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我想这个词,在大家的心中,一定都不陌生吧。我从我的点点滴滴的生活上来说,我觉得我们中国正缺少的就是这股正义之风,不虽然我才14岁,也许这些生活的经历远远不足于我在这里讨论我们中国的社会,甚至是全世界的社会,也许,我没有资格讨论,但是,我想说社会是残酷的,它可以让人变得铁面无私,,我不能容忍,在亚洲,属我们中国发展最快,可是,我们在发展的同时,也要把人民的素养提上去啊。如果不能这样,我说句很重的话就是,那宁可不要什么发展,先把个人的素养提上来才是最重要的,难道国际上,评价一个国家的好与坏,就是金钱吗?是看哪个国家的经济水平吗?难道这就是唯一的评价标准吗?难道不看一个国家的素质教养吗?我觉得金钱不是衡量的唯一,最多只能说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而已,不是吗?
社会中有多多少少的不公平的例子,这些例子往往可以证明这个社会的无情,社会的残酷,以及社会的现实。就比如说,早几年就有人在过年的时候花30多万来吃团圆饭,难道这有必要吗?吃团圆饭,并不是有多么的奢侈就可以算是幸福的团圆饭,最最重要的难道不是一年中难得见的那份亲情吗?这30多万的钱可以帮助多少人?可想而知。其实,还有许许多多想这样类似的例子,只是我们不知道罢了,我们看到的仅仅是表面,就像是花瓶,我们看到的只是花瓶的外表,我们赞赏它,欣赏它,喜爱它。但是,抛开这个美丽而不可攀的外表,它的里面是什么呢?它的里面什么都不是,是一片空的,虚的。我们现实社会也是这样,我们大家看到的只是个表面,要想真正的了解它,爱护它,珍惜它,就需要我们大家有一双像列夫。托尔斯泰那样的能洞察世间丑恶的眼睛。它不需要什么训练,只是让我们大家,善于观察,拥有一颗爱自己祖国的心,想让祖国更加繁荣的心,这颗心需要大家的善良,勇气。
这世间的丑恶有,但是令我们所感动的事例还是有的,说明我们这个社会还是有好心人的,就像那位老人,虽然我不记得他叫什么了,但是我清清楚楚的记得他在电视上生活的视频让我感动不已。他,是位很平凡的老战士。当然,他也是在那次战争中的幸存者,他为了让自己的战友们在遥远的天堂可以安详,这个可爱的老人,就用自己毕生的精力,金钱。来帮战友们弄坟。把他们全部放在了一起,家里的人都不是很支持他,但是这位可敬的老人却坚持下来了,现在在他的园子里有许许多多的战友们的坟了,老人并不是很富裕,老人把自己养老的钱,甚至是每个月的那点退休工资,也放在了这个园子上面。可想,老人是多么的可亲可敬。我们应该感谢这位老人,让我们知道,社会还有温柔的一面,这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把这股正义之风更加扩散到世界的各个角落。
我了解到了这社会的贫富差距,也许,这就是上天给我们的一个魔咒,只要打破了这个魔咒,我想我们的社会会更加的美好,不是吗?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在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上,存在着一种奇怪的现象:看到老人摔倒了,很多人过来凑热闹,可就是没人去把老人扶起来;看到地上有个皮包,很多人也只是把它占为己有,没人去询问是谁的包;看到以强欺弱的现象,也没人敢去制止……真是多得数不胜数。说白了,就是现在这个社会上啊,没人去做好事。人们一是怕麻烦,二是怕误会,三是怕遭人报复。人们的正义感正在慢慢沉睡。
就拿我们的校园来说吧。校园里经常发生以大欺小的现象,简直是多如蝗虫!例如,下课时一些高年级的同学趁着老师不注意就随便抢占低年级同学的乒乓桌;还有吃午饭时,高年级同学经常在盛汤的时候抢低年级同学盛汤的勺子,自己先盛(我们学校都是自己盛菜盛汤);还有……面对这些现象,我们往往只是在一旁静静地看,悄悄地说几句罢了,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清楚,这样去“伸张正义”很可能会遭到别人的报复,分明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嘛,我们才不愿意吃这个亏呢!
