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不喜欢小狗,听吧,只要有人来,它就叫个不停,从客厅叫到卧室,没完没了,而且也不需要什么理由,真是讨厌。
对这只小狗我真是一点也喜欢不起来,它就是个两面派。它向来不冲它的主人乱叫,而且温顺,听话。可是,它却朝着我捏的橡皮泥小狗汪汪,甚至还趁我不注意,把橡皮泥咬的稀巴烂。真是让我火冒三丈。
我不喜欢它,可总也甩不掉它。我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花园里,广场上,甚至我上学,它都要和我一起去,这个坏家伙,真想揍它一顿。
可是,现在我不再讨厌它了。
小狗升级做妈妈了,生了好几个小狗宝宝。它很慈爱,无论是在客厅,还是卧室,它总是保持着警惕,一有什么动静,就赶快带领着它的小宝宝们躲到安全的地方去。
这个小狗妈妈很称职,发现一点好玩的东西,它就会汪汪地叫,再咬一咬,没有危险了,就叫上它的儿女一起玩。如果有人去抢,它一定会声嘶力竭地汪汪叫,还会发起一波波猛烈的进攻,直到危险远离了才会停止。这是个勇敢的狗妈妈。
这个狗妈妈又是负责的老师,小狗狗长大了,它会教给他们看家,叼东西等本领。练习累了,就会挤在一起,互相“拥抱”,有趣极了。
现在,小狗还是喜欢汪汪地叫,可是,声音可好听了,在夜间有什么动静,它便放声大叫,震耳欲聋,使贪睡的我也得起来看看,是不是有小偷。看着他摇着的小尾巴,真可爱。
它负责,勇敢,尽职,慈爱。因为有了一群狗宝宝,它更是伟大,我觉得它顶天立地。
我不再讨厌这只小狗。
记得那是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吃过晚饭,妈妈叫我下楼去扔垃圾。当时,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我边走边想:哎,妈妈真是的,下这么大的雨还要我下来扔垃圾。我四下张望,咦!周围没人,干脆就把垃圾扔在路边吧。想着自己的“聪明”,我偷偷笑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就听见爸爸吵吵嚷嚷的进门了,妈妈问他怎么了,爸爸气愤的说:“不知道是哪个没有公德心的人,把垃圾扔在了路边,天黑没注意,踩了一脚,搞得脏死了……。”听到这里,我羞愧地低下了头,心里想:真不应该把垃圾扔在路边,害得爸爸踩到了。以后的几次,我都把垃圾扔进了垃圾筒里。
这天,我又来扔垃圾,天空也是下着大雨,和那天的天气一模一样。我看见垃圾筒旁一个个泥坑就不想走过去,于是就站在不远处“投篮”。哎哟!没有投进,看着满身污泥的垃圾袋不停地向我“求救”,我没去理会,转身准备离开,这时来了一位推着垃圾车的老婆婆。看着老婆婆把垃圾袋一个个丢进垃圾车里,我忍不住问道:“老婆婆,下了这么大的雨你怎么还不回家,还在这里收垃圾呢?”“哈哈,小朋友,因为我是清洁工,这是我的工作呀,再说如果我不把垃圾及时处理,就会给路过的人带来不便。”老婆婆边说边捡起一个垃圾袋丢进垃圾车里。这时,我想起上次因为我没有把垃圾扔进垃圾筒害得爸爸满脚都是垃圾,再看看我刚刚的“杰作”,噢!糟了。我说:“老婆婆,我看了一下,这里没有垃圾,您…您先回去吧。”说完,我帮老婆婆调转车头。“你可真是个好孩子呀,记住千万别乱扔垃圾哟!”说完,老婆婆推着垃圾车走了。我把目光转向一直向我“求救”的垃圾袋,走过去把它捡了起来,重新扔进垃圾筒里。后来只要我看见垃圾筒旁堆放的垃圾袋,我都会把它捡起来扔进垃圾筒里。
事情虽然过去了这么多年,但是只要一想到这件事我的.心就久久不能平静,老婆婆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我明白了很多:一个人如果为了自己一时的方便,完全不想会给别人带来怎样的麻烦,那他慢慢就会变成一个自私的人。我感谢那位老婆婆,她说的那句平常的话,改变了我生活的态度。
我家刚养了一只小狗,它叫嘟嘟,一对又大又圆的眼睛,两只耳朵向下耷拉着,一身灰中夹浅褐色的毛,又细又短的尾巴,尾巴尖和四只脚都是白的,这让它看起来像穿上了白色的短靴。肥嘟嘟的身子,真是名副其实,让人看见了,真想亲它一口。
