,你还是一个孤单的个体,可是从离开房间伊始,你就彻底变了一个人;你会觉得有一种情感,它深深地打动着你,唤醒了你内心最深处的某种潜能,一种无比强大的潜能。
我们家第一个孩子出生时的情景,至今我还记得清清楚楚。妻子经历了漫长而痛苦的分娩,小生命终于呱呱坠地;第一眼看到女儿漂亮的小脸,第一次目睹生命的诞生,第一次成为创造生命的一份子,我心中充满了无法抑制的喜悦,觉得整个人都融化了,不能自已。
还记得从护士手中接过女儿的那一刻,我的泪水便忍不住流了下来。我暗暗对自己发誓,这辈子要倾尽所有关爱女儿,保护她、照顾她;这个小生命从此便托付给我了,我的肩上从此便承受起沉甸甸的责任,心中于是有了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就在那一刻,我全身上下都被喜悦包裹,因为我见证了生命降临的奇迹,那种感觉是何等强大、神圣,既令人心急如焚,又美妙得无法形容。
这句话说得太好了:女儿的降生就是上帝恩惠的最好证明。陪伴女儿长大的每一天、每一分钟,都让我明白了生命是如此美丽和动人。直到今天,我都还记得女儿跨出的第一步,说出的第一句话,第一次喊出我的名字;记得我扶她骑上脚踏车,跟在她后面跑,最后轻轻放手随她自由自在地骑行。还记得那一天,我亲亲女儿的小脸蛋,目送鼓起勇气的她,走进那无比陌生的幼儿园,踏入陌生的教室。过去的分分秒秒是何等刻骨铭心,可在做父亲之前,谁会料到自己竟然会有如此感受呢?
☆天使与魔鬼
女儿出生的那天,我和亲友们在产房外的过道里一起分享快乐,谁会想到,几个月之后,我们却抱着女儿踏入了范德比尔特儿童医院的大门。孩子娇嫩的身体插满了管子和线头,一旁的监视屏上显示着她的心跳和脉搏。我躺在女儿身旁,心里在想,这才几周大的女儿啊,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那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上课的时候,我会经常问班上的家长们类似的问题。其实跟他们一样,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自己付出了什么,也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为什么会走上这条人生之旅,要承担何种义务和责任。至于以后应该做什么,人生有何转变,未来的生活会有哪些波折,我没有丝毫的概念。《在养儿育女中长大》一书的作者丹·阿兰德说得很好:
“亲子关系是世界上最高贵、最令人欣然为之付出的事物,地球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与之相比。此外,为人父母也比世界上任何一种角色更加矛盾,它让我们时而充满希望,时而又害怕希望,时而执拗地坚守自己的立场,时而又敞开心扉向他人求助。养儿育女令人全身心投入,充满激情,有些父母可以将美好的人性发挥得淋漓尽致,也可以表现得像个十恶不赦的魔鬼。”
做父亲之后,我也在自己身上看到了前所未有的优点,发现自己竟然愿意为了某个人倾尽全力,做到许多超越常人的事情—比如说,我可以连续3个昼夜不合眼,可以反复给自己的孩子注射药物,也可以凌晨2点钟从睡梦中醒来,打扫孩子呕吐的污物。记得有一次半夜醒来,怀里搂着女儿—当初医生把她送到我怀里的时候,小姑娘是多么可爱乖巧啊!可是那天晚上,小家伙因为病毒感染而剧烈腹痛,半夜醒来便开始呕吐,小床上到处都是她吐出来的脏东西,连头发里都有,睡衣也湿透了。我赶紧给她洗了个温水澡,梳理她那湿漉漉的头发。把里边的呕吐物清理掉,妻子赶紧给她换上干净的床单。可是没过多久,小家伙又吐了,早上5点前又吐了3次,于是洗澡、洗头、换床单,两三个小时里我和妻子就重复了3次相同的动作!(要知道,一晚上能替一个人打扫那么多次,是需要真正的爱的付出的。)
作为父亲,我一方面心甘情愿奉献自己,但另一方面,我也发现自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自私。为人父母也让我们看到了自己最坏的一面,甚至产生过一些令自己感到恐惧万分的念头,正如安妮·拉模特在描述自己做母亲的经历时说的那样:“那时候,心里的一些想法太可怕了,要是说出来,估计耶稣都会气昏过去。”至于我那时,情况就更糟了,所有的负面情绪—愤怒、困惑、怨恨、刻毒、羞耻,在我身上都有,而且远比做其他任何事情时表现得强烈。养儿育女令我们身上的优缺点暴露无遗,我们可以表现得至善至美,也可能摇身一变,化作凶神恶煞。
想一想养孩子的过程中,你是否会觉得特别无助呢?如果有,列出3次类似的经历来。
你从这些经历中学到了什么呢?