说这种现象多如蝗虫真是一点也不夸张,不仅是校内,连校外也时常发生。
一天放学,我在一个没人的静静的小路上走着,突然看见几个中学生围着一个小弟弟龇牙咧嘴的,我很奇怪,就躲了起来看。看着看着,我慢慢知道了情况:原来他们是在抢那个小弟弟的钱!其中一个人还挥着拳头威胁道:“要是你敢告诉家长,我让你好看!”看到这里,我心头窜起一团怒火,很想教训那几个坏蛋,可我手无寸铁,万一反被他们痛K一顿怎么办呢?我顿时觉得不寒而栗。最终,我还是忍了忍,当做没看见一样,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开了。哎,如果所有人都怀着一颗正义的心,那么这种现象还会存在吗?
社会、校园需要什么?21世纪需要什么?人们沉睡的正义感何时才会醒来?真正见义勇为的人又有多少呢?唉……
世界在不断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似乎,一切都在改变着,然而,在现在这个灯红酒绿,物欲纵横的世界,正义却不知被遗忘了多久。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觉得,正义,没有多大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金钱,权势,***,自私,谎言……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像三鹿奶粉这样的非正义行为,不是惨遭***吗?相反,古代的那些正义的仁人志士,不是也流芳百世吗?
“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为了正义,文天祥引吭高歌《正气歌》,“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正义的旗帜。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为了正义,屈原走在生命的边缘,“众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浊我独清”,用自己的生命奏响了正义的壮歌。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为了正义,谭嗣同毅然走向刑场“各国变法,莫无派血而死者,而中国自古未有,若有,请自嗣同起!”,用自己的鲜血浸润了正义的身躯。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为了正义,司马迁惨遭宫刑,给后世留下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用自己的一生,谱写了正义的篇章。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像古人那样呢?“人之初,性本善”,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颗正义的心,只是生活的麻木冰冻了它,所以,我呼吁,试着融化这些冰雪,让正义永驻你心!
我们需要正义,永远!
通过半个月的时间,把罗尔斯的这本正义论翻看了一遍,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先把罗尔斯这个名人了解了一下。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麻省理性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正义论》——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正义论》——全书分三大部分:《理论》篇论述了他关于正义的基本理论,主要概念和范畴,基本出发点;《制度》篇论述了正义原则如何运用于社会制度,探讨了自由、宪法、多数原则、政治义务、非暴力反抗等重大政治体制问题;《目的》篇涉及理性、价值、目的、善等伦理价值问题,特别是社会稳定性的伦理基础。罗尔斯由此而设计了人们相互奉献福祉、公正、和谐、稳定的理想王国。其风格也与二战以来英语世界大部分哲学著作有所不同,主要是再度采用较为思辨的语言引经据典地阐述实质性的理论问题,而不是像分析哲学那样较多地集中于语言与形式方面。
罗尔斯有一句名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不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纠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个人认为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理念层面)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理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要妥善协调、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其次,(决策层面)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第三,(操作层面)要高度关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第四,(制度层面)要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长效机制,有关促进公平正义的改革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社会等多种手段,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幸福是快乐吗?幸福不单单是快乐,它似乎还包含着一种身心畅快的满足感。
幸福由什么带来呢?据相关研究表明,幸福完全跟金钱无关,它只跟内心的满足度有关。
幸福是性爱吗?我们大多数小时候没有性也很快乐啊,看来它也不是。
有句话怎么说的:“幸福的人总是相似的,而不幸的人却各有各的不幸”。同时也有人说:“快乐是生理的,幸福是心里的”。这是什么道理呢?幸福归根结底是由心态决定的,不幸的人因为各种各样的诱惑产生了形式不同的心里疾病,这种解释对不对呢,还请大家参谋一下。
那这种心态究竟如何修炼呢?
我目前所知道的而言,佛对于心态的培养有非常好的效果,尤其是在静心方面。佛对于诸多不幸归结于欲,眼耳鼻舌身意,眼睛看、耳朵听、鼻子闻,舌头尝,身体触摸,最后归结到意识。都能看到贪嗔痴三毒,贪,贪恋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殊不知最美好的东西是魔鬼,它能放大人们的欲,这里的欲实质上是指一切邪欲,正当的、符合正确价值观取向的那是我们所追求的梦想,所追求的目标,而达到目标所贪恋的享受即为欲,使人堕入身色犬马而不自知;嗔,愤恨,有了***,人便有了极大地得失心,斤斤计较,不会有“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怀,没有了胸怀,便处处与人争吵,不会站在他人的角度想问题,我在此需要向所有我伤害过的人忏悔;后面的痴是愚痴还是痴迷,我也不清楚,以后再给大家写完补全。
我不想去谈论什么唯物唯心,只想向大家说明佛真的对于修身有很大的帮助,不谈明清时期的八股文,儒家也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修身,过了三十也立不起来怎么办,不修身,齐不了家又如何,这不单单是一个人的事,是一个家族的事,尤其是现在独生子女常常背负着家族的`期盼,父母的渴望,立业即获取一定的经济基础,立业以后成家,孝敬老人、赡养孩子,将使命传递下去。
不要说什么“富不出三代,穷不过五服”,将身修好了,以上的一切都能实现,每个人的命运以及父母祖辈留下的余荫可能是确定的,有数的,但是佛所探究的是今生所能够自己所积累的福报。儒家说尽了人一生的诉求,佛家探究了三世的因果,三世不就是三代吗,难道真的富不出三代吗,古代的富人有为富不仁的也有造福一方的,哪些人的传承能够留下来呢?还是真善美,对不对,邪恶的都因为吃喝嫖赌已经早早的生病去世,来不及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就走了,而造福一方的修桥铺路,省吃俭用,不说什么积累福报,就冲这个好名声大家也喜欢往他的跟前凑,喜欢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有什么好的机会,会留给那些作恶的人吗?
