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条可爱伶俐的小狗,名字叫做金毛。它有一身金黄色的茸毛,在太阳底下金灿灿的,走起路来就像一个滚动的大金球。它的眼睛圆黑圆黑的,像两颗大葡萄。鼻子十分灵敏,即使我在屋子的后面,它也总是能很快找到我。它的性格比较温顺,因此惹人喜爱。
有一次,我在书上看到了一段文字,说狗的奔跑速度非常快。为了证明真假,我决定和金毛来一次比赛。那天,金毛正在喝水,我突然蹦到它的面前,吓了它一大跳。我撒开双腿向前跑去。金毛一愣,但好像马上明白了什么,也立马飞奔起来。当我刚一转身想看看它时,也许是因为跑得太快了,一下子刹不住车,它“砰”的一声撞到了我的身上,把我撞得四脚朝天躺在了地上。一时间,我爬不起来,便哇哇大哭起来。金毛好像也知道闯祸了,就在我的身边呜呜地叫着,还用舌头舔舔我的'手,似乎在说:“主人,你没事吧!可不要受伤啊。”爸爸闻声赶来,把我抱到了家里。金毛也跟着过来,眼睛始终水汪汪地看着我。爸爸见我没大碍,就给我涂了点消毒水。我摸了摸金毛的头,说:“以后可不能那么淘气了哦。”它摇了摇尾巴,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
从此以后,我跟金毛相处的时间就更多了。每天我喂它吃饭,它送我上学,俨然成了我的保护神。但是,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虽然它陪我度过了一段时光,但最后还是被送人了。每次我想到它,又想笑,更想哭。哎!
我家的金毛犬在去年寒假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宠物店买了一条小狗。那是一条金毛犬,全身的皮毛光滑发亮,它那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眨一眨的,十分令人喜爱。它的名字叫“嘟嘟”。听爸爸说,它可是纯种的金毛寻回犬,花了好大的工夫才把它买到手的呢!金毛寻回犬,是一个均称、有力、活泼的犬种,稳固、身体各部位配合合理,腿既不太长也不笨拙,表情友善,个性热情、机警、自信。因其是一种猎犬,在困苦的工作环境中才能表现出它的本质特点。它的总体外貌、平衡、步态和该犬种的用途应得到比身体任何一个单独部分更多的重视。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带上嘟嘟,一起去“天伦俱乐部”游玩。我先带嘟嘟去了高尔夫球场。我把一个高尔夫球扔了出去,嘟嘟马上跟着高尔夫球跑了出去,过了一会儿,我看见嘟嘟跑了回来,嘴里好像还咬着什么东西,仔细一看,哦,原来嘟嘟咬着的是我刚刚扔出去的高尔夫球啊!真不愧是猎犬,一下子就找到了高尔夫球。接下来,我带嘟嘟去游泳池,我换了衣服,往水中一跳,开始游了起来。这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嘟嘟竟然跟着我跳进了水里,更让我惊奇的是,嘟嘟的四肢快速摆动,跟我一样游起泳来。这时,爸爸和妈妈一起来接我回家了,我对他们说:“爸爸,妈妈。你们看,嘟嘟会游泳啊!”他们也感到十分惊讶。我和嘟嘟的故事还有很多,我不能一一跟你们说。这就是我家的小狗一一嘟嘟。
忽然,一声粗狂的吼声从街的尽头传来,瞬间打破了刚才冷寂的气氛。几秒后,一个黑糊糊的'轮廓从黑暗中渐渐清晰起来。
那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外来男人,脸色惨白,双眼明亮,他并不年轻的脸上有几道深深的皱纹,长久的风吹日晒,显出一种历经世事的沧桑。瘦如竹竿的身材,裹得严严实实的制服袄,外面又紧紧地套件送快递的黑背心。他双脚飞快蹬着自行车,身子也随之左右摇晃不定,每踩一下,一边会喘出疲乏的气息,这样的姿势在平时看来,总有几分可笑。他一边踩,一边用他家乡口音哼起流行小调,虽然不懂他唱些什么,看得出他唱得很动情,很投入。在这样安静的小镇,他的存在,或许是那么格格不入,我心想。他似乎能觉察到我的注视,在远方之前回头望望,又向我憨厚的一笑。
我怔住了!
