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它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这本书讲述了以前美国南方黑奴和奴隶主的故事。当时在美国仍然存在着奴隶制度,而这本书的作者斯陀夫人非常反对这种无用而令千百人陷入痛苦的法律。在南方,主人可以像狗一样对待奴隶,奴隶有时连狗都不如。主人不仅不给奴隶自由的权利,还随意折磨奴隶、甚至举办奴隶拍卖会……种种让人心痛的行为让作者对这些悲惨的奴隶产生了同情。所以写出了这本世界闻名的书。
故事的主角汤姆叔叔是个能干、忠厚并信仰基督教的黑奴。虽然汤姆叔叔是一名悲惨的奴隶,但他有一颗纯洁的爱心,懂得世上的善恶,拥有自己别人无法更改的原则。汤姆叔叔极端忠诚自己的信仰,他爱上帝胜过所有人——因为上帝创造了人类,也创造了人类高贵的品质。原本汤姆叔叔生活在一个商人家庭,主人和他最心爱的小少爷乔治都是彬彬有礼的绅士,汤姆叔叔也拥有了许多黑奴无法得到的自由。但不久主人***了,他背着满满的负债,只好把汤姆叔叔和另一个小男孩卖给奴隶贩子用来抵债。
小男孩的妈妈——一个美丽的女黑奴带着小男孩逃走,打算寻找她的丈夫,然后一起逃去加拿大。可汤姆叔叔说上帝自有安排,勇敢地面对现实。之后他有幸遇到一个好主人,汤姆叔叔和主人的爱女伊娃相处得很好,伊娃在汤姆叔叔的眼里像是一个纯洁的小天使,他们度过了一段快乐而难忘的时光。突然,伊娃不幸去世,主人痛苦不已,不久意外身亡。
可怜的汤姆叔叔又被拍卖到一名残暴、凶狠、可恶的奴隶主雷格里那儿。在那儿有着许许多多和汤姆叔叔一样悲惨的奴隶,不过汤姆叔叔用自己的善良和圣经里感人的诗歌把原先消沉绝望的奴隶伙伴从深渊拉上来。不过汤姆叔叔的行为让主人雷格里感到气愤,他一次次折磨可怜的汤姆叔叔,发誓不驯化汤姆叔叔就打死他。最终汤姆叔叔被雷格里打死。可是汤姆叔叔并不伤心,因为他已经去了圣洁的天国,使肉体已经失去。这一切令我感动。
本书的作者强烈地抨击了罪恶的奴隶制度,表达了黑奴对平等生活的渴望,歌颂了汤姆叔叔无比高尚的美德和坚忍不拔的精神。我喜欢这本书!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前几天,我读了斯陀夫人的成名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表示了作者对《黑奴制》的厌倦,并想把《黑奴制》推翻的心理,所以被林肯总统称为“写了一本引起一场伟大战争的小妇人”。小说通过对老黑奴汤姆等人物命运的描写,揭露美国南部种植园黑人奴隶制的残暴和黑人的痛苦,赞扬黑人反抗压迫,争取自由的斗争。
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最喜欢的还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的黑奴小姑娘托普西。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
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当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果然,托普西以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关爱别人。这是打骂,说教永远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这就是爱的力量!
和平,一个简单的词语,但是,它对人们很重要!,奴隶要戴很多枷锁,天生的黑色皮肤,好像注定白种对他们的轻视和任意的践踏。他们用铁链穿过黑奴锁骨下方的血肉,无论男女老少。他们的存在在白种人眼里就好像是畜牲。不值一提,他们根本不把黑人当人看,忘了他们是黑人的同类,肆意捕***,尽情欢乐。我觉得,每个人都有都有自尊与族人的尊严,反抗起来时,无人抵挡。
每当回想起自己的童年,一股幸福和快乐的感觉就涌上心头。而《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更让我找回了童年的那种感觉。
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淘气但富于同情心。他对现实生活非常不满,一心想着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在姨妈眼里,他调皮捣蛋,坏心眼儿多,可自己又不由自主的喜欢他;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英雄。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
在汤姆被罚时,他充分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他东西,作为酬劳。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凶***案,为了主持正义,不畏强暴的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被冤枉的波特。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乔·哈帕、汤姆、哈克一行三人决定冒险。逃到荒岛上以后,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而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了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大富豪。从他们在困难当中表现的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的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要乐观,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这样才能成功。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梦想,并且努力去追求,美梦便可以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但总有缺点,就是他太让别人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一个家长对于孩子的苦心,是不让他受到伤害,让他健康地成长,这点需要我们引以为戒。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物的好奇心和想象力,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得不让人赞叹。
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时隔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所以,童年时间十分宝贵。但只要我们生活过的充实、有意义,就一定不会虚度光阴。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由于影响巨大,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由于成书时间较早,书中没有明确提出废奴的问题,但是书中描写了大量南方奴隶主的暴行,令人敬佩的是书中还有大量关于人性、信仰、世界等问题的深刻思考,正是这个原因,使这本书区别于别的同类题材作品。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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