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她是电视上的莉薇―知名的电影少女明星,全世界的红人童星。
所以,才会在她让我当她的朋友时,那么的惊奇和受宠若惊,还有―不信任。
关于拖延症严重的我来说,有无数个借口告诉你我为什么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为什么到最后一刻才敲完这段文字,可是此刻我只想说,没有原因,只是拖延习惯了,虽然我知道自己会死,但我觉得还很远,所以挥霍一些时光,也许并没什么。
这本由卡思卡特和克莱因同着的小书,老实说,不是很合我的胃口。以一个吃货的角度诠释上面一句话就是,有些书,像极了我爱的饭菜,所以即使在不怎么饿的情况下,遇到它们照样垂涎三尺,照样狼吞虎咽。可是遇上不喜欢吃的,哪怕已经饥肠辘辘,哪怕明知这道菜所含营养是自己所需,因为味道与自己的舌头不来电,所以就吃起来极其艰难,味如嚼蜡。
当然这本书并没有上面所说的那么夸张,起码那些关于生死的哲理趣味小故事,总让我忍俊不已,比如这段:
两个伙计相约去钓鱼,汽车抛锚,他们借宿在一个美丽的寡妇家里,当然是客房。几个月后,A电话了B。
还记得我们去钓鱼么?
记得。
还记得我们借宿在那个漂亮的寡妇家吗?
记得。
她有一栋又大又漂亮的房子,我们在客房休息一晚,第二天继续北上去钓鱼,还记得吗?
记得。
九个月后,我收到一封律师来信。
是吗?
你有没有半夜起来去见她?
这个,有!
你是不是冒用我的名字?
对不起,是的,你为什么问这个?
她刚刚去世,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我。
哈哈哈哈,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想给这俩哥们儿点个赞,无论给谁,都合适。
用个恰当的比喻吧,这本书像极了一套精美的西式套餐,我虽然喝不惯罗宋汤的怪味道,但对秘制的水果沙拉偏爱有加,它让我在酸酸甜甜中,品味了生命,品味了生死。因为书还没有读完,所以,我只能暂且擦一擦嘴角,告诉你,味道还不错!
作者是两位哲学家,他们从哲学、神学、心理学的角度,揭示了死亡,让我们能正视生与死。然而,我真的觉得死亡离我很远很远,所以,我正不正视,无关紧要。那就说一说关于生死的一些感觉和回忆吧。
提到生死,我总会想起许多年前读过得一本小说,他的名字叫《活着》,作者的名字叫余华。在那部小说里,我最早对死亡多添了许多感慨,愤怒,遗憾,难过,无奈,富贵从年轻到垂老,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死去,直至最后仅剩与他相伴的.老牛——————,而在那之前,我以为死亡就是死亡,老到一定年纪,或是生了重病,总要死,正如一句话说完了总要画个句号,而不会是感叹号,省略号等一些矫情的意味深长。
今年又读了余华的另一本书《第七日》,还是关于死,这次升华了,上了些年纪的老余干脆将死亡渲染成另一个生命的开始,那美丽的“死无葬身之地”就是他向我们描绘的乐土。这些天读这本《每个人都会死———》,总会想到余华的这两部作品,多少跟这本书有些契合吧。
信手敲出的文字早已离题千万里,好吧,回到这本书,回到书的名字“每个人都会死,但我总以为自己不会”(书的名字取自美国作家威廉·萨洛扬的遗书中的一句话)也许还算年轻,所以总会生出许多新的希望,对于死亡,我没怎么想起它,当然,也有特殊。
记忆中生命里只有两次,对,是两次!偷偷地跟死神通了个电话,告诉他活着是太残酷的事,告诉他我并不期待明天是否美好,可是那个老东西一面嘲笑我的懦弱,一面用很不屑的语调问我“你真的确定你活够了?”他这一问,吓得我撂下了电话,仓惶而逃,我活够了吗?
温暖,阳光,幸福,希望——————20xx年的冬天几乎将近尾声,可是它永恒的LOGO却迟迟未到。没有雪的冬天,像没有色彩的生命,所以我知道,它总会来的,哪怕比以往时候更晚一些!所以活着的我们,应该体味着温暖,沐浴着阳光,回忆着幸福,种植着希望。这样,才能算活着!
在拥有这些简单的幸福之前,年少无知的我们,也许要经过幽长阴暗的隧道,没有灯光,没有尽头,没有人告诉我们,走多久,就能看到出口,我们只是需要不停的走着,如果牵强算是有个伴儿的话,这个伴应该就做“焦虑”,没错!“焦虑是我们的终极老师”,孤独的焦虑,升学的焦虑,失恋的焦虑,工作的焦虑,没有人承认是对死亡的焦虑,虽然这是一句大实话。
死亡又怎样,焦虑又怎样?
前两天去见一位过去的同事,也是缘于一件小事要拜托。见面寒暄几句,竟然得知这位老兄新婚刚刚两年的妻子在两个月前暴毙去世了,我还来不及合上自己的下巴,他却已经轻描淡写般调侃“娶个媳妇不容易,还得再找,唉!”
他是否有过这个念头,每个人都会死,但我以为不会是她!
