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的确,看一本好书就像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书在每个地方,每个时代都有着重要的地位,包含着无穷无尽的知识。
“一个家庭没有书,就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可想而知书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它像一束阳光,一扇风景。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生活情趣,而且,使生活变的更加丰富多彩,有声有色。我们通过读书丰富知识,增长见识,让生活过得更充实,更有意义。在书中我们可以学习许多小窍门,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小难点。
几百上千年前的古人已经知道了读书的好处,有许多热爱读书的.故事都流传至今,其中王羲之的故事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相传。一天中午,王羲之正在读书,书童送来馍馍和蒜泥,他因为看书入了迷,竟拿着一块馍沾了墨汁就往嘴里送,错把墨汁当蒜泥吃了,还说:“今天的蒜泥真香啊!”
通过这个故事,我深深体会到了读书的重要性,前人能做到读书废寝忘食的地步,为后人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知识,财富,我们有什么不好好读书而沉迷于游戏,电视?与他们相比我们不感到惭愧吗?
读书的过程是艰难的,也是快乐的。渐渐的,在读书中我有了“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的才气,感受到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豪气,体会到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傲气……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的作文水平也得到了提高,以前,我写作文时,总是不知道该用哪些词。所以老去问妈妈,妈妈就说:“孩子,你应该多看些书,哪一个作家像冰心,老舍都不是破了万卷书,才下笔如有神的呢?”从此,我就天天看书,记录书中的好词,好句,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果然,一段时间过后,我的作文水平就有一点点提高。
书是人类一生的朋友,在哪里都有极其崇高的地位,正如三字经中所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充分说明了读书的人后天的影响。
读书有这么多的好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么?
在一座荒废的公园里,传来金属的摩一擦声。
“姐姐……姐姐……”
破旧的翘翘板上,一个半大的男孩呼唤着,身一体正在乐不可支地摇摆着。
我盯着那早已生锈的跷跷板,连忙跑过去,将弟弟抱了下来,念叨着:“你怎么跑到这来了!爸一妈一都在找你呢!”
他似乎有些失望,眨着一双大眼睛对我说:“姐姐,跷跷板好好玩啊!你看那边,还 有许多小花哩……”“不行!”他还 没说完我就拒绝了,“你不看看多危险啊,万一断了呢?”说着就拉的他的手回去。
他的头垂下去了,当我以为他要大哭一场时,他的头又抬了起来,双眼散发出光芒:“姐姐,你看——”
我顺着他的手望去——丛生的杂草中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一座像是秋千一样的东西,我不由得拨一开了草丛。啊!真是一座秋千,而且是崭新的,一陽一光照射下透出点点光亮。
“姐姐!”弟弟已经受不住诱一惑坐了上去。只是他太小了,双脚都沾不到地。他求救般地望向我。我被他折服了,走到他背后轻轻地推着。
“啊……啊……再高一点……”弟弟大声呼喊着。我暗笑他的幼稚,嘴角却也被感染了,挂着浓浓的.笑意。
“停!”弟弟忽然叫住我。我连忙止住,询问地看向他。只见他从秋千上下来,绅士般的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呵呵。”我笑着,摸了摸一他的头。而他则不容拒绝的将我推上去,用他小小的手掌推着我。
“啊……啊……再高一点……”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也会像个小孩子般叫嚣着,公园里回荡着我俩的笑声……
回去的路上,弟弟问我:“姐姐,你可真‘孤肉瓜文’(孤陋寡闻),这么好的地方都不知道!”我有一点惭愧,解释道:“那只是一座荒废的公园,我怎么知道……”“好了好了!”弟弟不听我的解释,:“我们老师说,乐趣要去寻找!闷在家里是最无聊的了!”
是的呢。
谁会想到,一座荒废的公园也藏着崭新的秋千?物也是,人也是。我们往往被外表所迷惑,却没有看透他的本质。有时,只要顺手拨一开那些野草,就会发现,这里也有乐趣。
自从进了学校最好的班级,我便每天沉浸在理科刷题中,生怕自己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落后。
星期六的上午是两节科学课。我本以为科老会教新课,没想到科老什么也没拿就走进教室,对我们说:“今天不上课,上午两节课去后山考察。”
科老说完后又向一班通知去了。我们班的人顿时议论开了,“什么,去后山考察?又苦又累的,太阳又这么大。”“这么无聊的事,还轮到我们了,我宁愿在教室里多刷题,也不去后山。”“就是,科老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决定这么荒唐的事。”……
我们没办法,只好跟着科老走了。虽然我们表面上带着考察本子,实际上我们又带了刷题的本子。
我们从学校后门走出去,上山的路是台阶。刚到达山脚下时,什么刷题、写作业的都被一股脑儿抛在了脑后,我们被路旁的花花草草吸引住了:紫色的叫不上名的小花静静地在路旁盛开;紫红色的蕨类卷着身子,好像害羞而低下头的姑娘;一颗大树上结了许多青翠的玻璃球般大小的果实……
我们顺着小路上山。路旁的耕地里种着我们都叫不上名的植物,科老说我们太没有常识了。我们从树旁捡拾了枝条,在路上打闹起来,或是摘个小果实,投到别人的头上……
最后的目的地是山上的一座宫庙,庙旁安装着风速仪和测雨量的仪器。我们在庙边散开,各自成群结队地找乐子去了。
我们在一节树枝上发现了一只树蛙,兴奋极了,赶紧叫上同伴来观看。科老赶过来看个究竟,并告诫我们不要乱动树蛙。
我们又缠着科老问东问西的,转眼间,两节课过去了。我们沉浸在认识自然和游玩的乐趣中,忘记了学习的压力。最后是科老催促我们,我们才排着队回学校的。
原来,这里也有乐趣!
