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般不大去读校园青春爱情小说,总感觉大部分都是一个套路,很浅俗的东西。《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却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它不像铁凝的文那样在深深地痛里流淌着深沉而又崇高的大爱,也不似路遥手笔那样酣畅淋漓,在平凡的世界中孕育着伟大的灵魂,读过之后荡气回肠。它是小温馨的,很多情节让我们可以联想到自己的大学生活。“玉面小飞龙”郑微看似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其实是个比较传统的女孩。为追随青梅竹马的林静哥哥,她发奋读书,如愿以偿来到林静所在的城市。可林静却悄无声息地去了美国,留给郑微的是困惑与不解。痛了,哭了,郑微并没有让自己沉浸在林静给她带来的痛苦中。一次偶然的机会,郑微结识了陈孝正,由原来的恶作剧到后来的爱慕,郑微的爱情似乎是不经意的却又是必然的。与其说郑微绞尽脑汁追到了陈孝正,不如说她的率真,执着,真诚打动了他那颗冰一般冷酷的心。郑微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给了最爱得人陈孝正,陈孝正贪婪的享受着郑微所赋予他的特权。正当爱情之花开的那般灿烂时,郑微与陈孝正的关系也被逼到了十路口。在前程与爱情上,陈孝正做了一番不大不小的挣扎,但最后还是将力量倾斜到了前程的一边,爱情被高高翘起,悬挂在一边,让郑微有些措手不及。陈孝正又扮演了林静曾经扮演过的角色,抛弃郑微,漂洋过海追逐自己想要的学历,名誉,地位,一次回来换取权利与金钱。陈孝正给郑微带来的伤害远远大于林静给她的困惑,她不像失去初恋时那样坦然,这一次她真的受伤了。
四年后,林静和陈孝正几乎同时出现在了郑微的生活中,两个人都有意要挽回那段感情。可是陈孝正却不能为了爱情放弃已得的一切,他想要郑微回到他身边,重温过去的甜蜜与幸福。陈孝正是爱郑微的,可他的爱里包含了太多自私的成分。如果郑微回头选择了陈孝正,那么他们的爱情注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见不得阳光,因为陈孝正要继续往上爬,就得依靠欧阳一家往上爬。如果为了郑微舍弃这一切,无疑将他四年前做的决定推翻,四年的努力将付诸东流。在强烈爱的呼唤下,陈孝正有过那么一瞬间的动摇,可是理智终究战胜了情感,他不会为郑微放弃在公司的地位。郑微看透了陈孝正的心,无论他怎样用哀求的眼神看她,给她怎样的暗示,也无论她怎样深爱着他,有多么恋恋不舍,她都不能回头。他们两个彼此相爱,终究因为“一厘米”的高度永远不能相依相偎。陈孝正看似光鲜亮丽,前程似锦,让很多人羡慕嫉妒恨,光纤的外表后是肉眼看不见的伤口,华丽装束的背后是别人体会不到的隐痛。选择了成功的捷径,却也永远失去了纯美的爱情。欧阳永远给不了郑微能给他的一切,这或许也是陈孝正应有的报应。陈孝正与郑微的爱情就像网上流行的那几句话。
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不喜欢你,
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上你,
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却爱上你,
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了才知道它的价值,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站在原地等你到永远的,她也有累的'时候,等到她无力承受的时候她就淡然退出了,并不是因为不爱了,而是爱不起了。
林静与郑微之间除了爱情外还有亲情,一直以来,林静都在扮演着哥哥与恋人的角色。虽是初恋之伤却没有陈孝正悄然离开时给她的阵痛感强烈,我觉得在林静和陈孝正之间她最爱的是陈孝正,然而她最爱的也是伤她最深的。她的伤口最后由林静来医治,开始以为林静离开郑微是因为他对郑微只有哥哥对妹妹的那种情感,他有爱的人。后来才明白他离开也是为了前程,或许还有上一代的恩恩怨怨。曾经以为在爱情上林静会是一个追求纯美的人,他不会选择跟一个不爱的女人在一起。他在明知郑微对他执着的爱恋的情况下,依然跟施洁走在了一起。以一个不洁之躯去面对最爱的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爱人,施洁固然优秀,但感觉不在那儿,他们之间更多的是出于一种身理上的需求。为了郑微他愿意跟施洁摊派决裂,也愿意去化解自己的母亲内心的怨恨,这是陈孝正做不到的。所以林静能挽回郑微,为她提供一个疗伤的心灵憩所,陈孝正只能在痛苦中度过余生。
