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家经济写一篇作文(关于国家经济发展健康的作文)

以国家经济写一篇作文(关于国家经济发展健康的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09-13 03:01:41
以国家经济写一篇作文(关于国家经济发展健康的作文)

以国家经济写一篇作文【一】

顾名思义,该文的主题是说明“经济政策”如何服从“民族国家”的建构,这与韦伯作为社会学大师、经济史家、政治战略家等多重学术身份相一致。以此文为导引,就能理解他对德意志民族的深切关怀和从德国现实出发的强烈使命感,而这又与他当时生处于德国统一、崛起的关键时刻紧密相关。

该文设定的.基本问题是:当时的德国在面对西方的英、法(一定程度上还包括美国)先行现代化国家与东方的波兰、俄罗斯等落后国家的夹缝中,如何在保持德国民族自性与自信的基础上,既不被落后国家同化而又能吸收西方的先进因素,使德国不停留在一般国家水准而成为重要国家,成为世界性大国,在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权力争夺中居于支配地位。所以,文中讨论了德国的东部边界、经济移民和民族生存竞争等问题,借用中国的习惯话语,实际上讨论的是“德国向何处去”的大问题。

马克斯·韦伯曾强调过全球经济共同体的扩展只不过是各民族之间相互斗争的另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并没有使各民族为捍卫自己的文化而斗争变得更容易,而恰恰使得这种斗争变得更困难,因为这种全球经济共同体在本民族内部唤起当前物质利益与民族未来的冲突,并使既得利益者与本民族的敌人联手而反对民族的未来。以此为尺度理解马克斯·韦伯的整个思想,其“理想类型”无非是他当时所认同的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理想形态;其“价值中立”则在其对当时德国学界有教条而无学术、有行政而无政治、有规则而无是非的学术批判中失去合理性,以至于在《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一文中否认经济学的客观性;其“比较宗教研究”课题的实在的价值取向也就有了明确的民族国家发展的目标,难怪有学者认为他是“以德国为方法,以世界为目标”。

《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一文充分肯定德国在未来的发展中,不可能逃离世界性大国的命运,为此他提出要把德国的国民积极性从个人本位上升到民族、国家本位,谋求能形成英、法那样能代表民族整体利益的政党,并据此批判德国市民的庸俗、短视;他超越自由贸易、开放边界等一类自由派经济学思想,坚决主张关闭东部边界,哪怕暂时有损于一些庄园主的利益,而体现出一种全德国民族利益的整体眼光;与关闭东部边界相对,他在另一方面鼓励德国参与海外竞争,甚至扩充海外殖民地;他强调学习英法,但又强调必须保持德国的民族自性与自信,并用相当篇幅讨论了不同的民族性……总之,马克斯·韦伯以一种“政治”眼光观察当时的德国问题。

相比于马克斯·韦伯的思想,北京大学某学者曾说我们现在的“研究”是“有数字而无问题,有问题而无战略,有形式而无内容,有乡愿而无决断”,从中也可凸显马克斯·韦伯《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一文的当代意义。

以国家经济写一篇作文【二】

总之,虚拟经济必须通过其对实体经济资源配置、规避风险、提高效率等途径来促进经济增长。尽管虚拟经济系统有其自身的运作规律与成长过程,但是,实体经济始终是其基础,制约其发挥,要系统地分析两个经济系统内部和系统之间的对立和统一,从而协调发展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以国家经济写一篇作文【三】

(一保障经济权利的相对自由

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是, 以财产权为核心,以维护经济自由为目的,排除国家权力的越界侵犯,体现经济自由的内涵。以财产权为代表的私权在得到尊重和保护的同时,不应无限扩大和推崇。当私权损害或可能损害其他人的权利和公共利益,甚至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时,国家就应当对这些行为进行适度的干预和规范,让私权在法律秩序下实现相对的经济自由。经济权利的相对自由不仅彰显了国家在法治社会里的价值目标,也是经济法调整和干预市场秩序的重要平衡点。

(二促进市场竞争秩序的相对公平

自由平等的市场竞争决定了市场经济的效率和发展水平,而经济法的终极价值目标之一就是要确保司法环境的平等公正和市场竞争秩序的自由公平。

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来源于自由竞争能否发挥主要作用,经济法的存在和发展正是为了保障这一基本需求而设置了均衡的调整规则,以确保市场竞争者之间公平竞争。通过经济法的约束和调整实现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使个体行为和国家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从而促进市场竞争的自由公平。通过市场诚信和符合规则的竞争,维持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约束和制裁,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竞争秩序的自由公平。

(三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利益平衡机制

经济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其法益目标,以“社会本位” 为其核心价值, 在确保市场自由选择和个体利益得到充分尊重与满足的同时,也应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利益的基本平衡。规定国家机关在各个经济领域的权限范围,不得超越公民基本权利是国家干预权行使的底线,是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之间维持平衡的标尺,也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前提。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民权利和义务之间维持平衡的重要体现,不可为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而侵犯他人权益,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超越经济法的规定和边界。个人自由、社会正义、民主法治、社会福利及建立利益平衡机制是经济法的重要目标。因此,对部分公民权利和政府职责进行的必要限制和约束是经济法发展的应有之义。

