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他成为自己的主人并遵循一些生活规则时,他才能管住自己的行为,我们才认为他是一个守纪律的人。这样的纪律具有灵活性概念即不易被理解又不易被采用。但它包含一个伟大的教育原则,它不同于旧式教育里那种绝对的,不容辩驳的高压政策下的“不许动”的原则。
心得:这一段话给我的教学路程上点燃了一盏明灯。回顾自己以前的教学过程中也曾想“约束”孩子。当孩子们说话时觉得他们太吵了,希望他们安静。可是这种 “约束” 对孩子们没有任何作用。相反孩子们想说的、想做的***却更强烈。因为在此时我是“主人”,而孩子们是“服从者”。所以他们的行为不是发自内心的,而是外人强加的,所以孩子们的安静时一时的,只要我一离开,他们便会很快的开始交谈起来。
当我接触蒙氏教育,开始了解蒙氏时,尤其当我阅读了这段话语之后,我才找到了真正“管理”孩子的方法,想让孩子遵循一些生活规则不是去管理他,而是让他成为教室的主人。
作为教师的我们要忘记那些“不许动”的原则,因为这种“不许动”的背后,隐藏的是孩子们那种强烈的“我要动”的***。所以不管用什么活动,我们都应该让孩子去动,在满足孩子需求的前提下提出要求,这时孩子们“安静”了,有秩序了,这是孩子们自己的纪律。在自由之后所获得的纪律。所以这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不管什么时候,孩子才是他自己的主人,当他成为自己的主人时,老师只需要给予正确的引导,他就能很好的发展。
《指南》需要遵循的原则中将珍视幼儿生活的游戏的独特价值放在首位,是经过多方论证和考量的。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儿童在游戏的过程中,自然地构成自我决策的潜质并实现自我的价值,游戏会使得儿童体验成就尤其独特的价值,同时也有着强有力的法力支援,《儿童权利公约》中明确规定:缔约国确认儿童有权从事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
目标明确是指上课时老师明白这堂课要掌握些什么知识和技能,要养成些什么行为方式和品格,要有怎样的态度,要学会什么方法,等等,也就是要明确教学目标。在一节课上,师生的活动都应围绕教学目标展开、进行,教师上课为了引起学生的兴趣,有时插入课外内容,为了加深学生对问题的理解,有时把内容引申出去,涉及了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以外的某些知识,甚至有相当广度,只要是有利于目标的完成,都是可以的。但是,漫无目的地讲故事、东拉西扯,做那些与实现目标无关的事,应予以否定,对学生也同样,教师要及时发觉并纠正学生努力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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