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虽然典型意象都并非源于原著,但是却基本保留了故事内核,展现出原著绝大部分样貌。但作为一个读者,觉得电影有两个地方属于情节上处理的不妥当之处。
一是关于大太太的儿子飞浦与颂莲的情感关系。小说里对飞浦和颂莲相处的场景有连贯的深入描绘,可以说飞浦是大院外新鲜气息的象征,寄托着颂莲朦胧的希望。但是在影片中飞浦与颂莲仅有两次交集,一次为颂莲见到飞浦夕阳下吹笛,第二次即已到两人喝酒,说话已颇为熟络,且颂莲的表现显得突兀,很不妥当。
二是,关于梅珊事发的情节,原著中与颂莲无关。颂莲与梅珊在原著中有些惺惺相惜之意,尤其是颂莲曾提示梅珊“你要小心“。在电影当中,颂莲酒后揭露梅珊的秘密,减淡了两人之间的情感,且为颂莲性格抹上负面色彩,令人难以接受。
至于颂莲形象的变化等诸多改变,我则皆理解为影片集中展现矛盾,开展故事情节的需要,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大红灯笼高高挂,无论是挂在江南水乡的大花园里还是山西青砖灰瓦的四合院里,高挂的是什么,我们总看得清。
在电影里,给人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二太太的虚伪。其实,那里的人哪一个不虚伪呢?电影里面有这样一句:演戏演得好,骗人;演戏演得不好,骗自己。
什么样算虚伪?算演戏?应该说要看假到什么程度,什么境界了。现代心理学认为:如果不界定什么程度算虚伪,那么就可能会误以为每一个人都是虚伪的。可以想一下,我们在自己家里跟人前的表现是不太一样的。
怎么才能被我们称为虚伪。我认为最主要的区分点就是动机,也就是说是为了害人还是单纯娱乐而演戏。如果是为了娱乐,或者说是一种艺术,演得越好我们就越应该赞赏、认可;可是如果是为了害人,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提防了,而且会让我们很紧张,万一人家表演水平高,自己岂不是被害了。
动机是主要的区分点,但不是唯一的。(要是唯一的,说主要干什么)另外一点就是:假的很吗?或者是不真诚,或者是假大空。比如说到老师家里玩,肯定得守规矩了,到中午了,老师说:“来,吃点饭。”“我吃过了”“中午饭都吃过了?”“嗯”。其实呢,饿得很,这就是不太真诚了(不排除是太腼腆,害羞),把老师当外人。
哎,演戏也不容易!
在院子里要想生存,就得勾心斗角。同学们看了之后,都说这样活着多累呀。
勾心斗角在很多时候也是需要的,那就是维护正义。既然是维护正义,就得换个词了,叫斗智斗勇。其实包青天就是典型代表,坏人也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够惩罚的,很多时候只有比坏人更“奸诈”,才能有资格做好人,一个头脑简单的人要想惩恶扬善,是很危险的。很有可能是把自己折进去。想起钱钟书的话:是的,有点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价。这是人生对人生观开的玩笑。(《写在人生边上》)
哎,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正月十五是闹花灯的日子,文化广场里正在闹花灯。
进去一看,哇!里面的灯千姿百态,色彩缤纷,真是让人眼花缭乱,简直是个灯的海洋!看了这么多美丽的灯,我也想亲手做一个。回家后,我找出一个有提绳的透明的长方体塑料酒盒、一张硬纸板、一瓶乳胶、一张广告纸、一根铁丝和半只蜡烛。我先在酒盒底部的中间用锥子钻一个小眼,把铁丝伸进去,里外都打一个小结,把它固定住,把蜡烛插在铁丝上。再把硬纸板切成略大于酒盒底部的形状,涂上乳胶,粘在酒盒底部作底座。又把红黄两种颜色的广告纸分别剪成两条龙的形状,把它粘在灯笼的四面。为了让灯笼更好看,还要在底座上涂上喜庆的红色。
最后,把蜡烛点着,盖上盖子,灯笼就做好了。爸爸看见后夸我做得好,我又给它取了名:龙灯。
今天,老师要教我们做纸灯笼,要让我们的教室更美丽。
于是我赶紧把彩纸,剪刀,胶棒,东西准备好了。老师一边说一边做着,只见老师先拿出一张正方形的彩纸,然后把彩纸对折再对折,直到对折到半厘米宽后展开,再对着那些印子剪起来,剪的长条一样,然后再粘成圆桶形,再剪一个长条粘在顶部。最后再做穗子,老师拿出一个长方形的纸,剪成细细的长条,粘在底下,这样色彩艳丽的纸灯笼就做好了。
我看着老师的灯笼,想:“好漂亮的灯笼啊!我也要做一个。”于是我认真的做了起来,但是,剪的时候,手不听使唤,剪的长条不是长就是短,气死我了,于是我不做了。老师看见了,说,别灰心,只要多做多几个就行了。于是我多做了几个,最后一个终于成功了,这要多谢老师的提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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