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清凌凌的娃鱼河,弯弯曲曲,流向远方。娃鱼河畔,住着一只大白鹅、一只小白鸭和一只小白鸡,它们三个是好朋友。可是,过去不是这样的。它们之间交朋友,还有一段挺曲折的经历哩。
大白鹅,很爱打扮,洁白的羽毛,黄亮亮的.“冠”儿。唱起歌来,高亢雄壮,“啊!啊!啊”;走起路来,昂首阔步,一摇一晃。那副骄傲的样子,活像一个高傲的王子。 一天,天气晴朗,和暖的阳光普照大地。你瞧,大白鹅晃着脑袋,大摇大摆地走过来了。今天,它打扮得特别美丽:脖子上系着一条领带,脚上穿着紫红色的小靴子。它正在小河边散步,被小白鸡看见了。小白鸡说:“鹅哥哥,咱们交个朋友吧!”大白鹅听了,说:“去,去,去,你这个丑东西,个子那么小,连鱼都抓不住,只会捉虫子吃,我才不愿跟你交朋友。”边说边漫不经心地向前走去。小鸡听了,不高兴地走开了。大白鹅走着走着,迎面碰见了小白鸭。小白鸭看见了,嘻嘻一笑:“呷,呷,呷,鹅哥哥,你打扮得可真漂亮,我和你交个朋友,好吗?”大白鹅听了,得意洋洋地说:“‘丑小鸭’,我才不跟你交朋友。”小白鸭听了,生气地走开了。小白鸡碰见了小白鸭,说:“我们交个朋友吧。”小白鸭听了说:“好,好,咱俩在一起,你帮我捉小虫,我帮你逮小鱼。”它俩就在草地上玩耍起来,愉快极了。大白鹅得意地走着,昂着头,眯缝着眼,连路也不看,没想到一下子踏入了泥坑。它挣扎着,扑打着翅膀,溅起的泥水把靴子也弄脏了,大喊:“救命啊!救命啊!”小白鸡和小白鸭听见呼救声,跑来一看,原来是鹅大哥。它俩一个拉大白鹅的左翅膀,另一个拉右翅膀,把它救了上来。鹅大哥出了泥坑,低着头,红着脸喃喃地说:“小鸡弟弟,小鸭妹妹,刚才是我错了。”小白鸭和小白鸡一个帮大白鹅清洗身上的泥巴,一个帮它把脖颈上的领带系端正。两个对视了一眼,偷偷地笑了。
从此,大白鹅再也不骄傲了。大白鹅、小白鸡和小白鸭成了知心的朋友。
在这次暑假,我读了《白鹅》,《鸟的天堂》和《猫》这三本书,其中我选了《白鹅》这本写了我的这篇读后笔记。这本书是丰子恺爷爷写的散文集,其中最好看的还是《白鹅》这篇。这篇散文也曾经在我们的语文书上出现过,所以这篇短文对我来说是非常熟悉的。
作者笔下的白鹅形象生动,极其传神。在白鹅的叫声,吃相和步态可以看出它的高傲,严厉和凶猛。白鹅的叫声十分严肃,稍微有厉声呵斥的印象。它还可以像狗一样看守门户:它见了任何人,都会厉声呵斥,有时还会使劲地咬。白鹅吃饭时,一向需要水,泥和草。它先吃一口冷饭,再吃一口水,然后再吃一口泥和草。不管在什么情况,它吃饭的规矩,是丝毫不会改变的。如果有谁来偷吃它的饭,它必定会使劲地咬它。白鹅的步态,更是傲慢了。鹅的步调从容,大摸大样的,颇像京剧里的净角出厂。它傲然地站着,看见人简直不让,有时非但不让,竟会咬那个人几口。
那只白鹅的步态,叫声和吃相不禁让我发出笑声来。作者描写鹅的傲慢的同时,也表示出了作者对鹅的喜爱。作者与小动物相处,给他的生活增添了许多情趣。他对于白鹅的赞美和喜爱,应该是发自他的内心的。读了这篇短文,使我不禁对白鹅有了一种喜爱之情。它也给我乐趣和快乐。白鹅使我感觉到了白鹅的丰富的情趣。
他们是一种牲畜,身子总比鸡和鸭大一圈,脖子大约有4—6分米那么长,一根羽毛有3—5厘米那么长,争抢食物是常常会扑着翅膀,好像大鹏鸟似的。鹅的翅膀 也是一对庞然大物,那粗壮的翅膀也可以去跟雄鹰媲美,如果是野天鹅就可以在天空自由的翱翔了,如果不抬头看地下的影子还会把它当成一只纯真的雄鹰哩!
