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诸葛孔明,大智若愚的政治天才刘备,待价而沽的司马懿,忠勇无比的关羽等等等等都是三国这片大海里非常耀眼的浪花,他们各自用自己的方式将属于自己的光环镌刻在这乱世之中。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判定,我在看了三国之后,也看了一些现代学者的评价,而在我看来,常山赵子龙是位有胆有识,有勇有谋的忠义之士。而我也最为推崇他。
在蜀国里,刘备的五虎上将赵云也是既能得刘备心意也能得诸葛亮的心仪的人。刘备曾经赞扬赵云浑身是胆,而诸葛亮在赵云死后,痛哭流涕,直呼,断我一臂耳。这样的待遇除了赵云,蜀中再没有第二人了。而赵云自身也配得到这样的待遇,他有勇有谋,却从不自矜,懂得审时度势,察言观色,在众多次的战役中,他总是出色的完成任务,即使有些时候不懂上级的意思,他也不会心生抱怨,从这一点来,赵云就比关羽、张飞更得统治者的喜爱。试想,没有那一个人会从心底里喜欢不听自己话的人,赵子龙虽为一介武将,但其心思细密并不亚于许多文臣,而他的一腔忠诚更是为统治者所推崇,赵子龙就是一个典型的古代英雄的形象,他的光环不仅照耀在当时,即使在现代,也值得人们学习。
足球很小,质量也轻,但有巨大的吸引力。我不知道牛顿会怎么想了,我被吸了进去,由雾里看花开始,进而成了摇旗呐喊的参与者。的确,这是一项惊心动魄的运动,无常的\'结果让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哨响之后人们立即转换成两副面孔,几家欢喜几家愁。因为这个黑白相间的尤物,巴乔的忧郁、地中海的湛蓝都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素不相识的球迷,可以在瞬间结为同盟.把标语旗帜摇得铺天盖地;或是怒目相向,仿佛不共戴天的仇敌。几年前我觉得那一幕幕***乱很荒诞,过了几年之后,我竟激情澎湃地扮演了剧中人,时至今日,我觉得这实在很荒唐。
是呀,我为什么要做球迷呢?它很美,当看客就足矣。没有统率三军的能力,我并不能为球队指点迷津;没有寒来暑往的历练,我无法体验摧城拔寨的狂喜。以自己的“地方主义”,说服自己留守在电视旁看省队比赛;仗自己的“侠肝义胆”,在BBS上大放厥词,对“舜天”评头论足,俨然行家里手,却忘了自己在生活中也差强人意。评价别人总是很舒服,但一直关注别人实际上就是逃避自己!这不是青春在体育中勃发,而是志向在足球边沉沦!
足球是一种爱好,就像临街的窗帘一样,精美雅致让人禁不住想多看几眼。但天亮了,不管窗帘如何精美,也得把它拉到一旁,我们还得拥抱窗外的整个世界……
足球是一本值得品读的书,但像练气功一样,不慎走火人魔是危险的。与驰骋赛场的球星不同,与伶牙俐齿的节目主持人不同,球迷不是一职业,而只是绿茵场上永远的配角。我爱足球,但我还是想揭开那层矫情的面纱。明知自己的呐喊并不会改变球的方向,却“无怨无悔”,是不是做球迷比做学生更安逸呢?观赏几场赏心悦目的球无可厚非,但成球迷就似乎是一种病态。如果你真的想用实力改变生活的话,就请停止球场上的吵噪,回到自己的天地里大刀阔斧地干一番事业。
我喜欢冬天,喜欢那种一尘不染的感觉;喜欢白色的精灵漫天飞舞;喜欢在空旷的雪地上席地而坐,双手抱膝;喜欢在清晨拉开窗帘那刹那的惊喜,一片纯白的世界。轻轻的用手抚着树干,因为覆雪的冰凉使我手心微微一颤。我把悲欢离合刻进了树的皱纹,喜怒哀乐渗透进树的年轮,然后,我一身豁达,无比轻松。
洁白无暇的雪花,一如纯洁率真的我们,坐赏冬的素净。
一年年花开花落,一年年春夏秋冬,人生的风景不断更迭,我们享受着置身于景的愉悦,品读人生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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