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今天呢就介绍一下我的闺蜜昂!
我闺蜜小名叫月月,她长着一张可爱活泼的脸,一对弯弯的柳叶眉,那弯弯的柳叶眉下面长着一双如同星星般明亮的大眼睛,是单眼皮(但本作者是双眼皮,高高的鼻梁,一张不大不小的嘴巴(本作者却是樱桃小嘴,时时刻刻都红着,像涂了口红似的,吃了辣的更别说了,所以很羡慕她的嘴巴不是樱桃小嘴远远一看我的闺蜜,那是容光焕发呀,可是近处一看,是“国宝”啊~(≧▽≦/~,那是因为她天天当夜猫子呐,有时一个人当夜猫子她觉得太孤独,所以呢,她就让我陪她一起当,每晚浪啊浪,第二天,我们都成“国宝”啦!
其实她还很幽默滴!那次,我对她说:“闺蜜呐,你当夜猫子我不拦你,但你也不用拉我啊,我跟你无冤无仇,为啥介么对我?”
闺蜜回答:“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有福我怎么不叫你来同享呢,如果是难,你也应该陪我同当啊!”
所以呢,我每晚陪她浪,每晚她不浪到12点多她不会罢休的。因此,我天天顶着黑眼圈上学,她也是顶着黑眼圈上学。她为了活跃气氛,大声说:“大家看,我找到同类啦!她在介里啊!”我一听见,连忙捂住她的嘴带着她飞奔到人少的地方,我对她说:“姐啊,你别找我浪了吧,你去找别人吧!”由于她是钱仙,她对我说:“你要付钱啊,你付钱我就不找你!”我问她:“你要多少?”她说:“你给我5元,我就一天不找你!”她一说完,我就掏出25元递给她便跑了!
这就是我的闺蜜,你想认识她吗?
本人性格十分开朗,朋友遍校园,但说到我的“闺蜜”嘛,那当属我的前任同桌——陈梦恬了。
“哎,老姐,你到底有没有想出来这题的答案啊?”听,这就是我对陈梦恬的称呼,这个想法还是她提出的呢,说这样,可以促进我俩的关系更加亲密。不过,话说回来,我和陈梦恬还真像对亲姐妹——一样的体型,一样的发型,一样的爱好,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样的性格特征。
我和陈梦恬都是属于坚强、不服输那一类的,且经常结伴完成一些事情,比如跑步,这其中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因为我和陈梦恬都是体型偏胖的女生,所以体育就成了我俩共同的弱项,几乎每次体育测试,成绩都是班上的倒数。有一次,老师把我们叫去了办公室,严肃地告诉我们,如果要想当上“三好生”,体育就必须达标!
“三好生”可是很重要的问题!我俩共同发了誓,“体育不达标,绝不罢休!”从此,操场上又多了两个练习长跑的女生,尽管她们并不是长跑队员。练过长跑的人都知道,长跑训练是十分辛苦的,对于我们两个胖人来说,就更非同一般了,跑步时,会有摔跤,有泄气,也有辛酸,为了保持运动效果,我们停止了吃糖,为了跑步,我们放弃了休息,甚至有时候会为了让对方清醒,坚持锻炼而“揍”对方两下……总之,我们坚持下来了!
几周后,老师又开始测试了。我和陈梦恬相视一笑踏上了跑道。证明我们的时刻终于到了,可是就在这关键时刻,我突然肚子疼了,不行,不能输给自己,我努力向前冲,可是疼痛拖慢了我的速度,我只好看着其他同学一个个超过了我,忽然我的手被人牵住了,我一看,是陈梦恬。
刹那间,感激的泪水模糊了双眼,最终我们还是在2分钟之内到达了终点,然后累得瘫在地上。喘息了片刻以后,我转过头,对躺在旁边的陈梦恬说:“姐,下次你肚子疼的话,换我牵你。”陈梦恬怔了一下,随后一本正经地说:“好,不准反悔啊!”说完,我们止不住地大笑起来。
这位就是我的“闺蜜”陈梦恬,同时又是我的“姐姐”怎么样,羡慕吧!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我的闺蜜,这个人是一个疯疯癫癫的人,身上有许多的缺点,比如小动作非常多,而且他非常的喜欢笑,在班里有笑宝之称,同学们还亲切地称他为聪宝,平时他和我总是大大咧咧的。没有一点规矩,因此,我也很烦恼,但是也拿他没有办法,既然我改变不了他,那我不如慢慢的接受他呢’。
然而这天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对她改变了看法,事情是这样的,这天在马路上有一个老太太突然晕倒在地别的叔叔阿姨都只是在旁边默默的看着,什么也不做。
这就真实了春节晚会的那个小品《扶不扶》那个小品讲了一个一个郝建与老太太的故事,故事的起因呢是郝建好心帮别人却把把自己的自行车圈给弄坏了,正当这时郝建提着自己的自行车走在路上,突然,一位来太太扑倒在地,郝建好心去扶这位老太太。
这位老太太却误以为是郝建撞得她,最后警方来证实,并夸奖了这位小伙子。最后闺蜜去把老太太扶起来,送到了医院,最后,那位老太太的家人非常感谢我的闺蜜,我闺蜜还有点不好意思了呢。
此后,我就和他的关系更好了。
这都是因为我们班有个牛人,常受到校长的接见和“关照”。这牛人大名叫陈皙,外号c,个头一米三五,看起来像三年级。可你可别看他矮,他知识可多着呢!每次数学等竞赛,不管校内校外,他基本上能拿到奖。别以为拿奖很轻松,他在课外可花了不少功夫呢!我每次打电话给他,他基本上都不在家。原来,课余,他在外面要上奥数、奥语、奥英等等。虽然有许多课外课,他依然坚持下来了。不仅如此,他还抽空练习钢琴,陶冶情操。更令人乍舌的是,他还常常有空约同学郊游呢!
但是他最擅长的不是学习,他最擅长的是玩!
我认为玩要玩出花样,玩出创意,玩出个性,才叫会玩。c是一个爱玩的人,而且绝对是会玩的人。他在班上搞了一个组织,叫“男生队”,自己号称“男生队核心”!
有一次,我们去外面春游。到达目的地之后,他拿出一筒薯片,说:“男生队终极游戏开始了!!要参加的付3万男币(队里的货币!”
“什么游戏,什么游戏啊?”我迫不及待地问道。
“先付款,再说明。”此时的他好似一个精打细算的小商人。
我只好拿出“男币”付款。
“肃静!”c又发话了,“此游戏规则是:每人拿一片薯片放在鼻梁上方,在1分钟内只准使用面部运动使自己吃到薯片。成功者来我处领奖。”
“明白了吗?游戏开始,ready,go!!”
在c的一声令下,选手们开始了这个看似简单的游戏。
只见1号选手脸部像抽搐了一样,不停地颤抖肌肉,可那薯片好像一个跟屁虫,任他怎么动,就是不下来,他只好垂头丧气地败下阵来。
2号选手先让薯片移到鼻子附近,再用舌头一钩,薯片吃到了!2号乐滋滋地去领奖了。
c在下面看得又蹦又跳,可高兴啦!
轮到5号选手了,无论他怎么使劲跳,薯片就是黏在他的鼻子上,跟他作对似的\',他急得都快哭了,而c却在下面捧腹大笑,还在地上打滚呢!
那天,他让所有男队的同学过了一个开心的下午,自己还赚了好多男币,把我羡慕坏了。什么时候,我要跟他一样会组织、有点子地玩就好了。
怎么样,你们觉得他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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