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这就是我,——一匹快乐的狼。可在前几年,我却并不这么快乐,因为,在一个被叫做人的动物的追捕下,我们四处逃亡,终于来到了一个人迹罕至的森林。
我们的祖先在大草原上过着群居生活,可以说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狼。”多美的景色啊!当然了,我们也会吃一些动物,可那也是为了保持生态平衡。可一些人却以“***害生灵”“残忍凶恶”来否定我们的功绩。可他们在批判了我们后,却大肆饕餮野生动物。难道,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善良、环保?面对他们的一次次进攻,我们却无能为力。无奈之下,我们只好迁徙到这不见天日的密林。
实际上,我们的优点也不少。我们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再捕猎时,我们总是依靠团体的力量;而且,我们十分具有耐心,能为追捕目标花费很长时间而不会感到厌烦;这些,再加上敏捷的动作,就是我们取得成功的关键。人类却把我们的敏捷说成残忍,耐心说成了狡诈,天理何在?我们还具有很强的团队意识,当同伴遇难时,我们一定全力以赴去帮助他,而不像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在危险面前置朋友于险境而不顾。我们喜欢嚎叫,经常几只狼一起嚎叫,这体现出了我们的豪迈奔放。我们的同胞——狗,很受人的欢迎,因为他们懂得讨主人开心,而后得到一些它们眼中的大餐和一个温暖舒适的窝。在我看来,这无疑是一种悲哀的堕落,怎么可以为了一点吃得而摇尾乞怜呢?作为狼家族的一员,我们渴望自由,崇尚自由,尊重自由,我们也决不会为了一点吃的或一个温暖的窝而失去尊严,——即使会被饿死。套用人类的一句话:食物诚可贵,小窝价更高,若为自由身,二者皆可抛!
近几年,一位姓胡的人类伯伯,真正了解了我们狼家族,下令将我们列为国家保护动物,还设了自然保护区呢!“啊呜~~~”噢,是伙伴们叫我的声音。各位,失陪了,下次再聊吧。
狼虽然冷酷、凶残,但它们的成长也是历经磨练,难免会遇到天敌,所以我们更要保护动物,让人类和动物可以和睦相处。
母山羊想要使下垂的乳房充满乳汁,
就去吃新鲜的青草。
她把门关好,
又对小山羊说:
“为了你的生命安全,
只有听到这样的口令和暗号‘狼和他的一伙,见鬼去吧!’之后,
这才可以把门打开。”
在她说这话的时候一只狼正好走过那里,
他听到了这句话,
就把它记在心里。
我们可以相信,
山羊没有看到那只贪馋的牲畜。
狼看见她走了之后就模仿她的声音,
用一种温柔的假声假气的语调这样去叫门:“狼,去你的!”
他以为这一下就可以进去了。
但是谨慎的小山羊从门缝往外看,接着说:
“把白蹄给我瞧瞧!要不我决不开门!”
大家都知道,白蹄是问题的关键,
狼是很少有白蹄的。
他听了这话大吃一惊,
他是饿着来的,结果还是饿着回去。
要是小山羊相信了狼偶然听到的暗号,
那他又会落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双层保险总比一层好,
即使是过度谨慎,也决不会把事情搞糟。
说起喜欢的动物,有人会喜欢憨厚的熊猫,也有人偏爱机灵的猴子,而我最喜欢的.是为生存不惜一切代价,时刻准备得到自由的狼。
狼的身体大约有两米长,毛色半灰半黄,头上的毛微铁青色,像一个面具罩在头上。四爪内侧有白毛;虽然瘦但充满爆发力,尾尖上有一点黑毛,不像狗的尾巴可以立起来,左右摇摆讨好人。似乎狼天生就是自由而孤傲的斗士,在它的行动里绝无讨好和谄媚的意思,只有一个核心理念:战斗!
而狼的一双眼睛,是体现这个理念的最大证据。
狼的眼睛,不像狗那样呆呆的,除了憨没有别的,他的眼睛里充斥着肃***之气,诗人望而生畏。
狼的吃相,是体现为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的性格的有力证据。
由于被圈养在动物园里,狼的伙食自然有保障,可他的吃相仍十分凶狠可怕:一个游人往笼子里扔了一段火腿肠,只见狼后腿一蹬,身子腾空而起,一口吞下空中的火腿肠,优美地落地。我在笼外看呆了,真是“狼以食为天”呀!
狼的“时刻准备得到自由”的理念更体现在狼在笼子里跑步的时候。
狼跑步时,跑一会儿就会来一个扑咬,露出锋利的大牙,似乎正为了以后获得自由而训练呢!
狼真是可敬可畏的动物呀!
