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回到人自身,回到本真的家园,这个目标不是科学理性能够实现的,重返家园只有诗歌才能靠近。海德格尔用了“靠近”而不是用“抵达”进行描述,也就是表明永远都处于“在途中”的状态。叶世斌的诗集也叫《在途中》,这本诗集站在存在主义的哲学起点上,以诗歌的方式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存在的可能性意义进行了一次个人化的追问与探索,并完成了由存在主义到人道主义诗性哲学的嬗变,从而确立了一种不愿放弃终极的诗歌品质。
海德格尔把诗人看成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站在人和神之间的诗人,虽然看不到神,但能看到天空,诗歌是对天的仰望,在仰望中捕捉到了神的信息,概括地说来,由于诗是以个人化而非公众化的情感体验领悟着生存赋予人的痛苦、欢乐、收获、幻灭、光荣、耻辱等种种事实,由于诗的“非他人化”、“反推理性”、“拒绝真理过滤”,是一种真实可靠的吟咏,因而聆听到了神的声音,感悟到了神的喻示,呈现了本真的存在。康德认为人的隐藏的判断力是超越纯粹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后的审美和艺术经验,海德格尔的进一步总结认为就是诗。所以真正的“诗性”就是一种“神性”。
叶世斌的诗集《在途中》对生命、人格、尊严、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与存在主义哲学最先形成的是内在结构上的对称,这不是诗人选择的结果,而是精神上的默契。诗中的悬空、无根、沦陷、沉没、失踪、幻灭的意象密集地埋伏在稿纸上,反复引爆,开山凿石般地炸开前行的路。叶世斌“在途中”不只是为了抵达,而且是在途中不断寻找“路途”,在途中的自我批判、反省、救赎中一路跋涉,最终立足于人道主义的城垛上眺望家园和神的居所。
人之“在世”是因为“站出了自身”,“站出了自身”就是站出了动物性生存,于是就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选择,就有了意义和终极的要求,这是人的自由,也是人的灾难。人之“在世”的方式注定了人必须面对两种存在可能:一个是本真的存在,一个是非本真的存在。然而人在本真和非本真的夹缝中却被剥夺了选择权,人的悲剧就在于你根本就不能超越力量强大的非本真生存,比如公众意志、日常行为、传统方式、流行观念是根本不让你超越的,而且是集体认同的真理。所以“此在”的人把“自己”交给了别人,把自己交给了“日常”,自己不再是自己,日常的自己是假冒的自己,是名誉的自己,海德格尔称做“日常自己”,或“他人化”的自己,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买衣服逛商场并不是逛自己,而是逛别人能够接受的自己,说话做事的合理性是别人认为的合理性,而不是你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诗人为什么要眺望童年、湎怀丢失的时光与风景,因为那里保留着没有异化没有被分裂的本真,那里有着神性的光辉。
叶世斌的《在途中》与前两部诗集《门神》和《倾听与言说》有了很大的不同。高强度的情感爆发力和尖锐的感觉穿透力是叶世斌诗歌最显著的特质,而其诗歌的视点前后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前期的诗歌气质中流敞着尼采、叔本华的血脉,用焦虑、绝望的内心体验着荒诞和荒谬的存在如何将“自己”挤压、异化、分裂,是由内向外的透视和撕裂,是内心演绎的存在,更多是臆想、放大、虚拟的存在;而《在途中》的相当一部分诗中,虽继续坚持着早期既有的对生命、对存在的性质认定,而视点却转换成由外向内的递进,即由客体的事实引发内心的自省与审判,“由我而事物”到“由事物而我”,这种转变在诗歌形式层面上几乎很难看出来,但它在另一个意义上昭示了诗人和诗歌更逼近形而下的存在,更强化了内心的质感和体验的具象,通俗地说,是具体的生活在诗歌中下沉,而不是用诗歌发酵一种臆想的生活。