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语文书上看到一篇关于长城的报道,报道上讲了,大量游人涌入长城,给长城带来了很大的破坏。塑料袋、水瓶、废纸、果皮等垃圾随处可见,当地村民在通往长城的路上搭设梯子,设点收费。人们绝对想不到因为自己一个小小的不文明行为,就给长城保护带来这么大的困难。他们一个简单的破坏行为,给长城造成的却是永恒的伤害。
再看看我们这里的广场一也有这样不文明的现象。广场垃圾桶被一些。在看我们新建的西海子公园,在花坛的附近修了很多石椅,可修好没几天就被人们搬走了。
挨!现在的人啊,根本没有环保意识,不去认识自己的错误,而不经意间也降低人类的素质,请大家反思反思吧!改正你的恶习,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加油更美丽。
正如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李晓东强调:首先要大力宣传现有的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在做好现有法律的完善和细化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面向公众的广泛宣传。
其次要加强道德上的宣传教育。让公众认识到刻划行为不仅是违法的,也会对文物的完整性造成破坏,对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造成不可恢复的破坏。通过宣传使公众认识到保持文物保护单位环境的美好,保护文物的庄严、美观和完整是每一个人应该具有的公共道德,也是每一个人的\'义务。
从中华文化城的规划看,其规模之大、投入之多令人咂舌。其实这种一味追求数量上的多、大、全的文化发展模式在全国各地比比皆是。各种新建的民俗村、风俗园、影视文化城常常占地面积惊人,却倒尽了游人的胃口。
这种文化发展的理念是值得反思的,在某种意义上是反文化的。文化大发展不同于经济大发展,不是物质大繁荣、资金大投入、利润大回收。更何况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发展规模以及经济利润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即使在经济领域也并不适合,对经济持久发展、社会和谐发展极为不利。我们对“发展”的概念一直有着根深蒂固的误解,似乎一提起发展就想起庞大的面积、惊人的数字、富丽堂皇的楼堂馆所。这种自***式发展模式或许可以短时间内拉动GDP,但是其代价则是能源的浪费、环境的破坏、人际关系的异化,还极大地败坏了人们的内心生活,损害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其弊端已经引起中央、知识界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发展”等新的概念和命题的提出就是明证。我们一直把“发展”理解为一个量的概念,而实际上发展更是质的概念。
对文化而言,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就更是灾难性的。它不是建设而是破坏。那些人造的没有文化的文化城的真正动力和杠杆是经济,是GDP,是所谓“政绩”。
在我看来,古建筑古文物的“原貌”“原样”不只是城楼、坟墓、牌楼等等孤立的文物的原样,而是这些建筑物、文物的原样再加上它的周边环境的原样。打个比方,十三陵是一个文物群,各个陵园之间有很多空地,如果在这些空地建造新的建筑物,即使陵墓本身没有动,它们所处的环境却发生了变化,这同样是对于文物环境的破坏,文物环境的破坏即广义上的对文物的破坏。所谓文物保护应该是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
如果文化标志城的负责人和专家们真的是以保护文物为宗旨和目的,那么我奉劝一句:不要再建任何的新建筑,彻底放弃标志城这个“创意”,才是对文物、对文化遗产的最好保护!
自古中华上下五千年来,淄博不知培育了多少人才付出了多少心血,虽然她以足够优秀可她仍在夜以继日的发展。如今的淄博是美丽的,是繁荣的,更是前途不可估量的。
淄博不仅历史文化是悠久的,这里的风景更是美不胜收,沂源、临沂等各个地区,可谓小桥流水人家,青山绿树相伴,花儿已笑脸相迎,小溪、河流数不胜数,正所谓依山傍水,倾城烟云笼罩着大山的所有景物,一切若隐若现如同仙境一般,真是美极了!
淄博的山巍峨雄伟;淄博的美食使人赞不绝口;淄博的发展更是繁荣昌盛;淄博的一切的一切都动人心弦。如今的大都城市—淄博,怎能不让我们去爱戴,怎能不让我们去喜欢呢?
