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上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有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有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有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
费孝通是一位我们耳熟能详的社会学大家,他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在国外,费孝通以《江村经济》闻名于世,但我认为他在20世纪40年代完成的一本名为《乡土中国》著作更深入人心,更能被我们中国人所接受。记得我大一刚开始上《社会学概论》的时候,颜士之老师就在课堂上给我们介绍许多对我们学好社会学以及本专业的各类社会学大家以及他们的书籍,当老师说到费孝通先生的时候,着重地为我们介绍了他写的《乡土中国》,也正是因为受老师的影响,我去认真地阅读了这本著作,读后我才知道费孝通先生的见识之广以及对中国内在结构分析的透彻,直到现在想想也让我深有感触。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既反映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的学术界具有比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费孝通先生的生花妙笔更令《乡土中国》中的文章精彩纷呈,通过阅读《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重新理解和认识。《乡土中国》虽然仅有十四篇文章,但是却描绘出了生动而贴切的中国传统形象,对很多问题费孝通先生他以精辟的见解和恰当的比喻做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释,这也使得能够让更多的人很好的理解先生他的观点。
费孝通先生在本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这一问题。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以前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经费孝通先生这么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其中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这是非常公平的,因此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也正符合了今年两会通过的《选举法》中规定在选取人大代表的时候,城市人和乡下人拥有了相同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同票同权,不再是以前那种不公平的情况了。有些人说虽然我们在制度上到达了这一目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定会存在很多的弊端,但是我认为中国能跨出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边实行边解决。
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一个“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社会,是一个规则暗含的社会,是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虽然现在在中国这些现象有些削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的理解是很深刻的,就拿“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句话来说,无论是城市和农村,如果我们想做某件事,我们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自己该怎么去完成,想到的而是自己可不可以找熟人来帮帮那个忙,因为我们清楚有熟人的话那就会变得容易一点,常言道熟人之间好办事呀!这些意识已经深入我们的脑髓,在我们心中已经深深扎根了。其他的几点我就不展开讲述了,我相信大家已经很了解了,乡土社会就是这样带给我们并不需要法律的社会,他就求的是“人治”、“礼治”!
虽然说费孝通先生对乡土本色阐述的非常深刻,而且我也非常认同先生的观点和见解,但是我要说的是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差序格局”这一名词,我经常会在看到一些社会想象的时候就会想到“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具体“差序格局”是怎样一个概念,那就让我和大家来分享一下吧。
中国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不同于西方“捆柴”那样是一种团体格局,而是一种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这是先生相对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而提出的概念,而且非常符合中国国情。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的社会结构比喻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连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的“。每个网络都是以”己“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
中国的差序格局具有一种伸缩能力,这要看那个中心的势力如何来决定的,这一点我们是很容易理解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存在着许多家族,这次我们就拿民国期间的四大家族来说吧,想必大家都知道这四个家族在当时的势力是非常庞大,几乎可谓是手可遮天,那么以这四个家族为中心会向外扩大的地步和影响就会大,而且以中心势力的远近可以来划分不同的人际格局和亲疏关系,也就产生了很多边缘势力。这样解释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看出这其中的差序格局所具有的伸缩能力了。
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儒家考究的是人伦,因此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将”伦“的定义解释为”从自己推出取得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力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他认为孔子先是”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孔子的道德体系里绝不会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否者的话这其中的差序格局的就没有意义了,它只会依着需要而进行推广和缩小。
明白了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规范之后就可以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中国的”私“就好像”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对于中国人来讲,私和公是相对的,因为在差序格局里,站在不同的圈子上看,公和私是会转换的,这也是我在差序格局中了解比较深刻的一点,对我而言很有启迪作用。
到此,我已经对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中的感悟讲的也差不多了,但这些只是本人的一些拙见而已,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不要见怪!对于本书中其他的内容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即使有也没什么好说的,因此在这我也就不讲废话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可以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的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中看出。同时,我认为他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容易让大多数人所接受。再者作为农村孩子出生的我而言,读起他的书来感觉倍加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最后我感到阅读费孝通先生的这本著作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了解,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因此我建议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能够去看看这本《乡土中国》,它一定会带给你很多惊喜,让你从中受益良多的!