这样阐释是要说明叶世斌的《在途中》与荷尔德林的《归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是诗歌的哲学,一个是哲学的诗歌。从阅读对诗的期待来说,人们愿意读到诗歌中的哲学,而不愿意读到哲学中的诗歌。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诗歌抒情的高贵性在于高端体验中翻译了不可言说的生存真相,唯有诗才能逼近本真的生命,这是诗人骄傲的根据所在。在全面技术化和物质化的时代,人被挤压到存在的边缘,人注解着物的存在,物是人的尺度,物本主义消解了人本主义,就像《鸽子一直传输和跟踪我》一样,物化了的手机屏上的“鸽子由来已久/一直传输跟踪我/悉知我的快乐,愤怒,恐惧/和鲜为人知的秘密”,“我不时地望着它,感到惶惶不可终日”,不只是传输和跟踪,还有隐形的警告和随时发生的出卖。在《我是一个被雷击的人》中,“我”已被电控制了全部的行为,电成了另一种生存血液,“电流,这个世界和我的血液/输入我的每个细胞,纠缠/和捆缚我。”叶世斌以诗阐释了“人被物控制和制造”的悖反与荒谬,在人们集体被物征服之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人实际上已成了“电源”的目的,人成了电源使用价值的一个目标,潜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科技意志一天天地在瓦解我们自身的意义,删除人的本真的天性,电源接通的时候,“现代物质温暖和照耀着我们/如同这个夜晚,被白炽灯/和取暖器瓦解,构建/生活对我们的改变。”“我们迎着光亮,成为/夜晚的一种温度”,那么我们的温度在哪里呢?叶世斌以诗歌隐喻和象征的叙事体验呈现了人的下沉和主体的失踪,不谋而合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人是有待被制造的人料”这一颠覆性的人的定义。人被逐渐纳入到科技体系内,科技的力量就重新塑造了人,人的自然性(本真性)遭遇了根本上的破坏,人异化成了物的零件。叶世斌有不少诗歌揭示了这种混淆和异化以及目的的被篡改,《花摊》一诗中,“这些争相购花的人/早已被花朵收购”,在不停追问与领悟中的诗人,极其准确地为当下的人进行了定位,这就是“客居”,当“自己”和“本真”消失的时候,人与“在世”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城市和宾馆大厅的一盆竹子》中我和这个城市以及一盆竹子都是这个世界的客居者,是租赁在这块有限土地上的客居者,这里不是对生存形态的一种探究,而是对生存事实的确认。没有家园而在途中,没有本真而被悬空,所以城市、我、竹子“盘根错节/被堂皇的钢铁和水泥笼罩/被客居的虚伪和倦怠伤害”。正如《我不知道所有的租金是否偿还》中所说的,“租赁的事物令人疑心/所有成果变得沉重而残忍”,当生命和生活的全部过程建立在一种租借程序中时,“客居的虚伪把我熄灭”就是不可避免的。
“异化”之后人的存在状态表现为“客居”和“租赁”,“客居”、“租赁”下的是本真生存的“虚悬”和“失踪”,《手执火把的人》无法照亮夜晚,只能照见黑暗,“手执火把的人/被自己举着”,却“无法执掌/自己。风在火焰上摇摆/给他火势,那就是他忽然/被吹熄,或被火卷走的时候”,手执火把的`姿势成为一种虚悬和危险,就像《坐在院子里的女人》,与椅子、桂花、阳光甚至院子毫不相干,人在失去本真后成为院子里的被抽象出来的符号,亦如高天《流云》,“天空回到它的本义/还有什么比流云更缺乏根据/这悲壮的一刻不停的流云呵/匆促的无可挽回的流云/不是一场风鞭子似的/跟在它的后面,而是隐蔽在/天空深处的虚无,那永恒的/虚无驱赶着它们!已来的/未来的都将带着我们的/泪光,赶向虚无”。《找不到落点的蜻蜓一直飘着》中,蜻蜓触碰的都是“不踏实的事物”,“三十个夏天/过去,池塘和垂柳都已/枯死。那只张着翅膀的/蜻蜓,找不到落点。”没有“落点”的“虚悬”是追求终极和还原本真全面失败后的人类的共同的隐喻。现代物质挤压下的“无根”性是人类的集体困境,病毒一样的四处漫延。