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象伯伯送了一双旧鞋给小猫,还送了一顶帽子给小狗,后来旧帽子和旧鞋子都被小狗小猫扔进了垃圾桶了,象伯伯知道了,也不生气,谁要来他家,他都会送一个东西让客人拿回家,如果不拿他就不高兴。
一天,小猴到象伯伯家做客,“小猴乖乖呀,你看向象伯伯家有什么好玩的'东西,你就拿去吧!”小猴东看看,西瞧瞧,什么好玩的东西也没有,突然,他眼睛一亮,指着象伯伯嘴上正在冒烟的烟斗,象伯伯高兴地递给了他。
谁知过了几天,猴妈妈拿着烟斗气呼呼地来找象伯伯,她把烟斗一扔,说:“老象,还你这个鬼东西,害得我家小猴也抽起烟来。”烟斗掉在地上,摔成两瓣,猴妈妈急着走,象伯伯拉住她,一脸笑容地说:“再带一样东西走也不迟呀!”猴妈妈说:“谢谢,我什么也不要。”说完就走了。
为了这事,象伯伯难过了三天。
有一天,鸭大妈来找象伯伯聊天,鸭大妈怕象伯伯送她那些就要扔掉的东西,就一口气聊了半天,聊得高兴了,结果象伯伯真的忘了送礼物了。
第二天,象伯伯穿的整整齐齐站在鸭大妈家门口,鸭大妈问:“你怎么来了?”象伯伯说:“昨天我还没送礼物给你,我看你这么喜欢和我聊天,你一定很喜欢我,嘻嘻,我今天把我自己送来了!”
“什么?”鸭大妈惊得哑口无言。
今年的圣诞节,我们的学校被装扮得五彩缤纷,校门口挂上了彩带、花环,还有一棵巨大的圣诞树闪烁着光芒。
圣诞节前夕,我们开展了许多活动,其中最精彩的就数“交换礼物”这项活动了。
礼物是我们在圣诞节最期盼的,于是Shally让我们带一些5元以内的小礼品,和同学们交换,同学们都十分兴奋,期盼着得到一份精美实用的礼物。
终于,在周五下午第三节课时,Shally宣布:“交换礼物活动现在开始!”顿时,全班沸腾了起来,每个人都抑制不住自己喜悦的心情,在和同伴讨论着自己可能得到的礼物。Shally先把写有每个人学号的字条弄乱,然后在一张张的发了下去,看自己拿到的是谁的学号,就抽到了谁的礼物。我拿到的字条上写着“31”是马思伊的礼物——一个可爱的小手机挂饰。我十分激动,因为这个礼物我很喜欢:它是一个小老虎,眯着眼睛,微笑着,还戴着一个小领结。明年正好是我的本命年——虎年,它可以让我开开心心,吉祥如意。最搞笑的是高轶斐,他抽到了“23”,是柯越宇的学号,柯越宇送的是一顶女式圣诞帽,还有辫子,高轶斐十分尴尬。但柯越宇还是亲手帮他戴了上去,全班同学哄堂大笑,Shally还把这搞笑的一刻在圣诞树前用照相机记录了下来。
今年的圣诞节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美好的回忆,有快乐的,有惊喜的,有难忘的。
去年冬天,我是随父母一起来到长治做生意的。辛劳的一天后,最幸福的事,就是晚上一边听着广播,一边干活。
平安夜那天,广播里播着晓红姐姐的“守望真情”节目,在节目中,主持人晓红,让我们回忆一下最难忘的圣诞节。我想了想,实在想不到哪个圣诞节会是我最难忘的!因为,我的父母是五六十年代的人,在他们的心里,是不过这些“洋”节的!我也从来不会期望,会在圣诞节的早上,收到假扮成圣诞老人的爸爸,在我的袜子里装上礼物!
那天,像往常一样,听完节目我们就睡下了!可是第二天早上,穿鞋子的'时候,我发现我的鞋子里有一个苹果,(苹果的喻义是:平平安安!)是爸爸放进去的,他说,他到处找不到我的袜子,就只好放在鞋子里了!而妈妈,也用红布,包了一个红包给我,里面装着66元钱(6也代表着顺利的意思!)并且在红布包上,写了一句祝福语:“一生安康!”