鹅是一种群体生活的动物,很多人都说鹅骄傲自大。可我的看法可不一样,我觉得他是一种有趣的动物,好像所有动物里他是“第一”可一跟孔雀去比美;去和老虎搏斗。他好像充满了自信心,我觉得难得一见。
如果说翠鸟的声音是悦耳的,松鼠的声音是尖锐的。那天鹅的声音绝对是高亢的了,他们白天总是会在那里大声地叫着,好像在举行什么仪式。让人感觉他们在乱叫 一通,非常烦躁,别看它们白天像发疯似的,可以到了晚上,却成了一个安静的“大懒汉”,他们6点多就已经躲到了自己的窝里,早上6点多就起来开始呱呱大 叫。
别看那几只鹅胖乎乎的,打起架来那架势可称“一般一般世界第三”它们打起架来,中间脖子的毛会向上竖起。还会不停的`拍打翅膀,会把地上的灰尘全部扫起来, 还张这大大的嘴巴,展示着健齿状的牙齿,吐着嘴里的热气。它们会用嘴巴咬敌人的颈脖,或者身体,如果胜出了就会大声的嚎叫;如果输了,就会一摇一摆的灰溜 溜的逃进自己的鹅群。
如果你看见过“鹅立鸡群”的话,那你一定会认为它是一个持枪凌弱的坏蛋,他会用嘴去啄,咬鸡,而鸡也只能认命了,谁要它比比鹅小一圈呢!也许这也是人们说鹅骄傲自大的理由吧。
正如骆宾王所言,鹅是一种多么可爱的小动物啊,它们是多么富有生机啊!它们虽然是牲畜但是还是在我的脑子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希望大家也去看看吧,它们总能给你带来很多乐趣,让你的心更加欢畅!
除了那里三年的避难,先生对那个小屋实在毫无留恋。因为这屋太简陋了,环境也过于荒凉,先生弃屋之后反倒如丢弃一双不合脚的鞋子一样。是啊,这偏远的地方确实不适合居住,长期居住在城镇之中的人要不是有什么缘故,哪会有人居住在荒凉之地呢?
先生对于那个屋子没有什么留恋的,却对在那个屋子养的一只白鹅念念不忘。那只白鹅是先生的一位将要远行的朋友送给他的,那个年代。远行是件令人痛苦的事,倘若不是为或者避难,谁会甘愿离开自己的家乡呢?
先生朋友居住在北碚,朋友特地把这只鹅带到了重庆,先生也亲自抱了这雪白的白鹅回家。先生觉得动物的头是动物最主要的部分,头的形状可以反映动物的性格,先生觉得鹅的头和麒麟相似,正是高超的性格的表示,在鹅的叫声、步态、吃相之中,更表示出鹅的傲慢之气。
先生此处写鹅,我觉得应是对那些革命运动中失去的那些铁骨铮铮的战士的`描写。高超的性格和对待敌人的傲慢之气正是对那些革命战士的描写。哪里会有人舍不得一只鹅呢?舍不得的是革命战士的气概,更是对那些在抗战中牺牲战士的奠念。
在我们这里倒是尤为幸运,没有在抗战时侵略,所以抗日英雄纪念馆少。这倒是好事啊,谁会希望自己的家乡被侵略呢?但在我所就读的大学那里,应是有不少先烈纪念馆的,只是自己一直难得抽出时间去啊!抗战中牺牲的先烈是伟大的,他们是高傲的,他们人生的价值是难以用金钱去衡量的。后面先生写道那只鹅护卫家门,难道不是歌颂的革命战士保卫国土吗?
我想,任何一个人不能忘却那些有骨气的朋友吧?这也是先生缘何放不下那只鹅的原因了吧?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