存在主义哲学在尼采和叔本华那里是极其悲观的,叔本华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次自***的慢动作演示,叶世斌的诗歌在另一个层面上将“自***”与“他***”纠缠着解释和体验异化与分裂所造成的生存伤害,所以他的诗中反复出现“活埋”的意象。在一首《这条临时的即将的闪电》的诗中,“摇摆的槐花,宿命的槐花/一生完成一次下落一生都在/一刻不停一去不回地抵达”,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去不回的抵达,所有的美丽与喧哗都是瞬间的闪电,如同死亡不可替代一样。在叶世斌早期的诗中,他计较着精神和灵魂失踪后的“敌人”和“对手”,并表现出了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抗议,而《在途中》的存在体验虽然有着类似的哲学背景,却在诗的形态上已经表现为沧桑际遇后的从容和淡定,并且冷静地审视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与窒息,在《平静和亮得看不见的玻璃》、《这个夏天被堵得严严实实》等诗中已经表现出了诗人强大的承受力和直面的勇气。这一系列诗中,诗人的表达与言说不是为了算账,而是为了领悟。诗的境界明显得到了强力提升。诗歌之于哲学正在于体验和领悟,是体验领悟后的呈现,而不是实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性。应该说,《在途中》更逼近诗性的哲学,而不是定义的哲学。
人最难解决的就是孤独,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在罪过与信仰,绝望与激情,生存与死亡,教堂和墓地之间,人的最大的孤独在于精神的孤独,心灵的孤独,那就是“失踪”与“虚悬”后的无话可说与无处可说,即丧家之犬的事实。存在哲学之父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的孤独和绝望都有力量决定着你视线的方向,重要的是在路上你将何为。二十世纪神学家卡尔。巴尔特说“人类被拯救的时刻是这一时刻,只有被逼到悬崖上走投无路不得不跳下无底的深渊,这瞬间他才获得了拯救,上帝托住了他。”叶世斌《在途中》一直顽强地表现出拯救的愿望与意志,因为他知道一个诗人真正的精神***是在绝望中放弃自我拯救。上帝拯救的是那些一路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的朝圣者。
存在的失真造成了距离神圣越来越远,表现在《我们因为看不清自己而美丽》这首诗中是人与雾的关系,世界是一个迷惘无边的雾境,“历史和未来,所有的事物/被雾裹着。一部分文字/拂去雾,把我们带进/更深的雾里。我们的目光/被雾围困,目光敏锐而收缩”,雾里事实是不可翻译和言说的事实,是接近了最本真的事实,用诗来表达就是“美丽”的事实。日常的生存被公众理性、传统世俗、集体规则反复过滤和篡改,这使我们遗忘了自身的由来和出处,“因为什么,我把/绝世的真情/谋***?遗忘抽象着往昔/橡皮一样慢慢擦去/疼痛,罪恶和灾难”(《遗忘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能力》)遗忘的过程是失真的过程,也是自***的过程,诗人不能容忍底线失守,于是自省、自审、自救就成了叶世斌诗歌的重要方向。
“走近上帝的是/是哪一种鞋码?它怎样/错开车辆,蚁虫和自己”(《父亲和我正陷在途中》),面对这不可救药的生存事实,叶世斌以诗的方式表达着找回本真,重返家园的努力。这是一次蜕化变质后的出发,是一次诗性哲学的转向。叶世斌以宗教的情怀,以人道主义的立场,开始了他的灵魂救亡的诗歌之旅,用笃定、沉稳的视角反省人被异化的灾情,以一种强烈的忏悔与救赎的态度表示了自己被异化分裂的苦痛,以及必须承担的责任。“自我”本真的丧失,除了物质和世俗力量的摧残,人自身的妥协甚至是合作加快了灵魂异化与精神分裂的速度和效率,《在生命形态的完成》中石头被塑造和雕凿的过程,就是石头被异已化的过程,“我就是一条河豚,以毒性?