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Vallellonga,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白人,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没有钱,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性格也是粗俗、无礼、贪财,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种族歧视者。他曾把黑人用过的杯子扔进垃圾桶,为了50块钱不顾身体健康去参加大胃王比赛。他成为Don的司机,最初也只是为了钱罢了,可他却在这一次长途旅行中,让自己的内心得到升华。
DonShirley,黑人钢琴家,有着很高的修养。在这段旅途中,Tony与Don,一个白,一个黑,一个优雅,一个粗俗,形成巨大的反差和喜剧效果。但也是因此,两人相互不理解,甚至因此而吵架。
当时的社会制度也是十分不公平的,尤其在种族隔离时期的美国南部,黑人受到的是非人的虐待。Don前一秒还是在舞台上演出的钢琴家,下一秒就成为了其他人口中的nigger,在旅行途中,他去酒吧会被人殴打,上厕所会被拒绝,即使这样,他还是会留下一个优雅的微笑。从此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是孤独的,他的高雅的行为,不只是个人素养的表现,还是他防身的一把枪,保护自己尊严的工具。
Tony在Don被欺负时,以自己带了枪为理由要挟欺凌者把Don放了,后来Don确实获得了自由——但也被无情地赶出来了。
后来得知,Tony是有枪的,最初他只是不敢掏出来。因为肤色的差异,在Tony眼中,一个白人为一个黑人开枪是不值得的,因为他歧视黑人。他深知Don是一个有素质的人,而不是blackshit,但是他没有勇气开出这一枪。
在旅行过程中,Tony得知Don有一个破碎的家庭,一个身在远方不知处的表哥,他却没有勇气去联系他,没有勇气去重拾这段往事。但从另一个角度讲,Don又是伟大的,他敢于向南方藐视黑人的白人贵族推崇黑人的艺术。就像他被白人歧视,又得不到黑人农民的认同一样,Don是一个矛盾的个体,而他之所以不能突破这种矛盾,不能举起这把枪,是因为他无法逾越心中的成见。
这一切的转变是从那一场雨中的故事开始的。
因为在日落镇搭载黑人,警察要求Tony和Don下车。Tony知道,Don是一个优雅到不愿意用手吃炸鸡的人,当然也不愿意淋雨,因此和警察争吵起来,警察坚持把Don赶下车,并且称意大利人Tony是halfnigger,Tony一气之下打了警察一巴掌,也因此被关进监狱。
Tony也是第一次理解到Don的不易。Tony经历过一次被歧视就感觉屈辱,Don又经历了多少次!
从此,愚钝的小人物Tony,觉醒了。他重拾了那在多年底层生活中丢弃的尊严,在Don再次陷入困境时,Tony拿出了枪。也是看透了人性的矛盾,告诉Don,世界上有太多的孤独者害怕迈出第一步。Don也是在Tony的开导下,走出了这第一部。在被拒绝用餐是,他没有像以往一样隐忍,而是果断拒绝演出,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是放下了艺术家的架子,和黑人同胞在夜店里演出,露出真心的,而不是为了礼貌的微笑。
在影片的最后,Don也是举起了自己心中的那把枪,从容地走进白人家庭。他的南下巡演,本就是为了能够在白人面前展示才艺,改变黑人的命运,有这样的结果,也就说明他成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哪吒》中,哪吒说:人心中的成见像一座大山。那么《绿皮书》,就是外国版的哪吒。Don和Tony打破心中的成见,举起人心中的那把枪——尊严,又何尝不是一种逆天改命?
