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生命飞翔的羽翼
向往飞翔,羽翼是一个前提。
——题记
一、初出茅庐
童年,告诉母亲:我想飞,母亲回答:书能帮我。所以,我就去读书。
生平第一次读的是《海的女儿》。当读到结尾:“公主觉得自己变成了许多泡沫,飞向天堂……”一段时,很伤心的哇哇大哭,为公主最后变成泡沫而感到倒霉。所以,在这个故事围绕着我的一段时间里,总觉得公主变成的泡沫就在我身边。当时,很气愤地问妈妈:“公主为什么要变成泡沫,王子是个坏蛋。”
“不啊,公主很善良,所以她在天堂会生活得很好,还能飞呢?”妈妈微笑着回答。
善良就能飞吗?我善良就能飞去见公主了!我心想。可是书是完了,我还没飞!我认为一定是我不够善良,书看得不够,所以,往后我就分给乞讨者饼干,钱,书呢,也读得多了起来。
二、热爱沉醉
从《海的女儿》教会我善良开始,由于读得书日渐增多,书也就不仅教会我善良:
《简·爱》教会我如何做一个智趣高尚,心灵丰富的人;《基督山伯爵》教会我如何做一个沉着,毅力强的人;《巴黎圣母院》教会我如何学习如加西莫多般外表丑恶,却心地善良的人,《澎澎澎》教会我如何看待友谊……
书读得多,道理也懂得多,心灵丰富了,但我仍未理解什么才是真正地飞翔。所以,我要去读,去寻求。
三、引申、理解
当指腹触摸到一本书时,我才顿悟,何为真正地飞翔。它叫《悲惨世界》。冉阿让、芳汀都是巴黎那时代的历史缩影。
芳汀曾经是多好的可人儿,但是不曾想,她却成为了艺女。一切都是为了抱弃她的男人和她远在乡村的女儿。因为一对抚养她女儿夫妇的欺骗,她无奈拔洁白的门牙去抵债,剪去秀丽的长发去治女儿没虚有的病。她在夜晚来回踱步,我似乎可以听见她撕心裂肺的伤痛,她恨,她怨,她无奈,终于她还是成为公娼。
我的心在芳汀决定成为卖艺女人的一刻停止了跳动。原来,远望过去,悲的是无奈,惨的还是无奈。我感觉有种感觉我快要触碰到了。
冉阿让也是因为一张囚犯释放后所执的黄卡让他不能正常生活,他到处受歧视,到处流浪。眼前,仿佛看见了冉阿让正哭泣地问着天主为什么?为什么富人可以欢乐,可怜人却只能哭泣?
泪的出现,终于掀开了那种感觉的面纱:今天,我找到了飞翔!
即使我不能成为鸟儿,我也可以驭书而飞,在飞翔中,我慢慢长大。幼时的精神意识也逐渐成长。精神不是培养而是通过书中人物的生活经历去体会成长!
在我成长的轨道中,一件件事情犹如流星一般,一闪而过。岁月悠悠,可这件事在我的脑海中一张记忆犹新。 记得有一次,阳光明媚。天晴得像一张蓝纸,几片白悠悠的云,像被阳光晒化了似的,随风缓缓浮游着。妈妈看这天气好,所以要带我去游泳。我心里可是千千万万个不愿意啊!可惜没逃过妈妈手掌心,还得服从命令啊!谁让妈妈 当天下午,我看起来像热锅上的蚂蚁 ,急得不知所措的来到了游泳池。我磨磨蹭蹭的装备好了。映入眼帘是一个大型的游泳池,池水晶莹剔透,清澈见底。我走到了一个如水乐园的地方,一下去,我浑身舒服极了!那里的水只到我的膝盖这么高。有五颜六色的水上滑滑梯,上面映着童稚的卡通人物。还有充满童趣的秋千,我轻轻的荡漾。令我忘了所有烦恼和不开心的记忆,浮现出一丝丝最甜的微笑。那有很多小朋友,他们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游。看他们乐滋滋的样子。我的心情就轻松多了,因为我心想,连比我小的都能不顾一切的游。我的信心更加充足了。那我一定要超越他们!当然,我知道我游泳的姿势是多么的狼狈! 我游着游着,感觉到了游泳的乐趣。湛蓝的天空,一阵阵微风吹来。让人感到清爽,又让人感到寒意。看来今天妈妈要我来游泳是应该的!远处,一位大眼睛的小女孩向我走来。她那纯真的.大眼睛闪闪发亮,像一颗黑珍珠一般。她游到我面前,说道,姐姐!我们玩水球好不好呀?我不假思索的答应了。后来,我们还去玩了池中央最大的滑滑梯,走上去,滑下来的时候,水花四溅。非常刺激。我的心情还那么高兴那么欢畅。像是喝了清醇的酒,心里爆发出灿烂和快乐。 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时间如流水一般,一去不返。真希望时光在这停止,因为太好玩了太刺激了。
我的童年就是这样五彩缤纷的,也有酸甜苦辣。但不要浪费每一秒的童年时光,因为时间一去不返。
读书如品茶,圆润如诗;读书如赏酒,澄红透亮,韵味十足。生活这本充满酸甜苦辣的书,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富有书香气自华。每一个气质非凡的人都经历过生活的锤炼而变得坚韧不屈。十一世纪伟大的物理学家霍金,虽然他的身体被病魔缠绕,但他的精神与意志打败了这个可怕的病魔,让书香充满自己的身体,用知识武装大脑,做到了许许多多正常人所做不到的事情,最终让全世界许许多多人记住了那个坐在轮椅上,用一只手指打字的人,他的人生因读书而改变。
读书有高尚的品格与追求。李白曾带着洒脱发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感叹。的确,读书让你有更开阔的视野和判断事物的能力。正式如此李白不愿折身于官场之中,陶渊明不甘为五斗米折腰,***为了崛起的中国而发愤读书。读书让每一个有自由的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讲柽白已,生活的太唐。