《活着》看一遍哭一遍,哭了还要看,看着看着眼泪又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我被美丽纯朴的家珍所感动,被福贵一家的遭遇所打动,被福贵对苦难的承受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所折服。一个既嫖又赌的纨绔子弟几乎一夜间把家里一百多亩地及房产输了个精光,老爸被他活活气死了。在去帮妈妈买药的途中又被抓去做壮丁,从死神手中捡回一条命,先后妈妈、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甥相继死了,最后他跟一头别人不要的老牛相依为命,却不抱怨,乐观地活着。
我想:是什么力量支撑着福贵顽强地活下去?是爱,是爱让福贵顽强地活着。当他因赌一夜至贫时,是父母妻子的爱包容了他;在他妻子被丈人接走时,是母亲对媳妇的信任引导他洗心革面。在他遭受儿子的意外死亡悲痛欲绝时,他心里想着的是怎么不让妻子受伤。尽管妻子有病,福贵不离不弃。越是残酷的打击越显示出福贵顽强的承受能力和耐挫能力。最后即使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去,他因为心中有爱,和一头老牛生活在一起。是的,亲人的实体不在了,但,亲人的音容笑貌一直留在他的脑海里,陪伴着他。
想着网上经常曝光的自***事件,我想:他们的命有福贵的悲惨吗?为什么不好好珍惜生命呢?有什么比生命更值钱的呢?
人到底为什么而活?家珍说: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福贵妈妈说:人只要活得高兴,就不怕穷。人活着,是因为爱。因为心中有爱,一家人想方设法要在一起;因为心中有爱,人就活得开心;因为心中有爱,再苦再累也无所谓;因为心中有爱,所以累并快乐着。
我希望大家都能看看余华的《活着》,明确活着的目的,明确幸福的含义,不要顾此失彼,忘了本真,忘了初心。
活着是一种人们追赶时间的基本姿态,更是生命面临死亡的呐喊。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它是生命的一种状态,更是灵魂的永恒追求。
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故事娓娓道来时,可以感受到他的内心世界的变化,感受到生命在苦难中沉浮时的彷徨与呐喊。福贵的一生就像他所唱的“少年好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样凄凉孤苦。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享尽荣华富贵;他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依无靠,亦无欲无求。
也许,生命本就是这样的无常。生活充满了许多的磨难和挑战,人的一生就要不断地迎接命运的挑战,不断地超越自我,不断地积极进取,实现生命的价值,追求活着的意义。人们盘踞生活之山,日日与两条巨蟒摩娑盘旋,一条叫命运,一条叫死亡。福贵经历过大浮大沉的一生,但最终却以一种滑稽的方式死去,昭示着高贵命运不过是人类苦苦追寻的虚妄而已,而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呐喊。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少,又十年皆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中,宁无些个烦恼。
面对命运,福贵选择与其斗争到底,宁死不屈;面对生命,福贵选择守护等待,顽强乐观。其实对于死亡来说,活着也是人们强有力的呐喊和进攻。毕竟,死亡只需要一时的意气,而活着却需要一辈子的勇气。
福贵的一生饱含沧桑和痛苦却又乐观积极。活着是福贵生命的呐喊,是他渴望天伦之乐的体观,更是他不屈不挠的一生的写照。
静水流深,总有一种力量在默默中玉汝于成;细水流长,总有一种声音冲破岁月依旧洪亮,那便似福贵生命的呐喊——活着,那般清脆却又深意悠长。
利用了一周睡前的时间又重读了一遍余华老师的《活着》,余华老师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年轻时的福贵是纨绔、不羁公子哥儿,从家财万贯到输光所有的家产,到送走了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孤苦的走完一生的他,艰难的选择着“活着”,做一个继续与命运抗争的顽强的人。
文章最后,写到了福贵老人与老耕牛“福贵”相依生活。从此,两个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全书的境界也在这微妙的刻画中得到进一步升华,在给了人们更多思考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暴风在汹涌过后终会变平静而祥和。
初次读完福贵的故事时感觉他是平庸的更许是悲惨的,待重读之时细细体味,其实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他是拥有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就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其实,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它们就是鞭笞我们的动力,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需要在最低谷的时候去抓住每一个让自己成长的机会,让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坚强,变成一个有经历、有故事的人。
一本好书像是拥有魔法的仙女,她轻轻挥动仙棒,就能让你心中充满了激情,久久回荡,而后留下一种深深的感动,或喜或悲。一本好书他能赋予你力量,或影响人生路,或改变价值观……而《活着》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这几天我读了余华的《活着》,真是受益匪浅啊。
半夜蚊子咬醒,怎么也睡不下,打开看见已经买了这本书,早有耳闻但一直没有看过,就当消磨时间看看。
看的时候有很多很多很多话想说,可是看完之后又感觉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就融汇成一个字:堵。心里堵的慌,每一段剧情,每一个时段,每一
从开
福贵要是能回到过去,见到以前的自己,一定要抽自己三个大嘴巴,一个为爹娘,一个为家珍,一个为自己!说他很惨,可是又不然,不经历过那些,那富贵或同下一代,还会是这种样子,总有一代会承受他需要承受的这些东西。
活着,故事里的人都在为活着而活着,可最后都没有真正的“活着”过,特别是家珍,一想到她就会觉得特别难受,她越是善良通情达理就越让人心疼,她真的有好好活着吗,还是从有庆死的那天起,就没有真正的再“活着”了。福贵能娶到家珍,他说是上辈子当狗吠了一辈子才换来的,那最后他所有的经历,又是造了什么孽才会这样。
福贵是悲惨的但也是最走运的,余华笔下的故事现实到窒息,又真实到可怕,从第一个文字开始就再也出不来了,前面以“自己”为第一视角来讲述自己听故事,待老人开始讲故事之后,又以老人的第一视角来描述所有的故事,让人能够更直观的代入剧情,更深刻的感受故事,真的很厉害。
所以我对于这本书,只敢看一遍,不会敢再去看第二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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