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添加的附录中,作者怀特充分的阐述了自己研究的过程。在量化研究的大潮流下,他选择了定性分析。并且他认为,要真正读懂某个社区,就必须真正理解其社会结构和人们的行为模式;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靠亲身体验、身临其境,了解每一种外显行为的背后权衡及博弈。
人类学参与观察法的使用,对社会学之前的统计学方法、心理学实验法和人格测验方法、实地调查法等做出了充分的补充。参与观察法使作者怀特理清了科纳维尔的社会结构与模式。
更重要的是,怀特在研究的过程中尽量保持在群体中比较中立的态度。事实上,由于他的才智以及和决策人物之间的关系使得他在群体中拥有比较高的地位,因而当对某些问题的决议,群体内赞同和反对双方人员的人数相当时,他的发言就可能会起到决定性的影响。而怀特曾经就因他的一次表态发言而影响了一次决议的最终结果。后来他觉得在这件事上做得确实不对,无论你多么想要融入这个群体,但作为社会实验中的研究者,你还是要保持自己的特色,不至于所有的活动都按照群体的规范去行动,因为也许你的参与会对实验本身产生破坏性。这大概就是我们常说的保持价值中立吧。
当然,首先摆在面前的问题是,什么是社会结构?“社会结构”曾经一度是社会学理论和分析的一个核心概念。我们也经常会说到社会结构这个词,甚至还抱怨过我们的社会结构不合理等,但在专业的社会学内,社会结构成为得以组织起来的“行动”和“结构”二元论的主要争端。牛津社会学简明词典里这样定义社会结构:一个被宽泛的用来代指某些社会行为循环发生模式;或者更具体地说,是指社会系统或者社会的不同元素之间的组织有序的相互关联。这个概念化的东西不太容易理解,所以我更愿意以实际例子来看待这个结构是如何运转的。
首先是制度结构,自人类诞生之日起,制度就随之产生。我们常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正是因为有了制度,我们的社会机器才能有序的运转。而要讨论制度,就不能避免说到社会功能,我们的社会正是由担任不同社会功能的各个部分拼凑而成,社会制度在其中担当了连接线的角色。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扮演者不同的角色,但毫无疑问,都在给社会的发展提供着动力。社会制度组成了一个社会的框架或骨架,这样的例子包括大范围的结构,诸如婚姻、男权政治、财产、合同、群体商讨、商品交换、官僚作风、主权以及选择性教育等等,另外还包括日常存在的微结构,诸如关注排队、交谈顺序、礼物赠予等等。这些大范围的和小范围的制度,集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概莫能外的制度结构,诸如封建主义、世袭主义、工业主义、资本主义等等。这些社会制度和制度的衍生物绝对不能被研究者物化。作为文化现象,他们是精神而非物质的存在。因此,制度模式是存在于个体的思想中,但是他们有一个虚拟的客观性,这就将他们置于特殊的个体之外。作为一个社会整体,就好像一个人体一样,制度结构出了问题,整个社会就必然会出现问题。而同样的,不可能会有完美的制度结构,我们所做的努力也只不过是希望现存的制度结构能够符合当今社会的现状,或者说,让制度更接近这个世界资源的分配方式。
刚刚说到大范围的社会结构,婚姻、亲属、男权与女权这些,单从制度上来讲是不够充分的,或者是从社会的主体来讲,这些应该被分在关系结构这一类,这些对人类的行动上规定了明显的.关系约束。社会关系在一个社会关系中一般是反复出现的,正是这种一般性,才给予无论在社会中什么地方出现的社会关系以一个普通的“结构形式”。社会关系的结构形式是导致“特定场合的变化”原因的“一般或规范的形式”。既然关系和规范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因此这任然是基本的原则,社会关系只能依靠通过人们在他们的行动中应用的规范或规则而存在,但是,这些关系不仅仅是来自对规则的宣读。对结构的探究就必然涉及到结构层次的区别,关系结构和制度结构并不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全部,虽然如此,但这两者涉及到的结构层次依然足够的复杂。由个体的人到其组成的家庭,再由家庭组成社区、城市,到最后的国家、民族,这其中都无可避免的被制度包围着。而我觉得用我们更容易理解的方式解读出来就是关系网,这张网覆盖了这个世界每一个有人类存在的地方。
未来,社会上变得黯淡无光。
在大街上,假若你看到了一丝光亮,就会非常惊奇。在那个时候,能有电,就已经很不错了,能用电,是每个人的理想。
原来,人类大量开产碟矿,导致世界的“血”从地球上脱离而去。人们都需要用电,而自然的发电已不再能达到人们的需要了。这都是人类不懂得保护自然的缘故。家不再变得温馨,孩子们没了电,就不能看电视了,一到夜晚,只能靠月亮的光来写作业。大人没了电,不能打手机,发电子邮件,没有电脑的帮助,工作变得越来越艰苦……人们这才意识到保护自然、节约用电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啊!大家都悲痛地落下泪,不禁回想起以前美好的光景。
在古代,老祖宗告诉我们,那个时候,不但每户人家都点着亮莹莹的灯,而且电视、电脑都可以快速地传送信息,空调还能解决酷暑和严寒呢!