如果可以重来,当时应该怎么做呢?
为人父母如何改变了你的人生?
曾经,不管是梁山伯与祝英台,还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我都觉得他们的相遇非常美好。直到我遇见你的那瞬间,我才发现,他们的相遇并不算什么。
世界在这一瞬间变得那么美丽,时间却在瞬间凝固了。我只是一个在平凡世界里平凡生活的平凡少年。只因遇见你,一切开始变得不平凡。曾经在我眼中灰白色的世界,开始天上色彩;单调无味的生活,开始充满乐趣和期待;平凡的我,开始改变自己。自从遇见你,未曾闭上过双眸,怕错过下一次的相遇;没停止过寻觅,怕忘记那一瞬的暮然回首。我开始在初遇的地点守候、迷茫。每个人都需要一个指南针,因为在行走的道路上,我们往往会迷失方向。
而你,就是我的指南针,为我指引方向,不再迷茫。转角的擦肩而语,成了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我的世界从那开始变得美丽。而正是因为这个世界承载着美丽的你的眼神,它才变得美丽。我遇见你的那一瞬间的心情,就像烟花盛会,不听地爆炸,在天空尽头绽放美丽。虽然烟花只会绽放一秒,但那是绚烂;岁月只会不停变迁,但没终点。
就算下一秒个安天涯,我也要让你我相遇的那一瞬间在这一秒绵延、绽放。
听见|冬天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向左|向右|向前看
未来总有一个人在等待
我想|我等|我期待
遇见你是我最美丽的意外
吕光
你,陪我们度过春夏秋冬
你,枯燥乏味中带给我们快乐
你,寒冷中给予我们温暖
如果时间是沙漏,那么我们愿意陪你一起漏完最后的沙砾
忘不了,那个在宿舍给我们开会时一脸害羞时的你
忘不了,那个拿着相机拍下全家福的你
忘不了,那个每天晚上都带着特殊的脚步声出现在宿舍的你
忘不了,那个组织游玩出行前还会探路的你
忘不了,那个曾经带我们下棋寻找快乐的你
忘不了,那个每天跑操时都会去带操的你
忘不了,那个笑起来就一脸灿烂的你
忘不了,有一个人,他叫吕光,陪我们度过漫长的岁月
吕光,俨然一看,你已不再是我们的老班已有半年。半年有多久?半年可以改变什么?半年可以得到什么?我已记不清这半年我有多少个时候在怀念你陪我们度过的那些欢声笑语。你常说,无论做什么都要付出代价。那么现在的我算不算也在我从一而终的习惯付出代价。是的,我喜欢你陪我们度过的那些曾经,喜欢你陪我们一起度过高中三年。可是分班了,就像一条分岔的路口,总有人要向左,总有人要向右,而选择就好比是那一把刺进胸口也不见血的剑,深深的扎进你心里,痛着。分开的那天晚上,我哭了好久好久,我跟你说我舍不得,我不适应再进入一个新的环境,你说现在不分开以后也要上大学,工作,总要去适应新的环境,过去再美好也不是驻足不前的理由,你说,我们还是我们,友谊长存。这些话就像一颗石头一样落在我心底,它总能在我接受新事物是给我一个安慰,让我心安。
吕光,遇见你,使我们51。1。4班最美丽的意外,我们愿意和你一起流过最后一颗小沙砾。
赵宇飞
时光荏苒,你看,我们认识的时间也足以用年来计算了。“嘀。。”口袋里脑中传来24点的闹钟声,下一秒,就是凌晨,窗外的月色依旧安好,不动声色的透过窗帘的缝隙射到我床边,很喜欢这样的安静,亦如喜欢安静时的你一样。脑海中突然抹现出过去的一切,清晰而透明,犹如一幅画浮现在眼前久久不能逝去。
我不敢想,如果没能遇见你,竟会有多么“惨不忍睹”。如果说每个人的人生中总有那么一个人值得你为他付出,那么赵宇飞,你值得。你懂么?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很安心,因为有你在我身边,因为有你陪我度过了很多个日日夜夜,因为以后的很多个日日夜夜你都会陪我度过,对不对?
