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流逝,唯你不变。
——题记
晚上十一点多我洗完头,匆匆去睡觉,躺在床上准备睡觉时,便看见你拿着吹风机向我走来,你弯着腰,为我吹头,你指尖的温暖在我头皮慢慢扩散。看着你那满是疲惫的脸与十年前早已发生了变化,有了皱纹,皮肤也没了光泽。唯一不变的就是你的神情和手指的温暖和那时的你一模一样。随着机器的响声我不禁的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个夜晚。
五岁时,因为我洗了头没吹干头发就去睡觉,结果晚上十一点多我发烧了。那时你非常着急,我已没了意识,眼前早已朦胧,已分不清那是泪还是汗。躺在床上迷迷糊糊,但我却看见一个纤细又矮小的身影一直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拿毛巾沾了热水,拧干,在拿到我头上为我敷着,看不见效,又这么重复的来了很多遍,至于是多少遍我已早不记得了,唯一记得的就是你脸上的着急、自责、难过。
那晚,你,一夜未眠。
从那之后我头发湿时,便会为我吹头。那样的仔细,直到一丝一缕吹干后才敢让我去睡。六岁,家里发生了变故,你和爸爸吵架,我永远忘不了那天,那天你心情很低落,可你还强颜欢笑的对我说:没事。晚上也仍和往常一样为我吹头,而那吹风机的响声也正是你心里的悲伤。
快睡吧,很晚了。你的声音响起,才把我从回忆里拉回来。耳边的响声早已停了,而你却仍没离去。你扶着腰慢慢起来,慢慢走出去。看着你离开的身影,我的内心一片波澜,你的步伐有些蹒跚,头发也白了许多,走路时也没了往常的威风。但这么久了你为我吹头的习惯却还未变,你永远都是那样,那样的为我默默付出,那样的不抱怨一句,但时间永远不会改变你。
十年很长,长的使它在你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十年很短,短的恍如昨天,在那一眨眼之间,你就变老了,短的我怎么也留不住它在你的身边停留。你慢慢变老,我也慢慢长大,但时间不会让我忘记你手尖的那一丝温暖。
得失得失,有得,必有失。
04
我喜欢小鹏,因为很多时候,我也像他一样,坐不住,只喜欢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
我也敢于坚持自己的所爱,这需要勇气,需要耐力,然后下最笨的功夫,一步一步去走。
季羡林老先生说过:聪明人下笨功夫,一般能有大成就;笨人下笨功夫,也会有属于自己的成绩。我是一个笨人,坚持做自己,下点笨功夫,想来,未来也会收获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吧。
前些年都是穷游,现在状况好了些,可以自由挑选喜欢的地方去旅行,所以我还会一直走出去,看看,体验,反思,然后收获属于自己的点点滴滴。
旅途中我会拍照,会品尝当地美食,和人聊天,畅玩,回家后写成属于自己的体验式游记。一路走完,我觉得很爽。
开心,最重要;开心的成长,很酷。
所以当我再次遇到这本书,看到封面上的行者,背着旅行包正在前行时,还会很触动,心动,打开,收获几年后再次相遇的感动。
时光荏苒,总是在不经意间悄悄溜走的便是时间。现在,我14岁,10年前,我4岁。
那时的我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天空是湛蓝的。田野中,绿油油的稻子、涨红脸的高粱和金黄的大玉米是我忠实的玩伴。还有小树林,记忆中高大的树木和软绵绵的小草最可爱。我天真大胆、活泼开朗,总和朋友奔走于大街小巷之间,偶尔捉些有趣的小虫子放进盒子里,蚕吃桑叶、蝈蝈打架、蛐蛐唱歌,大家观看的乐此不疲。
十年前,村里的村民都朴实善良,待我特别好。今天吃李大娘家的烤红薯,明天喝王大伯家的米酒成了我的最爱。做的饭多,村民们就会挨家挨户送,并嘱咐:“多吃点啊,好吃来我家!”若要去个地方,乘车,远的,要几块钱,近的地方,不用给钱就当搭了个顺风车。结婚没有觥筹交错,而是发动村里几个会做饭的大婶们,熬一锅大锅菜,村民们吃的津津有味。记得鲁迅在《社戏》中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我又何尝不是再没有吃到过那时美味的饭菜了呢?转眼间十年过去了,再也不可能回到幼时那种生活。白驹过隙,老家也与以前不一样了。每当翻开《平凡的世界》,总有一种情感涌上心头。现在村里人都向往城市生活,虽有先进的科技和舒适的空间,但缺少了人与人之间的那份情谊。我开始怀念蹲在墙根下抽烟卷的老爷爷,坐在家门前扯闲话的奶奶们,还有光着屁股乱跑的稚嫩孩童。他们朴实善良,有着一颗如水晶般圣洁无暇的心,有规律的在那片土地上跳动。看着高大的楼房,我想起了鳞次栉比的房屋;望着大街上一辆辆汽车,不禁怀念起奔跑于乡间小路的情景;一次次听着PM2.5的新闻,我会记得十年前小山村的空气非常清新。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少了,上下楼梯总是匆匆忙忙,乘坐公交车几十米也要收一两元钱,山珍海味大盘大盘吃着,剩下直接倒进垃圾箱......
除了时间,没有什么是值得留恋的,一天一天,失去最多的也便是时间。当你真正静下来时,才发现岁月是那么不饶人。我亦怀念,亦回不到从前。
若再过一个十年,我24岁,会实现自己的梦想站在舞台上,还是平平凡凡过着生活?不知道。但是,那时忘不掉的,依旧是伴随童年成长的古朴小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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