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照顾我也有十五个年头了。十五年了,这个女人的变化看的着实让人感动,心痛。
许多个躲藏在尘埃下的梦,在彼岸逐渐汇聚成一场庞大盛宴。金色的篝火用燃烧来祭奠我们已经泯灭的童年。童年,无论怎么寻找,都只是存有女人打我的场面,不知是我这个人爱记恨还是次数太多已成家常便饭,只剩这些。女人的手段很厉害,常常让我疼痛不已。她曾对我说过:“打后心里其实很难受,但是控制不了自己。”知己都记忆深刻。有时还会发笑又有时是那样心酸。由此,女人留给我的印象是严厉的。
是长大了吧!也不常挨打了,或许是女人根本没有精力再管我的琐事。父亲住院了。我终于在周末可以去看看他了。我哭了,女人也哭了,她告诉我:“要坚强,好好学习……”女人的眼里充满了从未有过的疲惫和无助。我知道,女人终于被击垮了,那是曾经那么“坚强”的人。然而,我错了。
女人依然理事着家务,早、中、晚做饭提去给患病的父亲。为他捶背、按肩、洗脚、换药。女人的三点一线——单位、医院、家里的生活真的很累。半年了,她甚至没有一句怨言,把父亲照顾得很细心,当父亲再也没有竖起大拇指夸她的时候,她知道,只剩她一个了。
父亲的葬礼上。女人不会常哭,她只是偶尔发一下呆,那是在想她和父亲的那些事吧!她把葬礼准备的井然有序。那一刻,说真的,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佩服她,那种无以言表的感受。
这个女人真的很强!无论是工作上抑或是生活中,知道吗?我被她深深的感动了,我下决心,也要做一个像她一样坚强的人。于是我努力遗忘父亲去世带给我的伤痛。我们的生活终究步入了正轨,女人开始紧抓我的学习,于是我由60名直升26名。
我知道,从今以后,她要担任母亲这个角色也会承担起父亲这一差事,会很累吧!所以我想要说:妈!你感动了我,我会循着你的脚步带着梦想启航,并且要知道不是只有你一个。
孙俪今年二十九岁,她十年前出道,演了很多电视剧,长相美丽,容颜清秀,一出道就接到了玉观音,因此走红。之后,她的演艺道路一帆风顺,在很多著名的电视剧担任主要角色。刚开始,她出演的都是偶像剧,表演青涩,随着她不断学习,她的演技成熟起来。后来,她接演了一米阳光,幸福像花儿一样,血色浪漫,观众越来越喜欢她。我们不仅记住了她的美丽,也记住了她的性格,单纯直率,笑靥如花。
她和邓超因幸福像花儿一样结缘,相恋多年,在今年结婚。孙俪收获爱情的同时,也收获了事业。她因出演画皮,获得了最佳表演奖。我越来越喜欢孙俪,这个女人那么单纯,她的品质,是别的女明星无法比媲美的。
很早以前听过汤唯的名字,那时汤唯因李安的色戒一夜出名,后来却因为裸戏太多导致半年没有戏接。我并没有注意到她的摸样,她的气质。直到近些年,汤唯才出现在人们眼前,直到武侠,她才重新复出。她出席各种活动,每到一处,美丽无人可挡,她身上的真实让我们无法抵抗,内心感动。我好喜欢她在浮华娱乐圈保持一份属于自己的纯真,外表成熟的她内心纯真。不管是电影还是活动中,我爱这个女人的行为,这个女人的气质。
姚笛是如今不可多得的一个好演员,她名气不高,但每次工作都十分努力。让她名气走红的是红楼梦,她饰演王熙凤,初露头角,很多导演注意到她,似乎,姚笛一帆风顺,每次都能大红大紫,但镜头前的她永远保持一份不卑不亢的心态。不焦躁,用作品说话。拍三笑之才子佳人时,原定的女主角是范冰冰,后来改成她,但是这部戏让她走红。清秀脱俗的表现了一个不同的秋香。她身上的潜力被开发。后来,她主演了裸婚时代,演技被人们认可,成为了一个好演员。不仅欣赏的演技,还欣赏她的人生态度。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不求老天能赏赐给我一个漂亮的外貌,娇艳的花朵绚丽芬芳的时刻固然能招蜂引蝶,岁月风霜洗礼以后,总要有它的凋零衰老。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只要是芸芸众生中一个寻常的女子就好,如夕阳古道旁的一朵淡黄色的野菊花,当远游的人们行走到此驻足休憩,在风中的我散发一缕清香,又怎么不是一道别致的风景?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不纹眉,不纹眼线,不纹唇线,不扎耳朵眼,不隆胸,只求在天地间做一个平平淡淡的自我。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不会把爱情当作我生命的全部,我要把我的三分之一留给我的父母和朋友,三分之一留给我的爱人,另外的三分之一留给我自己。