读书,在于品味人生的挫折。“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倘若没有知识作为后盾,那么大多数人都会像马云所说大部分人都死在了今天晚上。俄国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经是一个几乎无所不作的赌徒,他的家庭已经支离破碎,但有一天他拿起了一杆笔,用一双参加赌博的手写下出《赌徒》这部旷世奇作,其中对赌徒心力的描写身临其境,如果没有这段黑暗,充满苦涩的经历,作者可能就写不出如此优秀的作品,文坛上少了一位大师。
读书,在于欣赏人生的美好。在李白看来对明月的感情,只能用“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来表达了。从古至今,许许多多文人墨客对世间一切美好对事物给下许多赞美的语句,白居易的“六宫粉黛无颜色回眸一笑百媚生”等等,都展现了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人文素养,提高我们的审美水平。
读书,在于品欣人生。一位诺贝尔文学家获得者莫言。一生见证了国家的发展与个人的人生。以左手为国,右手伟人的责任,书写了一部部传奇佳作,这不就是读书,品人生的真实写照吗读书,亦读生活,少不了苦与辣,也多不了甘和甜。一切的一切都等你我细细品尝。
读书,想是和一位长者交谈,可以学到很多知识。在我小时候,书就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一件件读书的趣事浮现我的脑海。
记得二年级时,读书成为我们班的一种新潮流。同学们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本——《格林童话》大家以此为荣,互相炫耀,我羡慕不已,回到家就吵着让妈妈也给我买一本,一开始妈妈怕影响我的学习并不太乐意,经不住我的死缠烂打,妈妈最后还是给我买了一本崭新的《格林童话》。那时的我开心的像春风里的小燕子,每天一有空,就拿出来看,每一次看书前都把手洗得干干净净,生怕把书弄脏。
从那以后,读书让我变的快乐,我喜欢沉迷于书的世界里。有一次在家看《城南旧事》这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它记叙了林海音在北京四合院发生的一些故事,非常合我的口味,一看就爱不释手,那天阿姨,叔叔来我们家做客,谈笑声打破了我的“读书之旅”,即使把门关上也安不下心来,于是我来到离客厅远一点的小书房里,小书房里堆放着爷爷奶奶平时不用的杂物,十分零乱,我也顾不了那么多,在里面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小书房外有人敲门,我也一点没在意,直到午饭的时间,我才合上书仔细品味书中那些动人的画面,人也仿佛置身其中,不知不觉中我的肚子也有点饿了,我想打开出去,突然发现门居然被锁上了。我连忙大声呼喊,可这时大人们已经去饭店了,吃饭时妈妈才发现我没来,在家里面看书,她既心疼又开心。爷爷说我读书很投入,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
我还读过日本作家墨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它是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作者精彩的描述,仿佛让我亲眼看到了小豆豆在巴学园的一幕幕生活画面。我也好像成为她们其中的一员,与小豆豆一起去泡温泉,晚上听鬼故事,一起去捞钱包,和小豆豆一起开心,伤心,烦恼着,当我合上书时就仿佛和小豆豆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有夕阳,有大狗。这本书我读了无数次,每次都有新感受。它已经不是一本书而是我的一个朋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使我的生活变成轻松而舒适的诗,好像新生活的钟声在我的生活中鸣响了。”说真的,读书不仅让我增长了知识,同时也给我带来了快乐。读书是幸福的,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得到了一个好老师一样。书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谨以此文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是我从这本书的扉页中读到的。
看到这句话时,我便对这本书有一些抵触、反感,周围的人总喜欢给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带上这顶讨厌的“帽子”。可是当我一口气读到最后一页时,我的心灵被这本书完全震撼。
鲁滨逊一生充满波折,他本该听天由命,但是,他却敢于同命运争斗,凭他的勇敢、智慧,每次都能幸存下来。船在暴风雨中迷失方向,我想,如果是我,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立志远航吗?不,我可能会向命运低头,并做好依赖别人的准备。当读到野人在吃自己的同伴时,我想,我会像他那样挺身救人吗?不,我可能会把自己隐藏起来,并祈祷人自己不被他们抓住。
我承认了自己的软弱和无能,从呱呱落地到现在,都是父母一手把我们养大,走的是平坦的路,遇到一点挫折就要父母哄,遇到一点小事就抱怨不平,我想,如果我们遇到鲁滨逊那样的情况,岂不是每天都会活在抱怨中呢?