嘟嘟可爱又淘气,喜欢玩我小时候玩的娃娃,它用两只前爪抱着用嘴咬着玩。“圣诞老人”的胡须都给它咬掉了。把妈妈买的新书的一只角也咬破了,这让妈妈有些着恼,狠狠地骂了我和爸爸,因为小狗是我和爸爸要养的,她骂嘟嘟的话嘟嘟是听不懂的,所以只能骂我们了。我和爸爸就成了她的出气筒了。这还不算什么,更让她生气的的事情还有呢。昨天妈妈吃完饭照例坐到了电脑前,刚打开电脑,突然,她看见地板上嘟嘟撒的尿了,“你,你,你在地板上撒尿!”顿时,她游戏都顾不上玩了,向嘟嘟奔去,嘟嘟看见妈妈这样,似乎很懂人性,立刻跑回到它的窝里,身体蜷成一团,抬着头,用它那两只黑黑的亮亮的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妈妈和我,鼻子低声的哼哼着,好象在说“主人啊主人,求求你不要打我了,我再也不敢了……”看见它那天真可爱的样子,我和妈妈不由得笑了。
把嘟嘟刚抱回家时候,妈妈竭力反对我养,还说最多养几天,周末送到乡下奶奶家里,理由是家里养着脏,更怕得病,我也只好无奈地答应了。可是才几天,我就发现妈妈比我还喜欢嘟嘟了,每天早上她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嘟嘟,嘟嘟……的叫,这时候嘟嘟听见妈妈叫它,它就会摇着尾巴欢天喜地的跑到妈妈跟前,扑上去跳起来用前爪抱妈妈的腿,围着妈妈蹦来跳去地撒欢,这让妈妈开心不已,连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嘴里不停地说着:打你,打你……嘟嘟真是我们家的开心果!
我爱我可爱的嘟嘟!
自懂事至今起,在我身边发生了不少危险的经历。
其中最难忘的,莫过于九岁时被狗追***的事了。
记得那天,刚完成作业的我下楼找伙伴玩。可是,他们都不在,我心灰意冷之际,狠狠地踢起一块石头。可石头却迎头打中了一只在街上觅食的狗。此时,只见它怒目圆睁,像一团燃烧的怒火,迅速向我扑来。在你追我赶的途中,我忽然发现地上有许多遗弃的矿泉水瓶。我急中生智,双手立马抄起水瓶,一个个地向狗扔去。果真,水瓶击中了狗的背部。只见它痛得嗷嗷大叫,更加愤怒地瞪着我,它不管我的阻挠,继续向我扑来。我想:只有向家的方向跑,才是上策。于是,我一鼓作气,拼命地跑回家。渐渐地,与狗拉开了距离。
可能狗疲于奔命,在没有心思追***我了。 回到家后,气喘吁吁的我急忙打开窗户,张望狗的去向。奇怪的是,映入我眼帘的是两只一大一小的狗在互相依偎,结伴前行。细看之下,原来小狗旁边的正是刚才追***我的那只大狗。 哦,我终于明白了,那大狗便是小狗的母亲,方才我踢石头时不小心踢中了母狗,它误以为我要对付它们。因此,母狗便向我穷追不舍了。 我与狗的这段难忘经历,至今我还记忆犹新。回想起当时被狗追***的情景,更多的不是恐惧,而是感触良多。狗对我的追赶与怒号表达了它竭力保护亲人的情感。
我深深地明白到:动物和人一样,都有自己的爱憎和情感。如果遭受到外界的侵略,为了保护家人的安全,都会奋不顾身,与之对抗,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与生俱来的爱是多么伟大啊!广东广州西关实验小学六年级:罗炜禧
假如我是一棵小草,我会整天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并努力做着净化空气的工作。但是人类却毫不留情地将脚踩在我的头上,将垃圾扔在我旁边,真不讲文明。不久,我生长的这片土地变成了一个大足球场,人们都喜欢来这里看球赛。但是,他们只看见了运动员的精彩表现,却丝毫不关注运动员脚下的'我们。唉,我什么时候才能像树一样高大啊!
假如我是一棵树,终于不会再活在人类的脚下。当风雨来临,人类都跑进家里,只有我在雨中屹立不倒,我像一名父亲一样为身下的小花小草遮风挡雨。不久,雨过天晴,一些小孩就从家里跑出来,三两下就爬到了我身上。唉!还是躲不过被人类摧残的命运啊。谁知道人类绝不善罢甘休,不一会儿,“轰”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只见一帮人手拿着电锯向我和伙伴们走来。看着伙伴们一个个都倒下了,我抬头望了望天空,什么时候才能像鸟儿一样在天上飞翔啊。
假如我是一只鸟,我终于可以追求我渴望的自由了。我在天空中自由翱翔穿过云层,来到喧嚣的城市。当我穿过拥堵的车流时,一个纸花突然冲我飞来,还好我身手敏捷躲开了。过会儿,又飞来个易拉罐,正好砸中头部,搞得我晕头转向。我立马飞离了这个危险的区域。当我飞在城市的上空,天上的雾霾让我喘不过气;当我飞在平原上空,巨大的风沙让我迷失方向;当我飞到海洋上空,我看见海洋已经失去了魅力。
人类啊!难道你们没有感觉到生活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吗?
