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和妈妈决定去爬紫金山。
来到紫金山山脚下,我和妈妈决定来一场“爬山比赛” 。看看谁先到山顶。
我用尽全身力气,拼命往山上跑。我即将要到山顶时,突然被一股水果的清香吸引过去——原来山腰有有一个卖水果的摊子,“呀!”水果真丰富啊!红的苹果、绿的\'西瓜、黄的香蕉、我不禁叫起来。这时我突然看见一个叔叔,他买了几架西瓜一边吃一边走,他刚吃完一架便随手将西瓜皮扔在了地上,我看见了,连忙上去制止。很遗憾他却没理睬。我想这块西瓜皮要是被人不小心踩到可是很危险的,这里山高坡陡如果摔倒后果一定很严重。于是我赶紧将这块西瓜皮捡起来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这时我发现身边的游人都向我投来了赞许的目光,这让我心里美滋滋的。
最终“爬山比赛”我输了,但是,我很开心,因为我制止了件由于不文明行为可能造成危险的发生。
文明出行,人人有责!
《宪法》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
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不过《宪法》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宪法》,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
还有一个实例。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于是进行还击。他多次偷盗电动车和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这名未成年人准备作案的时候被民警抓个正着,当场擒获。事实证明,谁把《宪法》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宪法》之下。这位中学生戴上了偷窃的罪名,从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很难再擦掉了。我们同样作为中学生,不应该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些《宪法》知识,懂得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合法的,要做到对于违法的事应该及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心健康地成长。
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宪法》、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宪法》,让《宪法》与我同行!让《宪法》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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