诠,意为诠释,进入汉代,“赋”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学样式,枚、马、扬、王等名家杰作不断,因此第八篇专门对这一体进行了评述。
第一部分讲赋的起。在《诗经》里它是六义之一,铺陈采,绘事写志,但在其他书籍里,它又是与诗不同的另一种体,区别在于它不能像诗一样歌唱。作者认为赋起于《诗》,从楚辞中得到发展,最后通过荀况等大家的实践创作才壮大成为一种独立的体的。说实话,本人在学习阶段也常觉得挺混乱的,有些学史上早期并没有把赋单独列成一体,另外还有***体赋这一说,如果把楚辞和赋视为两种体,那似乎***体赋归于哪一种都好像有道理。
第二部分梳理了秦汉时期的具体创作实践,这一时期赋体的作者增多,创作也很兴盛,题材扩大到宫室苑囿,饮宴狩猎,述行序志。体结构上也得到了完善,篇首常常有序,末尾有乱。另外还有所谓的小赋,主要写些“草区禽族,庶品杂类”。第三部分则进一步对汉魏各家的特点进行了分析。
第四部分对赋体的创作原则进行了阐释,“诗赋欲丽”似乎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了。作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丽词雅义,符采相生”。他强调情以物兴,物以情观,但同时仍放不掉风轨劝诫之旨。他提出赋体的理想标准是“写物图貌,蔚似雕画,风归丽则,辞剪美稗。”
赋体,我读得不太多,阅读感受非常浅薄。《诠赋》提到“情以物兴”,“物以情观”,就具体的篇什说,觉得实践上可能还是有所偏离的吧,感觉打开一篇,大量的名词,几乎有炫耀博识的嫌疑了。马、扬是大家,扬扬散散一大篇,读完能记住得不太多,自傲之情是有的,不太足以动人。个人偏好小赋,纪行序志都很真切。老实说,赋体到了现代,阅读隔阂真的蛮大了,特别是博物类的,好多名词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加上为了写得华美,用词都要求雅丽,读起难免“隔”,加之形式上的镣铐,创作和阅读都不太顺畅。个人觉得要读懂赋,可能有一个关键性的东西遗失在了我们民族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那就是音乐性。大部分的人读赋,最先做的,多数应该是耐着性子看成百个注释。我曾经有一个比较有趣的阅读体验,以舞配赋,表演者是两只南派改良的新式木偶(“BD”系统,即可动关节人形),配以闵南方言,以小鼓为节,赋的音乐性被最大的发挥出,汉宫的豪丽,宫中丽人的盛妆,真的能在那种氛围中被千年之后的读者感受到。
《明诗》是《文心雕龙》第六篇,内涵丰富,大致可以分为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讲诗的定义及其教育作用,第二部分作者简单的梳理了从先秦到晋宋的诗歌发展状况,第三部分在总结诗歌发展情况下还提出四言诗和五言诗的基本特色和历代诗人的不同成就,最后还简单论述了其他类型的诗歌起源,如三言诗、六言诗、杂言诗等。
阅读《明诗》篇,让我对刘勰更加钦佩。我觉得《明诗》篇可以看做是诗歌的一部简史,尤其是第二部分作者论述从先秦到诗歌的发展状况时,对每个朝代的代表作品、诗人、以及作品特色用简单的几句话就说清楚了,而且很到位。不过有一点略微有些奇怪,刘勰在论述五言诗时,论述其实很全面,例举的作家作品也很多,但是却只字未提陶渊明的作品。现代学者对于这一现象普遍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当时陶诗没有编定出来,所以刘勰没有收录其诗,二是认为陶渊明的诗歌是“田家语”,在刘勰那个时代还没有真正的受到重视。但其实从刘勰和陶渊明的生活年代来看,刘勰应该是可以看到陶渊明的诗歌,陶渊明大致生活在晋宋之际而刘勰大致生活在宋梁之际。
而且陶渊明作为魏晋古朴诗歌的集大成者和终结者,他的诗歌注重写意和言外之意的效果,诗风自然浑融,几乎代表了魏晋以来诗歌的最高成就,所以如果刘勰看过陶渊明的作品,不可能不留意。再者刘勰在《明诗》篇中,反复提及诗歌的本质源于自然,即“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陶渊明的诗歌应该符合他的这一要求,但是刘勰未提及陶诗确实让人疑惑。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刘勰对于诗歌的定义与传统儒家诗学对诗歌的论述略微有些不同。儒家诗学中对诗歌的经典论述不少,有些明显反映出儒家的诗教观,比如“美刺”“匡谏”;也有一些字面上并不那么明显的说法,比如“言志”。刘勰在引用时,引用的是“言志”但又提出了“自然”说,认为诗歌是自然而然发生的,这样的论证显然更加注重诗歌的本质,比较理性。
《草房子》是曹文轩所写的,大多数人都十分了解,明白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淘气的.小桑桑做出的傻事,和同学之间的趣事,生动的写出了田园中的快乐,无忧无虑。
读了《草房子》深深的感受到了桑桑的天真,桑桑那呆呆的情感,他一次次做完错事死活也不肯承认,让人哭笑不得,而我发现了一颗田园中天真的心,令我感动。如今,没有了小时候的那种天真,把心灵和外表没有统一,可能外表对你好,内心却要害你,再也没有童年的那份天真,从不掩盖自己的内心,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从来没有当过两面人,人人都掩盖自己的真心,怕别人看透自己。有的人想得到童年的天真,可是根本不行,他们可能会传出你的秘密,随时可能伤害你,所以人人都把自己的内心掩盖着,不为人看透。
桑桑在草房子中,与他的那一只只鸽子,贯穿文章的始末,都写出了桑桑与鸽子的情感,他与鸽子们心连心,信赖对方,这正是人与动物之间缺乏的。有人用枪打猎伤害动物,破坏森林,使动物无家可归,迫使动物与人类不信赖对方,动物深知人类不可信,而桑桑却和鸽子们有了信赖,这是多么值得珍惜的一种情感呀!
这本书能令现代人体会到《草房子》中人们生活的快乐,感受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的信任,无忧无虑,那是多么令人向往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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