和自虐为生,不可救药”(《自虐的河豚》),人在很多时候,是靠繁衍毒素为生的,而不是靠信仰和神圣活着的,比如以毒攻毒,以恶制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恨和敌意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精神质地,这使得人不仅自己远离了神圣,而且还制造了“在世”的焦虑与恐惧。物化的世界里,我们不仅对神是有罪的,对自己也是有罪的。叶世斌诗中以“故居”的意象表达了原初纯净的家园,表达了失落和丢失“故居”的愧悔,那不只是追忆,而是在追忆中的精神重返。“故居”保留着岁月的真相,“故居的石阶知道我的鞋码/不知道我出门后的走向”,出门后的人注定了像兔子一样穿行,焦虑、恐惧、紧张、分裂、异化不属于故居台阶上的“我们”,我们努力地与这个虚假的世界进行合作,同台表演,当我们被雕塑成形的时候,那就是本真之我的“活埋”。叶世斌当意识到客居在世的时候,便无法宽恕自己的合作和自我出卖,于是他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一些丧失把我们变成神/正如一些获得把我们变成鬼”,“我们获得很多,是因为失去更多”,在《这是木鱼》的声音中,诗人开始忏悔,“我的一生多少罪孽/如同我的心里多少泪泣/垂直的雷霆在我耳际沉默/我连自己的哭声都无法听见”,如同一只焦虑的兔子,“多少年,我面不改色/在心里流汗,在原地逃窜/偷取的自由到底多大面积/是否一片蓖叶就能覆盖我的安全”,(《穿行的兔子如同黄昏的一根白发》),诗人在忏悔与自审中决绝而坦诚,公开承认“我的命运人迹罕至”。在巨大的孤独和遥遥无期的途中,诗人内心压抑着一场揪心的泪水,如芭蕉上的雨,足以使整个夜晚泪流满面,而在归家的途中,不必倾诉与宣泄,重要的是内心修炼与皈依,修炼神性,皈依神圣,那样才会让内心安静详和。在第二辑《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中,诗人的宗教情结和人道主义理想旗帜鲜明,并成为《在途中》诗性哲学的终点。这一辑中对生命的关怀、对脆弱的悲悯、对死亡的宽容、对亲情的珍惜,都已经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形而下的情感,而上升为一种博大的人生态度和哲学立场,《千佛洞》、《济南的佛》、《这是木鱼》、《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是《在途中》真正能够打动人、震撼人的诗作,诗人的忏悔、悲悯、拯救、普渡众生的情感虔诚而洁净,毫无杂质,只有聆听了神的声音,才会有与神交流的可能,这不是权力,而是心力。“我跪拜而来,满含泪水/佛呵,我的心早已千刀万剐/我的一生罪孽无数。请将绝世的/磨难累赐于我以至万劫不复/但我的祈祷声声啼血:请你饶恕”(《济南的佛》),“香炷的火向下走,接近/人间。香炷的烟向上升/指向天堂。我的手抓住他的/体香,一次次被灼痛”,“必须有个地方让我低着头/长跪不起。这就是为什么/我随烟升起,在天外/把人世的真相撕破/一生跋山涉水,拯救救星/当我满含热泪,我知道/我救回了苦难和慈悲/我坐在天堂最后一级台阶上/瞑目悔悟,像在瞌睡”(《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至此诗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意义的最后的领悟与体验。在“救我”和“救世”的双重理想中抵达到了人道主义中心高地。
保罗蒂利希说,“人对宗教的追求并非出自天性,一开始出自于困境,追求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人生的无意义”,叶世斌的诗性哲学并不奔向宗教神学,而是弥漫着宗教情结,真正构成叶世斌诗性哲学基础的证据是,诗人从没有停止过意义追问和终极梦想。存在主义哲学是他的追问与思索的精神视点,更多的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真正契合叶世斌精神内核的是人道主义诗性哲学,悲悯、恻隐、忏悔、赎罪的精神指向直接抵达其诗歌的核心价值区域。即使诗歌呈现出的是“救世”的徒劳,但灵魂“自救”的愿望最起码在诗歌中表达或实现了,况且诗人一直还在途中,一生的努力和修炼足以使本真的家园越来越近。
