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农夫养了一只会说话的鹦鹉和一只会干活的牛,除这两件东西外,家里再没有值钱的东西了。
一次,牛从田地干活归来,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刚一进院,便躺在地上,站不起来了。它已疲惫不堪。鹦鹉见状,十分感慨地说:“老牛呀,你那样吃苦受累,可主人夸过你了吗?还不是说你干活慢,有牛脾气。你呀,可真是受累不讨好呀,真可悲。你瞧我,不用干活,还让主人伺候着,主人还经常表扬我,说我真会说话,会学舌,太可爱了。你说我是不是比你聪明多了?你是否知道自己是个大傻瓜?"
老牛说:“我知道自己傻,但我相信主人不傻,靠漂亮话只能得宠一时,不能得宠一世。”
鹦鹉听了老牛的话感到十分不悦。于是双方便都沉默了。
夜里,农夫家里来了一伙强盗,他们抓住了农夫,逼迫农夫交出一件值钱的东西,否则就要***死农夫。鹦鹉看在眼里,心想,农夫最不喜欢老牛了,他肯定会把老牛交给强盗的。可结果恰恰相反,农夫将鹦鹉交给了强盗。
鹦鹉不服气,它问农夫,为什么不把牛交给强盗?农夫说:“其实这道理很简单,没有牛就不能耕田,我就得挨饿,甚至被饿死,而没有鹦鹉,只不过少听一些漂亮话而已,无关紧要。
有一个男孩喜欢一个女孩,他想邀请女孩与他共舞。
女孩说:“给我一支红玫瑰,我就与你共舞。”
笨笨的男孩不知道这里没有红玫瑰,他便慢慢地找。
一只夜莺被男孩感动了,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一支白玫瑰。
男孩看到了红玫瑰,心里很激动。
他找到了女孩,对女孩说:“我找到红玫瑰了,请与我共舞。”
女孩一脸嫌弃地说:“红玫瑰算什么,珠宝都好过它了。”
男孩一脸疑惑,周围的人告诉他,女孩已经嫁人了,是一个比她大20岁的富豪,拥有了无数的金银财宝。
男孩回到了故乡,拿起家里的书读了起来,终于成了一名著名的戏剧家。
而女孩却被一帮盗贼***了,因为无数的金银财宝。她死时十分丑陋,抱着钱躺在地上。
美好的一切都只停留在了一朵红玫瑰上,一朵由夜莺的鲜血所染红的白玫瑰。
第一次看的时候还是没到新千年呢,拨号上网的时候,英文听不大懂,买了VCD看了大概,就知道是个happy ending。外带网景的界面,一个冲动开始研究电脑,网络是个啥,还申请了一个AOL的账号。电影情节没记住多少倒是心心念着那笔记本电脑的界面了。
好吧不论电影情节如何,这部电影发行的时候至少勾起人们都互联网的好奇心,它做到了。算不算是我看得最早一个电影植入广告?
题外话,当年Netscape真的很牛,可惜了,唉。先驱往往被拍死在沙滩上。
第二次看都是n年后了,这回是喜欢上电影的配乐了,还是校园民谣加摇滚的时代,听听爵士的调调,《Over the Rainbow》也是一个亮点,还有耐着性子听到字幕那段,感觉瞬间高兴起来,原声带果断收藏了。
好吧,我还是没关注剧情。
第三次看,是知道原来汉克斯和瑞恩是名演员的时候,来看演技的。作为轻松浪漫调子的爆米花电影定位的话,这电影算完美了,happy ending,没有恶公/婆,坏前男女/友,一切似乎都发生的顺其自然。嗯练练英语口语都可以的片子了。
第四次看,突然想起左拉的《妇女乐园》。那个小手工业者的作坊和大百货商店的故事,虽说是揭示资本主义黑暗剥削吧,但的确反应了工业革命后的'社会发展方向。
这电影里面的小书店和大型图书超市与之何其相似啊,原来这不是一部单纯的爆米花剧哦。更深入的评论看看《妇女乐园》的书评好了。改天写个论资本主义发展之小手工业者何何从吧。
第五次看,开始关注细节,还找了全剧本来精读了一遍,好吧,承认咱是较真的处女座,把一部119分钟电影当研究教材来解读,我是已经着了它的魔了。petty说在6美元的时候买了Intel。看来大妈买股票还是很有一手的。估计现在的话就该打趣说是苹果了吧。改天写个论IT产业股的买入时机。
第六次看,这次注意到joe的父亲和他的谈话,好吧,julian跟奶妈跑了,成那么早就开始涉及到同性恋话题了。还是那么幽默的方式闲聊到的,我想编剧开始设置的只是个玩笑吧。主要想通过父子俩的对话引出joe的觉醒,对呀,找到真爱了,还藏着掖着不追求?果断送花约人啊,增进感情的说。
第七次看,觉得一个电影没有坏人,情节还能有所跌宕起伏,不容易,joe重写email那段很感人,汉克斯把男人那个纠结的无奈样子演得满满的,剧中的joe他一次也没有骗过kate,而结局那段,我有点儿不解的是kate对joe究竟是怎样的感情呢?
