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同桌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她叫小婷,很自恋、爱唱歌、特幽默……不信?你看!
她长得不胖不瘦,脑袋近似一个圆球,脸颊经常是通红的,嘴巴特别小,但是讲起话来从不磕巴,还有脸上长满青春痘,每次说她,还总是笑嘻嘻的。一对大大的招风耳总是露在头发外,一头长发紧紧包住半个脑袋,乱蓬蓬的耷拉在头顶上。她的手纤细纤细的,却一点都不灵巧。每次都说自己很瘦,还时不时的向我们炫耀她小时候上幼儿园有很多男生喜欢她,“哈哈,现在脸上这么多痘痘谁还喜欢你?”我们也常拿这个事情笑话她。但是她就总觉得自己比别人都要聪明一些,只有有人说错了一句话,就要拿笔去敲他,还说“你怎么那么笨!”
她还有一个爱好喜欢唱歌,说起她那歌声真是“烦人不要命!”不论是上下课都能听到。有时候急眼了我真想用胶带把她嘴封住。而且每次唱歌还会不停一首一首换,我们在想她哪来这么自信,有时候唱到高音部分上不去了又降下来,搞得我们都是哈哈大笑。坐在她边上的我耳朵可是受尽了折磨,苦不堪言!
她还有时候挺幽默,总爱用一些搞笑的动作或话语来逗我们,有一回,隔壁2班的同学问她一些问题,她装模作样的用一只手挡住镜子,另一只手把头发梳一下,整理衣服,这一连串的动作把我们逗乐了,但是最后人家说搞错了不是找她,顿时一脸失望。还有她每次讲笑话时候都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表情就像自己在播重要新闻一样。
她就是小婷,带给我们无穷快乐的同桌女生。
不久之前,北京新颁布的地铁安全条例允许视力残障人士携导盲犬进站乘车。这一新政的出台立即引发了人们热议。
在我看来,新条例的实施有着对盲人的`温情体谅,更有社会对生命平等的认真诠释。我们应心怀尊重,为导盲犬让一步,为盲人让一步。
新政一改过去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出现宠物的严令,为携犬乘车的盲人放行,给盲人的出行提供了便利。由此,我们社会对残障人士合法权益的保障和平等地位的维护可谓又迈进了一步。
有人说盲人携犬乘地铁会影响人们正常乘车。的确,小孩可能因害怕导盲犬而哭闹,过敏者可能因狗毛感到不适,地铁中原本的平静可能被进站的盲人打破……
可这些问题真的已经严重到让人们抵制盲人携犬乘车的地步了吗?
非也。导盲犬之所以被委以“导盲”重任,正因为其训练有素,可为盲人引路护航;而且它们无不是温柔友好,不会给人带来威胁。受惊的小孩应由大人安抚,同时大人也应及时告知孩子导盲犬的重要性,引导其尊重工作犬、尊重盲人。
再者,过敏人士也无需多虑。一只干净整洁的导盲犬并不大可能会给人带来多么的不适。更多的时候只是人们心理作用作祟。我们不妨退让一步,给他们一些平等的尊重。
事实上,盲人的出现不会破坏地铁的秩序。相反,这其实是对社会平等观念的考验。
盲人也是人,也有自由出行的权利。他们克服了对黑暗和未知的恐惧,脱离了亲友的陪伴,独自带着导盲犬穿梭人群,乘坐地铁,这本身就是令人肃然起敬的伟大勇气。我们怎能因为他们的拐杖是一只狗,就要剥夺他们享受平等的权利呢?
允许盲人带导盲犬乘地铁,可以让原本有些冷漠的地铁充满关爱他人的温情,是向人们尘封的心灵洒下的一缕阳光,是点亮社会尊重平等的一只蜡烛。
我们不应排斥携犬出现的盲人,不应该排斥政府为维护公民权益、逐步实现社会平等所做出的每一点努力。
给导盲犬一分宽容,给盲人一分尊重,让看不到缤纷世界的视力残障者也能看到世间爱的曙光,为构建平等和谐社会出自己的一分薄力吧!
同桌这个词,你我都不陌生。是啊,生活在校园中的我们,都有自己的同桌,俩人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互相帮助成为无话不说的朋友,而我的同桌却十分特别,她不是别人,正是我的班主任于老师。
想当初,于老师心血来潮问大家:“谁想和我同桌?”话音刚落,有的同学七嘴八舌地窃窃私语,有的同学纷纷举手,我也毫不犹豫地举起手来。幸运之神终于落在我头上,老师选择我做了同桌。下课了,同学们好奇对我说:“你真是明知山有虎,偏上虎山行。”而我兴奋地大家说:“这是我所希望的……”自习课上,课余时间,我如果遇到了不会的题,我会随时随地请教我的同桌,她总是微笑地把难题给我讲得既透彻又明白。这时,我心里对同桌产生一股敬意。
不知怎么,我的两条新裤子在不知不觉中长出“大眼睛”,难看极了,妈妈说我:“太能造了”。有些委屈的我,左思右想,终于弄明白是我的椅子***好事,于是,我向同桌求助,同桌把他的椅垫给了我,椅垫上的余温从屁股暖到心里,从此我再没有了后顾之忧。
我的同桌有些捉摸不透,鹰一样的眼睛含有温情,站了一天的讲台,打扫卫生虎虎生风,声色俱厉批评你后,又在生活上问寒问暖……这就是我的特别的同桌,我庆幸我的选择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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