(四实现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辩证统一

自由和秩序作为自治和他治,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超出一定秩序范围的自由从来都是不存在的,而社会经济发展又不断引出新的自由要求,对旧的秩序时时构成挑战和冲击。经济法作为调和、平衡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矛盾,实现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统一的必要手段,目的是建立起一个相对稳定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经济自由和民主,凭借国家干预和经济法的约束来限制个体的无度自由和滥用权利。同时,经济法的设定必须符合一定的经济规律,必须建立在经济性和专业性的基础之上,并通过协调、引导来实现经济自由、经济平等和经济民主的辩证统一,进而为建立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自由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以国家经济写一篇作文【四】

(一以实体经济为基础,适度发展虚拟经济

虚拟经济以实体经济为基础,在发展速度上虚拟经济应与实体经济的发展保持一定的比例需求。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虚拟经济的发展速度应该有所不同。当国家大力调整经济结构时,显示实体经济对虚拟资本供给出现制约,虚拟资本应该增加。另外,若虚拟经济无序扩张、膨胀太快,在规模上大大超过实体经济发展的承受范围,这就会造成与现实经济相脱离,产生严重的经济泡沫。当泡沫破灭时,虚拟经济又会被强制性地回归现实经济,然而此时整个社会经济已遭受了重创,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所以,发展虚拟经济要把握好“度”,使其与实体经济不断磨合,实现稳步发展。我国金融发展历史较短,金融监管手段、方法落后,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较差,因此,发展虚拟经济要坚持渐进式原则,严控制其的膨胀规模和膨胀速度,防范金融风险和泡沫经济的产生。

(二注意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有效结合

虚拟经济的监管部门在资本市场上处于开放的最前沿阵地,要保持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就必须要保持虚拟经济的稳步发展。历史上许多国家发生的金融危机多是其对虚拟经济发展的监管不严导致的。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就是血的`教训,已经给予了我们足够的警示。为此,我们首先是增加透明度,要在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的基础上,让金融交易中的虚假成分得以及时充分显现,让不利于资源配置、不利于收入分配的因素能够被人识别。其次要完善法律制度,完善事后处理机制;同时还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行政机构,直接对市场的准入、运行、发展等实施严格管理。另外,强大的舆论监督机制,严厉的处罚机制,也都是完全必要的。从中国监管实践来看,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监管技术和监管效能的提高。虚拟经济系统不稳定性有一部分源于信息不对称,而监管可以改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仅可避免从众行为给虚拟经济带来负面影响,还可同时带来正面的效果,可以降低交易费用,降低因对交易对手相关的信息获知不完备所带来的不确定性。

(三实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发展

面对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实体经济的状况是虚拟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实体经济状况良好,则虚拟经济的运行就有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如果实体经济出了问题,虚拟经济的运行就会受到影响。如上市公司质量下降、宏观经济不景气、股市就会处于低迷状态,证券市场交易活动的活跃程度必然受到影响。反之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股票、债券等虚拟资本形式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有效的资金融通,极大地降低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实体经济资金需求。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为风险控制提供了新手段,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实体经济运行的稳定性,从而在整体上增强了产业的持续发展能力。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在法治和信用制度建设上都相对滞后,若不尽快建立完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高效的法律体系,虚拟经济中的基础———信用就难以建设起来的。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在信用机制的保障下应该趋于长期化,而不是追求短期利益,只有这样经济系统才能保持健康发展。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国的银行、企业、个人对信用记录的需求非常大,依靠政府力量可在短期建立起信用制度的框架,不仅可保证虚拟经济的良性运行,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也是积极的。美国开国元勋本杰明.富兰克林在《给一个年轻商人的忠告》一文中写道“切记,信用就是金钱”,虽然这是在1748年提出的,但对当今经济的发展的意义是不容置疑的。

以国家经济写一篇作文【五】

(一经济自由的内涵

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关于“理性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 的论断为经济自由提供了重要而直接的理论基础,他认为在一切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中必然存在着拥有利己心的“理性经济人”;而“看不见的手”通过市场自发调节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实现最优,进而实现国富民强。然而,经济自由不是放任自流,也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当经济自由逐利的特点暴露出盲目性时,“看不见的手”主导下的经济自由会使少数人产生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可能。此时,国家需要进行必要的限制和调整,以保证发展生产和服务贸易外部环境的合理有序,同时通过必要的法律形式固定经济自由的限度和范围,并且向社会提供那些私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二国家干预的必然

经济自由发展到一定程度后, 市场主体受“利己心”的驱使,往往会陷入恶性竞争,导致市场不再安全,竞争不再自由,造成市场经济自身无法解决的“市场失灵”问题。此时,国家干预就成为了经济自由的内在需要和合理出口,其合理性在于国家能够解决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市场失灵问题。如同布坎南所宣扬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理念——适当的政府活动更能使竞争充分而有效率,而这些活动的法律形式就是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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