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现状
城乡经济发展不协调依然是我国农村发展中非常明显的一个问题,城市的带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这让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着非常紧迫的任务。农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半城市化的现象,这也是城乡经济发展不协调的表现,是由于城市的带动作用不足而产生的现象。
2、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
在农业的发展过程中,要建立与完善同我国基本国情一致的产业体系,以实现农业经济新的发展,使得农业产业体系具备更强的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确保提供人民群众所需要的农产品,同时保证粮食生产的安全性,就需要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要吸纳和采用先进的发展理念,做到与时俱进,从多个方面来提高农民的收入,同时,帮助农村建设和完善其基本设施,以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与此同时,对于农村的医疗与教育事业也要给予高度重视,使得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以更好地改善城乡一体化格局。为了更好地推动城镇建设工作,需要对城乡的发展实现统一规划,尤其在空间布局方面,更要采用科学合理的布局方案,同时,还要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以确保农民工的基本权利不受伤害。
3、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策略
3.1发挥农业科技的巨大作用
随着经济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农业方面的科技与技术也层出不穷,我国要结合具体国情,对农业科学技术加以充分利用,以推动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科技方面的人才培养是发挥农业科技作用的首要措施,我国需要鼓励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对取得较大成就的人才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利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同时推动我国农业产业现代化。我国要大力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包括研究领域、技术领域以及应用领域的人才,以更好地研发新技术,并使得各种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要鼓励科技人才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使得各种先进技术得到更好地推动,不断拓宽其应用范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3.2调整优化经济结构
我国要对现有的农业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与优化,要根据具体地域特点来对现有的'种植结构和产业结构进行深入调整。对于蔬菜重点产区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保护,使得其种植面积能够趋于稳定,同时也要大力发展园艺产业,生产各种园艺产品,在管理方面更要注重其标准化生产方式的推行。对于无公害的绿色食品以及一些有机农产品更要给予相应的推广和支持,为其提供一定的生产条件,来提高当地的农业生产整体水平。要优化其经济结构,还需要加大研发新技术和新品种的力度,更具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科技创新和新品种的研发来优化其产业结构,提高各种农产品加工技术的实际应用性,促进产业优化与升级。
4、结语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尤其对于我国,农业的发展更是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为了推动农业更好地发展,国家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鼓励节约农业、循环农业以及生态农业的发展和推广,进一步优化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经济自由的内涵
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关于“理性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 的论断为经济自由提供了重要而直接的理论基础,他认为在一切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中必然存在着拥有利己心的“理性经济人”;而“看不见的手”通过市场自发调节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实现最优,进而实现国富民强。然而,经济自由不是放任自流,也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当经济自由逐利的特点暴露出盲目性时,“看不见的手”主导下的经济自由会使少数人产生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可能。此时,国家需要进行必要的限制和调整,以保证发展生产和服务贸易外部环境的合理有序,同时通过必要的法律形式固定经济自由的限度和范围,并且向社会提供那些私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二国家干预的必然
经济自由发展到一定程度后, 市场主体受“利己心”的驱使,往往会陷入恶性竞争,导致市场不再安全,竞争不再自由,造成市场经济自身无法解决的“市场失灵”问题。此时,国家干预就成为了经济自由的内在需要和合理出口,其合理性在于国家能够解决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市场失灵问题。如同布坎南所宣扬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理念——适当的政府活动更能使竞争充分而有效率,而这些活动的法律形式就是经济法。
既然虚拟经济是一把“双刃剑”,那我们就要正确地认识它、运用它,趋利避害,使虚拟经济的发展规模适度合理,走上良性运行的轨道。一是要确保虚拟经济的发展规模同实体经济的需求相适应;二是要强化对虚拟经济的风险管理;三是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使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沿着有序可控的轨道进行;四是要积极营造适合于虚拟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为虚拟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土壤。从具体政策来说,要加大金融改革和金融开放的力度,着力培育能够促进虚拟经济健康发展的完善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改进和完善监管方式,大力推进利率市场化;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创新,大力完善金融市场中的交易规则,认真限定虚拟资本交易媒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同时认真发挥好金融机构的相互监督作用;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当积极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组织,切实履行好它们的行业自律作用。力争经由完善可行的制度安排,发挥好金融手段调配社会资源的导向作用,为虚拟经济在我们国家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通过虚拟经济的良性发展,最终助力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
由于市场长期无序竞争出现了其他法律所不能调整维护的法域,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进行调整、协调、干预所形成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社会关系理论而渐构造出了经济法的雏形。经济法所保护的法益和形成的社会影响在经济法克服市场失灵的干预和调节中必然展现出其他法律所不能及的优势。经济法主张均衡干预, 即在保障私权的同时追求公共利益,维护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和谐一致, 克服市场失灵,使市场达到均衡发展。
(一以公共效益为标准的经济法均衡干预
市场缺陷和市场失灵是国家干预的依据,但国家干预的经济法手段首先要考虑的应是公共效益,公共效益必须具有合目的性和纯粹的公共利益性,并以此为前提,来限制和约束私权与个人利益,从而实现均衡干预。
(二连接内外,增进合作经济的协同发展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每一个国家都置身于全球经济的影响之下,离不开全球经济的竞争与合作,在此背景下经济法能否真正体现出适当调整国内外的经济关系,促进双边经济合作关系的功能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经济法应不断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涉及连接内外和加强经济合作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促进企业掌握先进生产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经济法要求相关企业重视经营效益,逐步建立一套合理高效的经营机制,使企业在提高生产和经营效率的同时, 一方面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对高消耗、高污染、投入多、产出少的粗放式企业进行更为严格的约束和限制;另一方面促进企业与时俱进地掌握先进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四统一国内市场,排除地方势力的干扰
经济法应促进“行政性集权”和“经济性分权”,由于行政分权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地方利益集团比起中央政府,显然更存在阻碍市场流通的可能性,因此中央政府的行政性集权有时候显得非常必要。然而,单单“行政性集权”只能解决地方和中央的关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只有真正实现“经济性分权”,把权力还给市场, 由市场来配置和调节经济活动,才能真正建立起现代市场经济体系。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的经济法,才能在经济自由和国家干预中实现动态平衡;只有选择适合经济发展的路径,坚持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协同发展,才能实现在法律约束下的真正的经济自由;只有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经济法本身,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与现实使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实现“社会本位”及“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取向和最终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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