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

2009年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1-30 13:54:08
2009年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

2009年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一】

古往今来,无论在什么地方,时尚都是人们讨论的主题。纵使时尚的内容不断翻新,人们对时尚的追求之心也从未变过。但是,时尚也千差万别,不一定凡是人们追求的时尚就是好的时尚,真正的时尚应是美的,有内涵的。古代丝绸之路的开通,古中国的商品被骆驼载往欧洲。一时间,欧洲人被中国的“玩意儿”给迷住了,人们使用中国的瓷器、香料等与中国有关的物品都成为了一种时尚。其中最耀眼的时尚东西,就是丝绸了。欧洲人将其视为异宝,是高贵身份的象征,它的价格甚至比黄金还要贵。这种时尚,它表现出了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盛况,这种时尚是对美的推崇,是对先进生产技术的充分认可。它促进着社会的开化和发展,是一种真正的时尚。

类似的时尚还有非常多。上个世纪的法国女人香奈儿,打破人们的认识常规,在巴黎开了一家帽子店,出售各种漂亮的帽子,引起不小轰动。但还不仅如此,随后她又自己设计了一款简单轻便而又有别于当时那种撑着沉重的铁箍的紧腰阔摆裙的裙子,还极力宣扬女性应有表现美的自由与权力,鼓励女性大胆解放自己。一时间她更是名声大噪,成为了欧洲时尚的风向标。再后来,又有了著名的香水品牌。她对时尚的理解打破了传统,更打破了宗教的禁锢,以合乎人性的美为核心,增添了时尚的内涵,沉淀为了永恒的经典。

不过世界上也有着许多别样的“时尚”,像非常多人盲目的跟随潮流,不分辨好坏,着奇装异服,弄打眼的发型,写另类偏激的文字,追捧低俗泛滥的流行歌曲,这些人们定义的时尚,与其说是时尚,还不如说是“伪时尚”更加贴切些。表面上看着觉得非常酷,非常拉风,感觉与别人不同,实际上不过是流于形式,只为迎合肤浅的娱乐,没有真正的内涵,更别提什么高雅格调了。

真正的时尚应该既能给人审美上的愉悦,又有令人深思的底蕴,从中人们能听到一种思想的呐喊,能感觉到一种精神的力量。愿你我都成为真正的时尚达人!

2009年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二】

时尚,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的定义。南唐后主李煜酷爱小脚,裹小脚成了当时女性的时尚,并一直延续到上世纪初;今天,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LV的包包、保时捷的跑车、一掷千金的灯红酒绿成为了一种时尚。但这种时尚仅仅是由氢和氧两种元素构成的新的物质而已,经不起人们的品味,虚华时尚的背后是更加空虚的心。真正的时尚应该犹如一壶上好的观音,经得起沸水一遍又一遍的冲泡依然能够沁人心扉,耐人品味。人世间,千变万化而又亘古不变,最枯燥乏味而又最经得起品味的莫过于历史了。王侯将相也好,山野村夫也罢,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时尚在变化着,不变的却是历史,品味历史便是品味最长久的时尚。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哥萨克的故乡,看一眼由因为不愿意世界上再出现第二座类似建筑而被沙皇挖掉双眼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克里姆林宫,亲吻一下半个世纪前把成千上万优秀的俄罗斯儿女直接送上前线的红场。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克里姆林宫美丽依然,红场上似乎还回荡着雄壮的《莫斯科保卫者之歌》,伏尔加河默默地记录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只有流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伏尔加河在向我们静静地诉说着拿破仑的大军是如何倒在莫斯科的严寒之下的;博克元帅又是如何从莫斯科退去的,虽然他和他的中央集团军群已经看到了克里姆林宫的尖顶。她又在向我们诉说着苏联红军的19次斯大林突击,从莫斯科到基辅,从华沙到维也纳,从贝尔格莱德到柏林,一百万的苏联红军长眠在了异国的土地上。一百万优秀的苏联儿女带来的是大片惨遭战火蹂躏土地的解放,带来的是红场上19次的礼炮,带来的是一个从战火中重新站立气啦的苏联。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布甲尼撒大帝,走进古代巴比伦王国,走进号称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在底格里斯河上烤着刚从河里钓上来的鱼,吃着巴格达盛产的椰枣,呼吸者从历史深处刮来的风。虽然今天的伊拉克战火不断,虽然生活在厚重历史之上的伊拉克人民每天在为生存而挣扎着,虽然挥舞着军刀的尼布甲尼撒大帝的手臂已在战火中灰飞烟灭,但伊拉克人民的鲜血和泪水依然记录着她的历史。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耶路撒冷,看一眼这座诞生了世界两大宗教的圣城。走进阿克萨清真寺,探究mu斯林心中那股强大异常的宗教力量,感受伊斯兰世界斋月的肃穆。还要走进饱受苦难的犹太人心中的圣地——哭墙。感受能够将全世界犹太人凝聚在一起的巨大力量,感受能够在五次中东战争中都能反败为胜的神奇力量,还要走进辛德勒的墓地,感受犹太人的知恩图报。耶路撒冷,犹如从历史中走来的老者,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在互相残***,留给后人的只有千年一叹。

历史是永久的时尚,是最经得起品味的时尚,是亘古不变的时尚。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罗河、泰姬陵、玛雅人的金字塔、撒哈拉腹地的原始部落,去品味历史,品味时尚。

2009年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三】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我觉得,自***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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