最近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习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读费孝通先生之《乡土中国》,虽仅粗读了一遍,但已收获颇丰。接下来谨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三个部分简略谈一些话,有发自内心的感悟,也有引名家之言作为支撑,思路混乱,望谅之。
在读到开头,我就被费孝通先生对于教师这一光辉职业的看法所吸引,特于此引先生之言,此部分算个开头,大抵是和“乡土中国”这个名词无关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费孝通先生作为大儒大家,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提及在当今看来都如此前卫的观点着实让我惊讶。初读此书,竟难有陌生之感,若非书中所述之人、之事、之言皆为早期之物(此处的早期可追溯至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我都难以发觉此书出版至今已有七十余年。
先生在序言中提到,他做出了一种不成熟的、局限于客观条件的尝试。“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按先生所陈观点,大抵可以说乡土中国,是生长在中国基层的传统社会的骨子里并从骨子里散发出的能够影响、支配、作用于中国社会的体系之说。那么接下来,我将说一些关于乡土中国的“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方面的内容。
谈及“乡土本色”,农耕应该可以是我们民族确和泥土分不开的文明乃至成就,它深刻地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之中,不论时间、不论区间,我们的思想中总会对农耕青睐有加。耕作离不开土,老农也就如半截身子长在了土里。从土里长出来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会受到土的束缚。土如同中国众生的血液,联结了上亿人,像宗族血亲般,只是各立门户,各具情结,其差异最重表现不外乎地域上的、以山川河流勾勒分壑的各自乡土文明。
但其中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与工业文明及游牧文明不同,中国的群居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的是上千年的农耕社会所独有的一种聚合性的生产特征和扎根于土地的文化乡土气息。因为农耕,所以人口流动性很小,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域性的。而说到这种乡土社会,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无需选择的生活环境,意味着没有陌生人的规模内的社会,逐渐形成了中国格局地域特色又充满浓厚人情的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特此提出在乡土社会中法律(也可以说是成文的规则)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的信用并非对于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论“文字下乡”时,费孝通先生着重强调了农村人(一为乡下人,无贬义之意)并非无学习文字之天赋,实为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群,在这个社群的范围内有惯常使用或约定俗成的特殊“语言”,或称为“方式”,文字在表达意思时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并非在乡土社会中最为合适的交流方式。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再论文字下乡”算得上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社会中文化符号之基础与其发展的补充。我个人对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先有了语言,构建了交流的象征体系”的理解是:先有象征体系再有概念,然后积累经验,在唯物论里是不成立,但在文化中这种认识是可行的。象征即是语言,先有了说,才在后来有了存在的体系,之后再有了概念和经验的出现及积累。我个人认为,说是对现实事物的客观反映,不管真不真实,它都是对存在着的客观实在的一种带评价或不带评价的映像。如果从这一点出发,费孝通先生所表述的象征一说就不是唯心之论了。
最后,对于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乡土社会作一个我个人的理想想象:每个人都生活在宁静祥和的环境里。这环境不大,可以说小到了每个人都朝闻夕见、熟似亲缘,他们之间无论交流与否,也不管来往与罢,对其生活的氛围及环境都无任何丝毫的影响,每一个人都活在这样的状态中,静听着窗外风起枝曳、鸡鸣犬吠,仰着云卷云舒、繁华落寞,仿佛这乡土的一切就是一种永恒,惟此中沉醉。
我有幸拜读了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奠基人之一的学术大师——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费孝通大师一生著述浩繁,但他的作品《乡土中国》和《江村经济》是研究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必读之书。但是,这本小册子和他所写的《江村经济》等调查报告性质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我在拜读期间不敢说是研究,只能谦逊地说是入门。虽然是入门,但是费孝通大师这十四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
看到费孝通先生书上写的旧著《乡土中国》重刊序言中,说到:“我当时在大学里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我自己觉得有意义的课题。那时年轻,有点初生之犊的闯劲,无所顾忌地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可以看出,费先生是一个重视开发有意义课题的老师,我想这样的课一定很有趣。这跟他强调实地调查的研究方法相符,一样的不那么刻板,这就是《乡土中国》这本书之所以如此贴近生活,生动有趣的重要原因吧。
在其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我了解了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城市人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在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因此他还举了他母亲在他初次出国时给了一包灶土用来“治疗”水土不服和思乡之苦的例子。这让我很快地回忆起到大学之前,奶奶在庙里取香炉里的香灰给我,保佑我出门在外一切安全。多么通俗易懂的例子啊,让我很快理解到“土”与中国社会基层的密切联系。难怪中国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就是为什么当年舅舅的遗体非得被运回故里的原因。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因此,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特别熟悉。但是,与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在第二篇“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非常认同这句话,因为我的母亲就是文盲,从来没上过学,但是她很聪明。没有我的母亲,我的高中文凭的父亲也不可能事业有成的,而且我的母亲在深圳短时间内自学了粤语和普通话,之后还自学认字和写字。
在解释中国的差序格局时,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个网络里,费先生认为只有“礼”才可以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大量地引用孔子的话语和例子。
费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差序格局。
在“男女有别”的一篇中,费先生认为:“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原则上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总是异性的组合。因之,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了这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和“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深刻地展现了乡土社会的性心理,但是,我认为这在现如今已经改变了许多。只是,男女之间多了些平等,并没有“有别”。
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但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孔子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而且影响深刻。
正因为礼治惯了,所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乡间看到坏的行为却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所以,费先生倡导:“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讲到“无讼”这一篇的时,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诟病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让我很敬佩。
“每个要在人生逆旅里生活的人就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这些众多规律之下,从心所欲而不碰着铁壁。”这就是教化权利的效应,是乡土社会中长老统治下才有的。另外,“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里相互对待的逃遁是根据长幼之序。长幼之序也点出了教化权力所发生的效力。”有句谚语说的就是长老统治,“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所以,长老统治对乡土中国来说还是很有意义的。
“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和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关于“血缘和地缘”这一篇中,我学到了: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怎样才能成为村子里的人?”大体上说有几个条件,第一是要生根在土里:在村子里有土地。第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最后作者总结:“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最后一篇中说到:“从***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那么你就会会问到***是什么?费先生用孔子的一句话解释——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是合乎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文化事实,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
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普遍的民族心理体验。虽然有人从意识形态方面排斥拒绝这种情结,但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作用的结果,是一种集体意识存在,并不会因为少数人的意识缺失和丢弃从而不复存在,而是将一直通过民族的血脉传承下去。费孝通先生正是看到了或者说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在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解析。这大概应当是《乡土中国》里个人情感的显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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