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子喜欢待在草丛里,两条有力的腿立在草丛中,两只红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前方,两只耳朵警惕地四处摇摆着,就像是一位小卫兵在站岗,有趣极了!
小兔子最喜欢在草丛中玩耍了。我把它们放进草丛中,它们立刻就像着了魔一样,在草丛中狂奔起来,它们在草丛中你追我赶,玩得不亦乐乎。其中一只小兔子跳到了另一只小兔子的身上,似乎在说:“快点,你背我走!”另一只小兔子十分生气,使劲停了下来,一摇头,摔了它个四脚朝天。第一只小兔子似乎觉得它不好对付,就一溜烟的跑掉了,又去欺负别的小兔子了。
小兔子吃食也很有趣。有一次,我拿来一根白菜叶来逗小兔子玩。小一点的小兔子反应灵敏,没等我拿过来,就跳上桌子,绕过杯子,抢到了白菜叶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大一点的兔子见小兔子不见了,便马上反应过来,跳上桌子。但它太笨拙了,刚一跳上去就打翻了姥姥刚泡好的茶,接着杯子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个接一个地倒了。它也不管自己有没有闯祸,一下子跳到小兔子身上,把它踢了下去,大口大口地吃着白菜叶来。在地上的小兔子又发现了姥姥在垃圾桶里的烂菜叶子,没等吃着,就一下子翻进了垃圾桶里,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这些小兔子真是有趣极了,希望它们每天都能够和我一起游戏、玩耍
一天,我放学回来,发现一楼养了一只小兔子。
我看见它的时候,它正在懒洋洋地睡大觉呢。它睡觉时那惹人欢喜的样子,不禁把我迷住了。它全身雪白,身体大约20厘米长,这可真是一只大兔子啊。我拿了一根树枝轻轻朝它的身体戳了一下,小兔子醒了,身体抖动了一下,眼睛瞪得很大,它看着我,似乎在问:干什么打扰我的美梦?这时,我才发现,小兔子的眼睛像一块黑色的宝石一样,黑得发亮。
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仿佛小兔子也看累了,在周围四处找起食物来。我在地上看见了一片***树叶,放到它嘴边,它用鼻子闻了闻,好像发现味道不对,立刻把头转向另一边。我气愤极了,走上楼,从家里拿了一个胡萝卜根。我再次放到它的嘴边,它还是闻了闻,马上就高高兴兴地吃起来,吃完后,它满足似得对我点点头,好像在说:我吃饱了,谢谢你!
很快,我就和这只兔子熟悉起来,给它取名叫妮妮。几乎我每一次经过这,都要看它一眼。小兔子妮妮真可爱呀!真是讨人喜爱!
我非常喜欢这只可爱的小兔子!
我曾经养过几只小动物,它们有的活泼机灵,有的行动敏捷。可是我还是最喜欢我的熊猫兔,果果和朵朵。
它们长得又小又可爱。眼睛黑黑的,好像没睡好一样,长出了黑眼圈。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特别爱吃楼下那青青的草儿。
我把它们养在粉色的小笼子里,为了不让它们拉得满地都是,一个个小小的屎弹子,就在床下垫上了一张报纸。一天上午,我叫上我的好朋友去跟我一起玩,我带着我的果果和朵朵。和她一起比赛!我们要给它们举办一场运动会。我们手里各拿着一根鲜嫩的草,引着小兔子从坡上跑到坡下。我先把草放到果果的鼻子前,果果闻了闻,准备把“鱼饵”给吃掉,我就立即把草收回来,小兔子就大摇大摆地跟上来。玩累了,我就把果果和朵朵放进笼子里,然后坐在假山上,我和好朋友含着各一块牛奶糖,小兔子吃笼子边的草,凝望着那红彤彤的夕阳,和五彩缤纷的云霞。
每次放学回家,就把小兔子从笼子里放出来,散散步,透透气。可是家里的花草可遭了秧,小兔子把它们啃得七零八落,把这个叶子咬咬,把那个花儿踩踩……好不容易才把这位“园丁”请回笼子里。中午,小兔子就在那里一动不动,好像在睡午觉。晚上,小兔子就在那里不知啃什么东西“吱呀,吱呀,吱呀……”我睡不着觉,就走到小兔子的笼子边,用手电筒一照,原来是小兔子在啃我装草的篮子呀!
可是,我和小兔子果果和朵朵在一起的美好时光真短啊!很快,可它们就飞到了天堂去了。唉!我真想念它们啊!
