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三年来一直迷惑我的就是音乐,并且我也很喜欢音乐。
音乐就像以为了解我心情的朋友,当我伤心时,只要听到它对我的安慰,我的情绪就稳定下来,每次都是它带我走进美妙声音的世界,享受最美好的一切,音乐有欢快的,悲伤的,纯真的,经典的等等,可以随时以自己的\'心情来选择,而音乐也是一个魅力很大的朋友,只要它一出声,就能被它带动。
每次我一听到它的声音,我的手脚就不知不觉地动起来,这也许是我和它的缘分,三四岁的时候我就喜欢听歌,并且在小学的时候我就很喜欢音乐课,直到六年级,我每次成绩都很优秀,现在我就像“吸毒”一样,对歌很以来,每天我都要与它相伴才行,不然我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这几天发生的一件事就可以看出:
背景:电脑声卡坏了。
平时我最经常使用电脑来听歌,今天电脑声卡出问题了,那我的歌就听不了了,我有点担心,要是听不着歌了,面对无声的电脑,我就只能沉默。
第二天:
我已经开始浑身不自在了,于是我上网查寻,说只要下载声卡驱动就行了,于是我下载了许多的驱动可都不行,我变得更焦躁了。
姐姐给我带了mp3,我急忙拿了过来,开始听,听到它的声音,我瞬间觉得心旷神怡……
我的脸也绽开了笑容,听到几天不见的朋友的声音这会儿也开心多了。
音乐就这样让我着迷。
可是,老天真会捉弄人。记得有一天,外面阳光明媚,我又来到外婆家。
她正在家快乐的烧着饭,我一进门就冲着厨房大声叫道:“外婆!”,就听厨房里“哎——”的一声,外婆就跑出大门。见我来了,满脸欢喜,连忙丢下手里的活,准备招呼我。这时,电话铃响了……接过电话回来,他那原本开心的脸突然阴沉下来,满脸透着绝望和黯然。不一会儿,外婆哭了,但没有哭出多大的声音,我只是看到她的眼眶里噙满着泪水,可我能感觉得到她很伤心!原来,太婆今天中午时分突然去世。太婆的葬礼办完之后,外婆回到家,她又哭了一场,哭得撕心裂肺,让人好心酸。让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原以为她会这样一直哭下去,可过了一会儿,她又突然停了,用她那已经很湿的袖子擦了擦眼泪。回过头来对我们说:“你们都饿了吧,我去做饭。”说着走出了屋子……
到了晚上,妈妈准备进外婆的房间安慰她。开门的一刹那,又一阵悲痛的哭声立即传进我的.耳朵里。妈妈好像不想打扰外婆,又转身离开了。
太婆的去世对我的打动并不大,可我明白:外婆失去太婆就像我失去妈妈,都是一样的痛苦!妈妈要是离开了我,我是无法接受的,可外婆竟然能挺住!
我的外婆就是这样一个既热情又坚强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会每天脸上带着笑容。她的坚强让我敬佩!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与众不同。
书,带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洋;书,带我们畅游神秘的历史;书,带我们进入梦想的天堂;书是一种对人类有益的营养品。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读书,莫过于世间最快乐的事,在书的世界中,我徜徉在知识的海洋。每一本书都能吸引我的眼球,每一篇文章都能勾起我的好奇心。
从七岁开始,书就伴我左右。它赐予了我想象的翅膀,使我展翅飞翔;它赋予我无穷的力量,使我茁壮成长。书籍是多么的美妙,用它独特的魅力描述了一个个动听的故事。
品味唐诗宋词,使我领悟了其中的奥妙:这里有“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的清静淡雅,有“举头望明月”的不舍思乡情,有“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的战士悲壮之情。这些景色,我都能从书本里体会到。
读书让我与众不同。读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从井底之蛙变成了可以在大千世界中翱翔的大雁。我相信,随着我学到的知识越来越多,我迟早会变成一只矫健的雄鹰。
读书让我与众不同。读书,丰富了我的想象力,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还记得上二年级时写过的一篇作文 ,只得了90分, 我很不甘心,于是下定决心要把作文写好。而写好作文的前提就是多读书,读好书。从那时起,我就深深爱上了读书,无法自拔。