看到这些,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是呀!平平安安,一生安康,是普天下所有父母的心愿!他们没有期望我们飞黄腾达,没有期望我们大福大贵,他们的期望,仅仅是我们一生平安,健康!
“一生安康”!仅此而已!
不管我们身份如何变化?地位如何改变?在他们的心里,我们的身份只有一个,就是他们的孩子!他们的爱也总是用最简单,最朴素的方式表达!
今天,我把我的故事给大家分享!我想,这个圣诞节,将会影响到我的一生!也将一定是一个最难忘的圣诞节!
同时,我也衷心的祝福天下所有的父母,一生安康!
其实笔者认为不应该区分成非此即彼的观点,觉得那有点武断,也太绝对了。这个问题不是正义非正义的观点,也不是你死我活的矛盾,更不是革命与反革命的问题,这只是对一件具体事情、一种社会现象所表达的个人观点。
非要选的话,笔者观点很明确——不应该送。
送礼是一种不正之风现象,对此,各种媒体已经进行了铺天盖地的宣传,个中道理不需要再行赘述,笔者今天想抛开大道理,设身处地从一个家长的角度来说说看法,与大家交流。
其一、这样做,对学生的教育极为不利。家长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给老师送礼的初衷,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往好的方向发展,这是人之常情,本无可厚非。但是,学生此时还处在成长的阶段,如果让学生早早就受到送礼这种畸形思维的影响,那与我们平时对学生所作的教育、所描述的在社会上应有的行为处世方法,是背道而驰的,对我们的学生教育是个极大的负面影响,使学生对自己如何做、做什么感到疑惑,进而不知所从,甚至得出错误的相反的结论。因为我们平时在教育学生时,始终把送礼作为一种不正之风灌输给学生,可是,现在我们又反其道而行之,以关心之名,行送礼之实,等于从实际行动上又否定了自己的言论,成了事实上的自己打自己嘴巴。这势必让学生觉得家长与老师都是说一套做一套,在学生的眼中,家长与老师就成了口是心非,这样,以后还怎么教育学生,还有什么资格对学生指手画脚。这实质上是教唆孩子学坏,说严重点,甚至是一种对学生教育的`教唆犯罪行为。正人必先正已,打铁先得本身硬。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先要身体力行。
其二、作为家长,表达对老师的敬意,可以有其他的办法,并非只有物质这种媒介。作为老师,最希望看到的不是学生家长的礼物,而是学生的成绩与全面发展,因为这是对一个老师价值最大的体现,对老师的成绩最大的肯定,是对师道的最好的诠释。家长应该做的是协助老师把孩子教育好,让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取得全面发展的好成绩,而不要把心思老用在送礼上。
三、作为家长,我们也不是空唱高调,并不反对在教师节等节日时,用一定的形式表达对老师敬意,只是说不一定要采用送礼的形式,更不赞成送钱送卡之类大送特送、铺张浪费的作法,这太庸俗了,这是对高尚的师德的一种亵渎。学生自己的进步才是老师最大的希望。
说到此,yzg频频称好,连连说道理实在、真实,约我明天到台里把这话录下来,下周在专题节目中播出。
放下电话,猛然感到脊背发凉,隐约感到是已给老师备好钱、卡的家长,正拿咄咄逼人、***气腾腾的眼睛瞪我,准备拍砖了,我躲。要拍砖,且等我吃完这顿饭。
保罗·亨利·朗先生的《西方文明中的音乐》是我最喜欢的一本音乐史书。喜欢的原因主要有3点:
1、信息密度大。学音乐史学到我这个地步也算是入门了,可读起这本书仍然比读一般的书要慢,根本就读不快!如果读一般的书像喝啤酒,那么读这本书就好比喝高度茅台——你只能慢慢品,一口一口咂嗼滋味,而且时不时还得配点下酒菜才喝得下去。信息密度太大了,包括的各类知识层峦叠嶂,有趣的观点层出不穷,厚厚一本书,从头到尾,几乎没有一句话是水的。看来还得是欧洲人写的东西经读,经得起一句一句嚼,反复嚼,常读还能常新;
2、文笔译笔都相当漂亮;
