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暴力的女孩,我喜欢打架,因为我有一个野蛮的性格,所以当我同桌的人一定要经的起打,我就成了我们学校著名的假小子。
可是不知为什麽,老师在六年极时给我安排的同做是在我们学校出了名的假女子,我们冤家路窄,坐到了一起。那时他可是太伪娘了,手翘兰花指,上台演讲,腰东扭一下西扭一下。再身上喷香水,连女生都受不了,我这位仁兄一天喷好几升香水。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火山喷发也是有时间的关系。那天放学我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可是他还是向个女生一样从讲台上走猫步下来,还问我怎麽样,我爆发了,要不是在上课我早就想暴K他一顿了。
“叮,叮,叮。”终于放学了我以在他“和风西语”中忍了一下午。于是——爆发吧,我的小宇宙。今天我慢慢腾腾的收拾好书包,按他的说法就是生命在于慢和整洁,整东西越慢越好。趁老师走了,教室就剩我俩,我一下把他恩到桌子上凶神恶煞的看着他,没想到他却给我哭了,两滴晶莹的眼泪从漂亮的脸蛋上流了下来。他本来就长的很好看,象14世纪的贵族,拥有吸血鬼一样苍白的皮肤,红红的嘴唇,如果是女生一定是个绝代佳人,弄不好第3次世界大战就是因为他而爆发的。
而我却没时间去看这些,我的目的就是教训他。我问道:“知不知道我为什麽想打你。”他哽咽的说:“不知道。”我问他想不想知道他忙点头。我低吼的.对他说:“想知道就别哭。”这时我发现他很适合去演琼瑶剧,说不哭就不哭。于是我对他约法三章。1:不准喷香水。2:不准像女生那样哭。3:不准动不动就翘兰花指。4:不准动不动就像大妈似的嚼舌头,磨磨唧唧说一些有的没的。6......
于是在我的暴力领导下他已经像我希望的那样变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现在也是我的好友。不过有的时后他还是像女生那样喷香水,像女生那样哭,不动就像大妈似的嚼舌头,磨磨唧唧说一些有的没的。不过这比已前好多了。这还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这就是我的同桌————王安逸
每当我跟妈妈出去玩,碰到熟人,他们总是夸我生得好看。我长得好看?哼!其实我还不是集合了爸爸妈妈的缺点:小眼睛,眯成一条缝;淡眉毛,显不出一点个性,再说我的鼻子毫无特征可言,倒是嘴唇旁边多了一颗醒目的黑痣。别人都说女孩子的皮肤总是比男孩子细腻点,白嫩点,可我却恰恰相反,又黑又粗,这也许是我的性格比较接近于男孩吧!这就是我――汤黎丽。
唉!姓“汤”的可真难听。爸爸做老汤,我做老汤的后代小汤。班里同学常给我取外号,什么“肉汤”之类的。我真是气极了,真想用手向他们头上挥一拳,更恨不得破口大骂,可这又能怪谁呢?谁叫我的祖宗姓“汤”呢!这就是我――脾气暴躁。
我这张嘴只要看见香喷喷的饭菜,就再也管不住了,像是有馋虫似的,非吃个过瘾才肯罢口。瞧瞧,我现在的身材有点臃肿了。连爷爷奶奶都常对别人说:“我家孙女可比以前胖多了。”这哪成?我非要还我以前苗条身材不可!可这有点难呀,常常当桌面上出现美味佳肴,我只能盯着看,却又不能吃,只好干咽口水,忍痛割爱了。这就是我――爱苗条。
我这个人性子真是急。上次奶奶住院了,一听到这消息,我就急忙骑上自行车心急火燎地直向医院冲去,一不小心,把一个中年妇女给擦了一下,我可急了,跳下车点头哈腰,连声说:“Sorry,Sorry,⋯;⋯;我有急事。”还没来得及好好照面,我又飞身上车,冲向医院。这就是我――做事莽撞。
只要你来到我们学校,经过我班教室,那笑得最起劲、最响、最开朗的肯定是我。平时班里同学有小矛盾,闹个小别扭,这时,只要我这个“笑话博士”亲自出马,发射几颗“笑弹”,准保阴转晴。一回到家,外公外婆总是叫我“开心果”,动不动就拿我寻乐,笑得大家直不起腰来。俗话说“笑一笑,十年少”,被他们“利用了”,也值得。这就是我――笑口常开。
谈起我的学习,也算不错。一回到家,做完功课,接着就是复习、预习,从不需要爸爸妈妈的叮嘱。在前期,你休想在电视机前找到我的影子,连我最爱看的卡通片《灌篮高手》也诱惑不住我,这就是我――热爱学习。
好了,自我介绍就到这里。怎么样,给我个评价吧!欢迎你们和老汤的后代小汤交个朋友。
时间把生命中的每秒都凝固起来,像举办画展一样,逐一放出,赤橙黄绿青蓝紫。
度过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每一天,眼看着衣服一件件穿不上,叠在箱子里成为寂寞的过客。
猛然间冷静与清醒了,仔细想想,我,已有十二岁了。
