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家买来了一盆刺是黄色的仙人掌,它好可爱呀!现在,就让我来介绍一下我家美丽又可爱的彩色的超大号仙人掌吧!
我家的仙人掌通体绿色,只有刺是黄色的。它长得像人的一个手掌,所以它叫作“仙人掌可耐旱了呢!你们听说过吗?据说仙人掌在一滴水都没有的大沙漠里,还能活下来呢!即使你几天不给它浇水,它也不会枯死的,在玩游戏的时候还能吸取辐射,保护我们的眼睛,不成近视眼,仙人掌虽然外观不好看但是对我们有很大的作用,仙人掌的水都在内部,如果把上面的刺拔掉上面的水就会留下来,仙人掌就会死掉。
仙人掌可厉害了!仙人掌不仅可以治病,还可以在没水又渴的情况下,把它存的水挤出来当水喝呢!
怎么样?仙人掌的用处大吧?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认为仙人掌很耐旱很顽强呢?
我喜欢芳香四溢的桃花,也喜欢国色天香的牡丹花,但我最喜欢仙人掌,特别是还没吐花苞的仙人掌。
听说仙人掌是在秋天才开花的。现在还是春天,还得耐心地等待几个月才能看得到它的花呢。如果秋天一到来,说不定会有很多客人来欣赏我家的仙人掌花。在这几个月里,我会精心培育它,等着秋天的来临、它开放的那一刻。
仙人掌有时候会装蒜——故意不开花。终于有一天,我的仙人掌吐出了一个花苞。可是一旁的牡丹高昂着头,摆弄起优美的身姿,似乎在对仙人掌说:“你结了花苞又怎么样?还不就是个浑身带刺的家伙,价值还不就和泥土上的野草一样!”
仙人掌听了,似乎在说:“我要开花,无论有没有人欣赏,有没有人夸奖,我都要开花。因为我要完成我的使命,我要用我的力量来证明我的存在。”就这样,它终于开放了。牡丹花似乎无话可说了,其它的花也都目瞪口呆了。
仙人掌,我喜欢你“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而不放弃开花”的精神。牡丹呀牡丹,真得好好向仙人掌学习。我喜欢我家十全十美的仙人掌,它像一位害羞的小姑娘。
她身材苗条,一袭波西米亚长裙,长长的卷发自然的垂散在胸前,一双简单的绳装凉拖,驾一辆西亚特127吉普车潇洒地奔驰着,给撒哈拉沙漠带来一道美丽的亮光,她就是流浪沙漠的奇女子——三毛。
因为一本奇特的地理图册,勾起了她前世轮回的“乡愁”。于是,她带着她的愿望,梦想,来到了西属撒哈拉!
面对广袤无垠的天地,她那颗封闭且疯狂的心,可以肆意的飞翔,即使生活佷简朴,用棺材板做床板,用废车胎做沙发。但她每天都沉浸在做家务,等爱人回家,自由写作的美好生活里!
可是,1976年的一天晚上,她6年的闲适,自由、充满幸福和爱的日子,因为何西的离开而瞬间塌陷。抱着何西冰冷的身体,三毛久久不能相信这个事实,她大声唤着何西,让他睁睁眼看看这位红颜,莫让红颜守空枕,但何西是听不到的。
何西的离开对三毛来说是致命的打击,因为是何西把三毛从沉重的悲痛中解救出来,在三毛彷徨无助,想逃离这生活的时候,何西坚守自己的约定,六年后来到了三毛的生活。看着这个由高三时的稚气男孩儿变成如今满脸胡须的男人,三毛很惊异的问了一句“何西,你还愿意娶我吗?”何西高兴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他等了六年等的就是这句话。他一把抱起这个大自己六岁的三毛,在屋子里转了起来,大声回应到“我愿意”。
她注定只有爱情,没有婚姻,但她又注定失去爱情,最后变成孤独的自己。面对结婚前夕未婚夫的突然离世,三毛失去了方向,没有了希望。是何西的再次出现,让她那颗死恢般的心得到了温暖,有勇气去面对未来。但如今,这个让她重生的男子又一次离开了了她,从此不再回来,她成了真正的流浪人。
因为文学,我认识了三毛,又因为她那动人的爱情让我倾心与她,但让我铭记她的却是她离奇的死亡。她的突然离世让众人无比痛心,不单单是父母失去女儿,文坛失去一枚宝贝,更重要的是中国失去了一名勇敢的追梦人。我那徒步撒哈拉的梦想也止步于此。但我又想,她的离开也许是一种解脱,对病魔的折磨,对何西痛心的思念的解脱。她现在也许已经和她的何西又回到了他们的撒哈拉小屋,过起了那曾经的小日子。就像罗大佑写给三毛的歌“不知不觉这座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让流浪的足迹在沙漠里写下永久的回忆”。
我家有一盆仙人掌,那是爷爷60岁大寿买的,是希望爷爷像仙人掌一样寿比南山仙人掌的“手”上有些小刺。因为仙人掌生活在沙漠为了减少水份,叶进化成刺,经进化成掌,水份储藏在肉质茎里,表面有一层硬皮,像钢甲一样保护肉质茎。
仙人掌耐旱的着个特点是名不虚传的。有一次我给仙人掌浇水的是候,发现仙人掌长出了新“手”我高兴的手舞足蹈,当我用手摸那嫩手时,仙人掌用刺划破了我的手,我疼的哇哇大哭,爸爸马上赶来,见我的手划破了便赶紧用碘伏摸了摸又用创可贴包住。我心想:“以后再也不给你浇水了看你怎么办。”过了很久,一个夏天,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飘过,我们一看原来是仙人掌开花了,我马上提了一小桶水来浇仙人掌,仙人掌更绿了。
仙人掌我爱你。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座很大很大的沙漠上有一座游乐场。
游乐场里热闹非凡,有旋转木马、跳高超极棒....这样让他们的生活很平静。可是他们不知道危险要发生。
的确,在离游乐场不远,有一座阴森森的城堡,城堡里面住着一个凶狠无比的魔王,他听说有这个游乐场以后,生气地说:“我要带领十五万兵把这座城拿下。”
游乐场里面的人知道了这件事,吓得浑身打哆唆,他们告诉了国王,国王也吓得不行了,王子却说:“我有办法了!不过得要我们的齐心合作才行!”