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要珍惜青春的每一寸光阴,尽情挥洒而不是肆意挥霍,女人二十五岁以后,青春就要开始泛黄边,我要在风韶年华中留一些精彩的片段给自己,在未来几十年当中做一个美好的回忆。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不会把自己塑造成女强人,但我也要有我的独立,我不会成为别人的附属品或者成为一个只供摆设的花瓶。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在心情烦闷时,我不会抽烟喝酒来麻醉我自己,我会绘画插花弹奏钢琴来倾诉我淡淡的忧愁。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选择的男人要有志气而不是帅气,要有恒心而不是花心,要踏踏实实而不是只说不干,要说话掷地有声而不是喋喋不休。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假如我***了,无论发生怎样的情况,我也要把孩子生下来,我怎么能忍心把一个幼小无辜的生命扼***在胎盘中?另外,我也怕疼……。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不一定要做一个贤妻良母,但是我知道在什么时候给老公缓解压力增添动力,我知道用什么样的事例来教育我的孩子“有可为,有可不为”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要有一点小资情调,圣诞节的晚上,你可以不送我鲜花,但是你要躲在家的壁橱里穿上圣诞老人的棉衣,给我一个意外的惊喜……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
每逢经过她那破旧的小摊,准会闻见一阵淡雅的混合果香味,她坐在摊的中央磕着瓜子,小日子过得极为安逸。
刚认识她是因为朋友,朋友当时就住在她水果摊的楼上,一次朋友带我去楼下玩时,正巧看见了她,她穿着一块斑驳得不成样的大红色围裙,围裙里面是一件深黑的老款羽绒服,她看起来臃肿极了,就像只大熊。朋友惺惺地瞟了她一眼,小声对我说:“嘿,看那个女人,可凶了!上次我就是不小心摔烂了她们家一个苹果,就把我骂了一通哩!”朋友拉着我的手,漫不经心地向她道:“‘毛雷锋’下午好啊。”
我被那个女人的名字逗笑了。只见毛雷锋望着朋友笑道:“你个丫头,没大没小!小心我揍你哩!”朋友没再理她,走了。
之后,和毛雷锋熟络。和朋友一样没大没小地叫着她“毛雷锋”,因为她并没有真正地“揍”过我们。每当叫她名字时,她也不生气。黑乎乎的脸舒展开来,冲我们微笑。一次,她家进了一台榨甘蔗的机器,我和朋友刚好在她水果店旁,她便招呼我们:“来来来,尝尝我家鲜榨的甘蔗汁,可甜了。”我俩犹豫地接过了甘蔗汁,问:“一杯多少钱?”“嘿!要什么钱啊,就请你们尝尝甜不甜嘞,哈哈!”她质朴的眼神中流露出的是温情,爽朗的笑声里荡漾的是一种热情,朴实的农家品格。
还有一次,为了盛放捉来的蚂蚁,我便偷偷潜入毛雷锋家的后杂院,偷拿了她家用过的一个水杯,将蚂蚁放了进去,那毛雷锋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在到了我的身后,大叫:“你个臭丫头,干嘛呢!”我一惊,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抢过杯子一瞧,嘴角一扬,无奈地笑道:“你这是要毒死我啊,算了,这次就放过你吧!”
“嗯?”我疑惑。
时隔多年,依旧记得她守着水果店,坐在果香里的场景。如今,她的小摊被拆了,不知她的去向。
如果还有机会,你再来我的回忆里开家小摊可好?
忘不了,忘不了。一身花袄,守着小摊。
你可以做全职太太,但,有时间一定要出去玩玩,要有角色的改变,要学会轻松的生活。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梁凤仪,在回答城市快报记者时说的。这种生活是每一位女人都想要的,但,能有几个放得下?我就是那其中的一个!瞻前顾后总是怕离开我,人家过不了!
其实,地球没谁都照转不误!
晚上在饭店,我看着书,外甥女无比羡慕的说:“哎呀,真是羡慕你啊!如果我再找男人的话,我也找一个会做饭的,看着你就眼馋!”
女儿接过姑爷递给她的炸烧饼,冲着她姨姐眨么眨么眼,她姨姐马上把脸扭一边说:“哎呦,放电啊,我本来就眼疼,你别灼我眼!”
按刚结婚的小夫妻来说,我女儿目前是够幸福的!昨天姑爷给女儿炸的鱼丸,就已经让我们羡慕不已了!我也拿牙签戳了一个鱼丸,粘了一下孜然,往嘴里一放说:“哎呀,咱也快粘粘小女人的幸福吧!”
今天姑爷又给老婆炸的烧饼,还是偏开炸的,里面夹的麻将,白糖和圆生菜,跟汉堡包赛的,哎呀,馋得我和她姨姐直流口水!
