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朦胧的夜晚,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会有多少的恐惧?多少幻想……?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人在家里的经验,我当然也是。
在一个阴沉的夜晚,我会做许多可以让我不害怕的事,像打电脑、唱歌……在沉静的夜晚会在心理和另一个自己说话,常常会想说爸爸妈妈为什么不快点回来?在上厕所的时候常常会疑神疑鬼的想说鬼会不会从那邪恶的马桶怪口跳了出来?会不会那个鬼把我一起拖了进去?这些恐怖的事情接二连三的在我脑海中浮现出来,那是多么恐怖的事啊!
在一个昏黄的夜晚,是一个人最害怕的时刻,但也是最愉快的时刻,因为在这个荒凉的房子里只有你一个人,没有任何人会来管你,所以是一个人最快乐的时候,我会把自己弄得非常高兴,让自己忘掉一切的恐惧感,就不会害怕了!
这个夜晚非常的漫长,所以我会好好的利用这个夜晚做我想做的事,这个夜晚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我会想尽办法在这个夜晚,好好发挥我的.想像力。
今天放学回到家,我只有一个目标:早早写作业,早早睡觉。
可是因为昨天没有休息好的缘故,而现在——正在写作业的我一直在打哈欠。刚开始我的精神还好,做的是数学,可中途我的算式写到了一半,竟然迷迷糊糊的睡着了!一醒来已经6:50,我心想得赶紧加快速度了,今天不能再熬夜了。
可是上天偏要和我死杠,是的,我又要该吃!饭!了!哈哈,其实我吃饭的速度就像乌龟一样,慢的不能再慢了,可我终究抵不了美食的诱惑——没错,我选择了……先吃饭!今天做的饭可真香啊,有我最爱的土豆哟!我在美食的海洋里尽情畅游着。
吃完饭,收了碗之后一看时间——我的天,已经7:40了!我埋头苦干,“真的不能再拖了”在我心中回荡着。
而现在,已一个宁静的夜晚了,街上黑漆漆的,跟天空上的幕布是一个颜色,而只有我家还像一个灼烧的火把,很光亮。但肯定不止我一个人在加班。我也该睡觉了,也该进入甜美的梦乡了,明天继续努力,依旧刻苦学习!
“说一声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人生由许多“你好”和“再见”串起。所有的“你好”一定对应着一声“再见”,直到和这个世界说“再见”。这是一本哀伤的小说。
作家们塑造了许多侦探,彼此性情各异,只有一点相同:都是虚构的。因为真实的世界不存在如此有魅力的侦探(们)。我知道的侦探手指头数得出来:工藤新一,金田一,福尔摩斯,大侦探波洛,马普尔小姐,再就是这部《漫长的告别》中的菲利普.马洛。许多人应当都熟悉前面几位侦探,但对马洛很陌生。不奇怪,大部分人都没听说过雷蒙德·钱德勒,他在中国谈不上著名。我从这本书才得知这个作家。和其它侦探小说相比,本书侧重的不是逻辑推理,而是人物,命运,和故事——至少我的感受如此。
本书在国际上闻名遐迩,曾获爱伦坡奖(此奖项在世界推理小说界享有极高声誉)——而且受村上春树推崇(以及艾略特、加缪、钱钟书等多位著名作家),村上春树曾阅读此书多达十余次:“每当我的写作没有灵感而停滞不前时,就会翻这本书。”进一步说明《漫长的告别》不仅仅是一本侦探小说,更是一本重要的文学作品。我把本书当作严肃小说阅读,希望从中学到一点写作技巧。
一个作家曾这样评价《漫长的告别》:每一页都有闪电。雷蒙德·钱德勒擅长描写和比喻,短短一两句话勾画出生动鲜活的情景,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甚至可以让读者“看见”,“听见”,“闻见”,享受到文字的美妙,不时地会心一笑。精妙绝伦的句子几乎每一页都能看到。如此高超的表达技巧只有少数顶尖作家才具备。另一本让我体验到“每一页都有闪电”的书是钱钟书的《围城》——而钱钟书是钱德勒的粉,他们都姓“钱”。