读的过程中,里行间给人一种淡淡的忧伤,抹不去的惆怅,这何尝不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缩影呢。我觉得文章中有句话很经典,“对于女人来说,爱情是生活的全部,但对于男人来说,那只是他的生活的一小部分,不管当初他给过怎样的承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他们永远比女人现实而理性。
在男人的世界里,女人其实只是一片点缀的白云,他偶尔会赞叹它的无暇和美好,也会对它留恋,但决不会为了它而放弃浩瀚的天空。当然,还有更聪明一些的男人,可以踏着云彩叠成的阶梯一步登天,又或者在风雨来临之前,希望在云下得有片刻安身之地。”是的,林静和陈孝正为了事业可以弃郑微而去,让她品够了爱情的苦酒,郑微的青春里有太多的眼泪是为他们而流,每一次她都真心付出,每一次都逃不过他们给她的劫难。她就像只受伤的的小鸟,躲在僻静的角落黯然泪流。在她生命最重要最美好的年华里,他们两个都玩起了缺席,他们从未考虑她的感受,或许是太高估于她的能力。对女生而言,的确很残酷,却也很现实。阮菀,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曾受到众多男孩子的追捧,把爱情看做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最后还是死在了追寻爱人的路上。
不管怎样,辛夷坞还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了小说一个比较美满的结局。一部好的小说,不仅仅是情节吸引人,语言充满魅力,更应该让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有共鸣,在大悲大喜中能够超脱,获得升华。亦能在平淡中体会到简单的幸福,一种温馨。所以推荐大家看一下《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一起感受青春年华里的泪雨伤痕。
深夜里不眠的身影,那是在灯光下忙碌的母亲,轻柔的十指舞动在指间,流溢出浓浓亲情;我的心中被注满流光溢彩,暖暖温情燃烧着我困倦的心灵。那些夜,那时流泻在柔指间的温情,在我心头一触即发。
初中的最后一个寒假,虽已迫近中考,但我还难以拿出十二分的精神。妈妈却比我上心得多,家长会上老师说得每字每句都铭记于册;不断关注报纸、新闻,想对中考多多了解。一天夜里,妈妈问我:“老师说要拆语文书中的必背文言文并整理起来方便复习,你需要我帮忙吗?”我不耐烦地说:“急什么,我又不知道哪些是必背篇目,开学再说。”妈妈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凝望着桌上的语文书。
深夜,我被刺眼的灯光吵醒。一睁眼,眼前是妈妈的身影。她佝偻着背,在灯光中与黑夜隔绝;手按着书本,轻轻地撕下泛黄的书页,小心翼翼地放在一旁叠起的书页上,另一边放着不知从哪找来的必背篇目。妈妈的十指轻柔地交织在书页间,编织出浓厚的情网,这亲情的网笼罩着我,使我倍感温馨。我静静地躺下,默默地享受着温情,不想打扰她。
经过那一夜,我燃起了拼搏向上的决心,但屡遭>挫折,成绩一直不近如人意。后来我拿到老师分发的必背篇目,才发现这与妈妈帮我整理的大相径庭。于是我把所有的过错都归结在妈妈身上,全然不觉自己还不够努力。妈妈还是没说神马,静静地注视着桌上的必背篇目。
又一个深夜,我被微弱的烛光唤醒。妈妈还在桌前为我拆书,却只点了一根蜡烛,可能是为了不吵醒我吧。我只能看见她依稀的剪影摇曳在墙面,望见剪刀的影子将纸与书隔绝,但交汇在指间的情丝无论如何也剪不断。她的身影与书影融成一片混沌,可十指轻柔的舞影却十分清晰,涣散出的温暖不断冲击我的心灵。我被不断地触动着,心中除了温暖还多了一丝内疚。
温暖是指间的轻柔,是母亲灌注在纸页的缕缕香魂。母亲的柔情在我心头幻化成拼搏的焰火,让我想倾尽全力来报答轻柔的呵护。在我成长的路上,这份温馨会时刻相随。我会在中考的考场上让这份温暖在笔尖绽放辉煌。
