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很多人都曾有过同感,小时候总是很羡慕别人。或是羡慕别人有权势的父母,或是羡慕别人拥有的东西,或是羡慕别人优越的生活条件,总之就是觉得别人的东西才是最好的。却不曾想想那些东西是不是适合自己,也可能等到自己都拥有时,才发现那不是适合自己的。
大家都知道现代的文学大家——鲁迅先生,他原本想通过学医来救治像父亲一样被疾病折磨着的人们,可当他在仙台学医时却看到了令他痛心的一幕:一群中国人在围观一个中国人被俄国人***头,由此他认识到“凡是愚弱的国民,不管体格如何健全,如何强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就是要改变他们的精神。”于是他毅然弃医从文,用他那如枪似箭的笔来唤醒那些沉睡着的愚昧、麻木的灵魂,他也成为我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面光辉的旗帜。现在想想,当时他若是想不到要弃医从文,那今天是不是人们都不知道曾经还有过这么一个人伟大的文学家,叫做鲁迅?这不正说明: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还曾记得曾写下千古名句“愿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吗?由于门阀制度的存在,庶族寒门出生的人不可能突破门阀士族对高官权位的垄断,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理想是难以变为现实的,他理想的梦幻注定会破灭。陶渊明直到二十九岁的“高龄”才出仕为官,但终其一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祭酒、参军一类的芝麻小官,不仅壮志无法施展,而且不得不在苟合取容中降志辱身和一些官场人物周旋委蛇。秉性耿直的陶渊明最终还是选择了归隐,因为那腐败昏暗的官场不适合他。他的清高与那个混沌的官场格格不入。而归隐,才是最适合他的,于是有了东篱下的悠悠酒的清香和菊花的烂漫,并且那晋时桃花也一直在灼灼其华。
就像材料中所说的两只老虎的事例,它们俩本来生活的都很安逸,但依然向往着对方的生活。所以他们注定到了最后它们俩都死了,一只饥饿而死,一只忧郁而死,毕竟,曾经的它们都已习惯了自己的生活方式,突如其来的转变是会让它们感到一时的欢愉,但不是长久之计。这两只可怜的老虎用自己的生命来警醒世人,万物都有适合自己的那一种生存方式,无论看着别人生活的环境有多好,都不要羡慕,因为它并不一定适合自己。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当淡淡的春意开始在大街小巷悄然流淌起来。随心所欲地信手涂沫着新绿的时侯,春天的第一场雨就迫不及待地来到了这可爱的人间,淅淅沥沥,犹如断线的珍珠,牵动着我的心弦。
我在雨中漫步,感受春天的气息,这时,我看到一粒刚发牙的种子在雨中挺身而起,仅仅有两片小叶子,雨不断地打落在叶子上,不得不使它左摇右摆。虽然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植物,可是不是却对它非常感兴趣,迫不及待地把它从湿润的泥土中挖出来,连忙把它拿回家,小心翼翼地把它种在花盘里。我每天都会看看它,帮它施肥,除草,无微不至,它一天天地长大,叶子越长越多,越来越茂盛。有一天,我无意中发现有一个花苞,我还以为它只是一颗朴素,平凡的小草,但是,现在却长出花苞了,这让我越来越感兴趣,它究竟是怎样的花,它是一朵不起眼的小花还是一朵不平凡的小花?
十几天过去了,花苞越长越大,可但还是没有开花,花苞已经长得有拳头般大小,在这未来几天,就要开花了,我更是把它照顾得无微不至。一天早晨,我蒙蒙眬眬地睁开眼睛,看到一朵美丽的花朵放在窗边,我马上起床,我非常开心,一朵纯白的花朵,每片花瓣都是那么的均匀,香味不断地扑鼻而来,一会儿就引来不小蝴蝶和蜜蜂,在阳光的照耀,好像一朵五颜六色的花,真的是好看极了!我真的没想到,一粒小小的种子,居然能长出如此美丽的花!真的令人难以想象。
评语:这是一篇写景作文。文章以“没想到,居然是如此美丽”为题,引起人们的阅读兴趣。作者在文章中写了一颗种子成长为花朵的过程,运用拟人、比喻等修辞手法,使得全文生动形象,中心突出。
那天,雨下得很大,我在老师家上素描班,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丝,我已无心提起画笔,琢磨着该怎样回家,盼望着老天有眼,早些停雨……
…………
雨越下越大,丝毫没有欲停之意,玻璃窗上如瀑的雨水使窗外的一切变得那么模糊。
下课了,我急切地走下了楼,朦胧中,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虽然隔了几米远,但我还是能闻到那股沁人的肥皂香。——是妈妈!我立刻向那股幽香冲去,“蹭”地跳上了妈妈骑过来的那辆自行车。听着自行车“吱嘎吱嘎”地唱着歌,闻着妈妈身上特有的`肥皂香,我已忘却了雨给我带来的烦恼。雨滴无情地在妈妈憔悴的脸上划过,而我却在自行车后座吮吸着那份幽香。在妈妈的呵护下,雨滴不曾在我身上滴落。
从前,我曾为妈妈的唠叨而烦恼,甚至当着面指责过她,而妈妈总是一笑而过,从未责怪过我。
借此机会,我想套用一句经典台词:
曾经有一声声唠叨缭绕在耳边,我没有去珍惜,等我知道错了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妈妈,我会对你说三个字“对不起”!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自己的母亲呢?!母亲对你的关爱,你一辈子都还不清,但母亲却从来没有索取过任何回报,这样的爱难道不值得用生命去珍惜吗?!