古有匡衡凿壁偷光,今有鲁迅嚼辣椒驱寒,他们都是为了自己心爱的书。我没有勇气向她们那样做,我有安逸的环境,所以我更没有理由不好好读书。古人条件不好尚能成才,并千古流传,而今天条件优越的那些人呢?不值得一提!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酷爱读书的人,才能和书成为好朋友。天空因为有了白云的陪伴才更加绚烂,红花因为有了绿叶的点缀才更加耀眼,我的世界因为有了读书而与众不同 !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与众不同。
期七天的军训生活结束了,我的感受是三个字:苦、累、甜。
开学那天,听说第二天要军训,同学们都欢呼起来。军训,对刚升入初中的我们来说,是一个多么神奇而又向往的事情呀!军训像一块巨大的磁石,深深地吸引着我。回到家,迫不及待地换上新发的军装,站在镜子面前,哈!我多威风,我是军人了,我幻想着军训的一幕幕,做起了香甜的军训梦。
第二天,一个个威武的“小军人”来到了训练场地,唧唧喳喳地说着自己对军训的认识。“站军姿有什么难的?不就是站着不动吗”几个男生直说得热火朝天。“安静!不许说话。”教官怒喝,同学们忙止住,那几个男生伸了伸舌头,再不敢出声。第一项就是站军姿,教官简单得教了我们姿势,就开始了10分钟的练习。我心想10分钟不就一个班空的时间吗,小意思,一会儿就过去的,我精神十足,腰板挺得直直的,用眼睛的余光瞟了一眼其他同学,只见他们也是精神抖擞,纹丝不动。“很好,不错。”听了教官的表扬我们更高兴了。
九月天,虽说应该秋高气爽,可太阳依然很辣。那天太阳好像故意跟我们作对,一早就出来了,上午十点正是它发威的时候,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能明显的看到前面的同学头上冒出的汗珠,身上打湿的衣衫。我也感到自己脸上不时淌下的汗珠,后背上汗珠像小虫子在爬,真痒。我们站的地方是一块草坪,里面的小虫子也很活跃,不时地出来捣乱,亲吻我们的小腿。“不错,坚持住,还有4分钟。”教官提醒。啊!还有4分哪!平时10分钟的课间感觉不到就过去了,怎么今天真么长,该不会是教官把表拨慢了吧?终于,前面的一个男生忍不住抓了一下头发,虽然动作又快又隐蔽,但还是没有逃过教官的火眼金睛,他被罚做20个蹲起。“还有2分钟,坚持住。”教官又提醒。被罚做蹲起的同学已经有5、6个了,还有两个晕倒了,我的腿也麻木了,感觉浑身又热又湿,难受极了。我咬紧牙关坚持着,我想起了妈妈的话“不要以为自己小,别人能做到的事情,你也能做到。”漫长的坚持,漫长的等待……“时间到,原地休息”终于听到了久违的命令,我们一下子瘫坐在地上。作文
随着军训天数的增加,站军姿已不是难题了。我们又学了其他的一些项目,训练难度也是逐渐增加,如齐步走不能出一点声音,立定排面要整齐。而正步走一定要踏出声音,我们是一直练到脚都拍麻了才过关的。最难的是跑步立定排面标不齐,所以每天都要练到很晚才回家,骨头像散了架似的。啊!军训真苦。
终于到了阅兵时刻了,同学们个个精神抖擞,准备接受检阅。“齐步走”标兵一声令下,我们挺胸抬头,昂首阔步,伴着激昂的进行曲,迈着整齐有力的步伐,雄赳赳地走过检阅台。“二连八排,第三名。”全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我们高兴地跳起来,我们赢了,没有辜负七天的努力,没有辜负教官和老师的期望,十六个班我们得了第三名。我感觉眼里涩涩的,有委屈,但更多的是兴奋与激动。作文
七天,短暂而又漫长。军训是我们升入初中的第一课,它必将在我们的青春年华中留下深深的印记,因为它既让我们锻炼了心性,又磨练了我们的意志。它让我们从幼稚走向成熟,从退缩走向勇敢,从懦弱走向坚强。人生不能一帆风顺,必定要经历许多坎坷与磨难。感谢军训,提前给我们这次锻炼的机会,他让我们领略了克服困难过程的艰辛,也让我们饱尝了勇往直前,大获全胜的喜悦。我相信,有了这次与众不同的体验,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们会走得更加坚定、从容。
时间到了。
我尽量压低身体,从网中仔细观察他的动作。他也压低身体,我的第一判断是网前球,于是我稍稍将重心前移。“嘭!”,一声炸响。完蛋了,我意识到这球呼啸着飞过我的头顶,我极速向后跳去,尽力去接这球。一阵令人不愉快的震动从球拍上传来,但我看见球往回飞去。他静静的举起拍,“啪”,球被击打到我的场地。