我非常爱读书,从没出生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听妈妈讲,当我还是一个胎儿的.时候,妈妈就每天用手抚摩着肚子里的我,给我讲故事、朗诵古诗。每当妈妈讲故事的时候我都会兴奋地在她的肚子里扭动。到我出生后56天时妈妈就在我的童车上夹了一本《婴儿画报》。当时我目不睛地看了足足有十二分钟,妈妈不忍心累着我,赶紧把书移开了。从那时起我就和书交上了朋友。
到了两岁半的时候,我就能拿着《婴儿画报》给爸爸讲故事了,但是我并不认识字。等到五岁时我学会了拼音能自己读书了,书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每天中午一回到家里我就会拿起心爱的《365夜故事》津津有味地读起来,直到妈妈一遍又一遍地催我吃饭。我才很不情愿地放下了书。
我爱书,常利用午睡的时候偷偷躲在房间里看书。看到高兴的情节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读到伤心处有时还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有一次,我在读《猴国奇事》时,读到高兴处竟得意忘形地大笑起来。这下把正在睡午睡的父母全惊醒了。后果可想而知,肯定是书被没收,然后被强制着睡觉。从那以后我害怕再被发现,想笑时只好忍着,实在忍不住了只好钻到被窝里笑,笑得满床打滚,上次差点从床上滚了下来。
还有一次,我以上厕所为名,反锁在洗手间里看书,我给自己约定好了只看一小会儿,可是一读起来就入了迷,仿佛身临其境,忘记了周围的一切。那约定早被抛到了脑后。“宋昱漫——宋昱漫——你在厕所里都呆了一小时了。”门外传来妈妈的呼唤。此时我才恍然大悟,忙说:“妈妈我闹肚子了。”我连忙把书藏好跑了出来。只见妈妈端着茶给我拿来了“泻立停”。我想:是药三分毒,只好向妈妈坦白了。
正是因为我爱读书所以积累了很多课外知识,习作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还在全国优秀作文评比中获一等奖呢!
就象高尔基说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为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快乐,开阔了我的视野。
我爱读书!
我对同桌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相敬“如冰”。但有一件事让我对她改变了观念。
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我刚倒完垃圾正要往回走,忽然一阵怒吼声灌进了我的耳朵里,循声望去,只见我的\'同桌一手牵着一个哭得泪流满面的小男孩,一手怒指着一个大男孩厉声的喝问:你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能欺负一个比你小的小弟弟呢?还抢他的玩具,尊老爱幼你学到哪里去了!快给小弟弟道歉。”可是对方根本就不吃同桌这一套。疾言厉色的斥责对他好像没事一样,还一脸不屑,嘴上吹着口哨,摇头晃膀的可把人给气死了。“喂!还不认错,否则……”同桌气坏了,连威胁的话都说出来了。不良少年轻蔑一笑,干吗?我还没动手,你想动手呀!我是好男不和女斗,要是动上手,怕你受不了!说完就踢出一脚,只见同桌不慌不忙往旁边一躲,轻松的躲过了这一招,你可能不知道我这同桌不是一般弱女子,人家可是跆拳道高手,只见同桌伸手抬腿,还没看清什么动作呢,不良少年已经来了个大马趴。厉害呀!只见她微微一笑,右手一指那少年,道歉吧!就这几下,服了,不良少年不仅道了歉,还把小弟弟的玩具还了回来。路见不平,伸手援助。我的同桌还有古代女侠的风范呢!
从此以后,我对同桌的“粗鲁野蛮”颇为欣赏,一个女孩能如此有见义勇为的精神,真是让人敬佩!