圣甲虫是食粪甲虫中个儿最大、最有名气的一种,它的身材小巧玲珑的,穿着黑色的铠甲。
古埃及人对它尊重备至,把它视为长生不老的像征。
在一个牧场上,一坨新鲜的牛粪上围满了食粪虫。
他们成千上万的跑来跑去,大大小小,形状各异,品种齐全,全都乱糟糟的滚来爬去,准备在这个"大蛋糕"上为自己大大的占上一份。
他们有的在白天干活,在表层搜刮;有的一头钻进厚厚的牛粪堆里,挖出地道猎取好的矿脉﹔有的从底层下手,将挖好的财宝立即埋进地里﹔那些小而无力的则只能待在一旁可怜兮兮地捡捡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伴们掉下的渣渣屑屑了。
看,那个因为迟到去参加盛宴而一路小跑的是哪一个?这位美食家就是圣甲虫,它那长长的爪子僵硬而笨拙地捣腾着,好像它腹部下面装着一个涌动机,在不停的推动着似的,它的那对棕红色小触角肆意的张开着,透着垂涎欲滴的焦躁不安。
它不一会儿就做好了自己的“蛋糕”,正在搬运回家呢!过了一会儿,它终于到家了,圣甲虫把粪球搬进客厅的餐桌上,一整个粪球就把整个客厅给塞满了,这位美食家坐了下来,开始闷头干饭。
他整整吃了12个小时都没停过嘴,始终一动不动地待在餐桌前一直在吃。
圣甲虫的嘴不停吃着,后头则不断的排泄那些已不再含营养的成分。
排泄物连成一条细细的黑线,宛如一条条头发丝,边吃边排泄,可见它的消化速度之快。
那根头发丝从头连到尾,没有出现一丝断裂,一直挂在排泄口上,先排出的部分则都盘成一堆,只要没有干透,展开来就像是动画片里长发公主的长发一般,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怪不得法布尔说圣甲虫很勤奋,因为圣甲虫排泄出的排泄物是可以做成肥料,让植物变得更加健康。
圣甲虫不仅是美食家,还是大自然的奉献者呢!
小兔子喜欢待在草丛里,两条有力的腿立在草丛中,两只红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前方,两只耳朵警惕地四处摇摆着,就像是一位小卫兵在站岗,有趣极了!
小兔子最喜欢在草丛中玩耍了。我把它们放进草丛中,它们立刻就像着了魔一样,在草丛中狂奔起来,它们在草丛中你追我赶,玩得不亦乐乎。其中一只小兔子跳到了另一只小兔子的身上,似乎在说:快点,你背我走!另一只小兔子十分生气,使劲停了下来,一摇头,摔了它个四脚朝天。第一只小兔子似乎觉得它不好对付,就一溜烟的跑掉了,又去欺负别的小兔子了。
小兔子吃食也很有趣。有一次,我拿来一根白菜叶来逗小兔子玩。小一点的小兔子反应灵敏,没等我拿过来,就跳上桌子,绕过杯子,抢到了白菜叶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大一点的兔子见小兔子不见了,便马上反应过来,跳上桌子。但它太笨拙了,刚一跳上去就打翻了姥姥刚泡好的茶,接着杯子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个接一个地倒了。它也不管自己有没有闯祸,一下子跳到小兔子身上,把它踢了下去,大口大口地吃着白菜叶来。在地上的小兔子又发现了姥姥在垃圾桶里的烂菜叶子,没等吃着,就一下子翻进了垃圾桶里,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这些小兔子真是有趣极了,希望它们每天都能够和我一起游戏、玩耍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兔子,可是我家没有买兔子,还好,我的姐姐家有一只小兔子,我每周去看一次兔子,机会可真难得啊!
那只小兔子全身几乎都是白色的,耳朵又尖又长,它的眼睛是红色,眼睛周围的毛是黑色的,可能是龟兔赛跑时因为输了,回家不停的练习,练出黑眼圈了。它的小嘴巴旁边还有几根又细又长胡子,可爱极了!
有一天,我来到姐姐家,小兔子可有了自知之明,马上就跑到了我的身边来。我就拿出一要根胡萝卜,切成一片一片的,再放到小兔跟前,小兔一看见胡萝卜就蹲在那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直到吃完为止。那一天我带它出去玩,把它放出笼子,它一下子就跑进草地不见了,跟我玩起了捉迷藏,害我找了老半天,原来它躲在一棵树的后面在撒尿,你说好不好笑?
小兔子可真可爱啊,我好想要一只小兔子啊!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它的毛洁白如雪,连一根杂毛都没有。远远望去,好像穿着一身白缎做成的体恤衫。让人一看就油然而生爱意。特别是它那两颗红宝石般的眼睛和那红艳艳的三瓣嘴,使它显得更加清秀。
小白兔可顽皮了。来我家刚满一个月就不老实了。谁要是逗它,它不是抓你,就是咬你。
小白兔也很馋。又一次,我从地里拔回来两棵胡萝卜准备炒菜吃。那两个胡萝卜个头很大,水灵灵的,让人一见就会馋涎欲滴。小白兔以为是给它吃的,高兴地直跳,口水都快流成河了。我看它挺可怜,就给它切了几块,它吃的津津有味。
小白兔要是高兴了,又活泼又淘气。一次我在写作业,橡皮不小心被我弄掉了。小白兔便像离弦的箭一样跑过去,得意的玩起来。
我多么喜欢我的小白兔呀!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乐趣。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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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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