这一天,王子带领人们在地上挖地道,埋了不少炸药。这时魔王过来了,他们走到王子挖地道的地方,突然,一些炸药爆炸了出来,把魔王的兵炸死了不少,这时,王子的计划就开始了,首先,他们把百姓们放出来扫地,然后,王子一个人坐在游乐场最高的地方弹琴,魔王看了,不禁吓了一跳,怎么回事?我都要来攻打他们,他们还这样,肯定是小埋伏,于是整个军队都被掉走了。
百姓们问王子:“这是怎么回事?”王子却回答:“空城计!”
在客车驶进聊城的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乡情。我没有对任何城市设防,却在聊城完全释放,想要停下来,想要休息,想要好好睡上一觉,整颗心都变得软软的,我有多么地确定,这就是我的城。我不喜欢高高的楼房,一幢又一幢,挤挤巴巴的,聊城的房子,让我有足够的视野去享受自然风光。这里的人是我熟悉的,他们讲着我一听就懂得语言,走在街上,和谁都可以打声招呼。妈妈包好了我特爱吃的饺子,路上好心的叔叔捎了我一程,邻居家弟弟拿来我喜爱的葡萄,小侄子竟然不认识我了,呵呵......家乡的感觉特别美好,我甚至,不想再起程。
很多时候,对着这大片大片的绿色,我有想要老去的冲动。我是一个特别喜欢小村庄的人,喜欢我们家地里的麦苗,喜欢蔬菜的秧子顺着藤爬上房子。我会在每天清晨在院子里摘下新鲜的蔬菜,炒着吃、煮着吃、炖着吃,不管是不是好吃,我爸妈都不会说难吃。我要在前一年的秋天在田里种上小麦,等到熬过了严冬,第二年的夏天,收获的小麦晒得暖暖的,捧在手里有阳光的味道,很好闻。我要在今年的夏末在田里播下玉米的种子,等到秋天收获了,我就能在寒冷的冬天的早上能喝到一碗暖乎乎的玉米糊。我想念这种日子已经很久,我也能确定,我会更长久的想念下去。只是,想念的感觉也能特别温暖,我一如既往地继续着我的情不自禁。
我也有不切实际的想法,他们称之为幻想。我偏爱自行车,没想过在哪座城市拥有自己的房子。我想从一座城,游荡到另一座城,做每座城市的过客。本来是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可是下了场雨,又摔了几个跟头,脏兮兮的也没关系,我喜欢雨水和泥土掺杂的味道。可能今天没钱住宾馆了,我就去敲敲别人的房门试试运气吧,也或者,露宿街头是别有一番风味的体验。三毛是个有勇气的女子,她可以跋山涉水去追寻自由与梦想。而我,也许明天过后,又要去做一个内心极其坚定的女子,工作、微笑、生活,我不是不快乐,我只是没想到我原来会拥有这样的快乐。我曾经羡慕那些家财万贯的人,拿上钱,他们似乎可以对这个世界为所欲为。现在才明白,钱也许会带来一时的快感,但是,心里的需求不是钱就能轻易解决的。所以,你们不要和我比谁的钱更多,要比,我们就比快乐!
我已经习惯不断的离开,然后,迫不及待的回来。我不能抵制生活。我只有,不断的离开,然后,迫不及待的回来。其实,能够回来,我已经很快乐。我觉得,生活如果缺少了这些等待,可能会变得单调许多,所以,我感谢这奔波劳碌的日子,它让我一直有梦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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