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卡沉沉的入睡了,在梦里他看见了爷爷正在急急忙忙的赶过来,他们来到老板家,把他接走了,他们在乡下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可是这毕竟是一个美丽的梦。
但是,老板也在这时回来了,老板看看桌子上空的墨水瓶和那支生了锈的钢笔,顿时火冒三丈,去寻找被他留下看家的凡卡,不一会儿老板就找到呼呼大睡的凡卡,老板看着睡得不亦乐乎的凡卡,不禁怒发冲冠,拿起皮带,狠狠地抽在凡卡身上,凡卡被身上火辣辣的痛感,疼醒了,闪电般的睁开了双眼,看见老板怒气冲冲的脸,马上站了起来。他心虚地看了看老板,开口说道:“老板,你回来了。”老板冷笑道:“我再不回来,我店里的东西恐怕都成空的了!”凡卡心里一惊,双眼顿时充满恐惧,像惊慌失措的兔子看着凶狠如豺豹的老板,说:“老板,我不是故意的……”凡卡的话还没说完,老板就扬起手上的皮鞭朝凡卡的身上抽去,边抽边说:“不是故意的,墨水已经用完了,看我不打死你。”“啪啪”的声音回荡在房子中……
短暂的十几分钟对凡卡来说是一个漫长的时间段,老板打累了,便回屋了,但他不准凡卡睡觉,要他看着他的孩子。可怜的凡卡拖着伤痕累累的身子走到摇篮前,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摇篮。疼痛让凡卡没了睡意,思维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到了清晨,凡卡浑身上下都是伤痕,一点力气都没有,老板走到他身边,高声的说:“别磨磨蹭蹭的,去,去把衣服洗了,再把桌子统统抹干净,快去!”凡卡看看那满满一盆衣服和灰尘厚厚的桌子,叹了一口气。吃力地干起活来。
凡卡想到:爷爷,您快点来吧!我受不了了,求求您了,你再不来,我就要死了……
而凡卡不知道,他那封充满希望的信,由于写的不完整,被遗弃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我的老家在双龙山山脚下的旁边,那儿风景优美,物产丰富,是个值得观赏的风景区。
双龙山的水库五光十色,瑰丽无比:淡红的、土黄的、湖蓝的、翠绿的。所有的颜色相互交错着,变成了像彩虹一样的颜色:红、橙、黄、绿、青、蓝、紫这七种艳丽的颜色在水面上闪闪发光,像钻石一样。
水库的旁边有很多电线,但是,那不是普通的电线。电线立在岸上,像个变形金刚。“变形金刚”上,还有一些电线。那个电线,把“变形金刚”装饰了“戴眼镜的变形金刚”,真是太酷了!
在双龙山前,有一条小河,岸上有一群鸭子。我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鸭子们就陆续地下了河。伯伯家养了各种各样的牛蛙。一个帐蓬里就大约有一万多只牛蛙。它们有的在水里快活地游泳;有的踩在别的牛蛙身上跳;有的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牛蛙,嘴里在吐泡泡。各种各样的牛蛙多得数不清。
老家边上长着茂密的树。碧绿的枝连成一片,就像叶的海洋,我们在里面游荡,好像迷路了一样。
我们又看见了一棵枫丹树,我品尝到了酸甜可口的枫丹。田野上有一堆稻草像门一样,躺在上面很软,很舒适。
双龙山物产丰富,风景优美。寒假的时候,我也要去那儿游玩。
如果一年四季你都在我们学校呆过,你肯定会发现,我们学校无论是春夏,还是秋冬,都是很美的。
春天,校园里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杨树的新叶圆圆的,前端突出小尖,远远望去,真像一个个绿色的桃子;柳树用它那又柔又长的辫子甩动起来,似乎把清香带到了另一座城市,所有闻到清香的人,都变得很健康;还有那毛茸茸的狗尾草,被风一吹,就好像无数条小狗的尾巴在左右摆动;所有的树都穿上了新装,披着融融的春光,迎着悠悠的春雨,再配上那朗朗的读书声,那是一道多么亮丽的风景线啊!
