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过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做声地向前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
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尼尔斯、大雁以及书中的所有动物“告别”了。但是,乐意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和热心肠的渡鸟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跟以前的尼尔斯一样,我也曾常欺负动物。我经常去吓唬猫,害得猫老是一见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我捉了许多蜻蜓,把它们折腾得精疲力尽,半死不活,然后毫不在乎地把它们一脚踩死;还有依次,我把一只小鸟的腿放在蚊香上烧。哎,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警犬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是怎么样啊!春天,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授花粉。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蝴蝶那优美的舞姿和萤火虫的小灯笼,再也听不见青蛙、知了、蟋蟀、蝈蝈的歌声了。我们也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小溪里再也看不见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个可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们一个安身之地,而不该驱赶、残***它们。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这样。欺侮弱小、互相残***是野蛮的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快乐!
大家知道我心中的好书是什么吗?那当然是《骑鹅旅行记》了。就是这个书名打动了我的好奇心。我想:骑着鹅旅行,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再说了,鹅又不会飞?在我心里还有许多问题呢,就在暑假的一天,我看了这本书,我心里的问题都找到了答案。
在瑞典,有个小男孩叫尼尔斯·豪格尔森,他很调皮,还经常欺负小动物们。有一天早上,尼尔斯·豪格尔森的父母要去教堂了,走之前还不停地嘱咐让尼尔斯·豪格尔森认真地看书,他们回来要考他。
他们走后,尼尔斯·豪格尔森高兴得不得了,他一会儿看爸爸的,一会儿抚摸着妈妈的首饰盒。突然,尼尔斯·豪格尔森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因为捉弄他,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跟大拇指大小的小人。尼尔斯·豪格尔森不仅能听懂动物们在说什么,还能在漆黑的夜里看清楚所有的东西太神奇了。尼尔斯·豪格尔森家的雄鹅想和大雁们他起飞翔,他为了不让雄鹅飞走,便抓住了雄鹅的脖子,结果被雄鹅一起带上了天空,周游了整个瑞典,还经历了不少的困难。
最终,尼尔斯·豪格尔森救了雄鹅,还给了他们一个温暖的家,就在那一瞬间,尼尔斯·豪格尔森变回了原样,和家人团聚了,我应该向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习知错就改的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书上的主人公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的好孩子,中间经历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尼尔斯在家里遇到了一个小精灵,因为得罪了它,被它扇了一记耳光。醒来后,尼尔斯发现自己变成了拇指大的小精灵!于是,尼尔斯就骑着他们家那只会飞的大鹅,开始了冒险之旅。
一路上,尼尔斯机智地打败了狐狸斯密尔,从强盗山逃出来,从男孩手里逃了出来,尼尔斯差点儿被国王铜像踩扁……最后,尼尔斯骑着大白鹅和雁群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回到了拉伯兰。
后来,尼尔斯知道了怎样变回人的方法,可是必须让别的生物变成拇指大才行,白鹅马丁愿意变小,尼尔斯也就变大了,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
尼尔斯这种机智勇敢的
我真的非常想和尼尔斯骑着大白鹅一起到森林里去旅行,看看那些高大挺秀的大树,听听小鸟那悦耳的歌声,我要给大雁们带去狐狸报警器,让狐狸们不能再去侵犯雁群,我还想让森林里所有动物都过上幸福的生活,没有人类去打扰他们。
我还要去帮助别人,就像尼尔斯帮助动物们那样!
《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在旅行中,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等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帮忙了放鹅姑娘,从狐狸嘴里救下了大雁……
最终,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捶打屋门,最终解救了邓芬和莫顿,所以自我也变回了原样,并且长得更高了。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虽然这本书对我这位即将是五年级的学生来说,有点“小儿科”了,但我看了几页后,还是被故事中幽默风趣并且离奇曲折的精彩情节深深吸引了,它很快把我带入了一个神奇美妙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不爱学习,还是个十足的捣蛋鬼,经常做一些恶作剧,因此,他受到了惩罚,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小人。他骑着白鹅莫丁,跟随大雪山上来的“阿卡”大雁带领的雁群一起沿着瑞典国土飞行。一路上经历了无数惊险,演绎了种种传奇。历经艰难险阻后,他终于回到了家,还改掉了以前的缺点,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智慧、可爱的大男孩,还非常的乐于助人。他身上被小精灵施的魔法也自动解除了。
读完这本书,我被作者那丰富的想象力所折服!也为故事中小男孩尼尔斯经历的种种传奇和险阻后,及时的改掉自己的缺点,变成一个善良、勇敢、智慧和可爱的大男孩而感动和鼓掌!是啊,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缺点,成长的过程就是一个犯错和改错的过程,怕的不是有缺点,而是怕永远意识不到自己有缺点,或者明知道自己有缺点,自己还不思悔改,我们要不断的充实自己,改变自己,在成长中要勇于克服艰难险阻,这样我们才能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成长为一个受欢迎的人!这个充满童真童趣的故事不正说明这些吗?
我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为了阻挡自家的大白鹅飞走,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但自己因为变成了小人物,并没有阻挡住鹅反而被鹅一起带着飞了起来。就这样尼尔斯骑在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看到了自己祖国的秀丽风光,学到了许多地理历史知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如果有可能,我多么想和善良、活泼、勇敢、调皮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我要带好多好多种子,让可爱的小鸟们帮我一起去播撒,让整个森林变成树的海洋,花的世界。我要给小动物们带去猎人报警器,只要猎人一来,森林里就会发出警报,小动物们就赶快躲起来,让猎人什么也抓不到。我还想和森林里的动物谈谈心、聊聊天、讲讲故事、说说笑话,让所有的动物每天都开开心心地在自己绿色的家园里无忧无虑地生活着。
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也十分愿意,我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有人说:“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学习之余,阅读已成为我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前几天,妈妈给我买回来的一本《骑鹅旅行记》。她告诉我,这是瑞典作家拉格洛芙的作品,这部作品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奖的童话,是一本非常值得一看的好书。它集文学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为一体,看完后一定会让我受益匪浅。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我认真地看了起来。果不其然,才翻开第一页,书里有趣的故事情节就如磁石般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我捧着它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恨不得能钻进书里去!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起初调皮捣蛋、不爱学习,还爱恶作剧。有一天他因为捉弄了小精灵而受到惩罚,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一天,尼尔斯坐在自家养的大白鹅莫顿的背上飞上了天,开始了一场漫长而又惊险的旅行。一路上,他们还做了很多好事,帮助大雁逃离狐狸的魔爪;打败了无恶不作的灰田鼠兵团,救助了松鼠;从人类手中救出了狗熊……就这样,尼尔斯在困难和危险中不断成长,从一个调皮贪玩的小男孩最后转变成了一个懂事、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好孩子。这也是我特别欣赏尼尔斯的地方。
读完这本书,我好久都还沉浸在那奇幻惊险的旅程中,不能自拔!脑海中像放电影一样出现一个又一个故事情节,每一个故事都那么的扣人心弦!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我跟着尼尔斯看到了许多美丽的风景,交到了不少知心朋友,听到了很多动人的故事。“与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也要像尼尔斯一样,做一个心中有爱的人,让这份爱去温暖更多的人。
等疫情完全消散,我还要和爸爸妈妈一起,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去领略我们祖国的大好河山!
阅读如灯,照亮了前面的路;阅读是桥,接通了彼此的岸;阅读若帆,推动了人生的船。因为阅读,人生才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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