输了。
尽管只是一球,但开头的一球是很重要的,输了这一球就意味着我的信心会受到打击。事实上,我当时的确被打击到了,“放弃吧,你打不过他的。”我的大脑告诉我。因为压低身体,我的视线被网挡住,所以看不见他的表情,但一定很开心吧。不对!我才不是这种人呢,我才不会放弃,让他开心!我很快以一种更加积极的心态去迎战,我告诉自己要坚强的.去面对对手。
比分胶着上升。长时间快速的飞奔及注意力的高度集中让我很累,我能清晰的感到汗珠在我脸上流淌,但我不会放弃,我要顽强的击败他。
20:20了。最后的一球了,这球打的格外久,我坚持不了多久了。我决定决胜负了,我向下***了过去。他轻松的接住了,手向我右边一抖,球慢慢的擦网而过,我侧身去接。突然,我眼角余光扫的一个人影,但来不及了,球已经飞出,“嗙!”,呵,输了...不对!我没输!我右手向身后一甩,头都来不及转,但我清晰的感觉的手上传了令人愉快的感觉,当我转头时,我看见球呼啸着从他脸边飞过。
赢了。我居然赢了,他比我强壮,比我娴熟,我竟然赢了!但分数是不会骗人的,我的的确确赢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各方面都不如他,但我唯一能战胜他的,是坚强!
不同的性格会给他人带来不一般的印象。也许,这就是我的与众不同之处。
儿时的我,总是喜欢沉默寡言,妈妈因此市场唠叨:你这孩子,怎么那么内向!孩子们就应该成天活蹦乱跳的玩,你怎么就像身上背着沉甸甸的担子一样呢!
从那以后,我试着去改变自己。结果,来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每天我都逍遥自在地走街串巷。
我喜欢唱歌。
我因为平时比较闲,没事时就听听音乐。不过唱得不好,但这并没有影响我:走在路上,我唱;无聊时,我唱
小时候,在幼儿园里同学们都在聊着晚上睡前时爸爸妈妈给她们讲了什么睡前故事,可是,我只能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因为,在小学以前我都是奶奶带的,没有爸爸的关心也没有妈妈的爱护。奶奶没上过学,不认识字,我多希望爸妈在身旁给我讲故事,可是没有。于是,我就想:既然没人给我讲故事,民营企业干脆就与众不同一些,自己识字,自学成才!我悄悄地拿了20元,买了一本标着拼音的童话书。到了家,便开始研究起来,虽然只看懂了图片,但我一直在认真地看着,不会的问隔壁叔叔,慢慢我看懂了几篇简单的.故事后,每天早上一到幼儿园我就开始给同学们讲故事,同学们都很敬佩我,书也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也教给了我许多不知道的东西,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欢畅淋漓,每一次看到书店,我总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就算人多得走不进去,我总有办法挤进去,然后找到座位拿到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每一次都要看完一本才肯回家。
有一天,因为有一点事要早走,我才把看到一半的书放了回去,第二天,我来找我昨天心心念念的那本没看完的书,结果没找到,才知道,被买走了。我像被五雷轰顶一般,我只好去问同学,问了半天都没有,终于,最后一个人有,我开心得一蹦三尺高。第二天,她把书带了过来,我满怀心喜地收进了书包,一回家马上做好作业,看了起来,过了几天我终于看完了,我还给了她,又找别的书去了。
经过我长期坚持不懈的看书,我的作文进步了不少,我和书也有了更多的交流,我喜欢和“她”聊天在“她”身边记上笔记,“她”就像我的知心好友,我一不开心就会走进自己的小房间锁上房门,坐在地毯上,取出我小时候看过的书,每一次看到这些,我就会想起小时候的囧事,就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心情就会好起来,烦恼就会烟消云散了,每一次出游无论有没有人和我一起,只要一本书就足够了,因为“她”就像我的驴友,一个忠诚的人生伴侣。
谁也不能将我和“她”拆散,因为我和“她”已经密不可分,融为一体了。“她”让我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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