那么朴实的表情啊!在遥远的内地乡村,也许有无数个这样的男人,他们也许为了工作四处奔波劳累,也许在家中有年迈多病的老人,有正在上学的儿女,有同样被生活加以重担的妻子……生活给了他沉重的脚镣,他却要戴着脚镣自信的舞蹈。
生活也许很困难,他却默默承受着,但苦难并没有压垮他对生活的信心,这样顶天立地的男人,一直在努力融入这个异地的小镇,努力生活,去爱,去微笑示人。
难忘那张微笑的憨厚的脸,那勤奋、朴实、自信的人,他给了我深刻的启迪。
我家的这只金毛犬,可以称得上是狗中之王了。一双乌黑光亮的大眼晴充满灵性地、溜溜地乱转;一队警觉的耳朵直立在额头上;一身不算长的金黄光滑的毛,如绸缎般地一顺到底;一个巨大的身躯组合成了聪明美丽的猎犬—金毛犬。
它的步态轻快、高傲、挺拔、从容不迫,就像一位高雅的绅士。这只狗很温顺,无论是主人还是陌生人怎么抚摸都行它,既不叫也不咬人,总是低侧着头静静地享受你的爱抚。尽管经过驯化,但有时它猎犬的本性尽显无疑。只要你手上拿有东西,它就会听你的指挥,静静地坐着,等待你的命令,这时你一抬手把东西扔出去,不管是多远,它总能把你丢出的东西完好无缺地捡回来。鞋子、飞碟、球是它的玩具,金毛特别爱玩球,只要你用中握有球它一定跟你抢,抢到球后它是不会轻易给你的,只有爸爸妈妈的命令它才会“松口”。
它还会生气,有一次不知谁惹了它,它一天都不动,只是呆呆地坐着,就连给它吃东西它也把头转到另一边,像是在说:“讨厌你,大坏蛋!”直到第二天气才消。这就是我的爱犬——金毛。
我叔叔家有条可爱的金毛猎犬。
它长着一身金灿灿的长毛,两只耳朵耷拉着,眼睛又圆又大,它总是高跷着尾巴,吐着舌头,摆出一副可爱无比、惹人喜爱的样子。它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哈里”。
我经常牵着它在院子里的草坪上玩耍、打滚儿。有时,我还常锻炼它的意志和本领。
在草坪上,我拿着一个球,向不远处扔去,哈里迈开四肢就奔跑过去,它腿上的长毛像马鬃一样随风飞扬,到了落球的地点,它快速叼上那只球又跑了回来放进我的手中。若练得好了,我就会摸摸它的头,这时哈里便会把我扑倒在草坪上,直摇尾巴,舔我的脸。瞧它那尾巴上的长毛不住地摇来摇去,圆圆的眼珠还不时天真地转动着。
在家里,每当它肚子饿的咕咕叫时,它就会找我来讨好吃的,而当我不给它吃的时侯,哈里就会着急地抬起前爪,在地上不稳当地走着,嘴里还发出“嗯…嗯…”的声音让人听了不得不心疼的给它一块肉吃,瞧它那高兴样儿,尾巴就跟扫帚似的在地上来回扫动,连肉都半天吃不到嘴里了。
在落院的小路上,我和哈里比赛跑步。我一跑,它就会跟在我旁边拼命往前冲,不一会,它就跑到我前面去了。当我跑着累的气喘吁吁时,它就会咬着我的衣襟拽着我坚持往前跑。一路上,它还会“汪…汪汪…”的叫几声,似乎是在喊“加油!加油!”为它自已以及我加油鼓劲。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坚持!
我家的这只金毛犬,可以称得上是狗中之王了。
一双乌黑光亮的大眼晴充满灵性地、溜溜地乱转;一队警觉的耳朵直立在额头上;一身不算长的金黄光滑的毛,如绸缎般地一顺到底;一个巨大的`身躯组合成了聪明美丽的猎犬—金毛犬。
它的步态轻快、高傲、挺拔、从容不迫,就像一位高雅的绅士。这只狗很温顺,无论是主人还是陌生人怎么抚摸都行它,既不叫也不咬人,总是低侧着头静静地享受你的爱抚。尽管经过驯化,但有时它猎犬的本性尽显无疑。只要你手上拿有东西,它就会听你的指挥,静静地坐着,等待你的命令,这时你一抬手把东西扔出去,不管是多远,它总能把你丢出的东西完好无缺地捡回来。鞋子、飞碟、球是它的玩具,金毛特别爱玩球,只要你用中握有球它一定跟你抢,抢到球后它是不会轻易给你的,只有爸爸妈妈的命令它才会“松口”。它还会生气,有一次不知谁惹了它,它一天都不动,只是呆呆地坐着,就连给它吃东西它也把头转到另一边,像是在说:“讨厌你,大坏蛋!”直到第二天气才消。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