我羡慕过你,羡慕你可以生活的这么潇洒,可以像一个万能机器一样把每件事都处理好。
我嫉妒过你,嫉妒你凭什么可以这么完美,样样出色样样拿手。
我恨过你,恨你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上,让这个世界记住了你。
所有的羡慕、嫉妒、恨集中在一起,就显得格外耀眼,而你就是这颗发光体,把光芒毫不吝啬的给予了我。
如果时间就这样度过,没有伤害,没有离别,一切都平如镜。你说,张玮玮,你今年命真不好。我独自望向风中那一轮孤独可赏的月,夜显得格外静。赵宇飞,因为太在乎,才会觉得命真不好。总觉得努力了,却得不到,总觉得足够了,却还不足,总觉得一切安好了,却不是。我们总是在这种孤单中徘徊好久,找不到自我。我们还很年轻,我们有梦想,我们拼得起,拼得起,才会有更好的未来。
赵宇飞,你懂么?多少次我想跟你说,我很坚强,我没有弱不禁风,无论什么挫折困难都打不到我,我承诺过的,我会最自己好一点。那么我就者的会做到。像海子说的一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赵宇飞,幸好,我遇见了你,遇见了人生的光明。
遇见你们,是最美丽的意外。
纵有相忆,却不悔相遇。不论过去、现在,亦是未来。若有分离后失忆的一天,我也是恳求上苍,保留我们每个人相遇的时刻。因为,我不想失去相遇那刻的美。
在悠扬笛声穿越蝴蝶花间的场面,刘彻与阿娇相遇。那刻,犹如无数飞花腾起,少女清亮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涟漪。我素喜这样的场面,是那么唯美、纯真,不掺一点杂念,那是独特的美。这种美,只能留给相遇。王献之与爱妾桃叶的相遇中,就夹杂着这样的美,千古传诵的《桃叶渡》仿佛记录了那样的一个唯美的故事,“桃叶复桃叶,桃叶连桃根……”“春光映无限,感郎独采我。”王献之与桃叶的词句间流露出他们对相遇时刻的感恩与回味。
我常在想,若我有失忆的一天,会不会忘记我所认识的亲人、朋友?那种失去一切,毫无依靠的感觉是怎样的?也许,我会祈求,但凡是失去一切的记忆,也一定要保留我与每个人相遇的记忆。相遇,那是一段故事的开始,是人生一小段的起点。相遇,更是一种美丽。
或许,我会与你在未来的某一瞬间相遇。就在一个雨后的清晨,在雨水未***青石路上。那会是一个怎样的清晨?青石路上,石子间稀松的泥土里还散发着雨后的清香,稀少的行人路上留下一串斑驳的脚印,树上的雨水滴落下来,正好滴进小印坑里,冲淡了印记……你从对面走来,脸上挂着那朵淡淡的微笑,目光柔和,你轻轻地触着路旁的芍药花,就这样走来。我也许是微笑的,或是诧异的,期盼的,静静地迎接这样的一次相遇。这种相遇,我在期盼,期盼着那一刻的美。
总有过后的无尽的相忆,也不如璀璨或唯美的开始。有时,我们,也许就会站在窗前,望着芍药花,回想曾经或是期盼未来的相遇,而自然忽略了那些也许是令人悲叹的过程。
那是因为,相遇是一种美。
那是因为,纵有相忆,却不悔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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