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经济的天然属性决定了它对经济运行机制具有一种“放大器”的作用,既可以大量地为实体经济补充能量,助推实体经济的发展,也能够放大外来冲击和经济波动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危及实体经济的发展。故而在充分运用其特点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它可能会产生的负面作用。
其一,虚拟经济很容易导致经济体系运行产生波动甚至酿成危机。这是因为,在现代社会里,虚拟资本逐渐地脱离实体经济,融通周转的速度愈来愈快、范围愈来愈广,一旦产生波动,就会给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至全球经济造成冲击。其二,虚拟经济能够导致银行信用扩张,为大规模通货膨胀推波助澜。其三,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虚拟经济既能够起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作用,也可能会对其起破坏作用。其内在机理是: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会使投资于资本资产的收益大大高于投资于实体经济的收益,会导致社会资金大量流入虚拟经济领域,从而使实体经济患上“资金贫血症”,从而大幅度提高融资成本进而提高生产成本,降低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其四,虚拟经济发展失控会直接冲击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诱发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必然会导致资金借贷的成本升高,进而抑制正当的资金需求并且造成大量呆账坏账,干扰商业银行正常信贷业务的进行,使其陷入面临***的窘境。其五,虚拟经济过度膨胀也能误导消费者的购买选择,还会传至外贸领域,影响国际收支平衡。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及其带来的财富效应,会使消费者对未来的收入状况产生过分乐观的预期,使消费水平超过应有的程度,并通过大量进口来满足;另一方面,虚拟经济的过分膨胀会造成资产价格上升,导致融资成本和生产成本上升,进而降低国产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这样一进一出的双向变化,会减少贸易顺差或增加贸易逆差,致使一个国家国际收支状况恶化。其六,虚拟经济过度发展容易危及财政安全。这是因为,虚拟经济过度发展会挤压实体经济发展空间,从而导致产业发展的空心化。如果老产业衰弱了而新兴产业不能及时形成、跟上,最终将会延缓经济增长速度,减少税收收入来源,同时造成就业机会减少。而在现实情形下,财政支出项目具有很强的刚性,在增收与节支两方面都受限的情况下,出路就只有扩大赤字,从而造成财政风险的积累。债务过高还会危及金融体系的安全,造成经济发展停滞。其七,虚拟经济增长过快会使虚拟资本持有者获得大量的资产溢价收益,比起实体经济更容易产生分配问题上的“马太效应”,造成社会财富占有的两极分化,使得国民收入分配趋于不均等,加剧贫富对立,由此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18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经济运行几乎完全凭借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其中价格机制的调节则影响着经济运行的始末,市场在自由竞争的观点主导下蓬勃发展。然而,绝对的自由竞争,只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理想化模式,非完全自由竞争逐渐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常规态势。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入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广泛开展,市场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在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的全球经济大危机中,市场失灵给全世界的社会化大生产带来了重创,价格主导、自由竞争等相继失去了调节作用,市场也无法克服和弥补自身的弱点。此时,“外力”介入市场,拯救日渐萎靡的主要经济体,维持经济运行就成为了必然需求。“需求”决定“供给”,国家以其特有的优势当仁不让地成为介入干预市场失灵的供给主体。然而,如同市场失灵一样,当国家充分介入经济生活调整经济秩序、决定资源分配后,政府同样会出现失灵。政府本身的有限性使其在对市场进行过分干预和指导时,必然导致市场自由和竞争的弱化,加之政府本身不追逐经济利益,当面临公共政策失效时,对市场问题处理不恰当会带来后续诸多严重问题。为此,需在法律的框架内约束政府行为,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并促进和实现市场的经济自由。
一切法律都是基于某种利益而生,依靠维系社会上某种利益而存在的。经济法就是维护社会利益的法的部门。经济法的产生源于市场长期无序竞争导致市场普遍失去活力。伴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崛起, 市场不正当竞争现象愈演愈烈,在传统的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调整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出现困境并失去优势时,经济法以其特有的功能担负起调整其他法律难以克服的“市场失灵”的历史使命,同时经济法通过维护和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价值选择,最大限度地担负起抵减和弥补因政府干预过大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率下降等“政府失灵”的历史使命。因而,经济法的出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经济法是国家根据社会整体的经济发展阶段,针对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更多地强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并以此为基本价值目标,通过对公权和私权的平衡协调,促进社会整体效益的提升。这与民法和行政法的价值取向有着非常明确的差异。国家通过经济法的实施来调节社会资源和利益的分配,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不正当的市场竞争,使市场经济秩序回归自由、公平、合理与安全。
这一点的话,基本上是对权威的尊敬和信任带来的压力使人们对权利盲目服从。
其实这一点的话,鲁迅先生早已说过“从来如此,便对么?”
与其相信别人,不如自己努力成长,早日成为权威。
社会认同原理指出,我们进行是非判断的标准之一取决于他人是怎么做的,尤其是我们要决定什么是正确的时候。而产生这种心理的原因是:当我们自己不确定、情况不明或含糊不清意外性太大的时候,我们才有可能觉得别人的行为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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