看着女儿美美的吃着,我说:“羡慕啊,幸福的小女人!”
外甥女馋的哈喇子差点流出来说:“唉!你们幸福也不至于非得在我们面前显呗吧?我受刺激啦!不行,我也得赶紧找一个会做饭的男人去!”
我故意吸溜一下口水,接茬儿说:“都找会做饭的男人,那男人也想找会做饭的女人咋办?谁家男人找了咱这样的女人,算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其实别管男人还是女人,都要知足。如果不知足,即使找到一个会做饭的人,而且做的还非常非常的可口,他也不会感到幸福。幸福是比出来的,多看看那些不幸福的人,再看看自己,找到一位会做饭的人,即使穷点,吃的是粗茶淡饭,活得也快乐。
幸福的小女人,你要知足哦,别到手的幸福,再自己毁坏掉。
我祝女儿永远幸福……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
眼前开门的女人,虽一头凌乱不堪的头发,不加修饰的面容,宽大的居家服上还沾着污渍,看起来普通到了极点,但她却一直是我心中最了不起的女人。
她,曾经是一个肤白貌美、行走于村子时尚前沿的女子。裙子尚未风行在乡村时,她就穿上了众多女孩儿羡慕的第一条裙子。染发风潮飘来时,她又成了这个素朴村庄里的一抹亮色。在庄稼地里,可以看见她劳作的样子;在进城的拖拉机上,亦可寻着她雀跃的身影。八、九十年代沉寂的乡村里,竟然跳跃着这样一个精灵般的女子,她张扬着青春的气息,行走在田埂村间。
她,曾经是一个个性洒脱、追求自由恋爱的女子。一双洁净无尘的白球鞋,一身无烟酒气的着装,一个工作于省城的男子,那双发白的球鞋,竟是她迷恋的缘由。为着这个,仅仅1900元的彩礼,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了爱情,成为了人妻。
她,一直是一个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女子。青春的激荡回归平静的日常,洗衣做饭耕地顾家,她都能做到有条不紊;家庭锁细各种苦楚,她也会默默忍受。为了我们姐弟的吃穿用度,她干过小卖部,放过流行的录像带,为了照顾读高中的我周末省却奔波的路程,吃上一口家里的饭菜,她进城开过小饭馆,卖过麻辣烫……生活将她带进柴米油盐,渐渐抹拭了她的青春浪漫,却锻造了一个刚毅的母亲。
二十一世纪风卷云涌。在这个时代的浪潮中,她是一个看不见身影的中年妇女,但在生活下她又格外显眼。随着小外孙的出生,为了减轻女儿的负担,她成了看护大军的一员。精致的烫发凌乱了,做护理的时间几乎被遗忘了,洗衣做饭,看护喂养,事事她都安置得妥妥当当。新生,满月,一岁,两岁,三岁……三年之间,一双手,两个家,上上下下,忙里忙外,一切井然有序。
她还是她,但又不是从前的她。岁月在她身上烙下了印痕,她不似往昔那样神采奕奕,面上有了倦容,身上也有了些毛病,但依旧用不甚宽阔的臂膀,给予子女最厚实的依靠!
半世间,一个普通的女人,从少女到母亲,演绎各种角色,穿梭于生活间,无怨无悔!
她,只是万千平凡母亲中的一人,却是带给我生命、为我奉献了一生的最了不起的女人!
大地,经过春雨的洗礼,变得格外精神。看过小草从肥沃的土壤里冒出头来;看过冰河的融化;看过燕子的舞姿的;唯独中意冒出嫩芽的大树。一点绿,染大地。春天的它是一个小婴儿。
一季之过,夏天。那绿家伙已经长成大树,浓密的绿头发。不再是嫩绿,而是深绿的大绿叶。树下,老人们有说有笑的谈心,而大树而为他们遮太阳。与烈日作斗争,却从未抱怨过。
秋,一片金黄,似好似坏。这既是绿叶结束生命的季节。绿色的大叶子变成金黄的叶子。稀稀拉拉地脱离大树母亲,慢慢地在空中翩翩起舞。不是英勇飒资,则是做最后的舞蹈葬送自己。不怨,不恨,只是默默把自己的身躯赠与大地为回报。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落叶是最无私的,它从来都是默不吭声,无私奉献。好比生活中的我们,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多少人像落叶一般感恩?有多少人像落叶一样无私奉献?
大树还在飘落金叶,站在旁边,我嗅到了落叶未邂逅的气息,那么清新,那么淡雅。拾起一片落叶,放在心手心,我感受到了落叶的无私精神在我手中徘徊。苍生,落叶虽渺小,但却是一本人生导师,教会奉献,教会感恩。愿金色的秋天是你最美的时光。
世界如此丰富多彩,我愿与落叶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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