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家养着一只小白狗。它的身躯很长,但很瘦。它的毛是雪白的,短短的,毛尖一顺儿朝一个方向,摸着很光滑。它的耳朵成三角形,向上翘起,一双黑豆般明亮的眼睛滴溜溜直转。小白狗全身雪白,因此,我给它起名为“小白”。
记得暑假,我回外婆家。第二天一大早,我和姐姐背起背篓、带上雨衣、食物到山上去找菌子。我们来到山上,很幸运地找到了十几朵菌子。我们坐下来开始吃食物。姐姐把背篓放在一旁。不一会儿,一个身穿黑衣,个子高大的男人,背着背篓从我们后面走了过来,他看见我们找到了这么多菌子,想偷几朵。他把手伸进背篓,只听见一声狗叫,我们转身一看,原来是小白。小白对着那个人汪!汪!汪地狂叫,竖起尾巴,伸长脖子,前脚向前蹦,后脚往后蹬,一副龇牙咧嘴的样子,看起来很凶猛。那个人看到小白这副样子,显得有些害怕,他猫着腰,一步步向后退,小白追上去直到把他赶出很远很远的地方才停住。我把小白搂在怀里,抚摸着它的脑袋,表示感谢。
还有一次,姨爹他们买了一座山,需要狗去看山,小白也去了。小白是待产而去的。到了山上,姨爹给小白搭了一个窝棚,小白就住在里面。不久,小白生下小狗了,一共是五只。一天傍晚,小白偷偷地跑回了外婆家,天快黑了,一片乌云压了过来,雷声震耳欲聋,电光闪烁,眼看就要下雨了,小白看到后,急得左转转、右转转,还哦、哦、哦地叫着。看得出来它是在担心山上的小狗们。小白转了几圈后很快跑出家门,飞速地奔向山去,不一回儿,它就跑到了山上,还好,小狗们都回到了窝里,没被雨淋。小白一直守护在小狗们的身边,用自己无私地母爱温暖着它的孩子。
小白天真、可爱、生气勃勃,我喜欢它。
去年夏天,姑姑给我买会了两只小兔子,雪白雪白的,好看极了。
我平时一放学就拿着新鲜的菜叶给它吃,它们被我为的可胖了,跑起来一溜烟就不见了,它的两只耳朵,有一张三瓣嘴,四条短粗的小腿,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像有人把一条长棉花揉成了一个小团,一双红红的眼睛像得了红眼病。
有一天下午,我发现有一只小兔子的肚子鼓鼓的,我连忙抱着她去问很了解兔子的奶奶,奶奶笑着告诉我,说是它怀上了小兔子,我高兴极了,我想,我们家又要多出几只小兔子了!我在它身上用红墨水做了个记号,这样我一回家就可以认出它了,还有,我照顾她比照顾其他兔子认真多了,没几天,它就生下了两只小兔子。
小兔子一天天长大了,我给他们起了个名字,分别叫平平、安安,代表着它们可以平安,健康,没想到这个名字真管用,在它们长大的过程中没有受到疾病的袭击,而其他的小兔子也都健康的成长着。
但是好景不长,妈妈为了不让小兔子影响我的学习,就咬紧牙关,把小兔子送到了我的小姨家,从此,我们家就没养过什么小动物,兔子虽然走了,但我和它们一起嬉戏游戏的那一段美好时光,我永远都忘不了。
我们语文老师今天让我们写一篇关于小动物的篇。一提小动物我就兴奋不已,写什么呢?我最喜欢小狗了,就它吧!和我们家对门的奶奶家就养了两只小狗,一只叫“点儿点儿”,一只叫“淘气”,“点儿点儿”一身赘肉,但尾巴又细又长,“淘气”你喂它吃东西时,会抬起前爪来表示“谢谢”,很好玩呢!它们两个还会自己过马路,它们可是自己学会的,多神奇啊!我爱它们,你们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我奶奶家养了一只棕色毛的小狗,叫做豆豆。豆豆长了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耳朵耷拉在像网球大小的头上。
有一次,我正在吃西瓜,豆豆闻见了,便跑过来,总往我身上跳,我知道它饿了,便掰了一块给它,豆豆马上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看它狼吞虎咽得样子,我忍不住笑了。
我和奶奶经常去门口打扑克,豆豆都爱跟过来,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跟别的狗打架,豆豆还没到我奶奶家的时候,曾和别的狗打架,把一条腿弄伤了,到现在才好。可是好了以后,他又去打架了,豆豆可真调皮啊!
有一次我做了一个手工,做完后放在了桌子上就出去玩了,把豆豆关在家里。可回来一看,我的手工已经被豆豆弄坏了,我生气了,大呵一声:“豆豆!”豆豆马上跑过来。“你怎么把我的手工弄坏了?”豆豆像个做错事的小孩,低着头。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就没有再责怪他,让人出去玩了。
豆豆很有礼貌。我爷爷经常上山干活,每到爷爷回来,豆豆就会“汪汪”叫几声,爷爷一进门,豆豆就会站起来,抓住爷爷的裤脚。客人来和去,豆豆都会叫几声表示欢迎和欢送。
我喜欢这只小狗——豆豆。
两年前,在我家的花园里,我养了一只黑灰色的小狗,由于它非常好动可爱,我给它取名叫欢欢。它有着黑珍珠一样水汪汪的大眼睛、耷拉着两只毛茸茸的大耳朵,黑黑的小鼻子到处嗅来嗅去,尾巴永远不停地晃动着,像一只上足了发条的玩具小狗。
有一回,我在院子里踢足球,它跟在我的身后跑来跑去,汪汪汪地叫着,好像它也会踢似的。我故意不让它抢到球,可是它抢的更欢了。一不小心,足球被它抢了过去,它用头顶着跑出去好远才停下,我追不上它,它回过头歪着脑袋看着我,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在说:“哈哈,来追我呀!”看着它可笑的样子,我气坏了,趁它不注意把足球抢了回来,并且踢了它一脚。这下,它可能生气了,也不追我了,慢悠悠地走到墙边卧了下来,把头枕在两只前腿上,静静地盯着我,好像很委屈的样子,刚才的神气模样一扫而光。我顿时为自己的粗暴举止后悔不已,连忙走到它身边,蹲下来抚摸着它的头表示安慰。好一会儿,它才又活泼起来,跟我继续玩了起来。
还有一回,家里来了一位陌生客人,欢欢叼住客人的裤脚死活不松口,客人拖着它走了好远,看着它调皮笨拙的样子,大家笑得掉出了眼泪,直到我过去掰开它的嘴它才松了口。
后来我们搬了家,不得已将它送人了。直到现在,我还是很怀念和它在一起玩耍的那些日子,也会经常想起它那调皮、可爱的模样。
我爱我的小狗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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