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名字叫李远利,她让我很敬佩,她长着乌黑发亮的头发,眼睛水灵灵的,像两颗美丽的钻石在闪烁,她一笑起来,脸上就会出现两个小酒窝,非常可爱。
李远利同学常常乐于助人,不求回报。有一次,我和李远利吃完了午饭,去找两个小同学玩。她们无精打采地说:“今天我们把钱丢了,没有去吃饭,。”我听了不以为然。李远利二话不说地拉着她们就往食堂跑。到了食堂,李远利把自己的零用钱和车费都给了老师,她宁愿自己不坐车,不用零花钱,也不让别人饿肚子。要知道,她家到学校可足足有一个小时的路程呢!
李远利同学很热情。一天,老师布置的作业有点难,有个新同学算不出来,其他的同学都说新同学笨,不动脑筋。李远利同学不但没有嘲笑她,还很热心地去帮助那位同学。她把新同学当作自己最好的伙伴、朋友,耐心地给那位同学讲每一道题,直到那位同学听懂了为止。看着那股热心劲儿,真让我有些嫉妒。
李远利性格开朗活泼,你别看她平时在我们学习很紧张的时候,她显得很空闲。可是她的学习成绩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她常常利用空余的时间看课外书。一天,我把作业做完了,就迫不及待地想找她和我一块儿出去玩。我看见李远利还在看那一本又旧又破的书,就满怀好奇心地问:“小利,这是什么书呀?又旧又破,不如扔了吧,买一本新的看。”李远利笑着说:“这一本书对我有用,扔了太可惜了。”说着,头也不抬地继续看着那本书。我不解地问:“可是你已经读了几百遍了呀,看不够,不嫌烦吗?”她说:“这本书写的文章头有趣了,既生动又具体,书中的文章与我的作文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听了她的话,我只好一个人到操场上玩去了。
李远利就是这样一个热心而又上进的女孩,我由衷地敬佩她,她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伯伯,一位朴实的救护车司机,每天重复着两点一线的生活。他不是在值班室待命,等待发车,就是手握方向盘疾驰在医院与事故地点的公路上,日复一日的简单生活,却饱含着他对工作浓厚的热爱和执着坚守。
新春时,伯伯家内的圆桌上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大家围绕桌旁,享受新春佳节团圆的喜悦。一阵铃声打破了这一和谐的氛围。伯伯急忙接起电话,脸色刹时严峻起来。挂下电话后,对我们说:你们先吃,我去去就回。
透过窗户,我看见伯伯一路小跑奔向救护车群,一跃进入车内,还没看清那白色车身,它便疾驰而去,只留下救护车的鸣声回荡在耳畔。
过了会,餐桌旁的伯母已经开始收拾余留的饭。她边收拾向我边唠叨:你看看你伯伯,甩下一句‘去去就回’就跑了。之前给他找了份生活规律的工作,但他硬要当救护车司机,现在连年夜饭都吃不了。
已近深夜,伯伯回来了。他身上的汗水已经把他的工作服浸透了,衣服紧贴在身上。他的脸布满汗滴,却遮不住大大的笑容。他开心地朝我们招手:我回来了。今天抢救还算即使,病人得救了!
一句去去就回,一句我回来了,记录着伯伯的简单生活。去去就回表示着伯伯对家人的承诺,一句我回来了承载着对病人的负责。两句简单的话语包含着对家人的深情和对工作的热爱。
伯伯虽然没有悬壶济世的医术,但他在一个个生死攸关瞬间与死神争分夺秒,去抢救病人的生命。他作为一名救护车司机是称职的,是光荣的!
像伯伯这样的人,让我敬佩。
我表哥家住在一个叫叶集的小镇,那里空气清新、风景优美,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我每年放暑假时都会去那里住上一阵子。
在这个小镇里我认识了一位让我十分敬佩的大哥哥,你们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这么敬佩他,告诉你们吧,因为他是这个小镇里唯一一位自学成才的大学生。他大学毕业后没有选择高薪的职业,而是回到家乡义务教学。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位残疾人,他没有双臂!
