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火辣辣的太阳烤着大地,小狗热得伸出了舌头,花儿低下了头,小草弯下了腰,树上的知了有气无力地叫着。我和妈妈从朋友家出来,阳光刺得我们睁不开眼睛,只一会儿工夫,我们就汗流浃背了。我渴得难受,很想吃一根冰淇淋解解暑。妈妈丢给我十元钱,让我自己去买。
冰店在街道的对面,这时车辆川流不息,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真想长出一对翅膀飞到对面去。好不容易等到没有车了,我紧紧攥着钱,三步并作两步过了街。
店里各种各样的冰淇淋,看得我眼花缭乱。我东看看西瞧瞧,最后挑了一个巧克力火炬,付了钱,转身就往回走。
“小朋友”,是商店阿姨在叫我,原来我光顾着吃,忘了找零钱了。阿姨拍拍我的头笑着说:“小馋猫,把钱拿好,过马路要小心啊!”我不好意思地接过钱,一溜烟跑到妈妈身边。
马上就是明明班的班长生日了,他决定买一件文具送给她。
明明来到丰百文具店,有礼貌地问阿姨:“您好,请问送给同学的生日礼物有些什么?”
阿姨指着柜子上的钢笔对明明说:“喏,那边是店里最好的钢笔。”
明明拿着这支钢笔说:“好的,就买这支了。多少钱?”
阿姨微笑着对明明说:“35元钱。”
明明数了数钱,脸红得像苹果,小声地对阿姨说:“我只带了30元钱。”
阿姨温和地对明明说:“钱不够没关系的,阿姨再给你推荐一支25元的钢笔吧。”
明明着急地说:“那快点吧!”
阿姨拿出一支精美的钢笔,对明明说:“给,这支笔的功能和35元钱的功能差不多的。”
明明拿着钢笔对阿姨说:“这支钢笔有什么功能啊?”
阿姨耐心地说:“这支钢笔的墨囊是转着加的,写起来非常滑……”
明明舒了一口气,说:“好,就买这支吧。”说完,明明把钱交给阿姨,阿姨找回他五元。
明明拿着钢笔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我第一次买东西是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那时我才6岁,虽然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了,但那时的情景我仍然记得清清楚楚。
记得那天奶奶不在家,爸爸正在睡觉,妈妈正在忙着她永远也忙不完的事儿。早饭谁准备呢?现在时间很空闲的只有我,于是妈妈给我两元钱,叫我去下面店里买早点,我答应了。
到了楼下,我紧紧地握着手中的两元钱,生怕被偷走,这时,对面来了一个丑陋的人,我想,他一定是个坏人,不是小偷就是专门拐小孩的,于是我远远地躲开了。快到商店时,我发现我和商店隔着一条马路,“不会吧。”我说。我最讨厌过马路,但不过去也只能饿肚子,于是,我见没有车子时,头一低,猛得冲到了对面,我买好东西以后,便提着袋子回到了家。
吃着自己买的东西,我心里很高兴。
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一样东西都有它自己存在的价值。无论是小小的钥匙圈,精致的小发夹。都是我们一份美好的事物。
其实,我们紧张它们,并不是紧张它们的外表美,而是它们当中的意义,其意义之珍贵根本不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可能一个一元钱的小玩意儿,它的意义会比一个100元的大家伙的意义还要重大。
这些都是我读了这本书才明白的。
《爱找东西的男孩》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有魔力的家伙 ——失物招领员。而他,就是一位胆小的.男生——金敬礼。
里面讲金敬礼失物招领员这份职责看起来微不足道,其实很重要,他的心犹如一个大火球那么炽热。然而,他十分努力地为失主们找回东西,但某些失主却因为那样东西的外表上的某些缺陷而将它们弃而远之,白费了金敬礼的一番苦心。
就像“被遗弃的旧跑鞋”这一段,金敬礼终于发挥了他天生就爱找东西的潜能,他找到了一只跑鞋。调查后,发现就是本班的林奥秘的,可林奥秘则死也不承认。哎呀!林奥秘啊!这鞋不是还能穿吗?况且,家长既然买给你了,你就应该以穿来答谢他们的一番好意。如果父母连一双鞋也不买给你,那才是悲啊!试问,他把鞋左一只右一只的丢掉,真是太令人气愤了!而本来可以在这件事上第一次感受到光荣感的金敬礼也无可奈何。幸亏,林奥秘的爸爸刚好来送伞,才让失物重返主人的怀抱。
正所谓,失物,失物,失去主人的物品。它们是多么的可怜、可悲啊!
幸亏,有了金敬礼——失物招领员的存在,这些失物才可以物归原主。我想,主人之所以可以和他们心爱的物品一家团聚,金敬礼是功不可没的。与此同时,身为失物招领员的他,也很幸福吧!
其实,在你丢弃一份东西的时候,另一份东西也会随之而远去。到最后,我们所剩下多少?
从现在起,让我们珍惜我们身边、心中的每一份东西吧!
让他们永远都可以享受主人的爱护!