太多的事例说也说不尽。人们都各自望望自己的家:只见家中除了几张桌子,几条椅子,几张床,其它什么也没有,真是空空如也!
夏天来了,人们只能呆在家里,用庞大的衣橱挡阳光。可太阳是个巨大的火球,能穿透一切,偶尔有几丝阳光照射进来,刺得人们连眼睛都睁不开,家变得闷热了,可有什么办法呢?在冬天刚好相反,大家都沉浸“呼呼”北风的寒冷中了。
世界上没了电,超市也扮演起古老的方式来购物了。商品上的.条形码已离开了人们的视野,包装也是人工制成的。世界上再也没了印刷字,都是人辛辛苦苦写出来的。没有了机器的帮助,房屋都是粗制滥造。任何东西都不是平整了,人们都走在凹凸不平的黄土地上了……大家感受到了原始社会的情景。
自从有了人后,从衰到强,没了电后,从强又到了弱。未来的社会,是黯淡无比,这句话说得一点儿也不错。说到这里,人们又一次失声痛苦起来。有一天,所有的都在梦在看到:经过一番曲折后,世界又恢复了往前的平静……
第三、四、五部分都隐含了一个前提:在市场交易中是不存在成本的。但这不是现实,是个假定。通常交易成本很高,使交易根本无法进行。“一旦考虑到进行市场交易的成本,那么显然只有这种调整后的产值增长多于它所带来的成本时,权利的调整才能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影响”。
“问题在于如何选择合适的社会安排来解决有害的效应。所有解决的办法都需要一定成本,而且没有理由认为由于市场和企业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因此政府管制就是有必要的”。
七、权利的法律界定以及有关的经济问题
“当市场交易成本是如此之高以致于难以改变法律已确定的权利安排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此时,法院直接影响着经济行为”。
“我们在处理有妨害后果的行为时所面临的问题,并不是简单地限制那些有责任者。必须决定的是,防止妨害的收益是否大于作为停止产生该损害行为的结果而在其他方面遭受的损失。在由法律制度调整权利需要成本的世界上,法院在有关妨害的案件中,实际上做的是有关经济问题的判决,并决定各种资源如何利用”。
科斯以四个实例论证其观点的本质,并表明其普遍适用性。
甲对乙的侵害对乙来说是损失,但,如果不让甲侵害乙,同样会对甲造成损失。
如果甲胜诉,乙会找甲谈判,表示:如果甲放弃对乙的权利,乙会给甲补偿,而且补偿大于甲不放弃权利的收益。(乙对甲的补偿小于乙因此带来的.收益。这样,甲乙可以达成协议。
如果乙胜诉,甲会找甲谈判,表示:如果乙放弃对甲的权利,甲会给乙补偿,而且补偿大于乙不放弃权利的收益。(甲对乙的补偿小于甲因此带来的收益。同样,甲乙可以达成协议。
因此,无论如何,在交易成本为0的情况下,甲乙都会通过谈判实现产值、利润最大化,资源配置最优化。
由农夫承担责任。农夫会付给养牛者l1作为补偿养牛者减少牛群数目的损失,而l1大于养牛者的损失l2,但小于农夫由此而获得的收益l3。
前提:交易成本为0。
*两种方式都导致一种结果:双方都盈利,双方都满意,产值、利润最大化,资源配置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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