从别人口中,我知道了关于他的故事。他的名字叫李重阳,是叶集本地人,出生后不久便患上了小儿麻痹症。他家境贫寒,拿不出高额的医药费,所以他的胳膊渐渐萎缩,到最后只剩下兔子尾巴似的一小截了。他的妈妈死得早,爸爸在外地打工,年幼的他跟着失明的爷爷生活。他小小年纪就要学习洗衣做饭,别人做这些很容易,可他没有双手,只好练习用脚拿东西。刚开始的时候,他无数次被刀割伤了脚,被油烫到了腿,领居们见了都不忍心,想要帮助他,可他说;“叔、婶谢谢你们,我还是自己学着做吧,你们不能帮我一辈子。”就这样,他在一次次受伤,一次次失败中学会了用脚做饭,养活自己和爷爷。
他八岁那年看见镇里的孩子上学,他也想去,可是因为穷,又要照顾爷爷去不了,于是他把别人不要的书捡回来自己在家学。寒冬他的一双脚因为练字肿的像个胡萝卜似的,可他没有放弃,后来他不练得一脚好字,更以全镇第一的优异成绩考上了省重点中学,最后又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
李重阳哥哥大学毕业后,为了报答领居们照顾爷爷的恩情,回到家乡义务教学,他知恩图报的品德令我敬佩。他没有因为身体上的残疾自暴自弃,而是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可我呢?学习上遇到一点小问题就不愿意动脑筋,多写点字就叫累,跟他比起来真是太惭愧了!从今以后,我要学习李重阳大哥哥坚强、勇敢、坚持不懈的精神,改变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最敬佩的人是我们这学期学到的语文本中的第二十八课《父亲的菜园》中的主人翁父亲。这篇课文讲了因一条新修的公路,使我家失去了四季翠绿的菜园。我们的心情都不大舒畅,没有了新鲜的蔬菜,对一个普通的农家来说,就像婴儿断了奶。我们全家很伤心,父亲望着饭桌上总也盛不满的菜碗,决定重新开垦一片菜园。于是,在我家后面的山坡上,父亲选择了一块相对平缓的坡地,作为菜园的基地。每天天还没亮,父亲就扛着锄头、挑起箢箕上山去,直到傍晚,才挑着一担柴草回家来。一个星期过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足有三四分翻过的黄土地。但父亲还没来得及整理他新辟的菜园,一场暴雨说来就来了。那天,父亲正在吃午饭,把碗一丢,抓起铁锨就冲进了暴雨中……可是,山坡菜地里那薄薄的一层泥土已经被大雨冲了个一干二净,露出大块大块狰狞的岩石来。但是父亲没有气馁,他在坡地的边缘砌了一道矮墙,再从山脚下把土一筐一筐挑上去,盖住了那可怖的岩石。父亲的双肩红肿,脚板也磨起了泡。父亲没有被困难吓倒,没有放弃,他依然辛苦的把土一筐筐运进菜园,经过一番辛苦的努力劳动,克服重重困难,终于整好了一片属于我家的菜园。我敬佩父亲那种执着、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毅力。我敬佩父亲那种勤奋、勇于挑战的精神,在重建菜园的过程中,不怕困难、意志坚强,面对重重困难意志坚定,功夫不负有心人,父亲终于克服了重重困难,经过精心料理,他新开的菜园成为荒凉山坡上一块碧绿的翡翠。他使我懂得了只要勤奋、不怕困难,就能取得丰收硕果。
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自己敬佩的人:解放军、医生、演员。。我也不例外,但是我最敬佩的人却是城市美容师清洁工。
每当我看见我家楼下那把大扫帚,我就想起那位清洁工。她大约50岁,中等个、瘦瘦的,后背稍有点驼,饱经风霜的脸上有不少皱纹。她总是在不亮丽的衣服上套着一件黄马甲,脚穿一双旧运动鞋。以前我一见到她,我总是绕着她走过去,觉得她又丑又脏,但最近发生的几件事,使我的不仅改变看法了,还不由得对她产生了敬佩之情。
一个星期天,妈妈早早把我喊起来,要我在阳台上读英语。我一抬头,一眼看见我很讨厌的那位女清洁工。只见她拿着把打扫帚(比她的个子还要高),在扫小区里的路,扫完后,再把扫在一起的垃圾一趟一趟往垃圾桶里送,然后又拿出小笤帚慢慢清扫大扫帚扫不到的边角、旮旯,草地上没法扫,她就弯下腰用手去拣她做每一件事都是那么一丝不苟、又默默无闻。我想:我们的环境为什么这么干净整洁,多亏这些我曾经厌恶过的清洁工。想到这我的脸不由得发起烧来。
还有一次,老天爷不知发什么脾气,刚刚还是好好的天,却突然下起雨来,望着窗外的雨,我想,那位女清洁工可以趁着下雨休息休息了吧?可是当我路过她工作的那个地方,只见她拿着那把比她还要高的大扫帚,在扫路上的落叶,她的脸有那么多的水直往下流,不知是雨水。我停下脚步,望着她,我对她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我终于明白:清洁工们,用自己平凡的劳动、默默无闻的工作,换来的人们干净的环境,美好的生活。难怪人们称他们是城市美容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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