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升入初中的第一天,我走进教室,找好位置坐好。上课铃响了,其时进来的是一个女老师,大约50多岁,戴着眼镜,挟着两本书。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温柔而不失严肃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大家好,我姓吴,你们可以叫我吴老师,以后的学习中,希望我们好好相处。”
这一天她身上的衣服是淡黄色的,胸前的纽扣是黄色的,所有的一切看上去都十分整洁。她中等身材,一副朴实而又和蔼的面庞。我们看见了她的笑,她的笑如春风,吹拂在我们的脸上;她的笑如阳光,照耀在我们的身上;她的笑有梨窝,亲切又不失庄重。
只这短短的时间,我就觉得我喜欢上我的老师了。
假如我是个作家,我就要写出一篇文章,来记录这个温暖的时刻;假如我是个画家,就要用各种各样的颜色,点染她漂亮的眉宇和淡雅的服装;假如我是个摄影家,我就要用相机来记录她红扑扑的脸庞和温暖的笑。
下课了,我拿着一道题去问老师,还没等问,却被她读书的画面吸引。只见她坐在讲台的椅子上安静的看着书。因为老师看的是全英文的,我对老师的崇拜又多了几分。我虽不晓得故事的内容,但我的情感却能随着她的动作起了共鸣!她忽而双眉紧皱,忽而嘴角上扬,露出可爱的梨窝,忽而双唇紧闭,表现出无限的纠结。她捋了捋头发,温暖的阳光沐浴在她身上,照亮了她清秀的脸庞。
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我很喜欢梳羊角辫,我的头发乌黑乌黑的;眼睛大大的,眼珠圆溜溜的,很可爱;我的鼻子有点高,两个鼻孔大大的;我的嘴巴大大的,它很爱吃东西;我刚换了一颗门牙,两颗门牙一长一短,同学们还嘲笑我的牙齿黑,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的耳朵就没什么两样了,但是我还是觉得它很可爱;
我的皮肤原本很白,但是去了趟外婆家后,我的皮肤就慢慢晒黑了,妈妈说我很健康,但是我还是觉得自己不好看,所以我就每天早上都喝牛奶,皮肤又渐渐变白了。
我的妈妈今年三十六岁了,她高高的个子,一双大眼睛,留着一头长发。她有时很温柔,有时又很凶。
妈妈温柔的时候笑嘻嘻的,很漂亮。还会和我开心地玩耍:捉迷藏,拼拼图、猜谜语……妈妈还会经常带着我逛超市,给我买一些玩具和食品。有一次,我数学没有考好。回家后我忐忑不安地对妈妈说了我的分数,本以为妈妈会大发雷霆,批评我怎么考得那么差。但是出乎我意料的是,妈妈没有大发雷霆,反而轻轻而温柔地对我说:“一次考不好没关系,天才也有失误的时候,下次注意就行了!”我高兴地点点头,心里暗暗想:温柔万岁!
妈妈也有很凶的时候。一次,我弹琴的时候有气无力、心不在焉的,妈妈先是提醒了我几次,但我还是不能改正。这时妈妈突然在我身后大喊一声“坐好!”我吓得差点从凳子上跳起来。我转头偷偷看妈妈,只见妈妈眉头紧锁,两眼发光,满脸涨得通红,像刚刚喝了酒一样。我正吓得心惊肉跳,谁知妈妈又大声喊了句“看什么看,给我坐好了,认真弹!”我连忙坐正,高抬手指,认真地弹起来。还有一次,我看了很长时间的电视,奶奶叫我关掉休息,但是我不肯,还和奶奶顶撞起来,妈妈回来听说后又一次大发雷霆,很凶得责骂了我。
我很喜欢妈妈,喜欢温柔的妈妈,也喜欢很凶的妈妈。但是我得给妈妈提个意见,最好别再凶了,凶多了,脸上会多长皱纹的哦!
