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家养着一只漂亮的大公鸡,十分讨人喜爱。你瞧!鲜红的鸡冠竖在头顶上,像戴着一顶小红帽,又像一朵鸡冠花。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骨碌碌地转动着。脖子上的羽毛金灿灿的,像是耀眼的锦缎,又像是黄色的围巾。身上的羽毛就像雪白的棉袄,黑色的尾巴向上翘着。它走起路总是昂着头,显得十分威武。
古代没有时钟,只能靠公鸡的啼叫早起,读书的人听到啼叫,就要起来复习功课,练武的人“闻鸡起舞”,农民们听到“喔喔”声就要起床烧饭、干活。这只公鸡也天天报晓。有一天,公鸡昂首挺胸、大摇大摆地走着好像在说:“瞧!我的衣裳多美丽。”我看见了它那美丽的羽毛,就躲在老树下,准备拔一根羽毛当作书签。这时,它从老树旁走过,我突然冲过去拔了一根毛,公鸡吓得慌忙地跑开。从此以后,我给它吃东西,它都不敢吃,以为它吃东西时,我会拔它的羽毛。在晚上十二点时,我学着公鸡“喔喔”叫,公鸡以为自己睡过头了,忘了报晓,也跟着“喔喔”地叫了起来,其它的公鸡也跟着“喔喔”地叫起来。我觉得十分有趣,“哈哈”地大笑起来。
我喜欢这只大公鸡,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
我喜欢的一个人在我的印象中有许许多多的令我难以忘怀的人,然而我最喜欢的人确实每天教导我们,每天严格要求我们的,但却又幽默风趣的语文老师——齐老师。齐老师个子不高,但却很漂亮。有一对宝石般熠熠闪光的眼睛,一眨一眨的,像镶入了那闪闪发亮的小星星一般。一个樱桃似的小嘴巴,两只灵巧的耳朵,还有一只可爱俊俏的小鼻子镶嵌在中间,漂亮极了。哦,差点忘了,齐老师的鼻梁前还架着一副眼镜。嘿嘿,说起来齐老师这副眼镜啊,我不禁咯咯地笑了起来。或许你们会问我:为什么一提到齐老师的眼镜你就要笑呢?嗨,别着急,且听我慢慢道来: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一,原本喜欢笑的齐老师今个儿可不笑了,一进教室就哭着个脸。同学们都很纳闷:“咦,老师今天怎么了?”“是不是谁得罪老师了?”“是不是老师家里出什么事了?”……(反正是七嘴八舌啦不一会儿,齐老师召集大家都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然后愁眉苦脸地说话了:“同学们,老师成了妖怪了!”“啊?老师怎么成了妖怪呢?”同学们一脸的疑惑。“哎,同学们先别着急,听我读一位同学的你们就知道了:‘今天。老师摇摇晃晃的走了进来,可奇怪的是老师竟然没有戴眼睛’(注意了哦……。”噢,原来是一位同学把眼镜写成了眼“睛”了。咦,怎么这句话听起来这么熟悉呢?不好,这不正是本人的“杰作”吗?完蛋了!这下我可丢大发了……不过,老师并没有当众批评我。 这全是我粗心大意惹得祸。从此,我不再那么马虎了。瞧,我们的老师用她的幽默教会了我认真。 我们的齐老师是不是很讨人喜欢呢?记忆的小河中,虽然有许许多多的人储存在我的记忆中,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风趣幽默的语文老师——齐老师。
我看到过许多动物,有凶猛的狮子、憨厚忠实的小狗、胆小的乌龟……但我还是喜欢我养的那只拉布拉多——菲尔。
菲尔全身的毛都是灰棕色的,像披了一件皮草大衣。菲尔有一个圆溜溜的脑袋。脑袋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一双玻璃球一样。眼睛底下则是一个湿漉漉的鼻子。因为拉布拉多是搜救犬,所以菲尔嗅觉在犬类中可是数一数二的了。菲尔有四条长长的腿,腿上长着锋利的`小爪子。身体后面有一条长长的尾巴,每当看到我,它就会翘着尾巴向我跑来。
菲尔还会一个特异功能呢,那就是---游泳。记得有一次,我把菲尔带到奶奶家去玩。奶奶家后有条很宽的小河。我便将菲尔栓在客厅里,自己跑到卧室里舒舒服服的玩电脑。突然从客厅里传出了金属碰撞的声音,我以为是爷爷在修电扇,因为家里的电扇经常坏,所以我也没在意。可是随后传来了爷爷奶奶焦急的叫声:“菲尔、菲尔快回来,那儿危险!快回来!”我开始意识到出事了,我向河中看去,发现菲尔已经游到河中央了!不过爸爸使劲一吼,菲尔似乎懂得了什么,又慢慢游了回来。菲尔回来之后,爸爸拿着晾衣架打了几下菲尔。菲尔被打之后,就趴在地上,用两只爪子拦住头,眼泪似乎都要掉下来, 非常伤心!
菲尔几年前离开我了,但它给我的童年添加了无限的欢乐,我爱我的菲尔!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
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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