我的爷爷是一个再普通不过了的`退伍军人,和其他老人一样,爷爷喜欢抽烟,喜欢唠叨,喜欢吹牛……
爷爷是个很会搞怪的老顽童。记得有一天,我正在聚精会神地看重播的巴西对德国队的足球赛。一会儿,爷爷卧室的门响了,爷爷午觉睡醒了,只见他手拿一个大茶杯,里面早就泡好了他最喜欢的茶。这倒和平常一样,可你再看他今天的穿着,那可要大开眼界啦!只见他脚穿一双大布鞋,下身穿着一条肥大的西裤,上身穿一件黑色的紧身牛仔背心,外面还套一件白衬衣。够怪了吧,别忙,你再看他背上还背着他那整天形影不离的小板凳,要紧不慢地从房里踱着方步来到客厅。看到他老人家这幅装束,我都差点笑背气了。
爷爷来到客厅,见我在看足球赛,于是连忙坐下来和我一起看。我最喜欢巴西队,爷爷却是德国队的粉丝。我说:“以巴西队的实力轻松拿下德国队,那还是绰绰有余的。”爷爷却说:“不一定吧,说不定这回德国队就赢了呢。”我对爷爷翻了一下白眼,小声嘀咕了一句:“就你个乌鸦嘴。”可是事情也就是怪,这一场大战,德国队果然大败巴西队!真是气死我了。我刚想把气撒在爷爷身上,谁知他老人家早就三十六计走为上——开溜了。他到楼下下象棋去了。
爷爷这个幽默的小老头,连自己受伤了,他还要幽他一默。
记得那一年冬天,下了一场大雪,爷爷一早就出去了。过了好久,奶奶接了一个电话,说是爷爷摔跤了。原来爷爷骑自行车出去,不知怎么的,车一倒,他老人家当然就掉下来了。这一摔可不轻,摔骨折了。把他送到医院,搞了好半天,拍片、打石膏、住院、牵引,奶奶一边忙着一边批评他。我想安慰安慰奶奶,也批评爷爷说:“您怎么不小心呢,这大雪天的?”爷爷笑着说:“不是我的问题,是我的老朋友害我。”“啊,谁会害您呢?”我一听吓了一跳,怎么有人害这样一个老人呢?爷爷哈哈一笑,说:“是我那辆老爷车,我骑的好好的,不知怎么的,它竟把气都漏啦。”奶奶原来还挺伤心,听他这样一说,也破涕为笑了。你说我这个爷爷搞笑不搞笑?
因为爷爷性格开朗,又幽默风趣,还是一个好玩的老顽童,所以他的身体特别好。街坊领居都喜欢他,我更是把他看做自己的骄傲。
记得五年级的下半学期,我开始学习长笛,妈妈对我说:“你既然决定学习吹长笛,就一定要坚持。”我爽快地说:“那是肯定的!”很快半年过去了,我的兴趣一点一点地减弱了,有一天,我拿起长笛,吹着吹着,我突然厌烦地不想再吹了,把长笛往沙发上一扔,心里想:烦死了,我不想学了,累得要死!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屁股碰到了长笛盒子,脑中突然浮现出我第一次学长笛的情景,想起当时我对妈妈的承诺—“坚持”。妈妈的话仿佛也在耳边响起“学一样东西容易,但能坚持才是难能可贵的。”想到这,我深吸了口气,重新拿起长笛,一边吹一边想:我一定要坚持下去,争取做到最好,这样才能对得起自己的承诺,才能让父母刮目相看。拿笛子的手酸了,就活动一下手臂再继续吹,嘴唇磨痛了,喝口水继续吹,经过刻苦练习,我的学习级别的上升,曲子也越来越难,我又想出办法,在书上逐条做标记,虽然这是一件很繁琐的事情,但是我还是不断地鼓励自己要坚持下去,因为只有耕耘才会有收获。
经过我一年多的练习,在一次园音组织的音乐会上,我的长笛演奏,获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我看到了大家对我表演的肯定。这不仅是让我感到了一种成就感,而且对我来说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无价之宝,因为我从学习长笛中,学会了坚持,培养了我的毅力,这让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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