夏天,悬铃木伸出宽大的叶子,在校园上空撑开了一把巨伞,遮住了刺眼的阳光。抬头一望,绿色一片。顿时,空气仿佛凝固了,时间好像停止了,同学们似乎都不动了,原来,世间万物都被这美丽的景色所惊呆了!
再来说说秋天吧!所有的树叶仿佛都被施了魔法一样,一转眼,颜色全变了。枯黄的树叶从空中慢悠悠的随风飘落,犹如上万只枯叶蝶从空中飞落下来。不过,有些叶子还是呈绿色的。黄黄绿绿的树叶错杂在一起,看上去,也算是一幅美丽的图画哦!还有些许的树叶落在了池塘里,它们就像是一艘艘小船,承载着人们的美好祝愿,驶向远方!
不光是秋天,冬天也给人们带来梦幻般的感觉。雪不停地下着,落在了老师们的车子上,简直就是个奶油大面包。雪还落在了大地上,为大地穿上了一件厚厚的棉袄。看,树上也积满了洁白无瑕的雪花,像柳絮一样的雪,像盐沫一样的雪,带给了我梦幻,更是带给了我快乐!
呵!好一个美丽的校园!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嗡嗡”蜜蜂又开始忙碌了,这也预示着新的一年又开始了,我们的校园又充满了欢声笑语,呵,你瞧!
春天,同学们脱去了冬装,全身充满了阳刚之气,我来到花园里,隐隐约约还能听到琅琅的读书声,俗话说的好,“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同学们都趁着这大好时光努力学习呢!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时,万物就复苏了,花园里的迎春花,嫩黄嫩黄的,她歪着脑袋,好似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先队员!夏天,酷热的暑气丝毫没有减退同学们对外面的向往,他们穿着T恤,一个个生龙活虎地来到长满紫藤的“林荫大道”。拿着球拍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对打;女孩子们则坐在石阶上闲聊看书。
那默默无闻的紫藤给同学们带来阵阵凉意,却无怨无悔,它抽出的新芽嫩绿嫩绿的,仔细看,那千缠万绕的枝条里还悬挂着紫色的小花,一串一串的,十分水灵,仿佛风一吹,就会发出奇妙的铃铛声。
秋天,是人们收获的季节,同学们也像放飞了的鸟儿,开始接近大自然。他们把自己的收获写在了本子上,准备发表,也时不时为掉落的枯叶感到悲悯。
这时的羽衣甘蓝也比往常更加娇艳动人,那乳白色的花里夹杂着几分感觉不到的纯洁。啊!那一簇簇白的紫的开得多旺盛啊!它们不仅像珊瑚那样拥有多姿的色彩,它们还拥有枫叶的那种深沉。我爱着纯洁无暇的羽衣甘蓝!
冬天,同学们个个兴趣高昂,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他们就像寒风中依然挺立的松柏,不屈不挠!
在这么多花当中,腊梅十分的坚强。它孕育的花朵虽没有牡丹那么迷人,但却有一种永不服输的精神!这就是我美丽的四季校园,我爱我的校园!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深夜,老板一家回来了,凡卡不得不从甜蜜的梦境中回到现实。
小崽子哭了,凡卡一直摇摇篮,可他还是哭个不停。他才九岁,这时困得很,眼皮都抬不动,脑袋耷下来,但嘴里还在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哼着摇篮曲,手不停摇着摇篮。
“睡吧,睡吧,我给你唱歌,给你摇摇篮……”
这时如果没有这小崽子,再有一张舒服的床,该有多好啊!凡卡心想。
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好像天亮了,有人敲店门,凡卡去开门,“爷爷!”敲门的正是凡卡日思夜想的人——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爷爷说:“凡卡,收拾行李,再向老板他们告别,我们现在就回家。”“嗯!”凡卡匆匆向他们告别,准备踏上回家的路。可是突然有人打了一下他的头,他缓缓抬起头,揉了揉朦胧的眼睛。
“你个小兔崽子,孩子在哭,你却在睡!”老板娘露出凶狠的目光,脱下拖鞋,正要打他。凡卡马上反应过来了,抱着头,嘴里直喊:“不敢了!不敢了!”