侦探马洛的形象与其他侦探的不同之处突出表现在“硬汉”二字——马洛是一个硬汉。他身上具有美国文化中的拓荒精神,粗旷,豁达,西部牛仔的勇敢和正直;他对朋友义薄云天,对顾客忠诚尽职;“好管闲事”,“怜香惜玉”体现了他浪漫的一面。他幽默乐观,不畏强敌,蔑视凶狠狂妄的人,遭受打击毫不气馁。此外,还能映衬“硬汉”形象的是他手中的卷烟,总是一支接着一支,几乎永远不会停。马洛身上吸引人的地方很多,最有感染力的是,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会挨打,会受伤,会郁闷,伤心,痛苦,悔恨。这是其它侦探不具备的。我们成为不了福尔摩斯,但是从马洛身上,或许可以看到一点点自己的影子。
我读的这个版本译者是东北人,文中多处出现东北俚语,我需要查百度才能知道它的含义。翻译难以做到完美,译作总体瑕不掩瑜,感觉良好。
用我习惯的字号,这本书有1063页,我是看到500多页以后才感觉到好看的,这书前半部分一度让人觉得无聊想放弃,可能是译本的原因,也可能是我笨拙没有体会到深意。我跟随着马洛去探索真相,被他睿智的头脑所征服,待一切明朗之后,也只能跟着他叹息。
我可以理解马洛为了告别做的所有事情,被打被关被诬陷还不被其他人理解。但我实在理解不了特里到底有什么值得马洛这么付出的。在我看来,特里就是个吃软饭又懦弱的酒鬼,让人避之不及,他的闪光点唯有脾气好这点,另加十几年前为救人而炸伤了脸,其他优雅什么的不出来啊。
特里这个早该死去的人,居然还活着回来了。感觉,如果,他诈死前没寄那封信出来,马洛是不是会好过些呢?大概也不会,向他那么执着的人,估计还是会有其他办法去查案,而另一头,那个作家夫人,特里前妻也会对马洛下手,大概明明之中都安排好了的感觉。
马洛后来对特里说了一段话,“你深深打动过我,特里,用一个微笑、一下点头、一次挥手和这儿那儿的安静酒吧里安安静静喝几杯酒。感情还在的时候真是不错。别了,朋友。我不会说再见。我已经和你说过再见了,那时候说再见还有意义。那时候说的再见悲伤、孤独而决绝。”
马洛也不曾真正了解特里吧。 反正以后也做不了朋友啦。
这是一段漫长的时间,更是一段等待得非常难受的时间––一觉醒来,手机上的时间似乎比蜗牛爬得还慢,似乎就是那只和兔子赛跑的乌龟,还一脸无辜地看着我,我却哭笑不得。
窗外,无声亦无息,是的,连邻家的狗都入睡了,可能正做着白日里在半道上遇到了母狗那样的梦。屋里,此时我却象狗一样,不时的大声咳嗽,似乎想把五脏六肺都咳出来。可是,就连这样的咳嗽也是奢侈的,因为有时嗓子里痒却咳不出,痛苦得真想用刀把气管切开,再拿把刷子伸进去捣鼓几下。
如斯的日子,都快十天了,真不知道还要几天结束,结束这让我都生出过死了念头的日子。
试过用药,可却不见好。我曾一直瞧不起这算不上病的感冒,因为在过往的记忆里就没想过鼻子不通,再咳上几声,会得寻医问药,这要在过去得死多少人呀?也许秦始皇当年巡游时得的就是感冒,最后撒手人寰。可我毕竟不是始皇帝,更不似他那样的'玉体,我充其量就是个泥坯胎,哪里需什么药来医?
然而,在这空旷的房间,在我如犬吠一样不停的咳嗽声里,我的眼睛在黑暗中一遍又一遍修改我的墓志铭。我希望这不仅是介绍我生平的一段文字,更希望这是一篇美丽的散文。
躺着太久,还是想起身走走,可当我想再次把五脏六肺吐到水池里时,豁然觉得活着终究是死无法比及的,再痛苦的活着也是能思考的呀,如写自己喜欢的墓志铭,哪怕是写一段恶搞自己的文字也是一种享受!
夜,你就如龟一样慢慢爬吧,我虽然不是那只骄傲的兔子,可却是那个坐在龟背上吹箫的人!
