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城里念书前,我曾在一家叫“熙凤”的酒馆里做伙计,酒馆位于镇上最热闹的地段,生意做得不错,老板是伯父的战友。
母亲对我说:“一个月一百来块钱哩,去吧。”伯父对战友说:“侄儿人老实,很聪明,还会拉二胡。第二天,我就作了那里的伙计,时间是一九九三年六月。
在镇上,“熙凤”是很有名气的,我常在替酒馆买菜时听到人们高兴地说,“走,到熙凤去喝一盅”。酒馆每天清早六点钟开门,到晚上八九点还吃客不断。到那儿不久,我就熟识了那里所有的人,其中李妈是我的同乡,她女儿还是我初中的`同学。
“熙凤”的人是那么的和善,“熙凤”的岁月是那么的快活,那样的令人难忘。每到夜晚收工时,我就拿出心爱的二胡坐在门槛上,慢慢地拉着,李妈常用干涩的声音唱和着“春天里来白花香……”。大街上灯影依稀,远处的星星很明朗,那情景,就像画中一般。
同住的厨师吴叔很爱听弦乐,时常静静地聆听着二胡发出的微妙的乐声,他要我教他,我便要他教我做菜的招,可他人笨,记性不好,怎么也摸不准弦。
在“熙凤”干了几个月,父亲便把我叫回家,叫我在另外一所乡村中学继续读一年书,李妈也多次劝我,说她女儿都上中专了。一年的寒窗,终于迎来了成功的喜悦。
第二年金色的九月,我便又背上了行囊踏上了异乡求学的路。在城里念书期间,我常忆起那无忧无虑的拉二胡的岁月,常忆起“熙凤”的人们。听母亲说,“熙凤”的生意还是那样的好,而且规模扩大了,伯父也做了那里的帐务员,他也常希望我去“熙凤”看看。
“李妈,吴叔他们都想看你哩”,伯父常说。可我终究没去,几年沧桑,总觉无颜去见“熙凤”的人,无颜去见寄予我厚望的父老乡亲们。人,不可能一生一成不变,于是人们渴求改变,便迎来了坎坷!
梦中,我常坐在那熟悉的门槛上,为辛勤的人们拉他们爱听的《二泉映月》,李妈的嗓音还是那么干涩,吴叔的弦还是那样摸不准。
暗淡无光的毛毛虫一直坚持着,终于有一天破蚕成蝶,翩翩起舞。我和它最大的相似点就是,我们的快乐都来自于坚持。
牙牙学语时,一簸一颠的,我蹒跚地学着走路。“来,宝贝,加油!”妈妈和蔼地呼唤着。“扑通”一声,我又摔了一跤,我也不清楚这是第几次摔跤了。不知历经了多少次嚎啕大哭的我,抿抿嘴,这次我没有哭,而是重新爬了起来。我坚持着,不管那被小石子擦破了的小手还是那早已泛红的脚腕,我继续前进。慢慢平衡的我,好快乐。
天真烂漫时,摇摇晃晃的,我小心翼翼地学着骑车。“不用害怕,在后面扶着呢。”哥哥满满地鼓励着。“哗啦”声响起,一场惨剧再次袭来,这是第几次重蹈覆辙了呢,我不清楚也不知道,泥巴到处都是,好像是一只贪婪的小猪刚从泥浆里睡起来。这次我没有责怪哥哥没有扶好,而是撑起那似乎已经没有知觉的脚,缓缓重新登上自行车。我坚持着,不管那已出血的膝盖还是那脏兮兮的脸颊,我继续奋斗。渐渐稳定的我,好快乐。
青春年少时,抓耳挠腮的,我费劲心思地思考着一道题。“我倒不信我想不出来了。”我不服气地嘟着小嘴。“哎”,这道题,就是这道题,思考了多久了,我无暇顾忌这些,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我没有再去分神摸东西吃,没有再去找一些给自己推托的所谓理由,我甩甩头,重新拿起了笔坚持着。不管那通红的脸庞还是那涩涩的眼睛,我继续思考。慢慢舒展的我,好快乐。
我的快乐就这么简单,来自于坚持。
喜悦其实很简单,有的人会因为一场考试考了满分而感到喜悦,有的人会因为一篇自己发表的作文而感到喜悦,而我,给别人带来快乐时会感到喜悦。
那年夏天,爸爸终于带着我去了我梦寐以求的海南三亚。站在海边远远望去,蓝蓝的大海发出震耳的声音,仿佛在咆哮。朵朵白云在天空中漂浮,好像在翱翔。蓝蓝的天和蓝蓝的海融为一体,挺拔优秀的椰子树时不时在海风中摇曳着它碧绿般的树冠,这美丽的风景很是好看,光是让人看了都会感到喜悦。
我的目光被两位穿着时尚的游客吸引了,他们躺在金灿灿的沙滩上,一边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一边吃着零食,果壳,垃圾被随意地丢在沙滩上,她们有说有笑,一点也不在意别人投来的不满的目光。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心想:这么美丽的风景竟然会有这样不协调的画面,简直大煞风景!如果每个人都像她们一样破坏美好的环境,那么留给别人的恐怕就是被污染的海滩了。于是,我捡起一个塑料袋,在两位游客惊异的目光下,小心翼翼地拾起地上的果壳和食品袋。爸爸看到后,会心一笑,也加入了我的行列,跟我一起清扫垃圾。一个蹦蹦跳跳的小妹妹也学着我的样子,拾着垃圾。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刚开始仅仅是看热闹,不久便被我们的行动感染了,纷纷加入了我们。那两个游客再也躺不住了,赶忙起身,忙着对大家说:“不好意思,给大家添麻烦了,我们自己来吧。”众人都笑了。
工作人员对我说,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样,那我的工作就轻松多了。他还赠送了我一个大海螺,作为奖品。我收下了这个礼物,也收下了为大家做好事而得到的喜悦。
喜悦其实很简单,把喜悦分享给别人的人,自己同样也充满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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