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剧是河南人引以为豪的,它是在河南梆子的基础上,不断地进行传承、改革和创新发展起来的`。建国后因河南简称“豫”,所以称“豫剧”。主要在黄河、淮河一带流行。大部分省都有专业豫剧团的分布。是我国最大的地方剧种。
但是,豫剧的起源是什么呢?这已经很难考证。一说明末秦腔与蒲州梆子传入河南后,与当地民歌,小调相结合而成。一说是由北曲弦索调直接发展而成。
据班社中的老艺人传说,过去的演员大多出于清朝乾隆年间的蒋门和徐门两家的科班,而开封的“老三班”、“义成班”、“公议班”和“公兴班”,传说都已经经历了明、清两个朝代。
“当当当!当当当!”读着读着,我仿佛听到了豫剧乐队武场的伴奏声音,是那么铿锵有力。豫剧乐队武场的主要器乐有板鼓、堂鼓、大锣、手擦、小锣和梆子等等。加上其它附属板式唱腔中的各种锣鼓点,总共不下百种。
豫剧是河南的代表,是河南的特别之处,我身在河南,为河南的豫剧而感到深深自豪!
我受爸爸的影响,很喜欢我们家乡的豫剧。
豫剧是发源于中国河南省的一个戏曲剧种,是中国的五大剧种之一,居于中国的各地域戏曲之首。在我小的时候,爸爸买回家很多豫剧的磁带,隔三岔五的都会在家里用老师的录音机外放给我们听。久而久之,我就也和爸爸一样,喜欢上了豫剧。
我觉得豫剧很有特点,它以唱腔铿锵大气、抑扬有度、韵味醇美、生动活泼、善于表达人物内心的感情著称,具有高度的艺术性,在全国各地都广受欢迎。
我现在也能和电视上梨园春里的小表演者一样,唱上一段关于花木兰作为女子从军的选段,我十分喜欢这些体现着中原文化艺术魅力的豫剧。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狼王梦》,这本书里很多地方让我深受启发,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紫岚。
让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是:紫岚有个夫君叫黑桑,他在一个峡谷被一只野猪撞死了。紫岚生了四个小狼崽,它们的名字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其中黑仔和蓝魂儿都有当狼王的形象,紫岚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黑仔和蓝魂儿的身上,确轻视了双毛,可是黑仔和蓝魂儿都负众望都去世了。
当紫岚训练双毛的时候发现双毛没有胆量很胆小,根本没有当狼王的勇气。那是因为紫岚之前只重视黑仔和蓝魂儿,轻视了双毛才会落得这个下场,媚媚是个母狼也不能继承狼王,它们四个狼崽都不能完成紫岚给它们的使命,紫岚很失望。
有一天紫岚跟一只雄鹰同归于尽了。在死之前又生了四个狼崽,紫岚这四只狼崽可能实现当狼王的梦想。紫岚这个永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它在我们的身边无声地陪伴着我们,将各种知识、理念,以幽默有趣的方式教给我们。与《七彩语文》为友,可以远离生活的喧嚣浮躁,可以从中汲取滋补文明的养分,从而变得谦虚、勤勉。与《七彩语文》为友,可以陶冶性情,可以丰富情感世界,可以在字里行间体会到美,体会到昂然,体会到那份久违的感动。与《七彩语文》为友,可以鉴历史的变迁,可以看文明的兴衰,可以在时光的长河中静静追逐着伟人的足迹,见证他们非凡的人生。
勃朗特三姐妹如天马行空般瑰丽的想象力;叶圣陶全家一生致力于编辑;冰心奶奶多次的《寄小读者》体现出她不老的童心······还还有杨红樱阿姨的小说,郑渊洁叔叔的'童话······《七彩语文》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多么广阔的天地啊!我们会在《七彩语文》的引导下,去追寻我们的根。我们会永远记住,我们来自何方,我们的心在何方。
我们亦会永远记住,是一期期叫做《七彩语文》的杂志,带领我们遨游于书海之中,体会华夏文明的源远流长,让我们记住,我们永远是龙的传人。
亲情的滋润,老师的教导,美丽的友情,伴随着我们成长,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多姿多彩了,成长的步伐更加坚定有力了。友情就是我成长的踏脚石。
友情是黑夜中引路的灯光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你徘徊在善与恶,对与错的边缘,不知道如何选择时,你的前方是否出现了明亮的灯光?这是你的朋友真挚的帮助。在我内心世界的记忆珍珠中,有那么一颗珍珠总是那么光彩耀眼。
那一次英语,我好几道题都不会做。我不经意的望望同桌,一个想法涌现在心中:去问问他吧。我碰了他一下,他的目光投在了我的身上,我红着脸小声得:“借我抄一下。”他的表情我已经记不清了,只依稀记得他说:“作弊是不行的,靠自己的真才实学才是光荣的。”这就是友情,当你沉进万丈深渊时,友情便是一只强大的手,把你从深渊里拉出来。
友情是失意时高大的支柱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你躲在角落里独自伤心哭泣时,是谁在一旁支持你,安慰你?是你的.朋友。当我失意时,友情就是我的支柱。
考试可能是每个学生所不喜欢的,当然我以前不太喜欢考试,但是自从那件事以后,我开始喜欢考试。我也发生过令我一击即沉的事,请你听我娓娓道来。
数学向来是我的薄弱课程,每次考试虽说不会不及格,但也不是很好。有一次,由于我考试前没有好好复习,竟考了七十多分,看着那鲜红的分数,我的眼泪忍不住从眼眶里流出来。下课了,我的脸上挂满了晶莹的泪珠。坐在我旁边的是我的朋友。她安慰我,鼓励我,使我坚强的走下去……
友情是我的踏脚石;是我在黑夜里的灯光;是我在失意时高大的支柱;是我孤独寂寞时最佳的倾诉者;是我在求知道路上的良师益友。友情伴你我成长,你我的成长离不开你啊!