我的外公已经年近古稀,魁梧的身材,大大的耳朵,高高的鼻梁,而眼睛却很小,脸上不满了皱纹,但总是露出与蔼可亲的笑容。他不仅生活节俭,而且总是兢兢业业,对我们要求也非常苛刻,每个生活中的细节都不放过,但是,我们可以从中体验到他对我们的那种无微不至的爱。
而最感动我的一件事,我到现在还历历在目,永远也不会忘怀。今年的三月份,我外公从老家来到杭州工作,住在我舅舅家中,可是来杭州不久,在去上班的路上不幸发生了车祸,经过三个多月的治疗,已经好点了,在舅舅家中修养。星期六上午,我与妈妈一起去舅舅家看外公。刚进家门,就看见外公在那打扫卫生,站在凳子上擦着玻璃,衣服也隐隐约约露出一点汗渍。妈妈赶紧走过去说:“爸,这事情让合合下班了,来做就好了,你就在家好好休息。”外公却语重心长的说:“这事不累,这即是劳动,又可以健身。”其实,我知道外公就是一个任劳任怨,闲不住的人。
外公教会了我,让我懂得了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好习惯。
为一个陌生人写传!我无从下手,只得认真地观察他了,一点点地、细心地观察。他有着淡淡的皱纹和刮得很细心的胡子以及明净透亮的黑框眼镜,这些都充分体现着这是一个体面的文化人;他刚毅的脸述说着他饱经风霜;那自然流露的情感更使人倍觉亲切。
他总是早早地起来,安排他紧张而又杂乱的时间;可无论起的多早,计划多么详细,却总是很晚地坐在他的办公桌前,这是他的生活,他经历的事,也只有猜测了。
他总是讲他的父亲,一位朴实,却又 粗暴 的农民,他的出生是他父亲的荣耀,也是这个家族的荣耀。凭他的努力也怀着脱离田野的期盼,当上了他们全村第一个,也是当时唯一一个大学生,风光地离开了他现在朝思暮想的地方。他常常给我看他厚实的手掌上因沉重的木柴而留下的整齐的伤痕,与他文质彬彬的外表产生了强烈的对比。
他刚来到薛家湾这个小地方时,还是黄沙飞扬,但他不认输,建铁路、盖楼房、开发矿产,几乎都干过了,但现在却仍是个无名小卒。他那时一股冲劲,在工作上不仅埋头苦干,还曾经一次次批评上级,也使他一次次换了又换那小而又小的职位,在今天的社会中仍碌碌的,说教地穿行着,穿行在这瞬息万变的历史中。
看着他那迟早会驼下的背、苍老的脸,以及不灵便的四肢,对于这样一个陌生人,我叹息他质朴,而又意义重大的一生。
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狗,可爱极了。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娜娜。
它有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两只耳朵大大的,看着像是猪八戒的耳朵。一摇头耳朵噗蹉噗蹉的,漂亮极了。它有一身土黄色的皮毛,光溜溜的。手一摸可舒服了。小尾巴细细的,叫人一看见就喜欢。听妈妈说它的大名叫腊肠。它爱吃肉吃起肉来狼吞虎咽,好象好几天没吃饭似的。一见人老爱跟着跑。睡觉还要去沙发上睡,不让它上沙发,它就像个孩子似的呜呜叫喊,没办法只好随它去了。
我爱娜娜,是它给我的.生活带来无穷的乐趣。你呢?
我有一个弟弟,叫余荣皓,但我习惯叫他皓皓。他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像两颗晶莹剔透的葡萄,皓皓的鼻子很小,他的嘴巴则有点大。皓皓是一个古灵精怪、调皮又可爱的小屁孩。
有一次,我和皓皓在玩玩具,他拿了两个能够变怪兽的圆球打来打去,说了一声:“可恶,美国队长太厉害了,得让猪猪侠来帮我。”当时他用蚊子般很小的声音自言自语着,可是我还是听到了,就问他说什么,皓皓很小声的说:“猪猪侠是也。”小不点敢撒谎!“你不说实话我就把你的直升机扔掉!”我威胁道。他最终把原话说了一遍,我听了后捧腹大笑。你们说我这个弟弟是不是很可爱呀!
都说孩子的脸就像这七月的天,时而晴,时而雨,说变就变。这一点在我的弟弟身上也体现的淋漓尽致。一天晚上,我、皓皓和奶奶去广场上玩,路上,皓皓在一块被我踩过的石礅子上发现了一张贴纸,撕下来玩了起来,我说:“这个很脏,扔了!”他不听,继续拿着玩,我一把抢过来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他很生气,几乎快哭了,我见不妙,忙给他讲了一个笑话,还真没想到,他居然被我逗笑了,可没过十五秒,他又变回了原先那个表情,唉!
看!这就是我的弟弟,是不是既可爱又调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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