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暮色悄然降临的时候,不远处袅袅升起一缕炊烟,安然地与天空相吻。从那一刻开始,人们已结束了一天的劳作,开始了与家人齐聚的闲适。
这已是我的记忆。离开家乡很长时间了,我已渐渐忘记他们熟悉的音容笑貌,忘记了炊烟的模样和香气。
一天正奋笔疾书,心里莫名地想起很久没给外公外婆打电话了,特别想他们。我竟情不自禁地拨通了那个熟悉而陌生的号码。电话那边传来外公惊喜的声音,他关切地问我最近的生活情况。声音有点嘈杂,我可以想像这时人们都已在回家的路上,我仿佛可以看到有点模糊的炊烟升起,想起了与好友在屋前玩“跳房子”这一游戏的光景。“都很好。”我只能简短地说一句,因为此时已经泪流满面了。
我决定回家乡看看我的外公外婆以及那久违的炊烟。
车开得很快,我没来得及回想家乡的景象便在车站下车了。顿时我有一种惶恐的感觉。还好,扛着锄头的老伯伯向我咧开嘴笑,白白的牙齿闪现了一种健康的美,心情便舒坦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左顾右盼,寻找记忆深处的炊烟。但它仿佛被哈利波特施了隐身术般,不见踪影。走得很久很慢,明明很短的路,却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我有些失望,觉得自己与家乡与炊烟已失去了往日的默契。
天色很快便暗了下来。我便快步向家走去。忽然,整个人打了一个颤,便定在了那儿。眼前,是一缕淡淡的炊烟,带着点儿谷黄色,以一种淡定的姿态,悠然向上升起。有微风吹拂过,一种真切的味道充斥着鼻腔,我感到一股厚实的温暖,是家乡的味道。
这一刻开始,我的心与家乡紧紧地贴合在一切,我知道,它一直都在。
我张开手臂,向家跑去。而那炊烟,像一朵不知名的花,淡淡地绽放,风一吹,甜蜜的花粉散溢在心田。
从那一刻开始,我知道,心中的家乡会永远存在,像炊烟一般的真实,充满心中的每一个角落,走过生命的每一步旅程。
将一只只油腻的碗碟,浸没在浮满泡沫的盆里,取一块厚纱布将其仔细地擦抹,待清凉的水流,拂过碗体,原来黏糊糊的手感即刻便被滑爽洁净所替代,挂着透明水珠的青花瓷碗,在旁边米黄的大理石桌面上摞得整齐,仿佛一件件珍贵的艺术品。
寒假里洗碗的活我全包了。
以前,别说洗碗了,吃饭时专门坐在桌子前,不拿筷子不端菜,吃完饭,拿腿就走。对于堆在厨房里的碗碟更是视而不见。一次在舅舅家聚餐,吃饭之后的问题便是谁洗碗。为了给妹妹做个表率,我就以黄继光堵枪眼的架势,把舅妈那还没有说出口的俩字堵了回去。
我洗!
快速的把桌子上的大大小小的餐具挪进了厨房,准备挽起袖子大干一场。可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那被我挪得过高的山堆,轰然便倒,顿时红白相间的瓷片在大理石地砖上跳起了叮叮当当的舞,老妈闻声赶来,右手掐腰,左手扶额,一副“你是猪吗?”的表情。
后来,为了让自己爱劳动的美好情怀发扬光大,每天傍晚,一边洗碗一边与家人聊天,说说笑笑。有时候没有什么话题,家里安安静静的,这时我就手握住刚洗完的筷子,一副陶醉的表情唱:“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一只手还在台面上翻飞着。曲毕,做出恍然醒悟状:“这不是写的我吗?鼓掌!”这时妈妈会送我一个逆天的白眼并两个字:脸呢?家里充满了欢乐。
抬头看看窗外,或许,每盏灯下都有相同的故事。在橙红色的灯光下,每只碗上都流动着橙红色的光晕。心中涌起一丝温馨和满足。望着灶台上的青色瓷碗,成就感油然而生。更重要的是,随着油污的清除,觉得心中也有一股清亮的水流,冲刷尘埃,带走世俗,带来洁净,我的心因此变得美好和清亮。
有人以做家务为苦烦,我却独以之为乐。我乐在亲自动手,打理生活,装扮生活,我何尝又不是在亲自装扮自己呢?