我也做了许多恶业,在这里向我迫害过的人说一声:非常抱歉,我以前行为恶劣,性格孤僻,脾气古怪,小时候爱造***业,同时向我所迫害的众生忏悔。
南无阿弥陀佛!
好奇感或许就是一件事的开端。
——题记
人的内心是很复杂的,当你想做某件事时,却感到危险的气息,当你逃避时,却感到不安,或许汤姆·索亚就是这样的人吧。
在第九章:亲眼看见了医生被***害,也是因为他与同伴去埋藏一只死猫才看见真相的。虽然不敢在***人真凶面前说出真相,但是最终还是在法庭上说出了事实。
我认为汤姆索亚是一个好孩子,因为他说出了事实,为无辜的人申冤了。即使之前因为害怕没有说出来,可是他的心中还是有正义感的。
在日常生活中,有着正义心的人很多,比如说:有一次,我弟弟在家里写作业,我给他出了一道题,这道题他曾经做过,但当时他并不认真,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于是今天我又重新拿出了这道题,我想考考他,希望他能记住上次的教训,做任何事都要一心一意的,绝不能不懂装懂。于是我便把上次做的答案收起来,把门开了一点,悄悄地看他是不是在找答案。我心想,他一定是在找上次做的答案。可是我看过后才发现,我错了。他没有在找答案,先是在看题目,然后拿出一张纸,好像是在分析题目,接着我看见他在屋里走来走去的,这是弟弟的习惯性动作,遇到不会的题目,会走来走去,突然我看见他笑出声来,接着立刻在椅子上做了下来,我就只看见他的手臂在动,接着我又听见了笔唰唰的声音,大约十分钟,弟弟说他做完了,我还不相信呢,过去一看,竟让他做出来了,我又认真地验算了一遍,竟然全对呢,我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他说:“怎……怎么了,不对吗?”他竟被我吓得连话都说不完整。我郁闷地想:我有这么吓人吗?我收了收表情,立即问他:“你,作弊了?”弟弟摇了摇头,我又问:“你,有这题的答案?”弟弟仍是摇了摇头,我更加疑惑了:没有答案,却做出来了。“那你是怎么做出来的?”我问他,弟弟说:“我看见这题时吓了一跳,总觉得做过,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做法,我便想找答案抄,可是我又想那样我还是不会啊,于是我便自己做,结果就做出来了。”弟弟内心的想法,我想我明白了,他只想对得起自己。
我觉得现在像汤姆这样的人很少了,我们应该对得起自己,做一个诚实的孩子。《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本对我们有着很大意义的书。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了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了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了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中,表现出一种试图达到全面、综合和平衡的倾向,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上的伸缩余地和回旋空间,以致具有相当不同倾向的理论家以致行动者都能从他的著作中找到证明自己观点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评的对象。他的正义论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缅怀和执着于构造某种一般正义理论的人的思辨兴趣,又可以为那些焦灼地面对社会现实中的严重不正义而绞尽脑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论根据或启发;既可以通过强调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平等主义倾向、尤其是最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来使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左派获得某种支持,又可以说通过强调设计社会基本结构要考虑到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人们也不难从中得到某些辩护和建议。当然,前一种倾向是更突出的。但无论如何,他是试图为他所处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最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他试图发掘这一社会的活力,建立这一社会的良性循环;他直率地承认,他的正义论要通过一种反复比较、互相修正,达到与这一社会所流行的、人们深思熟虑和推重的正义判断接近一致的状态,并且把这种“反思的平衡”作为证明他的正义论的一种方式。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