盈盈笑脸,烛火灿烂,十二岁了,可我依旧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那份生日礼物,依然跳着嚷着切着大蛋糕,成为祝福声中的“寿星”。还是那么幼稚,那么贪心,那么爱笑。穿名牌,听流行音乐,追星,十二岁便学会了赶时髦,甚至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迷惑极了。
原以为自己拥有了一份难得的纯真,却在不经意中发现,成长的岁月已将自己变得太复杂,知道的东西还不多,不算太健全的大脑想的事情太多太繁,心中太多疑问似乎已封锁了纯真的心门。
我长高了,妈妈却变老了。总用自己的伶牙俐齿来让事情有个意外的结局,因而把无奈的双亲晾在一边,自己却不管不顾地走开。一次又一次地与双亲对峙,才发觉原来自己已经有了叛逆心理。其实我也不想把太多的伤心留给父母,让无奈染白他们的双鬓。从来都没有想着去道歉,只为了那份茫然而固执的虚荣。
札记本上老师的表扬,已被我奉为至理。好想大喊一声:“我是天才!”却被理智压制住了这疯狂的举动。一脸的洒脱掩饰了这一切,满口的不在乎其实都是在乎。所谓好胜的我,其实一丁点儿都输不起,因此,独自一人时,嘟着的嘴和晶莹的泪便是脸上的常客。
别人面前,总是把笑容摆得那么巧,那策划得天衣无缝的快乐演绎得司空见惯,却把落寞冰冷的一面藏在心底,不愿承认的荒芜。
乘坐在诺亚方舟上,十二岁的我许下了愿望,立下了誓言:“我要读北大,我要读清华!”
得意洋洋的豪言壮语刚说完,却发现,小舟已被狂风恶浪撞出了轨道。有一种想要放弃的念头,让小舟随波飘荡,一股强大的力量却促使我抓起桨,为了那个愿望,为了那个誓言,奋力向轨道、向前方划去。那一刻我才发现,十二岁,那曾经什么都依靠双亲、总被困难吓倒、对困难屈膝的我,如今也学会了自立自强,为了自己心中那个神圣的目标而奋斗。
十二岁的我,总觉着自己的肩上多了一副担子,虽不清楚担子里有什么,却明白,自己也有了一份责任,前方,有许多事等着我去做!
朗朗乾坤,或许十二岁的我已变得太多,也懂得了太多的事,但是刚刚扬起帆的船,根本就没有搁浅的概念,青春的火炬,还刚刚点燃,成长的道路,才刚刚踏上!
哦,十二岁的`我!十二岁的风采,十二岁的追求,十二岁的责任!十二岁的记忆啊,你将永不褪色!
我叫胡xx,今年8岁,上小学三年级了。我的嘴巴小小的,红润润的,可爱极了。
我喜欢下棋,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缠着妈妈陪我下棋,有好几次我都打败了妈妈,声明一下,妈妈可从来没让过我呦!我还很喜欢看书,每次妈妈问我需要什么,我总是脱口而出——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每次我都会被故事中的人物所吸引,每当看见主人公开心时,我就会笑,主人公紧张时,我就会为主人公捏一把汗,主人公伤心时,我心里也会伤心难过。
我其实还很胆小,上次,我在墙角看见了一只小蜘蛛,吓得我冷汗直冒,赶紧要爸爸把蜘蛛弄走,这才放下心来。还有一次,天又是打雷又是下雨,我躲在被窝里,连大气都不敢出,结果,我被蒙得全身是汗,爸爸妈妈都笑我是胆小鬼。
我的优点是从不跟小事计较,心胸开阔,从不与同学闹别扭,同学们都爱和我交朋友。而且我还会跳舞、弹钢琴呢!
我的缺点也有许多,比如说任性、耍小脾气,粗心大意,把“已”写成“己”,把“减号”看成“加号”,弄得我每回与100分无缘。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的我,一个胆小粗心的我,但这就是真实的我。
只要你来到我们学校的操场上,一定可以看到一个正在狂奔的小男孩,他脸上的汗水都流到嘴边了,都没时间擦一擦。有人叫他“好吃佬”,有人喊他“大个子”,其实他们说得都有道理。他,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最受欢迎的我——余锦龙啦!
我什么都大。高高的个子,每次在班上排队,我都是站在最后一排;大大的眼睛,像闪闪发光的宝石;大耳朵,只要二十米以内的声音,我准能听见;大嘴巴,特别贪吃,这不,昨天的晚餐,我一口气吃了三碗饭,番茄炒鸡蛋、炒土豆、炒白菜,我一个人全包了。
我很爱看书。有一次,我看书太入迷,妈妈叫我去吃饭,叫了七遍,我都没听见。后来,还是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我才站起来去吃饭。可是等我飞奔到餐厅,才发觉饭菜早就没剩下多少了。更可恶的是,我最喜欢的红烧狮子头已经冷成了一个硬砣,我咬了半天,也没咬下来。
这就是我,你喜欢和我交朋友吗?
点评:本文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就是作者语言的幽默,富有童趣。作者抓住了自己的“什么都大”、“贪吃”、“爱看书”的特点,层次清楚地刻画出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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