3、这是一个人书写的史书。说起来音乐史写作有这么一个小小的悖论,一方面,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没有人能够成为所有时代的研究专家,所以,一个人写的音乐史在内容深度上、资料丰富上无法与由一群各时期专家合写的音乐史相比,一个人怎么干得过一个团队呢。可邪门的地方也在于此。另一方面,合写的音乐史注定无法成为经典的音乐史,因为音乐史写作中最重要的评价标准、切入视角、资料选择,合著是无法做到真正统一的。更何况,每个人的文笔参差不齐,这个问题根本无解!所以,能成为经典的音乐史著作,注定必须一个人写。
因为喜爱,所以我打算慢慢开始做一个长篇,一个《西方文明中的音乐》的读书笔记。这个笔记有可能是注、也有可能是疏,也有可能是随感,总之,我打算把它做下来。慢慢读,慢慢写。一边读,一边写。
序言里朗主要谈了他的修史观以及写作本书的意义。并不长,目测2000字左右,但写得非常精彩,很多句子经过几十年大浪淘沙都已成为音乐学领域的经典名言。我恨不得把它从头到尾抄一遍。
朗一开始就谈到了音乐的特殊性,认为尽管时代精神会反映在艺术中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不能想当然地以为,存在某种统一的时代精神,它固定不变地表现在每门艺术中,并传达给我们相同的内容和意义。相反,我们发现,我们寻找的是各类不同艺术的意义总和,它们的综合才能构成时代的艺术精神本质”。在朗之前的将近一百年,汉斯立克曾经说过类似的话,他抨击的是黑格尔,自以为有一个自上而下的美学体系,就可以解释所有的音乐问题,错。音乐有着它太多特殊的美学问题。汉斯立克抨击黑格尔,是在为音乐美学辩护。而朗谈到他的修史立场,毫无疑问是在为音乐史做辩护。音乐史既不是某种美学的附庸,也不仅仅是某个大时代的附庸,音乐有它自身的发展历程,而这样的发展历程,才构成了艺术史和艺术精神的一部分。朗的这句话,已经成为今天音乐史学界的共识。
关于音乐史家该做什么,朗说,“历史学家的任务是,解析横亘在我们和艺术作品之间的各种因素”。于是,朗谈到了两种常见的音乐史研究的对立,一种认为音乐史主要是研究音乐形式,另一种则主要解释一些形式之外的周边。朗认为,“然而,在公正的评价中,两种方法必须始终保持平衡。”从这一段话中,我想起了杨燕迪老师的一些文章和句子,比如《音乐的质量判断》……很明显,杨燕迪老师的写作深受朗的影响,不仅是内容,还包括形式。
在没有任何衔接的情形下,朗突然就谈到了艺术家和时代之间的关系。“时代绝不会只产生一种风格。某个伟人支配同代人,但如果仅仅被这一伟人所束缚,我们也许会失去整个时代的重要意义。考察个别人物,追循他的发展,但如果没有更远大的目标,就会损害对艺术发展的真正理解。”接着,他举了那个著名的例子,“歌德逝世之际,瓦格纳已近二十岁;佩格莱西的喜歌剧为音乐开辟新的远景时,巴赫仍坚守复调的信念,并为复调音乐的力量作出最后的证明;贝多芬翱翔在古典交响乐大厦顶端之时,韦伯正在开创德国森林和夜景童话恐怖气氛的浪漫主义风格。贝多芬、舒伯特和韦伯同时生活在19世纪头三十年。我们为了方便起见,将贝多芬和海顿与莫扎特放在一起,把这三位个性迥然不同的艺术家称为‘维也纳乐派’。规定了贝多芬的地位,我们随后才可能称另外俩人为‘浪漫主义者’——其中一人辞世只比贝多芬晚一年,另一人甚至比贝多芬还早一年。”
艺术家和时代的问题,朗没有收手,花了很大的篇幅接着谈,基本上涉及了从远古到19世纪的各个时代。可是朗却并没有直接用文字解释他为什么要谈这个问题。如果简单理解的话,这个问题毫无疑问是音乐史研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所以朗在这里谈。但如果要解读一番,朗通过这个问题真正要谈的,是音乐史本身的复杂性和音乐史理解容易出现的误区,以及由此体现的音乐学的价值。就拿刚才这个例子来说,我们学的音乐历史告诉我们,贝多芬是古典主义者,韦伯是浪漫主义者。从风格上讲这样的划分是对的,是不错的,可是这样的划分却遮蔽了历史的事实,它把贝多芬和韦伯变成了两个时代的人。事实上韦伯比贝多芬还早死一年呢,时间关系上这两个人可完全是同一个时代!可是那怎么办呢,音乐史可以不划分时代吗?不可以。那么怎样做才能够两全呢?要想平衡地“解析横亘在我们和艺术作品之间的各种因素”谈何容易!