牧羊人发现了一只小狼,带回家喂养。小狼长大后,牧羊人教它去偷抢附近别人家的羊。已驯化的狼却说:“你要我养成了偷抢的习惯,那最好首先请你看守好自己的羊,别丢失了。”
这是说,唆使别人干坏事,首先遭殃的是自己。
狼长着和狼狗差不多的身材,区别大都在于狼的棒状尾巴和单一的毛色。有的人把丛林狼和狼混淆,其实它们俩完全不是一个特种,狼的毛色通常为黄和黑,丛林狼毛色通常只为黄色的,尾尖是黑色的。
狼的食谱很广,主要吃羊类、鹿类、兔类、鼠类等。狼是群居动物,一般种群狼的匹数量最多达十二只,最少八只;狼群的社会等级十分明显,地位较高的一般是健壮的年轻狼,反之,如果是老弱病残的地位就低些。等级在进食时很明显:等级高的狼先吃最嫩最美味的肉,等级低的狼只落得啃骨头的份。狼性凶悍、残忍,在食物极度缺乏的情况下,他们有伤害同类的现象。
狼的幼崽生长速度很快,幼狼在一个月后断奶,以后吃母亲吐出的半消化的肉。3至5个月后就可以和自己的群体一起旅行了。
嗥是狼类独有的本领。狼嗥声能传到十千米以外,狼用嗥叫声来发泄情绪、确定领地、宣战、联络等。
狼有很强的领地观念,它们绝不会让外族狼进入领地。狼之所以比狗聪明,比丛林里其他许多动物都聪明,就是因为它们时时刻刻都要为生存而拼搏。狼所具有的生命力和适应性的最好的表现是:在各种恶劣环境和条件下,总能捕捉到事物。
狼是一种极善于团队合作,极善于协同作战的动物,是所有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有纪律的种群,狼的集体意识与协作精神远远胜于人类。
人类对狼有很深的误解。狼在以前曾是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哺乳动物,由于人们过分地夸大狼的凶猛特性,使狼受到过度的捕***,现在在某些它们出没的区域都绝了迹。
狼是食物链中不可缺的重要一环,它有它存在的权利,请尊重它们,给它们一片生存的天空。
一提起狼有很多人就会反感,觉得狼是禽兽,又狡猾又可恨,常偷吃别人家的羊或兔子,报纸上常登。在许多动画片里狼常常扮演坏的角色,使人厌恶。而我却格外喜欢狼,虽然没见过。
很多人说狼是冷血动物,而事实证明狼不是,有很多纪录片是写狼:有两个人,一生与狼为伴,把一生都投入在狼的身上,包括所有的钱、生命……把狼从小养到大,还包了一块很大的地,用来养狼,怕小了狼过得不舒服,钱要用完的时候,也不放弃,最终感动上天,有一个少数民族部落愿意为他们提供土地。他们平时不敢靠近那群狼,但终于有一天卡瓦琮罗堤冒着生命危险接近了狼,因为这是他们一生的愿望(当时狼已结成年了,首领都结婚了当他接近狼时,所有的狼慢慢的接近他,最终卡瓦琮罗堤成功了,狼们一起舔他,和他一起玩,过了一段时间甚至还模仿他的动作……
我曾经还读过一本书,是根据真实故事所改写而成,就像大长今一样。很久以前,有一对夫妻,家中有很多牲畜,还有一匹狼,又一次丈夫带着狼出去散步,因为天太黑而迷了路,最终还是回到了家,但狼却丢了,一家人很焦急,于是天天出去找,终于有一天丈夫找到了狼,很开心了地狼回家,由于在很偏僻的地方,在回家的路上又遇到了不幸,碰上了一群瘦的只剩皮包骨头的豺狼,要吃丈夫的时候,他们家养的这只狼就了他,丈夫顺利的逃回了家,而狼却在拼搏中牺牲。不管这部书是不是真的.由真实故事所改写而成,但我始终相信狼也有好的地方。
狼,希望大家读了我这篇短文后对狼会有新的评价。
世界上几乎所有人都怕狼。狼有一张凶恶的脸,身上的毛一般是棕黄或灰黄色,性格残暴、奸恶、凶恶。因此,人们并不喜欢狼。
狼的嗅觉非常灵敏,可以闻到3公里内猎物的气味,有的狼甚至还能闻到3公里外猎物的气味,真是令人难以置信!狼的嗅觉如此灵敏,大约是人类的10万倍。因此,狼可以轻而易举根据气味捕获食物。
狼的听觉也很发达。它们能听到距离自己300米远内任何一种声音,即使是一些细微的声音和一些小动静,它们也能听得很清楚。和人类比起来,狼的听觉就太发达了,大约是人类的24倍。
狼有着很健壮的身体,善跑的长腿,一口气能跑50多公里,即使是像?L、野羊之类跑得很快的动物,终究都会成为狼的食物。
狼在捕猎时,会以大约每55千米每小时的速度奔跑。猎物的气味和声音可以帮助狼狼辨别方向。当狼用发达的视力看到猎物后,会迅速扑过去,踩住猎物,低着头,弓着腰,用嘴撕咬猎物。不一会儿,狼就能让自己吃得饱饱的了。
狼十分警惕,想让它们上当受骗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猎人设下的陷阱,不管装得多么巧妙,狼从不会走近。
狼虽然残忍,但它们对自己的幼崽则充满了“母爱”。通常雌狼一胎生5至7崽,公狼母狼共同养育后代。母狼产崽时不能外出找食,公狼就挑起一家数口谋生的重担。猎到食物以后,先吞食下去,回来再吐出半消化的食物,耐心地喂给母狼和幼崽。25天左右,幼狼可以出窝活动,亲狼双双训练幼狼捕猎的本领。育幼过程大约持续一年左右,直到母狼再度发情时,公狼就毫不客气地把幼狼赶走,让它们去过独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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