家,是个温暖的地方,是个可以卸下所有伪装的快乐空间,但有时候,它却令我厌恶。
成绩已出来,就等着我们去领死,准备好一切,看着镜子里目光呆滞,面容憔悴的人,原来这是我?肩上一巨大的书包,它在不断膨胀。而背负着它的我,就快要支撑不住,出门时,耳边依旧是父母的叮嘱。原本就很烦,此时几乎要炸开,随手甩上大门。他们的说话声被门外的冷风裹挟着消了声响。长吁一口气,终于摆脱了…
下发成绩了,多么令人兴奋。我独自缩在角落里,悲伤叹息。教室忽然,变得黑暗而令人窒息,像酒吧的地下室,老师是上了发条的机器,学生们逐个步入观众席,成绩被一个个播报,我在席中掩面而泣,无人为我的难过而停留,机器的转动湮没了我的哭声。
终于,艰难的熬过一日的繁忙学习,却不敢回去,迈出步子,却感觉,全身的关节像木偶般,被拴上了银丝,每一步都异常艰难。烦躁的、失望的,想哭甚至流不出泪。是不难受吗?似乎不是,于是想到了天堂,也许那里才有一丝安宁,痛苦中突然很羡慕那个叫彼得潘的孩子。传说,他是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永远没有烦恼,他可以永远任性,撒娇;传说,他生活在无忧岛,而那个地方就在十字路口左拐,一直走到太阳升起…
最终,天已黑得像打翻的墨汁,随后,雨就这样毫无预兆的下了起来,地上连成一片水花,远看像是一团团雾气,胡思乱想间,到了家。恐惧笼罩了一切,迈着似空气般无存在感的步伐,悄悄到了家。才开门,爸妈都在客厅,我忍住了想破门而逃的***,钉在了家门口的玄关处,妈妈却走上前来,询问我有没有淋湿,随后就去放热水,爸爸取下了我肩上的书包,唤我去洗澡。我支支吾吾应了下。
房间里,我踱来踱去,不知如何开口告诉他们。吃饭时,我勇敢的开口了,妈妈却说已经知道了。温暖的感觉一下子把我包围,一直暖至心田。但是却哭红了双眼,面对着冰冷数字所表达不出的情感,终于在这个名为家的地方释放,宣泄出来,毫无保留的展现我的情感。
这是初三一次月考后的事,但却足矣让它烙进心肺,记他永生。 因为那是家
清晨,阳光是那么的宁静、淡雅,让人感到心旷神怡。
就在我还在做梦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对我说:“起床了,6点了”,原来爸爸又在催我起床了。我懒洋洋的爬起来,穿衣服,洗漱,吃饭,然后去上学。
自从我上了初中,爸爸每天都早早地起床,为我准备早饭,好让我吃完去上学。
有一天,我问他:“你每天晚上睡得那么晚,早上还起的那么早,你不困吗?”他边揉着我的头发边说:“困呀,不是得让你吃点饭再去上学吗,外面买的不干净,你的老妈又总是出差,所以只能我给你做了。”
我听了这话虽然什么也没说,但是在心里感到,我上初中后,爸爸反给了我更多的爱。突然间,我明白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有一次,我期中考试没考好,降了3名,我感觉如同喉咙里扎了一根刺——难受。我对爸爸说出了我的心事,爸爸只是告诉我:“不要想那么多,这次没考好,下等于下次考不好,加油。”我听了爸爸的话,感觉爸爸说的很对,心里就如同有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还记得,那天天很热,我偷偷地多吃了冰棍,结果吃了坏东西。我捂着肚子,一边哭一边不停地喊“疼死我了”“疼死我了”。爸爸以飞快的速度骑车把我送到了门诊。回来的时候还是疼,根本没办法上楼。爸爸其实腰不好,但还是二话没说就把我背起来了,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直到到了四层的家。才把我放下来。期间,我看到豆大的汗珠从爸爸的鬓角滚落,我也几次要求,自己走,但爸爸总是没事,一会儿就到了。
爸爸,感谢你给了我更多的关爱与照顾,让我在人生这条路上走的那么安稳。
“你陪我长大,我会陪你慢慢变老。”此誓永恒。
安东尼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作者,因为他的文风格很独特。断断续续的句子,没有标段符号,自言自语的感觉是他的特征。有一种治愈的能力。