谈到买东西,就要从我第一次说起了。当我坐在沙发上优闲的看着书时,妈妈突然叫我帮她买鸡蛋,可是这是我第一次跑腿耶,让我心里七上八下,坐立难安,生怕遇到坏人。
由于现在是下班时间,路上车水马龙,汽摩托车互不相让,让我胆战心惊,深怕一不小心就被撞个头破血流。我费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杂货店。我挑选了看起来不错的蛋,在回家的路上非常的谨慎,不让蛋受到丝毫的伤害,但究竟还是破了两个,妈妈说没关系,下次再注意一点就好了。这句话让我重拾信心,所以,几天后我自告奋勇去帮妈妈买早餐,结果就获得了很好的赞赏。自从这次之后,我就变成了妈妈的“小帮手”。
但是,有一次,我竟然在路上遇到了一只狗,吓得我拔腿就跑,完全已经把买好的蛋忘得一干二净。结果回到家时,蛋已经不知去向了。还有一次,我还遇到了一个可疑的陌生人,我在我靠着机智和灵敏,终于把他给甩掉了。这场惊魂记深深的印在我心里。
我觉得帮妈妈买东西,不但可以减轻她的负担,还可以运动,真是一举两得。
规则是可以问陈老师形状、颜色、软硬等特点。老师只回答是或不是,再从中找到线索,猜对了里面的东西就是他的。但是每个人只能问一次,我心想这种游戏我最喜欢玩了,因为有难度可以让我的猜测力变强,所以我打算问一些有价值的问题,这样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猜到。
游戏开始了,大家都开始紧张起来。忽然小崔同学站起来拉了拉衣角紧张地问:“是红色的吗?”老师先假装思索,接着一本正经地说道:“不是。”我也不甘落后,举起了手问:“是软的吗?”老师给我画了一个大大的叉。女生们都迫不及待地问道:“是圆的吗?”老师给她竖起了大拇指,接着小葛同学双手撑子桌子,大声问:“是硬的吗?”老师开心地转了个圈说:“是。”太棒了。“那有包装吗?”老师摇了摇头。这是我看到有一名胆小的男生害怕提问,紧张地钻到了桌子底下。
急不可耐的.女生开始猜测:“是小球吗?”“不是。”“啊?”男生小孙像被电击了一样,然后又摇了摇身子,接着又揪了揪自己的下巴说:“黑白色的吗?”老师直摇头,这时大崔同学双手托着下巴,沉思了一会儿问:“有味道吗?”老师一边摸着盒子,一边哈哈大笑:“不是。”
“现在可以猜盒子里是什么了。”老师摇着盒子说道。同学们有的猜是袜子,有的猜是钻石,还有的才是纽扣……教室里叽叽喳喳真像个菜市场,陈老师耐不住性子,就揭晓了答案,原来是一枚硬币。
有可能是因为问的范围太大了吧!这才是我们失败的原因所在。
相信不相信有一种人能把你丢失的东西找回来。也许你不相信,不过没关系,只要你读完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爱找东西的男孩》你就会完全相信了。
故事的主人翁名叫金敬礼,是个四年级的男孩,特别爱找东西,大到把奶奶丢失多年的.金戒指找到,小到同学们的铅笔、橡皮等……甚至很多同学们觉得没有价值也不在乎的东西,他都每件认真安放。并且将这些“废品”放在一个大袋子里等待别人来认领,当看到别人失而复得的那份喜悦时,他的心里充满了快乐和幸福!他就像是长了一对快乐翅膀,给无数的人带来温暖和快乐。
也许你不留意,但确实我们身边也有很多金敬礼,他们有着和金敬礼一样的品质和纯洁的心灵。记得有一次,因为上学匆忙,上课时发现没带文具盒,这下糟了,老师讲的课,布置的作业该怎么办啊?这时我同桌还有前面的同学知道后,有的借我铅笔,有的送我橡皮!我连忙说谢谢!也从这件事当中,我到了同学间的友谊,还改掉了丢三落四的坏习惯。
我们要学习金敬礼坚持、认真、努力和助人为乐的好品质。让我们为自己加油吧!
星期天,我想观察蜗牛怎么吃东西。
我捉来一只蜗牛,那只蜗牛壳是棕色的,上面还有一道深一道浅的纹路,有着油亮的光泽,和它的壳肉白白的肉形成明显的对比。蜗牛长得还有点像田螺,有两双触角,一双长,一双短,每个触角的顶部还有圆形的凸起,圆溜溜的,真是惹人喜爱。
我把它放在盒子里,扔进一小角菜叶,一小块面包,还倒了点可口可乐。蜗牛一开始来到陌生的`环境,很警惕,不敢动。过了一会儿,它似乎觉得这里不是很危险,自己可以出来了,就伸出它的触角,左探一下,右点一下,哈哈,它终于发现了我放进去的3种食物了。它经过一番探索,似乎做了决定,它选择了面包。蜗牛慢慢向面包进发,然后开始用餐。它很快吃完这一小块面包。我猜,吃完面包的蜗牛觉得口干了,所以我看到它向可口可乐那边爬过去。但是,蜗牛似乎有点不喜欢这种带气体的水,它走到可乐边上,又停下来,然后又靠近一点,如此反复几次,蜗牛总算喝了一点可乐,但是我觉得可能也没有喝。最后,蜗牛还是把多汁的菜叶吃了。
我出去玩了,回来以后,发现桌上的一张纸有点不对劲,那张纸的一角被蜗牛压着。我拿起来一看,呀,是蜗牛把纸吃掉了一点!我很惊讶,回想起科学课上老师说过,蜗牛有时候是会吃纸的。哈哈,原来蜗牛是真的能吃纸的,太有趣了。另外,我还发现,蜗牛吃东西的时候,脑袋里有点东西在慢慢移动,其实这是蜗牛吃进去的食物,因为食物到胃里面要经过它的脑袋。
蜗牛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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