老房子,是我内心深处留着美好回忆的那一处,只怕他遭了风雨的侵蚀。当我路过那破旧的小区时,在我心中他自高大到矮小,由缤纷到简单,从喧嚣到沉寂,像是缩进我的梦里,晶莹成枕边的一颗泪珠,最后发现这里也有乐趣。
在我年幼时,便和爷爷奶奶父母一起住在老房子里,那里仿佛承载了我童年的回忆。每到夏天,在窗户外面的栏杆上偶尔会落上一只蜻蜓,年幼的我瞪着圆圆的眼睛扒在玻璃上看着这种带着翅膀的飞行的生物。当我稍长大些,便央求奶奶允许我把它捉回来。开开窗子,慢慢伸出手去靠近它,突然发力朝它的方向一抓,可是反应灵敏的它轻松地逃开了我对它的捕捉,它在空中一边飞着,一边看着我。好似在嘲笑我的笨拙,我心里默默地想着:下次一定要把你捉回来,看你还神气什么。冬去夏来,在第二年夏天有蜻蜓再落在栏杆上时,我拉着奶奶说:“奶奶,那只蜻蜓又飞回来了。”奶奶用粗大的手掌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头,笑着说:“它不是那只蜻蜓了,原来那只蜻蜓已经没有了。”噢,年幼的我感受不到世界的变换,只是觉得一切如旧。
再长大些,每到晚上爷爷奶奶会领我到楼下的小区里玩,爷爷奶奶与小区中许多年龄和他们相仿的老人们谈天说地,而我则与亲爱的伙伴们踢球;上午,父亲也会带我到楼下用粉笔在地上画画,画下各种精美的图案;有时还会跑到旁边的沙子堆旁玩耍,偶尔玩玩水淹蚂蚁洞……
当我再次步入小区,仰望老房子时,一阵从岁月深处角落里吹来的风轻轻地抚慰着我,这些事历历在目,那美好的回忆被浓缩成一颗结晶,落在记忆中泛着层层涟漪。这时,我意识到:原来这里也有乐趣。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变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 读书让人获得知识。这是最浅显的作用。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获得渊博的学识,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不可否认,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第二, 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第三, 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他可以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可以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可以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忧;可以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
第四, 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非常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
窗外,落日的余晖懒懒散散地洒在地上的每个角落,金黄的光芒像丰收的麦穗压在我的心头,闷闷沉沉的,让我喘不过气来。
“数学两张试卷,物理两张试卷,还有化学一张卷子,语文还有……”我默默细数着自己的家庭作业,时不时还听到旁边同学低声的咒骂。是啊,又一个“充实”的周末,“哎!……”无奈的一声长叹。自从进入中考的备考阶段,我的生活再没有“乐趣”二字。
背着沉重的书包,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心中念念不忘的仍是下周的。
每天回家,都要经过一座小桥,桥下有流水,水不算清澈,浑浑浊浊的,但每当我放学经过这里,会有一道夕阳照在上面,河面会倒映出绯红的颜色,也算别有一番景致。下班高峰期,路上的行人车辆往来匆匆,一阵喧嚣。但走到小桥下面的广场时,车辆的喧嚣总能被一阵热闹的音乐压制。傍晚了,这里的“夜生活”准时又开始了。
平时走得快,经过这里时,总是两耳不闻,双眼不看的,今天不知怎的,被音乐吸引过来后,竟放慢脚步,驻足观赏起来。
小广场不是很大,被一些休息的长椅围成一个圈,每个休息长椅后面有一个小花坛,花坛中种着一些植物和小花,暖暖的夕阳洒在上面,颜色比白天略显昏暗。但这个意境和这里人物的活动确实格格不入的。
这里聚集着一批年纪稍大的“舞者”,他们站成一个三排的方阵,方阵的最前面会有一个领舞的老师,这个老师穿着专业的舞蹈服,动作非常的规范到位,合着动感的音乐节奏,全身上下散发着活力,与头上的白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方阵中的其他老人也都情绪饱满,节奏感极强。当然,也有技术稍差一些的:一个大概六十几岁的老爷爷,站在队伍的最后一排,好像是刚来的,因为舞步不是很熟悉,眼睛不时看着左右的舞伴,跟在节奏之后也跳得有模有样,但是总是慢半拍,惹得旁边的老人一阵阵的笑声。
慢慢的,我被这里的气氛感染了。心情也慢慢从浮躁变得淡定。和老人比一比,我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比他们更有张扬活力的资本和条件,却每天因为学习的负担而自怨自艾,忽视了拼搏生活中的乐趣,变得悲观消极。
天色渐晚,夕阳依旧,暖暖的光洒在老人们的脸上,映照出生活的激情和活力,我在这里,也找到了人生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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