《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讲述兔子男孩安东尼失恋后,为找寻曾经恋人一心向往的那棵“开满鲜花的树”,而环游旅行的故事。书中用淡淡的语言,倾吐少年恋慕和成长的酸涩心事。正如他的最佳拍档插画师echo所说,“这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那一段年少时光啊。你很傻地爱着一个人,有个人傻傻地爱着你的,那段时光。被书写,被传唱,被演绎了一遍又一遍的,很多很多年以后,在一本书、一段音乐、一片微醺的光线里,倏忽记起的,那段时光。”书中的内容很易懂,但从这些内容中却得到很多收获。他说:“不要走得太慢花会凋谢的也不要走得太快那样花还有没开”生活中何存不是这样呢?像张爱玲说的那样,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碰上了。那是何等的缘分。有时候做事也是这样,不能太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也不能太慢,慢了就会错过机会。做到刚好的程度是最美好的事情。
他说:“所谓的幸福都是别人眼里的我们总是很容易觉得别人幸福觉得自己可怜一个人当她可以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幸福之上的时候这样是不是更容易获得幸福呢”很多时候人都是无止境地想要得到,看见别人有的自己也想要。很难做到知足常乐。所以总是觉得别人过得比自己好。其实,每个人都有他的难处,同样的,每个人都有他的幸福。当你觉得别人幸福,你也会感到幸福的时候,那你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因为你拥有了所有人的幸福。
他还说:“爱和喜欢是同义词么不过爱一朵花就为她浇水喜欢一朵花就把她摘下来喜欢和讨厌是反义词么喜欢一朵花就把她摘下来讨厌一朵花也会把她摘下来”这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一段话,很有哲理性。喜欢和爱是有本质的区别的。我们以为自己对别人好的时候,其实并不一定就是好的,甚至可能伤害到别人。所以做事方式很重要,要选择对的方式。不然,喜欢和讨厌就不是一对反义词了。
我们总有一天会从小孩长大,会经历像兔子安东尼的生活,会迷茫会彷徨,可是我们最终都会找到自己的终点。我们会长大。书里文不多,可是每句话都很有意思。这是一本可以慢慢品味的书,可以看很多遍的书。每一次重新看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感叹时光的流逝,就像流星划过天际的瞬间留下的痕迹。想要抓住时间,却发现时间就像沙子一样你抓得越紧漏掉的越多。以前不懂为什么总有人说: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书中讲述了刘同的奋斗历程,其实大多数写到的都是朋友之情。他是一个很注重朋友之情的人,写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努力,一起追逐梦想,以及过程中的分离。我一直相信友情会天长地久,朋友会永远陪在我的身边,我一直珍藏我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光。最早认识刘同是因为《职来职往》这个节目,一个言辞犀利却不乏幽默亲切的职场达人。通过很多刘同以前写下的日志,让我了解了刘同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是如何一路走到现在的。让我觉得我读到的是一个真实的,生活化的刘同,而不是“光线传媒副总裁”光环下的刘同。
刘同平静地讲着他的故事。一个没有喊着金钥匙出生、没有让人艳羡简历登场却和我们大多数人都一样的有梦想又平凡的人的故事,XX年的故事.这让我想起了过去,让我给过去一个交代,也让我学会如果走向未来,让我给未来一个期盼,每一个成功的人都经历了痛苦的洗涤。
让我想起曾经有一个女孩说过:“为什么病魔选择了我,命运这样的眼让人无法接受,不要再说回到那一天之类的话了。我要承认现在的自己,好好的活下去,虽然也会被无心的目光所刺伤,也明白了同样有温柔的目光,跌倒了有什么关系,跌倒后顺势仰望天空,湛蓝的天空今天也一样会广阔无垠地微笑着。人不是活在过去的,而是活在当下,你还很努力,很努力的活着啊。”