正因为这样的复杂性,朗谈到了很多对过去发生的音乐历史容易产生的偏见和误区,当然,确切地说,其中也包括音乐史写作的误区:“虽然可以用技术术语勾勒发展的线索,但是得到的画面却可能支离破碎。”“绝不能把这些音乐家从他们的环境中孤立出来,随后讨论他们的奏鸣曲形式或者管弦乐法”“因此,人们称中世纪音乐为原始的和欠发达的艺术”“……我们的音乐知识和趣味过分狭隘,因此如果试图理解‘巴赫之前’的音乐和其他艺术,便会陷于迷惘”。
写音乐史,难哪!面对错综复杂的人和事,既要做选择题,又要做判断题,最后才是论述题。
朗的意思大约是,在音乐史的写作中,作曲家、音乐(主要指形式)、时代三者不可偏废。偏废任何一个都会伤害我们对音乐历史的理解。如果只谈时代,就伤害了音乐;只谈音乐技术的发展,则会让我们看不清技术;如果只谈作曲家,与真实的事实又是不符的`。正确地做法是,在大时代之下看音乐,在音乐之下看作曲家。当然,这意思完全不是说时代最重要,作曲家最不重要。恰恰相反。这样一个顺序审视历史,就是为了更好的看清毋庸置疑地伟大的作曲家们。
但!前面所有说的这一切,没有音乐学家的工作,我们就根本看不清楚。我保罗·亨利·朗写这本书,就是希望让我们把这一切看得更清楚。我前面写的这句话,就是本文最后部分的中心思想。坦率地说,朗从第二部分衔接到最后部分的写作方式不是特别好,他把写作的话题从远古中世纪直接引入音乐学容易引起误会,让人看不清他前面是要谈音乐史写作还是音乐史本身。
我最喜欢结尾部分的两段话,读过不下十次了,每每读来都分外感动。“正值此时,现代音乐学到来。它希图拯救、发掘、解译和说明过去的音乐,并用现代编订版本使之为现代公众所知。过去几代人里程碑式的研究工作,由众多学者参与,体现了人类的独创和博学。我们的任务是,利用所有这些劳动的成果,以教徒一般的虔诚态度履行职责,从中得到精神财富。”“这是一部有关音乐怎样参与西方文明进程的编年史……我总是在寻找伴随史实和艺术成就所出现的泛音,力图看到每一个细节背后所有创造的心灵为了清晰表达和情感表现所作的搏斗。一个活着的人企图去接近一个时空遥远的陌生灵魂深处,他发现自己有了明确的线索,借此他重新构筑起过去时代的景象。”在这两段话里,我读到了音乐学家的神圣职责,还看到了一个伟大音乐学家的高大背影。
简单地来说,如果要我解读朗格的这篇序言,我觉得他就谈了三点,音乐史家要做的工作是什么,这份工作有多难,但这份工作又有多么的伟大。写到这里,平胸而论,我脑海居然浮现出了范冰冰那句话“你经得起多大的诋毁,就经得起多大的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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