从小的时候开始,妈妈就在新年的时候给我们买来漂漂亮亮的'新衣服,那时候小小的我穿着新的衣服走在充满新年气息的街道上,得意极了。觉得妈妈好厉害,买来的衣服那么好看,而且还不会和姐姐的衣服一样。
后来长大了,每年新年妈妈都会带我和姐姐一起出去买衣服,让我们自己挑。那时面对着琳琅满目的衣服,只会走在妈妈后面,静静地看着她挑选。一开始还没什么,可过了三四年后,我对新年买衣服这件事感到恐惧,年年都是那些衣服,挑来挑去也找不到合适的。
今年,老妈让我们自己去买衣服,美名其曰:独立,自由,民主。我和老姐只能气得牙痒痒,然后无奈地踏上征途。
坐在公共汽车里不过十分钟,我就已经开始不耐烦了,从小到大最讨厌公车上的空调味道。浑浑噩噩地到达了目的地,我们进军每一间商店,拿着衣服看来看去,摇摇头,走人。
我和老姐一边找衣服一边往下走,直到我们走过了两个公车站时,我们才买到了一件衣服,两人才松了一口气,才感觉到我们两人是出来逛街而不是出来散步的。
不知道走了多远,多久,老姐说她想起一个地方有衣服卖,而且就在我们回家的路上,于是我们拿着袋子,奔向公车。却不小心走过了站,我们只好往回走。天色暗了下来,我们也拖着疲惫的身子和一堆的战利品回到家。老妈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我们累得半死的样子。
今天,我们为了自己行走在路上,就像妈妈以前为了我们行走在路上,就像以后我们也会为了父母行走在漫长的路上。
虽然说这是一本推理小说,可却又和以往看过的推理小说有比较大的区别,感觉和传统的探案小说不一样,我想,或则作者并不是把这本书定位在探案小说吧。如果你是一个急性子,希望能够一开始就进入推理现场,那钱瑞勒的作品就不适合你了,他的节奏很慢。《漫长的告别》亦是如此,他好像是在讲述一个过程,慢慢的,一点一点的,甚至是在刚开始的时候一点没有案件的影子,只有那浓浓的酒味和香醇的咖啡味道......
《漫长的告别》有两层含义,首先是艾琳对特里长达几十年的期盼,最终在起自***后与特里永远的告别。第二层则是马洛与特里在两宗谋***案和艾琳自***后的重逢、道别。这不长的时间给马洛的感觉却是恍若隔世,因为对于硬汉而言,告别本应是干脆利落,义气凛然的,但和胆小鬼特里的告别则显得拖泥带水。在这个故事中,我觉得作者借以讽刺了特里的胆小、懦弱、以及不负责任;同时也有暗赞艾琳为爱的举动,虽然说这个举动是错误的犯罪,可心里的那份漫长的为爱等待着实也有让人佩服的地方。
有没有一个人,和你经历过漫长的告别,你们不断的成长,不断的说再见,然而,总会在下一个路标处巧遇或者重逢。相逢后彼此面对面的叙旧,彼此叙说着各自的故事......
Mr.雷兴致勃勃地走进教室,我们原本以为会上语文新课,没想到,却给我们上了一节特别的关于时间的课。Mr.雷首先向我们抛了一个问题:大家觉得1分钟有多长?下面议论纷纷:有的同学说1分钟是很漫长的——特别是在等下课铃的时候!哈哈,全班哄堂大笑,他竟然把内心独白说出来了!还有的同学说时间很短暂,我想大概是说在考试的时候来不及吧!接着,Mr.雷又问我们:大家在1分钟内都能做些什么呢?小何同学说:“雷老师,我能数200多个数!”接下来Mr.雷就让何同学试试看,结果他数到10多个数时就“口吃”了。小密同学跃跃欲试,他“1、2、3……”口齿伶俐地数起来,那几个数似连珠炮一般从他口中蹦出。滴!时间到!小密同学竟然数到了219!哇塞,大家都惊叹不已,他本人也觉得不可思议!
雷老师举办了“1分钟写字速度”比赛。比赛随即开始!
我内心小鹿乱撞,生怕自己是垫底的。大家都在奋笔疾书,甚至连平常很调皮的几个同学也在专心致志地写着。此刻,一根针掉地上都能发出清脆的.声响。稍后,比赛结果出来了!大家都很兴奋,迫不及待地想揭晓名次。最快的同学写了39个字,而且字迹清楚,大家都对她佩服至极。我也尽力写到了35个字,觉得无愧于自己了。
1分钟写字速度比赛结束了,又迎来了1分钟读字比赛!我毛遂自荐,成为了第1个挑战者!我朗读的是朱自清先生的《匆匆》一文。文章很优美,但是被我以很快的速度读得毫无情感,大家津津有味地听着,我仿佛进入到了书本的世界中。片刻,时间到了,我流利地读了大部分文章。全班一起进行1分钟读字比赛,我比之前更静下心来读课文了,不受外界影响,进步还蛮快的:只差3个字就读完整篇课文了!
这节课妙趣横生,同时也让我明白了:时间是多变的——有时漫长有时短暂。还启示我们要珍惜时间、把握生命的每一分每一秒,让生命更加灿烂、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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