评语:这篇叙事散文情感真挚,叙事条理。题目“难忘雨夜,难忘幽香”,富有诗意。文章主体部分叙述了妈妈雨夜骑自行车接我回家的事件,字里行间充满了对妈妈的爱。感情在结尾处得到了升华:“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自己的母亲呢?!母亲对你的关爱,你一辈子都还不清,但母亲却从来没有索取过任何回报,这样的爱难道不值得用生命去珍惜吗?!
我最喜爱的季节是秋天。秋天不像春天那样温暖,秋天不像夏天那样炎热,秋天不像冬天那样寒冷。秋天是最舒适的,让人心旷神怡。
秋之雨是美的。秋天的雨不似春雨那么细密,不似暴雨那么豪放。淅淅沥沥个不停。滴在手上,冰凉冰凉,不会感觉很冷,只是感到一种透心的凉爽。哗啦啦,哗啦啦,是谁在说话?哦,是秋,是秋在诉说着秋之美,让人们了解秋天,热爱秋天。
秋天的田野是美的。稻子黄了,散发着成熟的气息;高粱开心极了,笑得涨红了脸,笑弯了腰;玉米也熟了。看到这个大丰收,农民伯伯笑了,声音朴素而雄厚。
秋天的果园是美的。苹果羞涩得脸都红了;石榴咧开了嘴,仿佛在说:秋天到了,我要贡献自己了。柿子红透了,薄薄的一层皮内,就是美味至极的果肉,咬上一口,就会溢出甜津津的果汁,让人回味无穷。此时,柿子正挂在枝头,好像一盏盏红灯笼,要为赶夜路的人们照亮!
秋天的大雁南飞是美的。大雁排好队,向南飞去过冬。有的排成数百米长的长队,有的排成一个巨大的椭圆形,有的排成“人”字形,仿佛它们也会写字。一批一批,浩浩荡荡地从我们头顶飞过。远远望去,灰色一片,好像一只大鸟,又像花环。在秋天,遥望天空,也会发现惊奇之处。
秋天的菊花是美的。菊花虽然颜色、种类少,但也不失秋之花王的风范。黄色的,白色的,粉中带白的,粉中带红的,自然是极美的。最美的还是粉中带白的,菊花淡淡的粉色,中间带着一星二点的白色,甚是高雅。黄色的菊花颜色很嫩,但不及粉中带白的美。
秋天不但有美丽的菊花还有枫叶呢。
秋天的枫叶是美的。火红火红的叶子,仿佛要燃烧起来。摘下一片,做书签也是美的。
秋天,美的不至虚拟,看着这秋天的美景,好似一幅画卷。这不就是秋天写的童话吗?哦,这就是秋天的童话。
秋天真美!
春天虽有婀娜多姿的杨柳,夏天虽有亭亭玉立的荷花,冬天虽有冰清玉洁的雪花,但我还是喜欢秋天——金色的秋天、飘香的秋天、神奇的秋天!
秋天是金色的季节。稻浪翻滚似金色的海洋,翩然飘落的树叶似嬉戏的金蝶,欢快地飞向大地的怀抱,傲霜的金菊,在瑟瑟的秋风中绽放,几多慷慨,几多豪迈!
秋天是飘香的季节。如果说春天是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夏天是热情奔放的妙龄女郎,那么,秋天就是成熟丰满的少妇,更有勾魂摄魄的魅力。低垂的谷穗在秋风中摇曳,犹如她飘逸的秀发,枝头的苹果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红润,仿佛她俊秀的面颊。白云为她织出圣洁的纱裙,彩虹为她送来七彩的裙带,丹桂为她戴上飘香的花冠。她漫步于原野,送来阵阵清香。
秋天是神奇的季节。神奇在田野:高粱举火把,苞米露金牙,棉花开怀笑,豆荚藏娇娃。走在丰收的田野里,相信你的脚步,也会迈得更欢快,迈得更有力。
朋友,秋天到来的时候,别忘了到田野里走一走,那里一定是金色一片,飘香一片,神奇一片。
【简评】这篇文章作者以自己独特的视角,抓住景物的特征,运用比喻、拟人等多种修辞手法,用准确、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秋天的美景。抒写了对秋天的感受,文章写景中蕴含着对秋天的喜爱和赞美之情。构思巧妙,文笔优美,是一篇文质兼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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