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终于放假了,爸爸决定给儿子一个惊喜。
早上,爸爸请来邻居,他们蹑手蹑脚的走进爷爷的房间。因为儿子最喜欢去奶奶家的农场,所以爸爸要和邻居一起把儿子抬到奶奶家的农场。走在大街上的时候,警察看到了,很惊奇,问:“他们要把儿子抬到哪里去?”爸爸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警察。警察叫大街上的人们小点声儿,别惊动了儿子。
到了农场,爸爸躲在草丛后面。活了一会儿,儿子醒了,看见农场里有牛奶、兔子和鸡。
大鸡还带着小鸡寻找食物。儿子感到很惊奇。这时,爸爸从草丛里走了出来,并把这件事告诉了儿子。儿子高高兴兴的说:“谢谢你_爸爸”
第二天早上六点半还不到,我就早早醒来,做好了一切准备,单等老妈带我去挑狗狗,但是我亲爱的老妈那可恶的生理时钟还没有到时间告诉她可以醒来了,我只好边梳洗边等待妈妈醒来。终于在七点钟时老妈准时起床了。
一切准备就绪,妈妈用自行车载着我来到早已联系好的王叔叔家。王叔叔家有两只小狗,全身毛茸茸、胖嘟嘟的,像两个小圆球,王叔叔说它们是姐妹俩,一只是内向的姐姐,一只是活泼的妹妹。我选择了性格和我一样活泼的妹妹作为我的玩伴,我之所以会挑中它,是因为它身上的颜色正好是我喜欢的颜色——白色,而且它一看见我就直扑过来,好像已经认定我是它的主人了。我兴高采烈地把小狗抱回了家。
小狗很快适应了我家的环境,家里人都喜欢它,姐姐和我商量着给小狗起一个好听的'名字,多次商议之后,我们决定给小狗起名:诺诺!小狗似乎也很喜欢这个名字,我们一冲它喊这个名字,它就会对我们叫,好像是在答应我们似的。
为让诺诺变得更可爱,我还特地在它的头上扎了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把它打扮成可爱的小“公主”。诺诺不仅可爱还很乖巧,我依然记得它来到我家的第一个新年,就成了我家最受欢迎的“明星”,一有客人来我家拜年,它就会站起来,前爪合起,向客人“拜年”,接着再双手摊开,向客人“讨红包”。来我家拜年的客人都围在它的窝前逗它。
诺诺可聪明了,它还会学我们的动作呢!那天,我起床时,发现自己的拖鞋不见,我以为是诺诺又把拖鞋拿去玩了,因为它最喜欢玩拖鞋了,如果拖鞋被它叨走了,想拿回来,可不是容易的事,那得费一番力气才行,它肯定会跟你来一个拔河比赛,你拖它拉,那牙齿可厉害了,能生生把拖鞋拉烂了,我的拖鞋被它拉坏了好几双。找了一圈之后,才发现拖鞋安然无恙地躺在门口,我暗暗舒了一口气,可再仔细一打量发现拖鞋上竟趴着一只老鼠,吓得我大声尖叫并跳了起来,可老鼠并没有逃跑,再一听门外传来姐姐和妹妹的笑声,我明白了八九成,走过去用手捏着假老鼠的尾巴,气冲冲地跑去跟她们算帐。姐姐和妹妹在客厅笑得前仰后合,捂着肚子趴在椅子上,这时我发现一旁的诺诺居然学着她们的样子,身体腾空翻转一周然后向后一仰,“扑嗵”一声四脚朝天地摔倒在地上,我被它这个动作逗得笑出了声来。满腔的怒火都烟消云散了。
但是,诺诺也有让人很讨厌的地方,那就是随地大小便!我们姐妹几个为了改掉诺诺的这个坏习惯,苦心训练了它好几个星期让它到指定的地方大小便。尽管我们已经为它安排便厕的地方,可它却偏在离它的厕所一米左右的地方,嗅一嗅,绕一圈,抬起左腿,堂而皇之方便起来。这个坏毛病让我们全家人头痛不已,就连最宝贝诺诺的姐姐也学妈妈对诺诺动过粗,但诺诺还是坚决不服从,全家都拿它没办法,只能由着它随地大小便,而帮诺诺善后的工作就落到我的身上。虽然很脏很累,可我干得心甘情愿,因为诺诺实在是太招人喜欢了。
和诺诺在一起的日子过得飞快,转眼间暑假就要结束了,妈妈担心我只顾着和狗玩,耽误了学习,准备把诺诺送到姨妈家寄养,虽然我一再保证不会因为诺诺耽误学习,可妈妈还是把诺诺送走了。之后,诺诺却没再回到我家,我很伤心。但这次的养狗经历却让我到了养狗的快乐和辛苦。
广东揭阳惠来县惠城华群小学六年级:吴依琼
这只猫身体小小的,全身是灰色的,毛茸茸的。脑袋圆溜溜的,眼睛大大的,如同一个小小的乒乓球。嘴巴小小的,耳朵一直竖着。有时它还会用尾巴一直拍我的手心呢!那天晚上,我和我的.好朋友给它起名字,因为我的朋友姓刘,我又姓陈,而且那只猫是雄性的,所以我和我的朋友就叫它“刘陈男”了。
我觉得我和这只“刘陈男”在一起时,是最快乐的事情。我有时轻轻地摸小猫一下,谁知它就咬我。妈妈说应该从前往后摸,这样它就会觉得你对它友善。我按照妈妈的话,果然它就很乖了。我把它的头抬起,用一根手指放在它的颈下,手指头来回移动,小猫的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线了,挺舒服的样子。我把手移开,它就用两只眼睛瞪着我,好像在生我的气。我走的时候,它躲在椅子上看着我,嘴里还“喵呜喵呜”地叫,好像舍不得我离开!
我觉得小猫真是太可爱了!
它们全身都是红通通的鳞,花花的眼睛可大了,犹如亮晶晶的红宝石,叫人看一眼就喜欢得不行。用手一摸它的身体,哟!可真滑溜呀!客人来时,它或是静止不动,或是躲在水草的后面,可真胆小呀!当家里很安静的时候,它就撒了欢似的,快活地游来游去,不时地还跟玲娜玩儿起捉迷藏。它的尾巴很大,总是摆来摆去,像红色的绸带,可好看了!玲娜比花花要活泼多了,它的脑袋可大了,恰似大脑袋小身子的蝌蚪。它的`脾气与众不同,客人来时,它就跟这家主人似的,欢欢喜喜迎接客人,仿佛是我们的助手。安静的时候,它总是无聊地呆在一旁,一动不动地望着前方。
每当我写完作业,就去看我的好朋友鱼儿。有一次,我写完作业喂它们,鱼食刚撒下去,只见它们谁也不让谁,嘴张得大大的,一口接一口,狼吞虎咽地抢着吃,吃饱了就玩起了捉迷藏。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种情景,我欣喜地笑了。现在我跟它们熟了,心想:我一定要每次都亲自喂它们。我喜欢这两条可爱、活泼、灵巧的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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