过去我以为,青春里最重要的是自己从过去走到未来的收获,是自己摸爬滚打之后留下的伤疤和披荆斩棘之后留下的丰功伟绩。可是现在我想,也许这根本不是青春最重要的意义。而青春最值得回忆的反而是那些我们离开青春后再也不会遇到的那一群人。他们有的按时间顺序排在我们心里,有的因共同的追求长在心里。不管过去多久,也许我曾记录下他们的名而现在却甚至已经忘记了他们是谁,但我永远都会记得,在那一段时间,他们是共同陪我成长的人。若干年以后,曾经的那些不美好都会烟消云散,留下的都是美好的故事。我要感谢他们,因为他们,我才有勇气走过来,有勇气学会放弃,有勇气去尝试新鲜事物。
成长本就是一场越走越孤独的旅行。和我们一同出发的人有太多,一路走着,慢慢失去了一个又一个。那些我在乎的人,都是旅途中的色彩,他们陪我走过一段路程,教我一些事,或者给我一些温暖。那些人,如果我没有遇到,我不知道我的当时的生活会如何度过。我会不会因为这样而没有快乐。
以前总是为某一件事而哭,太累了,太痛了,太难过了。现在想告诉自己:“你曾因此失去了一些东西,但你却得到了更多。”每个人的青春都是如此黑暗且迷茫的,原来,每个人坚信走下去,都能遇见光芒。就像刘同所说人生需要一点儿冲动,只是有时候觉得自己总是冲动在不对的地方。有时候只是冲动,却没有持久性。
你们还会不会坐在电脑前,迷茫地看着各种肥皂剧?至少我不会了,我知道自己的迷茫不可避免,因为成长不易,但就像今天有人觉得学会了处理某些事,这或许就是小小的进步。
珍惜时光,在自己年轻的时候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等到以后回忆起青春的点点滴滴,你会发现那是你一生的宝贵财富。
安东尼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作者,因为他的文字风格很独特。断断续续的句子,没有标段符号,自言自语的感觉是他的特征。有一种治愈的能力。
《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讲述兔子男孩安东尼失恋后,为找寻曾经恋人一心向往的那棵“开满鲜花的树”,而环游旅行的故事。书中用淡淡的语言,倾吐少年恋慕和成长的酸涩心事。正如他的最佳拍档插画师echo所说,“这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那一段年少时光啊。你很傻地爱着一个人,有个人傻傻地爱着你的,那段时光。被书写,被传唱,被演绎了一遍又一遍的,很多很多年以后,在一本书、一段音乐、一片微醺的光线里,倏忽记起的,那段时光。”书中的内容很易懂,但从这些内容中却得到很多收获。
他说:“不要走得太慢花会凋谢的也不要走得太快那样花还有没开”生活中何存不是这样呢?像张爱玲说的那样,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碰上了。那是何等的缘分。有时候做事也是这样,不能太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也不能太慢,慢了就会错过机会。做到刚好的程度是最美好的事情。
他说:“所谓的幸福都是别人眼里的我们总是很容易觉得别人幸福觉得自己可怜一个人当她可以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幸福之上的时候这样是不是更容易获得幸福呢”很多时
候人都是无止境地想要得到,看见别人有的自己也想要。很难做到知足常乐。所以总是觉得别人过得比自己好。其实,每个人都有他的难处,同样的,每个人都有他的幸福。当你觉得别人幸福,你也会感到幸福的时候,那你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因为你拥有了所有人的幸福。
他还说:“爱和喜欢是同义词么不过爱一朵花就为她浇水喜欢一朵花就把她摘下来喜欢和讨厌是反义词么喜欢一朵花就把她摘下来讨厌一朵花也会把她摘下来”这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一段话,很有哲理性。喜欢和爱是有本质的区别的。我们以为自己对别人好的时候,其实并不一定就是好的,甚至可能伤害到别人。所以做事方式很重要,要选择对的方式。不然,喜欢和讨厌就不是一对反义词了。
我们总有一天会从小孩长大,会经历像兔子安东尼的生活,会迷茫会彷徨,可是我们最终都会找到自己的终点。我们会长大。书里文字不多,可是每句话都很有意思。这是一本可以慢慢品味的书,可以看很多遍的书。每一次重新看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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