所以我们要向鲁滨逊学习,学习他那种坚持、勤劳、勇敢的精神,改掉自己的软弱和无能,就当是为父母、为老师、更是为了自己。
因而,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一个人,不管你在什么环境,不管有着什么样的命运,但只要你有一种坚韧不拔的品质,你就能从这样的环境中活着回家。”
冒险,风暴,荒野求生,一直是渴望探险刺激的人的神经的代名词。而这些,在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名作《鲁滨孙漂流记》中,被发扬光大。
主人公鲁滨孙.克鲁伊茨内(别名克鲁伊出生在一个上流社会的家庭,生活安稳。但他一心想去航海,结果被海盗俘虏,押到萨累成为奴隶。之后他又逃走,成为种植园主后,又再次出海,船却触了礁,除了他之外所有人都死了。鲁滨孙依靠一点工具和一点手艺,在荒岛上生存了二十八年,还在食人生番手下救了“星期五”和“星期五”父亲,还有许多白人,最后离岛,过上安详的晚年。
流落荒岛,任何人都会感到不幸,甚至是深深的绝望,认为自己一生都会被困在这里,下场不是饿死,就是被野兽或食人生番果腹。这是多么惨烈!我们的昔日是多么美好,有安定的住所,美味的食物,柔软的床铺,舒适的衣服,和如今相比,简直是皇帝一样的舒服!
就像书里所说的,“可见,我们一般人,非要亲眼看见更恶劣的一环境,就无法理解原有环境的好处;非要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不懂得珍视自已原来享受到的东西”这句话精确地概括了鲁滨孙登荒岛时的心情,也告诉我们要珍视当下的道理。现在过的生活其实很幸福。
文中最精彩的地方莫过于鲁滨孙在岛上修建家园一事。修饰语、形容词使用不多,文风朴实不虚华,一种结构上的单纯性美。没有大量华丽的辞藻,反而更给我们一种孤岛的绝望、鲁滨孙努力燃起的希望之感。鲁滨孙自身的心理描写更是精彩,常常让我沉迷进去,随着他惊喜,随着他绝望,心情也是颠颇起伏。他有一句话很经典:“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这说明了量力而行的道理。
冬天,冷的像冰库,或许说冬天的世界就是一个大冰库。人们把自己包裹在厚重的衣服里,像个粽子一样。冬天就是这样无聊,严寒连游戏的'机会都不给你。
还好有雪,虽然我从未见到雪,对于雪我却总有一种崇敬。一点点的水珠,慢慢的在空中变成白色的雪花,一瓣又一瓣。很快,整个大地都是白色的,石头的夹缝里也被它占据。一片雪花落在树梢,轻轻的,把树枝压断。雪便不从枝头落下,满满一个世界,宁静被打破了。雪飘起,和空气一起,一起飞向天空。雪很轻,像我的梦。但夜过了,梦醒了,雪沉寂下来,和它的伙伴一起看着自己的杰作。什么都是它们的,毫无声息的把世界征服。
远方,猎人归来。带着他的猎物和他的孩子,踏着雪归来。地上留下了两排脚印。茅草屋在不远处,他们走进去,脸上满是笑容。
小猎人把猎具忘了,他寻找着。地上只有一排弯弯曲曲的脚印。
我一直认为鹅毛雪很小,很轻。我错了,这雪很大,每片都像鹅毛一样,那么纯洁,那么大。我喜欢这雪,喜欢这不受束缚的感觉。我想把雪握在手中,一伸手,雪化了,只留给我一滴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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