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法制,它总给人以庄重、严肃和崇高的`感觉,人们总是认为他们离法制很远,其实,它与宗教、信仰和规定一样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因为有了法制,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序;因为有了法制,我们的权利才会得到应有的保障。身为祖国花朵的我们,怎样才能从羽翼未满的小雏鸟变成展翅翱翔的雄鹰呢?我们要做很多很多。
我们身边无时无刻都有违反法制的事,人们会为受害者的悲惨遭遇感到悲伤,也会为罪犯的凶残行为感到愤怒,有时,人们会无法判断到底是谁的错,就像交通事故一样,双方都有责任。但是,不管是什么事,就算人们知道,都不会用罪犯的得到的后果来告诫自己,所以才导致违反法制的事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
我在很早以前,就养成了读报的好习惯,每当看到报纸上有新的大新闻,总是很快地拿起报纸,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其中,有几个故事我仍记忆犹新:
一位三年级的女孩,在班级里成绩很优秀,一天早上,她跟着奶奶上学去,奶奶骑的是电瓶车,在一个十字路口,她们要穿马路了,奶奶确定应该可以过了,就带着孙女过了,当她们刚走到马路中间的时候,一辆被称为“马路上的巨无霸”的工程车飞速地奔驰过来,而车的正前下方是一个盲点,驾驶员看不见那两人,就直接撞了上去,撞上去之后,驾驶员似乎没有感觉到撞到了什么东西,就继续往前开,把祖孙两人推了几十米后,终于有人注意到了汽车轮胎下的人,经过多声大喊大叫,才把汽车喊停,这时的祖孙二人已是鲜血淋淋,女孩的脑浆都被压了出来,路人看到了纷纷感到恶心和难过。由此,人们都不再让老年人接送孩子,这样,既是孩子的出事率降低了,又保障了老年人的安全。还有一件事是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一位司机驾驶大货车行至国道323线,将横穿马路的一名6岁男童碾压致死,一名仅6岁的儿童就这样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这起交通事故只因男童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不可以翻越防护设施”是交通规则中明确规定的,可是,经提醒的人们总是不会改变主意去绕道行走,执意要走自己现在走的,并会想:没事我心里有谱,绝对不会发生事故,再说了,这样不就可以少走几步路了么。他们就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而送了性命,几步路难道还不如人生最宝贵的东西―生命么?这种走捷径丢性命的事故数不胜数。这难道还唤不醒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的心吗?
我们必须开始行动,宣传法律,使人人知法懂法守法,让我们的社会多一份安宁、和谐,少一份威胁和悲剧,让我们的社会充满爱。
在学校里,我们除了每天学习文化知识外,还要和同学们相互沟通、互相相处,在相处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应该学会自我保护,增强法律知识。在我们同学身边经常会出现一些异常的事情,比如:盗窃罪。有一次,我带了十张A4纸,我和朋友一起下楼吃饭,等我吃完饭再上楼就发现我的A4纸不见了,这种现象在大家身边会经常发生,有丢笔的,有丢本的,有丢钱的……这种现象反映了在学校里存在偷盗的行为,小偷小摸,虽然东西不值钱,但是这样会发展成大偷大摸,在学校里老师会批评教育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这就触犯了法律,就会构成偷窃罪。
还有伤害罪,学校是一个大的家庭,我们都是这个大家庭里的兄弟姐妹,我们应该和谐相处,但是,却有一些同学因为一件小事而大动干戈,轻者擦伤蹭破一点皮儿,这还不算严重的,但是加入你一不小心失手打伤了别人,发生xxxx,你到时候不仅需要把伤者送到医院救治,还要花钱赔偿人家。我们现在还小,不会出大事情的.,学校也会教育我们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就可能会造成伤害罪。
最后我在这里呼吁大家,法律知识非常重要,希望学校能够长期开法律所知识讲座,也希望我们学校能把他作为长期的一个教育,让同学们学会自我保护意识,弘扬法律知识。创建和谐校园,为了我们今天能更好的学习,为了我们明天能够健康的走向社会,我们学校应当把法律知识课作为我们必修的课。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法制世界里,应该遵守法则法规,做一个文明的社会人。
可是在当今的社会上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的遵守每一条法制规定的呢?到处都有随意闯红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的人在,他们都为了一丝己利而违反社会上的制度。当我们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总是会说:“哎呀,都是些小事情,没那么严重的。”他们认为只要不是***人放火都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犯点小错误没有什么。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要从小养成好习惯,要学会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现在有的不法商贩在做经商过程中经常偷工减料,从而满足自己的***,却从不考虑到顾客的权益。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个顾客对卖肉的人说:“给我九两肉。”那人笑眯眯地劝道:“买一斤吧,好算账。”顾客便无奈地说:“唉,无所谓,反正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给我九两。”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呢?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有这种商贩,他们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法来获利,而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可不能像故事里的那个顾客一样,宁可自己吃亏也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他那样做不只自己吃亏,还让商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
你们也许会觉得这些距离我们有点遥远,我们还遇不到这种情况。那最近各个网站上,新闻爆出的“校园暴力事件”。从法治角度看“校园暴力事件”,很多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人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且手段非常残忍、主观恶性很大,但学校和家长都以未成年人“年龄小、不懂事”为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这些学生都能遵守一些法律法规,还会去干这种事情吗?我们应该平静下来,仔细的想想当今社会人,包括我们这些青少年们是不是应该学会遵守法律法制,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的文明。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更加认真努力的学习法律法规,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当今社会人。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