一株小草,一棵大树,一只飞鸟,又能给这个世界带来些什么呢?是的,人类,人类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人类也是自然中的一员。
保护小草,爱护树木,给小鸟一个飞翔的天空,就是给我们自己留一个美好的生活空间。
你并不是一个温柔细心的人,全身上下着散发出青年的快乐的气息。
无论过了多入,我都给始终记得你的脸,一张黝黝的瓜子脸,脸上镶着水汪汪的`大眼睛,虽然你长得相貌平平,但你从来没有自卑过,还戏称自己为非洲人。仿佛你永远都不知道悲伤是什么。
在父母老师眼中,你是一个调皮鬼,可在我们眼中,你却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妹妹。每次考试前,你都会玩得昏天地暗、不复习,你都会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一定超过所有的人,稳稳登上120分的高峰。我听了暗暗发笑,这里的高手如林,怎么会轮到普普通通的你呢?再说老师也不一定会考得120分,更别说你了。果然,试卷发下来了,你面对着试卷目瞪口呆,你愣了一会儿,马上又恢复了往日的嘻皮笑脸。
我羡慕你,你在跑步中那矫健的身影,这使你每次跑步都是第一名。记得一千五百米跑的时候,我们看到你那矮小的身影与旁边的运动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时,我们不禁为你捏了一把汗,你却笑着说:“没事”,瘦黑的脸上充满了自信。一声刺耳的枪声――比赛开始了。一开始你就远远地落在了后面,我拼命地为你加油,但你的脚好象注了铅一样,还是被人甩在了后面……
我的心跳到了嗓子口,我知道没用了,已经是最后一圈了,看来已经扭不过局面了,抬起头看到一掠而过的你:眼中还是充满了自信与希望。就是这份倔强提醒了我,在没有过终点之前,谁也不能轻易放弃,既然你努力了,那么就不要放弃,成功一定近在咫尺。刚才那失望随之而失,我心里默默地为你加油,终于你突然加快了速度,像脱了疆绳的野马,势如破竹,飞一般地冲过所有人,跑过了终点。你赢了,你的心里一定比吃了蜜还甜。
感谢你,谢谢你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坚持,你永远都是我们的好朋友也是好“老师”。
我还记得,记得教室里那一张缺腿的木桌上,我与你曾经是同桌,当熹微的阳光照了起来时,依稀记得我与你嬉戏的身影,还记得我与你那欢乐的笑声……
事情早已过去很久,我不希望你会永远记得这里边位跟你半年的同桌,人生路上的匆匆过客,但我会永远记得同桌的你――梁清。
班主任好像非要和我作对一样,竟然把她调成了我同桌。
我们做同桌的第一天,几乎没有说一句话。我把两张原来合并在一起的课桌,偷偷拉开了一点距离。她见了,用嫌弃的目光扫了我一眼,将课桌拉得更开了。
我和她就这样僵持着,勉强地过完了一个星期。
有一次,政治老师要在咱们班上上一节公开课,我和臧雯的课桌不得不合起来。课上,老师说要玩一个游戏,需要同桌互相配合。一开始,我们俩都极不情愿,可到后来,游戏越玩越开心,我和她目光碰在了一起,我们对视着笑了笑。
从这一次公开课后,我们的`关系变得没以前那么僵了,桌子也没有分开了。上课时偶尔交流一下,不过话也不多。我渐渐发现,其实,这个女孩应该没我想象的那么讨厌,是可以接近的。
这是一节美术课。我们这一次是以草原为主题。我拿起画笔,在纸上铺上一屋草绿色,最后又加上了一点贴纸做装饰。“你的画好好看啊。”我抬头一看,同桌正微笑着看着我的画。我顿时觉得,其实臧雯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她的皮肤虽黑,却显得整一个人格外健康、开朗;她的头发虽厚,但乌黑柔顺;她的嘴巴虽大,配着她的五官,也十分和谐……我望着她,竟发起了呆。她推了推我“你怎么了?”我这才回过神来,急忙答道:“啊?……哦,我没事……还有,你的画也挺好看的。”她听后高兴地笑了,我也笑了。
从这以后,我们的话渐渐变多了。从互相讨厌,到朋友,到闺蜜。我们总是形影不离,巴不得每分每秒都在一起,用老师的话说,就是,“你们俩像是用502胶水粘起来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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