前奏——兴奋的心
我并非从小喜欢音乐,而是再一次路过一间商场时,偶然听到这一首歌:《习惯了寂寞》。很快,我沉迷在音乐中,那是我喜欢的曲调。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到“酷狗”寻找着这一首歌。我细细地听着,仿佛来到了音乐世界中。这是我第一次对音乐有了极大的兴趣,这首歌也是我第一次会唱的歌。
高潮——失望的.心
爸爸妈妈渐渐发现了我喜欢音乐,便买了一个麦克风给我,我对音乐有了更大的兴趣,每逢星期六和星期日,我都要拿起心爱的宝贝——麦克风,唱着我自己喜欢的音乐——《习惯了寂寞》,于是,音乐变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可是,世事偏不如人心。不知道为什么,随着岁数的增长,我对音乐逐渐失去了兴趣,便从此落下了它,奔向学习的方向。我和音乐逐渐远离了,本来亲密的关系也都一扫而光了,想再拿起它,却总是感到无聊。
结尾——痛惜的心
转眼间,我已经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却总是感到失去了一个无法挽回的东西,也许,那样东西,就是音乐,我似乎已经跟它绝交了,已经渐渐忘记了它……
“一天天重复着,一天一天忙碌着……”一首歌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感到十分熟悉,却又想不起来。听着听着,突然,我感到脑袋一轰,心中一震,没错,这首歌就是《习惯了寂寞》。
我有点痛惜,浑身突然发都起来,我的朋友——音乐似乎在招呼我。我轻声地唱起来,明明是值得高兴的,老朋友在一相聚。可是,我却觉得好痛苦,好悲伤,这种感觉是我第一次感觉到的,第一次这么痛苦。
我似乎回到了音乐世界,小时候向往的地方,在这首歌里感受到了,回味到了……一首生命之歌结束了,叫做《习惯了寂寞》。
却也舍不得你的背影。
我希望,
我是那灯塔,
伫立在风浪,
守护你。
我是那云彩,
等候在天边,
倚靠你。
我是悠悠催眠曲,
给予你美梦。
我是黎明的钟声,
敲响你的梦。
如果可以,
让我们穿梭星海之间,
在湛蓝天幕里,
成为追光者。
我不怕有多黑,
只让我静静地
陪伴你。
我已经把你刻在我灵魂之上,
几生几世终将伴随我,
那叫缘。
因为它已在美好的'前世结下因果。
因为世上只有爱与灵魂才能永生。
我需要你,
弥陀也有慈悲的泪水,
何况我依然脆弱。
我需要你,
我要你抚慰我,
要你与我携手同行。
直到永生。
你相信永生吗?
你相信轮回吗?
冥冥之中,
我们还会相见,
对吗?
我不要一生一世,
我要永远的轮回。
如果可以,
请陪伴我。
午饭后,爸爸急着要走。是啊,不然就错过火车了,别给耽搁了。妈妈把爸爸送到火车站自己也去上班了就留下我独守空房。虽说是盛夏,可我的心已经凉透了。家里面有一丝的`响动,静得可怕,偶尔有一阵风扫进屋子,扫的我瑟瑟发抖,同时也吹灭了那最后一丝的希望。“风啊,你不是会唱歌吗?你会为我唱一首歌吗?”“哦,对了,她不会,因为我从没有聆听过她的歌声”“那,窗台上的仙人掌你会和我分担寂寞的痛苦吗?”“不对,不会因为他不了解我”“一面面墙啊!你会用你的纯白色染干净缠的我快喘不过起来的苦恼黑带吗?”“不会的,因为我们很少交流。”“钢笔、本子你会为我写出安慰我的诗吗?”“不会,因为他们不懂我“望着空荡荡的房子,我的心也空荡荡的。
什么时候能和父母坐在一起谈心呢?哎,什么时候有人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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