1。 叙述的人称
英语的记叙文一般是以第一或第三人称的角度来叙述的。用第一称表示的是由叙述者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经历。它的优点在于能把故事的情节通过“我”来传达给读者,使人到真实可信,如身临其境。如:
The other day, I was driving along the street。 Suddenly, a car lost its control and ran directly towards me fast。 I was so frightened that I quickly turned to the left side。 But it was too late。 The car hit my bike and I fell off it。
用第三人称叙述,优点在于叙述者不受“我”活动范围以内的人和事物的限制,而是通过作者与读者之外的第三者,直接把故事中的情节展现在读者面前,文章的客观性很强。如:
Little Tom was going to school with an umbrella, for it was raining hard。 On the way, he saw an old woman walking in the rain with nothing to cover。 Tom went up to the old woman and wanted to share the umbrella with her, but he was too short。 What could he do? Then he had a good idea。
2。 动词的时态
在记叙文中,记和叙都离不开动词。所以动词出现率最高,且富于变化。记叙文中用得最多的是动词的过去的\',这是英语记叙文区别于汉语记叙文的关键之处。英语写作的优美之处就在于这些动词时态的变化,正是这一点才使得所记、所叙有鲜活的动态感、鲜明的层次感和立体感。
3。 叙述的顺序
记叙一件事要有一定的顺序。无论是顺叙、倒叙、插叙还是补叙,都要让读者能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顺叙最容易操作,较容易给读者提供有关事情的空间和时间线索。但这种方法也容易使文章显得平铺直叙,读起来平淡乏味。倒叙、插叙、补叙等叙述方法能有效地提高文章的结构效果,让所叙之事跌宕起伏,使读者在阅读时思维产生较大的跳跃,从而为文章所吸引,深入其中。但这些方法如果使用不当,则容易弄巧成拙,使文章结构散乱,头绪不清,让读者不知所云。
4。 叙述的过渡
过渡在上下文中起着承上启下、融会贯通的作用。过渡往往用在地点转移或时间、事件转换以及由概括说明到具体叙述时。如:
In my summer holidays, I did a lot of things。 Apart form doing my homework, reading an English novel, watching TV and doing some housework, I went on a trip to Qingdao。 It is really a beautiful city。 There are many places of interest to see。 But what impressed me most was the sunrise。
The next morning I got up early。 I was very happy because it was a fine day。 By the time I got to the beach, the clouds on the horizon were turning red。 In a little while, a small part of the sun was gradually appearing。 The sun was very red, not shining。 It rose slowly。 At last it broke through the red clouds and jumped above the sea, just like a deep-red ball。 At the same time the clouds and the sea water became red and bright。
What a moving and unforgettable scene!
5。 叙述与对话
引用故事情节中主要人物的对话是记叙文提高表现力的一种好方法。适当地用直接引语代替间接的主观叙述,可以客观生动地反映人物的性格、品质和心理状态,使记叙生动、有趣,使文章内容更加充实、具体。试比较下面两段的叙述效果:
I was in the kitchen, and I was cooking something。 Suddenly I heard a loud noise from the front。 I thought maybe someone was knocking the door。 I asked who it was but I heard no reply。 After a while I saw my cat running across the parlor。 I realized it was the cat。 I felt released。
这本来应是一段故事性很强的文字,但经作者这么一写,就不那么吸引人了。原因是文中用的都是叙述模式,没有人物语言,把“悬念”给冲淡了。可作如下调整:
I was in the kitchen cooking something。 "Crash!" a loud noise came from the front。 Thinking someone was knocking at the door, I asked, "Who?" No reply。 After a while, I saw my cat running across the parlor。 "It's you。" I said, quite released。
今年暑假,我回了一次老家,才发现,那里的色彩,比布满钢筋丛林城市里的更绚丽,更鲜明......