凡卡清醒了些,又开始摇摇篮,哼歌儿,渐渐地,他觉得眼皮又在打架,他硬打起精神,直到天亮。
天亮了,他拍了拍自己的脸蛋,仿佛那样可以让自己更清醒些!他吃了点面包,就去开店铺了。
提水、洗台阶、扫地……吃的最少的是他,活最多的也是他,他一刻也无法闲着。
直到礼拜天,老板他们去做礼拜时,凡卡披上破棉袄,又出发去了邮局,他想去问问他的信寄过去了?
在路上,他碰到了一个邮差,凡卡问:“叔叔,我的信寄过去了吗?”
“你的信?寄到哪的?给谁的?”邮差问。
“就是那个寄到乡下给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的!”凡卡一脸焦急。
“哦!”只见邮差在这个口袋掏一下那个口袋掏一下,最后从一个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信来,“喽,是不是这个?”
凡卡接过来看了看,“嗯怎么没寄出去?”
“地址没写清楚,有那么多个乡下,哪知道是哪个?”邮差说完转身就走了,只剩下凡卡在那一个人孤零零站着。
凡卡伤心地叹了口气,他实在不知道详细地址,越想越伤心,那绝望的泪珠像断了线的珍珠不停掉……
他对生活彻底绝望了!
凡卡梦见爷爷正在读信,泥鳅摇着尾巴。一阵喊声把他从梦中惊醒了,原来,是老板和老板娘做完礼拜回来了。只见老板怒气冲冲,瞪着眼睛;老板娘怒发冲冠,双手叉着腰。老板开始破口大骂:“你这小兔崽子,我们不在的时候,你就不干活,偷懒,整天给你吃的,还不满足!”说完,老板扇了凡卡一巴掌,凡卡的眼泪夺眶而出,老板娘一见眼泪,气就不打一出来,生气地喊:“你有什么好哭的,偷懒是你不对,委屈什么!”经过老板娘的一番火上浇油,老板打得更厉害了,伙计们在旁边幸灾乐祸。老板娘也在那儿说:“再用力打!”
老板揪着凡卡的头发,把他拖到院子里,拿出惯用东西——皮带,让他见了怕得腿发抖的东西,老板拿着皮带用力地抽打着凡卡,他咬着牙,忍受着,他心里明白,自己越是反抗,老板就打得更用力,每一次抽打,都是遍体鳞伤,这次,也不例外,凡卡被打得鼻青脸肿、皮开肉绽,他疼得泪流满面,心里想:爷爷,您快点带我走吧!我快要受不了这里的生活了。
接下来的日子,凡卡心里想着他给爷爷写的信寄到没有?爷爷看了没有?会不会决定带我离开这儿?做工时,常常走思了,伙计们看见了,就向老板告状,说凡卡偷懒,每逢这时,老板不分青红皂白把他揍一顿。他强忍着痛,不敢大喊,眼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滴,心里十分绝望,那些伤让他无法忍受了,求饶着:“老板,求求您,我再也不敢了。”老板又打了几下,狠狠地扔下一句话:“这次就饶了你,再让我发现你偷懒,不信打不死你!”伙计们看着凡卡那惨不忍睹的样子,竟哈哈大笑,说:“凡卡,你真是活该!”
凡卡常常幻想到他和爷爷团聚了,离开了黑暗的城市,回到了美丽的乡下,爷爷继续做守夜人,他和爷爷一起砍圣诞树,和小伙伴一起玩。可是,但他没想到,那是一封无法收到的信。
凡卡在以后的日子里,想念着亲爱的爷爷,常常受老板的虐待,长期疲劳,吃不饱,穿不暖,睡不好,再加上过度的想念,最后,离开了人间,摆脱了黑暗的折磨,悲惨地死去。
他的爷爷不久以后也在一天夜里打更时,不幸倒下,被饥寒夺走了生命,临死前嘴里还叫着孙子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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