美丽的淄博我亲爱的家乡,我愿您永远的成为世界的里程碑,愿您永远繁荣昌盛!
文物是国家的财产,有不少人不但不保护文物,还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所以,从现在起,我们要保护文物,制止一些人做破坏文物的违法事。
暑假里,爸爸的朋友到我家来玩。我在卧室里看书,我突然听到叔叔说:“听说开古玩店特挣钱,卖一件就能挣几万,我们家就要开呢。”“好啊!过几天我陪你去进货!”我急忙走出卧室,对爸爸和叔叔说:“国家文物法地七十二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并处2万元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要经过工商局许可才可以开古玩店的。”“小孩子家家管什么呀!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瞎掺合!”叔叔说,“快去卧室玩去吧,我们正说事呢!”“叔叔,爸爸,开古玩店可不是闹着玩的!”“有营业执照不就行了吗?不去工商局也行。”“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古文物是无价之宝!”这时,叔叔点点头,对爸爸说:“我看艺涵说的有道理,咱们先去工商局再说吧。”过了三个月,叔叔的古玩店开业了,他高兴地对我说:“多亏了你,要不我家店就开不成了,看来我也得好好学习一下保护文物法了。”我心里比喝了蜜还甜,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用法律保护了国家文物。
周日,我和妈妈去爬长城,我哼着小曲,走在线面。突然,我看到有一个阿姨在墙壁上写:某某,到此一游。我很不高兴,走上前,对那位乱涂乱画的阿姨说:“阿姨,你不应该在城墙上乱涂乱画。”那位阿姨白了我一眼,依旧在城墙上写:某某,到此一游。我看那位阿姨依旧写,更加生气了,大声地对他说:“阿姨,这是国家文物,请不要在上面乱涂乱画。”那位阿姨生气了,脸像一只火红的灯笼一样,对我说:“你这孩子管那么多闲事干嘛呀,管你什么事呀!”“文物是大家的,也是国家财产,你在城墙上乱涂乱画,也很不文明。”“阿姨,国家文物法规定任何人是不准破坏文物的那位阿姨脸红了,对我说:“谢谢你,我以后再也不破坏文物了。”
今天,我又用法律保护了国家物,我决定以后要保护国家文物。
国庆节期间,我跟爸爸去了鲁山游玩。这个地方,我并不熟悉,开始认为鲁山就是个小山头而已,没什么可玩的,但到了之后发现:原来还有这么个好去处!
初到鲁山,站在道旁往远处看,只见山连着山,峰连着峰,云里雾里,若隐若现,大有一幅“修仙之处”的气势。
顺着山路走了一段之后,就听见哗哗的流水声,见四周有几条弯弯曲曲的小河顺着山道流下来,我不禁想:水是从哪里来的呢?我边继续前行,边寻找答案。原来,在前方不远处有一处瀑布。只见它:水流清澈,好似银河。飞流直下,如万马奔腾,自有滚滚之水天上来的派头。这鲁山,便在这水的衬托下,更彰显出生命的活力。
鲁山的陡峭,也颇让人心惊胆战。
经过瀑布,只见前面一块巨石横挡住去路,上书:云梯。抬头往上看,好一个云梯,真的是高耸入云端啊,好似通天之阶。站在上面,不敢向下看,冷不丁的瞅了一眼,有股眩晕与惊恐的感觉即刻充满全身,吓得我赶紧往上爬。
气喘吁吁的到达顶峰:鲁山极顶。鲁山极顶高1108.2米,是山东四大高山之一。站在极顶向下望,只见横亘连绵,飞瀑流泉,森林茂密,仿佛走进了绿色的海洋。
当我下山的时候,发现与上山的路不同,路竟然越走越窄,到了“一线天”的时候,就只容的下一个人了。两旁巨大的山石向中间靠拢,正好夹住一块较小的石头,上方只透的一丝光线进来,故名:一线天。
鲁山之行,领略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一次愉快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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