那抹纯洁的蓝
都说城市里的天空是灰暗迷蒙的,雪白的云朵早已被工厂里的黑烟熏得不见了踪影,就连夜晚,天空也是灰蒙蒙的,颗颗繁星躲在了黑灰色大幕的后面。在乡村,我才到了什么叫蓝。晴朗万里时,天空是一片纯粹的蓝,漂浮着几朵棉花似的白云。晴空的那种蓝,是淡淡的,是明朗的,是纯洁的。当夜幕降临,天空是一片深邃的蓝,一颗颗星星清晰可见,织女星纯洁高雅,就像镶嵌在深蓝天鹅绒上的钻石,熠熠发光。夜幕的那种蓝,是浓烈的,是深邃的,是纯洁的.。
那抹清新的绿
在乡村,最常见的莫过于绿幽幽的植物了,漫山遍野只有一种颜色---绿。不过这种绿是有层次的,有嫩绿,有墨绿,有黄绿,有翠绿,有鲜绿,有碧绿......各种颜色的绿,像一朵朵绚丽的花,绽放在山野丛林间,释放着自己独特的清新。城市里的绿色,是不太常见的,就算见到了,往往也是覆盖着一层灰,是那种灰绿,少了一份清新,倒平添了一份阴郁。
那抹温暖的黄
都说阳光是金色的,其实不然,我觉得倒是黄色的,而且是那种昏黄。穿透嫩绿的树叶,洒在红色的泥土上,给人以温暖的感觉,是那种从心底深处透出来的暖。昏黄的阳光照在脸上,那种温暖,是一种幸福。在城市里,阳光赤裸裸地照在脸上,那种就不是暖了,而是热,像被烘烤这一般。
或许,有些颜色,在乡村,才会变得真正的绚丽吧。
人们常说,有梦想才能有作为,有行动才能有成功。文学大师林语堂曾经说过:“梦无论怎样模糊,总潜伏在我们的心底,使我们的心境永远得不到宁静,直到这些梦想成为现实。”但想要使“这些梦想变为现实”,行动才是唯一的手段的保证。
我看到过许多名人的故事,他们小时侯都有自己的目标,我也知道,他们把目标分成一小段一小段来实现,最终,达到了梦想的高峰。但是,我始终没有找到梦想,直到今天,我读了《面对自己——有梦想才能有作为》这篇文章中的一个故事后,我才找到了自己的梦想。
一条小毛虫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慢慢爬行着。它在路上遇到一只蝗虫,蝗虫问它:“你要到哪里去?”毛毛虫边爬边回答:“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在大山顶上看见了整个山谷。我喜欢梦中看到的情景,我要把它变为现实。”蝗虫很惊讶地说:“你烧糊涂了?还是脑子进水了?你怎么可能达到那个地方。你只是一条小毛虫耶!对你来说,一块石头就是高山,一个水坑就是无法逾越的障碍。”但小毛虫已经爬远了,根本没有理会蝗虫的话,继续前进。后来,蜘蛛、鼹鼠、青蛙和花朵都以同样的口吻劝小毛虫放弃这个打算。但小毛虫始终坚持向前爬行……终于,小毛虫精疲力尽,用最后的力气建成一个可以休息的小窝——蛹,就“死”了,动物们都来瞻仰这它,等到它们第二次来的时候,小毛虫贝壳状的蛹开始破裂,一只美丽的\'蝴蝶出现了!随着轻风吹拂,美丽的蝴蝶翩翩飞到了大山顶上……
这个美丽的传说,告诉我们一个人生哲理:人活在世界上,不能没有梦想;为了自己的梦想,要付出艰辛和努力。我找到了梦想——成为一名记者。我要努力,争取做最好的自己!
一直试图去认认真真地看一次夕阳,可总是半途而废。
尽管乐于在六楼的阳台上痴痴遥望西方橘色的天幕,我却从未真正目睹过那一如梦的壮烈,无声的颓败。它总是被打断,留给记忆些许破碎的镜头,供我臆想。
我的夕阳只属于城市角落的黄昏。
偌大的石头森林中,繁忙的身影充斥着每一个角落,却总会有人停下脚步抬头凝望一块房地产广告牌――只因那一片宁静祥和的夕阳、白鹭、别墅、湖泊。驻足者的心头在编织一个闲云野鹤生活的梦吗?我是城市里的追梦者,却常常只能提一下沉甸甸的书包,在脑中冒出《飘》中郝思嘉的一句话:“这不是我今天想的,我明天再想它。”可是明天还有多少天?
别墅是城市人梦中的奢侈,夕阳生活不是。
幸福的人不一定在看夕阳,但看夕阳的一定会幸福。因为夕阳昭示着自然对生命真谛的诠释,把它用温柔的光线演绎到极美的境界,再洒向落日下的你我心头,照亮一片天地。
即使是黄昏的最后一缕残阳,也要发出奇灿无比的霞光,照亮天,照亮无数片云。
没有看过夕阳下的青山和那一点点被黛色边缘吞噬的残阳,却看过夕阳下的高楼和那缓缓被座座方方正正的钢筋混凝土身躯掩映不见的落日。尽管青山绵延、高楼耸立,青山温情、高楼冷漠,但夕阳依然执着地抛洒最后的光芒,再无怨地在一双眼睛中失去色彩和影像。六楼的我,也只能揉揉眼睛,在回屋前再望一眼泛紫的天空和楼房无比清晰的轮廓。
弥留之际献上最辉煌的舞蹈,以古老而确凿的姿势被定格在完美的瞬间。于是,灿烂在人们心中铸成了夕阳的永恒。
相信生命是有轮回的,就像永无休止的日升日落一样。不是唯心主义的我对生命的这种看法仅为缓和对死亡的恐惧,为自己多留一点借口与希望。花开花谢,日升日落,云卷云舒,看了太多这样的词,我对于轮回的理解也仅限于那首耳熟能详的歌里所唱:太阳下山明朝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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