第八次看,他们开始知道彼此身份,互相躲避的时候,好像有个什么定律吧,就是你关注的人就会发现他频繁出现在你的身边。他俩的走走停停中带过了曼哈顿的小街景吧。这片子绝对也是给曼哈顿做的宣传片之一。
第九次看,关注了一下配角们的小故事,也是又看了遍剧本,里面讲kate的店员George,没有PhD的学位都别想在他手下工作。亮了啊,之前买书时候说他就说到手工书的价值,看着他是吊儿郎当的店员,但第一个预见到bomb的是他。全剧本里面还写到他的感情小插曲,可惜电影里面没演出来。
第十次看,开始关注两位主角的前任。兰登书商果断得是犹太血统才能显示出来冷血精明商人的特质,其实全剧本里面还是讲了她精神上的皈依,似乎每个角色都要有个好结局似的。
再说frank,那名字就有点儿东欧裔的味道,还研究冷门的东东,怀疑是俄国来的小愤青。不过他写的那句you are what you read,的确很应景。书店的作用是啥?有没有人思考过除了买书,还有其他的吧,一种文化的传承。只可惜,现如今都是网购了,小书店的情调都被星巴克取代了。
兔子三瓣长大了,离家之前,兔妈妈反复叮嘱:“无论如何,都不要吃窝边的草。”三瓣在山坡上建造了自己的家。为安全起见,它的家有3个洞口。三瓣牢记母亲的叮咛,总是到离洞口很远的地方去吃草。秋天过去了,一切安然无恙。
这一天刮着很冷的西北风,三瓣走出洞口时不禁打了个冷颤,它实在不想顶着大风到很远的地方觅食。“我只吃一点,明天天气好了,我就出去觅食。”三瓣安慰着自己,把肚子吃得滚圆。
过了几天,下起了大雪,三瓣又在家门口填饱了肚子,不过这一回,它换了一个洞口。“我有3个洞口,每个洞口都有很多草。我不过是在天气不好的时候,在每个洞口吃一点点草而已。”于是,在每一个恶劣的天气,三瓣都找到了一个解决吃饭问题的捷径。
一天,睡梦中的三瓣突然觉得异样。它睁开眼睛,发现一只狼堵在它的家门口,正试图把洞口挖开。三瓣连忙跑向别的洞口,却惊讶地发现,另两个洞口已经被岩石牢牢堵住了!“从你第一次吃窝边草,我就知道这里有只兔子,可我知道狡兔三窟,摸不清另两个洞口的位置,不好下手。”看着到口的美食,狼得意地说。直到这时候,三瓣才领悟到母亲的教诲是多么正确。
在一座山里,有一片野花地,里头有一颗没有发芽的野百合花种子,野花们都说它是一颗死胚,种子听后,很伤心,于是向证明自己的存在。
种子日日夜夜的吸收野花们吃剩下的营养,努力吸收水分,让自己晒出充足的阳光,一直坚持的努力下去。
终于有一天,种子长出了嫩芽,可在野花们的眼里,它只不过是一株杂草。种子说“虽然在你们的眼里我是一株杂草,可我会努力的。”野花们有争辩到“尽管你开的有多么美丽,在这荒山野岭里,你和我们的价值还不是一样。”种子说“我开花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并不是为了别人欣赏我。
后来种子的愿望实现了,开出了美丽的百合花。
不久后,这里成了一个旅游开发区,一群旅客来了,其中一名说“这里都是野花,怎么开出了一朵百合花呢?”真是稀奇呀!野花们听后,在也不骄傲了。
读了这篇童话,告诉我们要努力·坚持·只要有梦想,就一定会成功,一定不能狂傲自大哟!
我坐了电梯去了二楼,这种电梯,只要你说去几楼,它就会一秒把你送去。我逛了二楼去了三楼,一看三楼有的东西全是新发明的,如电子沙发、电子雨伞、电子书架、电子黑板……我最看重的是一套电子卫生装,里面有扫把、拖把、卫生布、还有电子小机器人,如果家里很乱,而你不想打扫,就可以吩咐机器人,那里乱了就可以让它来帮你。小机器人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用很多电,它打扫30分钟只要5分钟的电,你可别小看这30分钟哦!就算你家里是个“猪圈”也30分钟搞定。
当我正要付钱时,我醒了,一看原来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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